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分析
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健康发展的有利措施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的保护期即将过去,我国商业银行将面对入世所带来的外资金融机构的严峻挑战,求生求变已是时不我待。因此,跟上国际金融业发展主流,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是必然选择。本文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进行了详尽的论述,提出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健康发展的有利措施,使中间业务不断发挥其投入少、收入稳定、分散风险、稳定客源等诸多方面的优势,为传统银行业务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传统的利润来源——存贷款利息收益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商业银行纷纷寻找其他收入来源。开展既不直接占用银行自身资金,又能为银行带来高额手续费收入的个人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增加自身利润的重要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经济市场化程度逐步加深,政府、企业、居民等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不断上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始兴起并迅速扩张。特别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商业银行竞争意识、盈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增加,服务功能完善,进一步推动中间业务步入快速发展的通道。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概述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传统的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利用其自身机构、信誉、资金、技术、人才与信息等多方面的优势,接受客户的委托,以中介身份为客户提供结算、租赁、委托存款、委托贷款、代理收付、咨询、担保及其他金融服务并从中收取手续费或佣金的业务。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一起,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经营收益的重要来源之一。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中间业务品种主要分两类:金融服务类和表外业务类。金融服务类,是指银行以代理人身份为客户办理的各种业务,获得手续费,主要包括:支付结算、银行卡、代理类业务、基金托管、咨询顾问。表外业务,指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密切,一定条件下转为表内业务,主要包括:担保或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类业务和金融衍生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间业务的定义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根据这一属性以及各种中间业务的服务性和风险性特点,中间业务可分为九大类:
(一)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
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主要有:
1.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商业汇票又可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如商业银行可通过开立银行汇票、本票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2.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有汇款业务、托收业务、信用证业务等。如商业银行在办理电汇、托收或信用证业务时可按照收费标准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3.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二)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是由经授权的金融机构主要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商业银行通过办理银行卡收取银行卡的年费来实现中间业务收入。银行卡业务的分类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依据清偿方式可分为贷记卡业务、准贷记卡业务和借记卡业务。
2.依据结算的币种不同可分为人民币卡业务和外币卡业务。
3.按使用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
4.按使用对象的信誉等级不同,银行卡可分为金卡和普通卡。
5.按流通范围还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等。
(三)代理类中间业务
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较常见的代理类业务有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等。
1.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例如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还款等。
2.代理证券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委托办理的代理发行、兑付、买卖各类有价证券的业务,还包括接受委托代办债券还本付息、代发股票红利、代理证券资金清算等业务,此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国债、公司债券、金融债券、股票等。
3.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代其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一般包括代售保单业务和代付保险金业务。
4.代理商业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相互代理的业务,例如为委托行代理贷款项目管理、支票托收等业务。
(四)担保类中间业务
担保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
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2.备用信用证。是开证行应借款人要求,以放款人作为信用证的收益人而开具的一种特殊信用证,以保证在借款人破产或不能及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由开证行向收益人及时支付本利。
3.各类保函业务,包括投标保函、承包保函、借款保函等。
(五)承诺类中间业务
承诺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前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信用的业务,主要指贷款承诺,包括可撤销承诺和不可撤销承诺两种。
1.可撤销承诺附有客户在取得贷款前必须履行的特定条款,在银行承诺期内,客户如没有履行条款,则银行可撤销该项承诺。
2.不可撤销承诺是银行不经客户允许不得随意取消的贷款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
(六)交易类中间业务
交易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主要包括金融衍生业务。
