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摘要及关键词 …………………………………………………………………………3
2、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现状 …………………………………………………………3
3、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来的负面影响 …………………………………………4
4、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形成原因分析……………………………………………..5
4.1、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5
4.2、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5
5、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7
5.1、加大存量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积极消化历史包袱……………………7
5.2、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防止新增不良贷款……………………7
6、参考文献………………………………………………………………………………11
7、致谢……………………………………………………………………………………12
摘 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现状和负面影响,认真分析了商业银行风险现状的多种形成原因,并针对形成原因逐一阐述了必要的风险防范和应对、化解措施。
关键词:商业银行 贷款风险 负面影响 现状 成因 防范化解
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和防范
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面对全球化程度不断加大的世界经济,我国商业银行对于贷款风险防范和化解问题已经高度重视,并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然而,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贷款风险管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少,潜在风险时有产生甚至爆发,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现状。
从实践工作中来看,贷款风险是指贷款人与借款人在发生借贷业务的行为过程中所遭受的导致贷款人借款本息不能收回的可能性。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一种经济现象,它贯穿于贷款从发放到收回的全过程,深受各种各样的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为反映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程度,我国曾经采用以期限管理为主的四级分类方法,将贷款按风险程度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即一逾两呆)。自2002年我国全面实行贷款五级分类制度,该制度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将商业银行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大类,而风险程度较高的不良贷款是指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据中国银监会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12月末,我国境内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973.3亿元,比年初减少629.8亿元;不良贷款率1.58%,比年初下降0.84个百分点。从不良贷款的结构看,损失类贷款余额627.9亿元;可疑类贷款余额2314.1亿元;次级类贷款余额2031.3亿元。从分机构类型看,主要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4264.5亿元,比年初减少600.8亿元,不良贷款率1.59%,比年初下降0.86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627.3亿元,比年初减少581.0亿元,不良贷款率1.80%,比年初下降1.00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637.2亿元,比年初减少19.9亿元,不良贷款率0.95%,比年初下降0.40个百分点。城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76.9亿元,比年初减少108.8亿元,不良贷款率1.30%,比年初下降1.03个百分点。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70.1亿元,比年初增加78.7亿元,不良贷款率2.76%,比年初下降1.19个百分点。外资银行不良贷款余额61.8亿元,比年初增加0.9亿元,不良贷款率0.85%,比年初上升0.02个百分点。
从上面的数据来看,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条件下取得了不良贷款比例和余额“双下降”的成绩,但若剔除以往的政策性剥离因素和新增贷款稀释效果因素,在考虑到各国商业银行在对外公布数据时的相对保守,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实际上将超过上述数据。因此,商业银行更需要对信贷高速增长情况下隐藏的信贷资产质量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正确处理好信贷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针对性、灵活性的关系,在保增长、调结构的同时,将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放在突出位置。
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来的负面影响。
不良贷款给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所谓在商言商,商业银行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不良贷款数量和比例无疑和银行的利润息息相关,可以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上市以后要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采用利润冲销坏帐的方法来消化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只有在银行总利润减去不良资产形成的坏账以后才是银行的净利润。收取的利息再高,也难以弥补贷款本金的损失。举一个简单的例证:100万元的呆账,按年收益率2%计算(贷款利率减存款利率),年收益为两万元,如果该笔贷款发生风险,冲销100万元则需要用50年的收益才能补偿。如果考虑银行管理成本的支出、实践价值的因素、通货膨胀的因素,那恐怕需要用上百年的收益来补偿。
不良贷款对我国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小视的。首先是坏账对银行信用的影响。信誉对银行来说就是生命线,如果银行失去了信誉就像一棵大树没有了根基,其后果可想而知。银行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它采用的是负债经营的方式来获得利润,而银行的信誉如果受到影响,从存款者的角度来讲,为了不使存款出现风险,显然不会放心的将存款放在一个频频出现坏帐银行或坏账相对较多的银行,这样银行负债就会在短时间在内减少,而银行放出去的贷款不可能短时间内收回,这样的话银行就会面临倒闭的危险。其次是坏账对社会诚信环境和贷款客户信用的影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有两个客户在同一银行贷款100万元,其中一个客户贷款出现了风险,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银行内部管理的原因,该客户逃避债务50万元,那么另外的客户显然心里不平衡,也会想方设法逃避银行银行的债务,这样的话银行的信贷环境就会恶化,则加了贷款出现出现风险的可能行。从大环境来讲,过多的不良资产的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的信用,使我国的经济大环境受到影响。