1.远期合约,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特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资产,包括利率远期合约和远期外汇合约。
2.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或金融指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
3.互换,是指交易双方基于自己的比较利益,对各自的现金流量进行交换,一般分为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
4.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支付给卖方一笔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可于期权的存续期内或到期日当天,以执行价格与期权卖方进行约定数量的特定标的的交易。按交易标的分,期权可分为股票指数期权、外汇期权、利率期权、期货期权、债券期权等。
(七)基金托管业务
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划拨、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监督管理人投资运作。包括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
(八)咨询顾问类业务
咨询顾问类业务指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人才、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并通过对这些信息以及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记录和分析,形成系统的^^文档和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业务经营管理或发展的需要的服务活动。主要有:企业信息咨询业务、资产管理顾问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等。
(九)其他类中间业务
包括保管箱业务以及其他不能归入以上八类的业务。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
在当代西方国家银行业务经营中,中间业务的地位极其重要。商业银行通过中间业务起到了服务客户、联系客户、促进银行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发展的作用,同时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占银行全部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中间业务在西方商业银行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中间业务的开展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也具有战略意义。
(一)发展中间业务是推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战略抉择
相对于传统业务,中间业务具有资本限制较小、产品差异性大、价格敏感度偏低、附加值大、原创性强、复制难度较高的特点,是构成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当前的竞争特点看,从存贷业务转向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协调发展,从单一的货币市场走向整体的金融市场,从主要依赖利差收入转向利差收入与非利息收入并重,是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可以说,谁赢得了中间业务发展优势,谁就占据了整个市场竞争的制高点,谁就会在下一步的发展中赢得先机,真正塑造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WTO过渡期的结束,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步伐已越来越快,业务经营逐步扩张,金融业全面开放,这些外资金融机构以其先进的经营理念、成熟的产品体系和高效的服务机制正在对国内银行经营发展形成日益巨大的冲击。国外商业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后,他们不会简单地与我国商业银行拼网点,抢存款,争贷款,而会将中间业务列为竞争重点和核心领域,与国内商业银行竞争高端客户和非利息收入。同时,国际竞争的加剧和国内商业银行现代金融企业建设进程的加快,也极大地推动了国内各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近年来国内各家银行都将中间业务作为重点发展领域,制定了较高的发展目标,竞争形势十分严峻。
无论是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市场需求层次的提升、国际化竞争的加剧,还是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趋势的发展,都必将加剧银行传统业务的衰退速度和程度,加大传统业务经营风险和成本,传统经营格局已很难维系银行未来的生存发展。从我国商业银行2002年至2005年近三年的实际情况看,有两方面的变化。一方面,与利差收入相关业务的收益率呈不断下降趋势。2002年至2005年二季度,商业银行各项存款综合付息率变化不明显;但是同期贷款综合收益率(不含票据)和上存综合收益率平均每年分别下降0.04和0.17个百分点,若剔除资金成本率,则平均每年分别下降0.05和0.18个百分点。按照目前贷款2000亿元、上存5000亿元的规模测算,每年商业银行由于利差空间缩窄导致自然减收约为6亿元。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的收益结构对利率变化特别是利差空间变化的敏感性过高。绝大多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和经营利润的比重不足4%和9%;利差收入占总收入和经营利润的比重则分别在96%和91%以上。若考虑上存人民银行存在下调可能等因素,商业银行的获利空间会进一步缩小。因此商业银行要实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就必须及时调整市场定位,积极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大力拓展中间业务等新兴市场和业务领域,逐步改变当前主要依赖利差收入的经营结构和收入结构,真正实现盈利来源的多元化。
(二)发展中间业务是适应现代金融企业成长规律的内在要求。
中间业务的资本要求相对较低,可以有效缓解银行规模扩张--资本短缺的瓶颈约束,中间业务收入边际效应明显,能够减轻经济周期性变化对银行风险与效益带来的负面影响,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由于历史的原因,传统的中国金融业信贷资产占比高、风险大,资本充足率低,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推进现代金融企业建设尤其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轨迹看,受金融“脱媒”和资本监管等因素影响,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增长普遍趋缓,盈利能力不断衰减,非利息收入占比逐年上升。美国银行业整体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从1980年的19%到目前已经超过60%;香港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目前已经达到80%;在华外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从2001年的15%上升到2003年的40%,且收入来源多,涵盖了国际结算、人民币结算、现金管理、银行卡、电话银行、托管业务、资信调查、衍生品交易、保管箱等70多个业务品种。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尚未超过4%,差距明显,发展空间巨大。如不及早抓住时机大力发展,努力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将处于被动。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状况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也由传统的以资产及负债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向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提高银行稳健经营水平的经营模式进行转变。从2002年以来,各商业银行通过制定中间业务发展战略,根据自身所处的经济金融环境,完善管理体制,创新推动手段,加强风险控制,使中间业务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2004年底,部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与2002年比较,年均增幅超过40%。中间业务收入占利差收入和总资产的比重分别比2002年提高4.84和0.04个百分点,分别达到7.22%和0.12%;人均中间业务收入由2002年的3.8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6.4万元,增幅达40.62%;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贡献度有了很大提高。
但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仍存在很大差距。从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来看,发达国家先进商业银行普遍达到40%以上,而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发展水平仅相当于其上个世纪40年代的水平。姑且不论最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高速增长有增长基数较低、收费政策调整、恢复性增长等因素,即使今后仍然保持年增幅30%以上、年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提高3个百分点的发展速度,则需要10-15年左右的时间才能赶上;从中间业务品种结构和增长质量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结构比较落后,劳动密集型、智力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中间业务发展不够协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中间业务发展缓慢,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很低。
导致以上差距和不足的原因主要有:
(一)外部环境变化的影响
首先,步入微利时代的商业银行业自1996年以来,人民银行已连续7次下调存款利率,贷款利率下调的幅度更大。存贷款利差急剧缩小,经营成本的持续上涨,使得银行盈利空间变小。其次,中间业务收取费用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由于受多年来的习惯影响,顾客普遍认为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时不应该收费或是少收费才算合理,各商业银行在收费软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中间业务“收费难”和“难收费”现象表现得尤为突出。
(二)客户观念的影响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加剧、科学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社会融资方式开始发生变化,以前必须依赖银行的客户,可以在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帮助下,采用大规模证券化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银行不再是经济活动中唯一的融资中介。
1.许多中间业务产品难以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
受我国传统观念的影响顾客对银行推出的中间业务产品难获认同,导致客户群匮乏。银行虽然对某些产品大力宣传,但服务对象却显得无动于衷。如基金、保险、个人理财等业务,虽然品种层出不穷,但人们反映很冷淡。目前国情是除少数人外,人们普遍上还不能算富足,收入水平仍与西方国家有很大差距,用于办理中间业务的资金有限。
2.非理性竞争现象突出,客户不敢贸然介入
不规范的同业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前进的步伐受到阻碍。随着中间业务日益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行为了占市场、上规模,纷纷采取降低收费标准、不收费甚至倒贴的做法,你高我低,你低我免,你免我倒贴,严重威胁着中间业务市场的发育,其最直接的后果是中间业务量与收入不成比例,银行赚了热闹赔了钱。各行推出的中间业务品种纷繁不一,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财方案,很多顾客对一些中间业务缺乏深入的了解,无所适从。
3.各行推出的中间业务风险较高,很可能给客户带来损失,使其退避三舍
虽然银行设法推销中间业务,但有时弄不好却产生反作用。如银行在代理投资基金业务时,就会出现两难的情况:一方面,由于基层网点一般都有上级行下达的基金代理业务,为完成任务,往往极力给顾客推销,个别职工甚至还要添油加醋人为夸大投资基金的优越性与安全性。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市场上发售的基金普遍亏损,一旦客户在购买后出现不能赢利或是同其它业务品种比较起来赢利少的情况,往往要迁怒于银行,甚至造成银行原有业务的流失。
(三)商业银行内部原因
1.对中间业务发展的投入不足,人员素质不高,手段落后
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大量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无论在专业人才,还是在技术装备和技术手段上,对中间业务发展支撑力度都不够,既缺乏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配套设备,又缺乏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部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素质不高,营销技能不全面,议价能力较低,制约了新产品推广和中间业务服务质量的提高。
2.运作不规范,缺乏完整、系统的科学管理
目前,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专门机构对中间业务的开发、运作进行系统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协调与配合。在运作中,仅限于下达中间业务完成计划,而对如何加强中间业务发展的组织,提高发展水平,还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切实可行的操作程序,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投入不足,常常使基层行在中间业务市场开拓中处于被动局面。此外,中间业务的管理模式还大多是一种分割式模式,中间业务管理工作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完成。这种分散化的管理,而且各个部门往往是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方法,采取不同的考核目标和激励措施,这既不利于信息沟通,又不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也不利于形成规模效应,整体推进中间业务的发展。