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形成原因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中风险程度较高的不良贷款形成时间已久,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也相应比较复杂,其中主要是历史原因和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当然,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不良贷款形成的重要因素。
(一)、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
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一大批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负债。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如: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其中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并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拨改贷”开始。长期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主要是政府主导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国有银行根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经济转轨后,改革的成本大部分由银行承担了,由此形成大部分不良资产。政府几乎不再对国有企业投入资本金,企业的建立与发展,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成立前,国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发放的贷款,也就是所谓的政策性贷款,这些贷款中的大部分后来成为银行的不良贷款。当时的对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是要有政府批准的,无论是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都是如此。所谓“国有企业”,很多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国家财政的投入,而大多是银行的政策性贷款投资。
第二,当企业发生亏损的时候,政府也几乎不再给企业以财政补贴,而是国有银行对其债务进行延期或追加新债。这样,国有企业经营出现亏损,以前由财政出钱补贴的办法改成了银行追加贷款的办法,这是造成银行坏债增加的一个基本的直接的原因。可以看出,银行坏债实际上起到的是“财政补贴”的作用。国家建国有企业而不注入国家财政资金为其注资和补贴,而以政府的名义给予国有企业不需审查评定的银行贷款,其结果必然是国有商业银行出现大量不良资产。而政府财政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损失。国有商业银行在这种政策性投资中充当了类似于“募捐者”的角色,最后的结果是所能够回收的利息或者贷款利息总额很少,甚至会发生全部损失。
(二)、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机制方面的缺陷
从商业银行自身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法人治理结构未能建立起来、经营机制不活、管理落后、人员素质低等因素都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的提高。当然,银行信贷制度的不健全与不良贷款形成关系也是非常密切的。相比较来看,外资银行是十分注重信贷风险防范的,在长期的商业化经营中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规范的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相比之下,国内银行诸多方面与外资银行有较大差异,商业经营体制和信贷管理制度目前均尚处在调整和逐步完善之中。
第一、在组织结构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仍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机构,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与其他外资银行比,这种组织结构纵向管理链条过长,而横向的分工与制衡关系强调得不够。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各级分行也进行了内部结构调整,相继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和风险审查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评估贷款风险,改变了旧体制下信贷部“一统”信贷业务的局面,但信贷政策管理、信贷资产组合风险管理等职责仍然基本由审贷部门承担,部门的细分化程度不够。贷款审批实行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行长或主管信贷的副行长具有最终决策权。审批流程呈纵向运动特征。这种制度结构极易发生领导或者贷款主管人员利用政策进行非正式的贷款行为,最终形成新增不良贷款。
第二、在制约手段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强调对员工加强控制,但银行内部制衡的组织体系尚未建立,各种财务激励措施尚未落实,贷款审批权也基本上是静态管理、多年难变,对人员的控制主要落实在贷款责任制上。各家银行建立了信贷资产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不良贷款终身追缴制度,制定了详细的考核办法和严厉的处罚办法,期望在信息不对称、监督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信贷人员的放贷行为,加大违规成本。一些要求和规定近乎苛刻,如一些银行规定新增贷款要实现“零不良”;一些银行规定如果确因员工的过错形成不良,则经办人员将立即被解除合同,有关负责人也要受到相应行政处分。但事实上,由于存在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再严格、细致的责任制度也无法防范道德风险,近年来信贷人员违规事件以及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便是明证。与不断加强的控制力度相对照,人员的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使我国不良贷款的形成又多了一个复杂而又特殊的原因。
第三、在贷款处理策略上,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贷轻管”的问题。贷款发放后的后续管理没跟上,往往要等出现问题之后才被动研究对策。企业经营困难暴露后,商业银行处理手段单一,往往更注重于清收,急于抽出贷款,主要靠处置抵押物或司法诉讼,容易雪上加霜,将企业置于死地。在国际金融论著里,银行的主要职能中有一条银行应该参与所贷款的企业的策略制定和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四、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现状不容乐观,不良贷款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各种不良信贷资产占了商业银行资本的很大比例,直接导致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大、竞争力差。为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紧调整措施,寻求有效的对策,解决不良贷款带来的风险问题,创造高的资金回报率和资本充足率。因此,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刻不容缓。
(一)、加大存量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积极消化历史包袱。
国有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的历史包袱,不良资产数额巨大。商业银行需要定时间、定任务、抢进度,集中力量处置不良资产,一方面对外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对内加大内部核销不良资产的力度。在处置不良资产、核销呆账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对^^文档真实性负责,同时优选新客户,防止新的不良资产产生;风险管理部门要从严执行政策,不得变通、放松标准,加强审查审核,对不良资产处置坚持集体审议、公开透明、程序到位;内部审计部门要对消化包袱政策执行、程序形式、责任认定等进行监督,实现各类风险的前、中、后台分离管理,相互制约。
(二)、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坚固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矛盾论告诉我们,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而内因是事物变化的的依据。因此,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最主要来于自己内部的失控。通过对比国外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制度上的科学性和成熟性与外资银行有着比较大的差距。
第一、在组织结构方面,国外商业银行更重视水平制衡。国外商业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组织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制度体系,既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又有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可实现贷款风险纵横控制制度体系。同时,国外商业银行设置了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外资银行多采取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共同审批的办法,三人或双人审批有效。审批流程呈横向运动特征。这样既实现了银行内部的商业化管理和权责制约又避免了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第二、在制约手段方面,国外商业银行更重视人员激励。我国商业银行在制约手段方面往往更注重于人员控制,而外资银行更强调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业务开展和管理中给予了信贷管理人员充分的自主权。国外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人员通常享有较强的独立性,从总行到分行自成一体,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人员由上一级甚至上两级信贷主管直接任命或指派,并对上一级信贷主管负责。在某外资银行,总部每年会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逐步提高信贷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并根据其工作经验和能力,将其分为若干等级,授予相应信贷审批权限。信贷管理人员的“超然”地位既可以保证他们有足够的独立思考空间,又可以有效地避免贷款的审批与发放过多受到行政干预,充分调动了信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在贷款处理策略方面,国外商业银行更重视转化。外资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会主动参与借款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贷款出现问题后,银行会成立专门小组,帮助借款企业渡过难关。如在某外资银行,贷款发放后,基于同客户建立长期信贷合作关系的理念,客户经理往往渗透到客户整个经营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分析研究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等详细情况,并针对客户经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详细的咨询指导意见。如果客户出现还款困难,也会尽量帮助其搞好经营,争取实现双赢目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这一点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银行指导管理企业的制度体系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一个根本方法。在这方面我们仍需改进。
以上这些差距直接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扩大了同国外商业银行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上的距离。因此,借鉴国外银行先进做法,改革现有信贷管理制度是势在必行的。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结构可借鉴国外大型商业银行先进经验。
第一、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我们应该借鉴外资银行日趋成熟的信贷管理经验,按照权力制衡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信贷组织管理体制。遵循信贷组织机构设置的三大原则,在现有信贷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信贷部门内部横向制约机制的作用:一是遵循相互牵制原则,即信贷组织各部门、各岗位、各权力之间形成一种约束制衡机制;二是遵循程序定位原则,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和授权批准,相互之间必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超越职权;三是遵循系统协调原则,各部门要围绕一个共同的目标动作,理顺关系、增强实力、杜绝内耗。即规模较大的分行可在现有审贷部门、风险审查部门和资产保全部门的基础上,加设信贷资产组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对全行信贷资产组合、资产多元化、整体信贷资产回收特点进行分析,对全行潜在集中风险进行评估,并向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银行监管机构、投资者提供报告,根据既定的整体资产优化策略对各业务部门、区域经营管理的信贷资产状况进行监察。同时,应将风险审查部门与信贷业务部门在行政上的管理主线区别开来,以改变当前由于偏重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控制部门意见,导致风险审查部门事实上无法从组织上来制衡业务部门的弊端。