3.中间业务品种少、手段单一,软硬件建设不到位,创新动力不足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虽有较大增加,但与外资银行相比,与市场需求相比,品种仍然较少。现有中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上,这些约占中间业务种类的60%。而在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则还比较欠缺;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明显不足,覆盖面窄,未能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顾问等政策允许、市场需求较大的业务发展水平较低,结果导致同质化产品多,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单个产品创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不强。面对日益变化的客户需求,如果不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产品,商业银行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必然导致优质客户的流失。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目前存在的问题,既暴露出商业银行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产品管理滞后等弱点,也反映出现行银行监管中的问题,如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监管部门间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在中间业务创新方面,不少商业银行奉行拿来主义,采取跟随策略,坐等其它银行开发新产品,再抄袭模仿,跟上推出类似产品,并辅之以低价策略,损害了其它商业银行的利益。
4.营销手段单调
开展中间业务时普遍缺乏有效的营销手段,不能充分发挥全员营销的作用,使得开拓中间业务有无从下手的感觉。很多商业银行的基层行在上级行下达完任务计划后多在柜台被动的等待顾客,不能主动地把中间业务推广到市场中去。许多开发的中间业务品种,良莠不齐,即不实用,又不能长期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销,政策缺乏连贯性,使广大客户不能及时了解商业银行新开办的一些中间业务,对服务收费和业务品种缺乏信任感,即使频频推出各类中间业务,顾客却并不十分感兴趣。
四、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健康发展的有利措施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高速发展对金融产品需求的拉动,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为迎接入世后外资银行的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在近几年取得快速发展,但同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得到了迅猛发展,呈现出与资产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态势,逐渐成为银行盈利的重点之一。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代表的非利息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25%以上,各大银行甚至超过了50%。如德国商业银行60%以上的收入来自于中间业务,英国巴克莱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可弥补全部支出的73%,香港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22%,美国各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均在50-80%,且呈现上升势头。国外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40%~50%,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内,平均为7%~8%,有的甚至不足1%,比例最高的中国银行也只有17%。
因此,伴随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我国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国内商业银行、监管部门、银行业协会组织应以更开阔的眼界,更积极的态度,下大力气,花真功夫,抓管理,抓创新,全面推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推出多样化的服务,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是以占有客户为基础的,而客户选择哪家银行也是要以银行服务能否满足其需求为准则。近年来,银行业中一直有这样一个说法:“银行80%的利润来自20%的客户”。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客户对银行的选择余地越来越宽,入世后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对客户的争夺变得更加激烈,尤其是对优质客户的争夺。目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后,首先会以中心城市的优质客户为重点发展对象,而外资银行在中间业务领域的优势,是国内各家商业银行所无法比拟的。因此,中间业务发展能否实现以产品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化,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是实现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问题。
(二)提高商业银行管理阶层对发展中间业务的认识,正确调整战略重点
对于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来讲,提高对本行中间业务的认识,将发展中间业务提到保证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这才是发展中间业务的关键所在。要真正意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今天乃至以后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强化对中间业务的领导,真正确立资产、负债与中间业务“三管齐下”的发展战略,形成以传统的优势业务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中间业务的发展支持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创新的新思路,将中间业务认认真真抓起来。
(三)规范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和健全中间业务管理部门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自身情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对现有中间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整理,建立专门管理部门对中间业务进行集中管理,负责本行中间业务产品的研发和推广,统一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中间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间业务进行日常管理,保障中间业务的稳步和健康发展。
(四)加强对中间业务产品对研发力度,控制银行风险