第二、树立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的信贷经营管理思想。信贷管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激励和控制,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强调通过制度加强控制,对人的激励显得不足。过份以责任制来制约信贷管理人员,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如责任人为了避免出现贷款损失从而避免处罚,往往对有问题贷款在到期前进行不应有的展期或给予新贷款以收回旧贷款的本息,反而隐藏了风险,为了将个人责任变为集体责任,往往将所有贷款,无论金额大小都推给审贷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了工作效率。现时的问题应是强化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信贷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我们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首先,打破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按行政职务大小层层下放的旧框框,实行审批放贷和行政完全脱钩。可按实际能力和以往业绩给予信贷管理人员相应审批权限,并每年进行一次审定,视情况决定提升或降级,创造既有压力又有动力的工作环境。其次,把实际工作中过多的负激励转为正激励。加强正面引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尊重和发挥员工的能动性,满足他们受到社会尊重的心理需要。再次,改革现行工资分配制度。坚持市场化的报酬原则,调大绩效工资比重,破除行政级别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等级薪酬制度。
第三、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客观评价银行信贷风险,改变信贷营销观念,正确处理好风险管理与提高效率的关系。我国银行业在信贷管理中往往陷入两个极端:一是灵活性过强。对上市公司、垄断性企业等客户群体,在信贷管理中放松条件,不顾企业负债总规模和偿债能力,为企业多头开户、盲目授信,甚至于违反国家账户管理、现金管理等有关制度,依赖垒大户带来的短期效益。二是过于教条。在商业银行贷款企业结构中,中小企业仍然绝对主体,但在信贷管理中,过份强调形式上的风险防范,一味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手续,不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品种,消极逃避承担适当信贷风险的责任。灵活性过强实际上是没有原则性,过于教条则制约正常发展。银行本质上就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不可能消除信贷风险,只能通过制度的完善适度规避信贷风险,对风险的过度约束必然制约商业银行的正常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重新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观念,在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创新力度,提高经营效益水平。
第四、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监控。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即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算,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地(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多作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测定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对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和保证贷款,贷款银行还应全过程监控质押物、抵押品的保管状况和担保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严防因质押物或抵押品遗失变动、残损变质和因担保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而引致担保失效。当企业改制或关停并转破时,一定要认真积极主动参与,随时关注,坚决维护银行正当权益,防止企业趁机丢包袱、卸责任,搞“金蝉脱壳”或“过河拆桥”。当贷款出现风险时,一方面要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另一方面要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惩前毖后,“亡羊补牢”。对呆帐贷款进行认定和核销时,一定要追根到底,查出究竟,防止企业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逃废银行债务。
第五、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监督为硬约束管理。国有商业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也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具体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建立对贷款第一次投入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发放到帐户,银行可严格控制此笔贷款的支付,贷款单位如需支付使用,须先经信贷部门对实际使用用途进行符合式核准后,会计部门才可办理付出。(2)建立对贷款日常周转使用的控制制度。贷款投入到企业并经第一次使用变成贷款单位的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后,银行更应加强贷款管理,严防贷款在周转使用过程中被逐步挤占挪用和转存他行。信贷部门除勤下贷款单位明查暗访贷款的实际周转使用情况和贷款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外,还应通过书面签约方式要求贷款单位将货款回笼到贷款银行,不得搞体外循环。同时,应通过参与企业管理,直接管理贷款的日常周转使用。(3)建立对贷款单位违约的信贷制裁制度。凡贷款单位货款不回笼到贷款银行、违约使用贷款、不按时归还到期贷款本息或经营管理状况恶化危及贷款安全,银行可采取停止发放新贷、在帐户上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拍卖抵押品还贷、向担保单位收贷或登上企业黑名单等制裁措施,如果贷款单位逃避贷款银行制裁,贷款银行可要求金融同业联手制裁甚至采取法律手段收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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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庄思岳. 《银行业风险与防范》 经济出版社,1998版。
7、陈禄堂.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对策及信贷管理制度研究,2006年版。
致谢
在完成毕业^文档的过程中,老师给我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并给予了耐心的指导与帮助,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此向老师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在完成^文档过程中其他同学也为我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在此向他们表示最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