国内银行必须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要以市场为导向,突破传统业务的经营范围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研究市场消费心理,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加大对新的中间业务产品的研发力度。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产品,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将中间业务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在发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真正做到通过发展中间业务实现收益的最大化,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发展初衷。对于市场风险,应建立和完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相关风险的管理体系,真实准确的识别和评价市场风险,为银行提供有效预警;对于信用风险,应建立科学有效的评级体系,并按照“提高分类准确性、提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监管要求,提高抗风险能力;对于操作风险,银行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完善业务操作流程,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工作力度。通过对银行各类风险对防范,为中间业务在本行对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我国应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中的飞速发展,已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必须加强监管的主动性,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与加强监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统筹研究,减少无序竞争,引导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良性发展,达到有效化解各种风险的目的。
中国银监会成立之初,就将促进金融业稳定和金融创新作为良好监管标准之一。为此,相继制定和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还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颁布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等,及时为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支持。目前,为了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并有效防范风险,中国银监会已筹备成立了银行创新业务协作部,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并将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市场准入和持续监管,保障银行中间业务稳健发展。
(六)加强同业合作,完善行业协作机制
中国银行业协会及各地银行业协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对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自律与协调。银监会颁布了《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规定了协会的工作重点是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维护银行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在提高商业银行个人客户柜台服务和自助服务水平,以及披露银行资金拆借的交易对手风险等方面发挥作用。中国银行协会应积极履行协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宣传等职能,适应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着手规范和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协助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维护好金融市场经营秩序。
(七)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人员的整体水平
人员管理对中间业务的发展非常重要,中间业务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由于中间业务大多是由员工与顾客面对面接触的,员工素质和工作表现对中间业务经营成果构成直接影响,尤其是高附加值的知识型中间业务,需要熟悉金融、法律、财会、税收、企业管理、计算机等全面知识的综合素质人才。我国各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存在的共同问题是:银行职员对中间业务的发展认识不足,对新型中间业务品种的了解和掌握不够,综合素质人才严重匮乏。我国商业银行还普遍面临着入世后,由于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带来的人才大量流失的压力。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职员过于专注个人的工作业绩,缺乏对银行整体发展的认识和责任心。为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处理好内部人员管理和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关系,加强对中间业务人员的培训,严格规范上岗标准,提高中间业务的服务水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各类风险。对于监管人员培训,中国银监会应采取多种方式,挖掘国内外资源,加大对监管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金融创新对监管的要求。
从当前客户金融需求趋势看,目前优质客户对存贷款需求逐年下降,对银行提出多样化、复杂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日益强烈,中间业务作为银行业务品种创新的主阵地,必将在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质量,适应市场争取主动起到决定性作用。
参 考 文 献
1.张月飞:《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
2.邓世敏:《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
3.杨明生主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实用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
4.胡章宏:《欧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变化及其启示》,国际金融研究,2001年
5.宋效军:《论WTO对我国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与相应对策》,2002年
6.郑志勇:《我国投资银行业的现状分析和发展对策.现代管理科学》,2003年
7.华庆山:《2003—2004国际金融报告》,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
8.曹大宽:《全球投资发展银行模式及借鉴》,国际金融研究,2004年
9.《努力转变经营观念 大力推进经营转型 真正实现中间业务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行长易会满讲话,2005年6月22日
10.张福荣:《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与化解》,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
11.赵辉、丁玉岚、陈玉平:《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策略》,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
12.康书生:《WTO与中国金融发展》,河北大学出版社,2002年
13.邵兴忠,金广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