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银行概述
二. 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
1.放量增长时期
2. 蓄势整理时期
3. 大规模重组规范发展时期
三. 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特点
1.法律环境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2.行政干预在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四.中国投资银行的现状
1.资金基础薄弱。
2.业务范围窄。
3.机构设置“小而全”,亟待重新组合。
4.经营管理“散而杂”。行业分工不明确、专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
五.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意义
1.发展投资银行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
2.发展投资银行有利于项目融资的发展。
3.发展投资银行有利于搞好国企的资本运营
4.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建立投资银行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六.投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内 容 摘 要
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高级形态的中介机构,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配置的优化起到了引导、组织、推动和调节作用。而在中国,投资银行业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产权流动的放开,中国市场经济日益呼唤投资银行业:新兴产业的兴起需要投资银行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的流动与充足需要投资银行充当融资中介和金融顾问;企业资本金短缺和过度负债、银行有巨额不良资产,需要投资银行业寻找两全之策,以达到企业解困与银行资产保全的最佳结合;资本的国际流动和跨国投资需要投资银行业的中介服务,大力开展国内企业的海外上市和海外企业的境内上市;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更离不开投资银行业广泛的金融服务来为它补充资本实力、策划企业兼并、筹措并购资金。
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中国资本市场十余年的发展史表明,投资银行已成为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主体,投资银行也就是实际意义上中国的投资银行,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在80年代就已开展,当时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证券公司在一定层次和程度上扮演投资银行角色。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九十多家投资银行、2600多家营业部。粗略划分,十年风雨的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到目前已经经历了数量增长时期、蓄势整理时期、大规模重组规范发展时期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在80年代就已开展,当时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证券公司在一定层次和程度上扮演投资银行角色。目前,在我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此外还有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这些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潜力较大,但由于其尚在初创阶段,不可避免的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真正的现代投资银行有相当的差距。
发展投资银行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对促进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推动生产要素的充足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融资体系。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特点及趋势
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高级形态的中介机构,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源配置的优化起到了引导、组织、推动和调节作用。而在中国,投资银行业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但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产权流动的放开,中国市场经济日益呼唤投资银行业:新兴产业的兴起需要投资银行开展风险投资业务;产业结构的调整、资本的流动与充足需要投资银行充当融资中介和金融顾问;企业资本金短缺和过度负债、银行有巨额不良资产,需要投资银行业寻找两全之策,以达到企业解困与银行资产保全的最佳结合;资本的国际流动和跨国投资需要投资银行业的中介服务,大力开展国内企业的海外上市和海外企业的境内上市;要建设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更离不开投资银行业广泛的金融服务来为它补充资本实力、策划企业兼并、筹措并购资金。
一.投资银行概述
投资银行起源于欧洲,是由商人银行发展而来的。早在15世纪,伦敦和一些英联邦国家从事国际贸易并兼营承兑业务的商人事务所发展形成了最早的商人银行。19世纪,商人银行传入美国并进一步发展成投资银行。1933年美国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把投资银行的证券投资业务与商行的短期借贷业务分开,使真正意义上的投资银行出现了。
投资银行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称谓。在美国称投资银行,日本称证券公司,而在德国,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是合为一体的。当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之间也存在着区别。从融资方式看,商业银行主要从事间接融资,而投资银行主要进行直接融资。从狭义角度看,投资银行就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所从事的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属于投资银行的业务范畴。
投资银行的业务主要包括两大部分:融资中介和理财顾问,而且这两大业务往往是相互融合的。融资中介业务,投资银行通过对客户的资产负债进行分析,制定债券和股票的最佳组合,帮助客户在适当的市场、以适当的价格筹集所需资金。投资银行的融资中介服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资产变现、物业融资、项目融资、创业投资。理财顾问服务,投资银行依靠专门的产业和市场知识,以及在现金流通分析、价值评估和风险评估中的经验和技巧,与客户密切合作、评价客户整体的业务战略。理财顾问业务主要包括:公司各种融资方案的设计与策划、公司上市的设计与策划、股权投资顾问、公司重组(股权重组、资产重组、财务重组)、企业收购兼并与反收购兼并、企业集团化设计与策划、区域性资本市场设计、市场调查研究、国营企业出售及民营化设计与策划。随着投资银行的不断发展,其业务形式区域多样化、业务范围走向国际化,其核心业务已越来越多的转移到公司并购、基金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等方面。
二. 中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
在中国,投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是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中国资本市场十余年的发展史表明,投资银行已成为推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要主体,投资银行也就是实际意义上中国的投资银行,中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在80年代就已开展,当时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证券公司在一定层次和程度上扮演投资银行角色。到目前为止,国内已经有九十多家投资银行、2600多家营业部。粗略划分,十年风雨的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到目前已经经历了数量增长时期、蓄势整理时期、大规模重组规范发展时期。
1.放量增长时期(1985---1996)
在中国,投资银行与证券市场的开始一直是在悄然无声的进行着。中国投资银行正式登上历史舞台是1985年成立的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此后,中国投资银行从无到有,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成长而迅速扩张。1990年深沪两地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后,中国投资银行业正式登上了中国经济的舞台。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证券经营机构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就可以获得高额收益,市场也没有严格的准人限制,银行、信托公司等竞相挤身证券业。到1996年底各类投资银行拥有营业网点2600多家平均每家拥有营业网点6家,430家投资银行与兼营机构共同拥有的总资产为1600亿元,平均总资产每家3.72万元,平均净资产不到5000万元,平均资本金仅为2000—3000万元。
从结构层次来看,中国投资银行已基本上形成三个层次:全国性投资银行、地方性投资银行、兼营性投资银行,其中全国性投资银行主要是华夏、南方、国泰、海通等几家大投资银行,地方性投资银行主要是各省、市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办的专营证券机构,兼营投资银行主要是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的证券营业部。
2. 蓄势整理时期(1997---1998)
1996年中国实行了银证分离,规定了分业经营的模式,中国投资银行业格局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调整,各商业银行分行下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均撤销,只保留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信托投资公司并经营证券业务,各省人民银行兴办的投资银行独立为省级投资银行;同时一些投资银行通过兼并重组信托投资公司的证券营业部,规模得以迅速扩张。当时,中国证券市场形成了投资银行专营与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的格局,截止1998年底,专营证券的公司96家,信托投资公司243家,财务公司69家,融资租赁公司16家,证券营业部总数2440家。从规模大小看,差异很大。有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全国性大投资银行,也有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人民币的“袖珍投资银行”。就专营投资银行而言,平均注册资本不过2—3亿元人民币,约有20家注册资本金尚低于3000万元;就兼营而言,各地方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规模普遍很小,多数仅几个营业部。
从网点布局来看,主要分布在全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级以上城市,全国性投资银行摊子很大,遍布全国各大中城市,在各大城市设在分公司,大部分中小投资银行主要在自己所处的直辖市或各省省城开营业网点,深圳和上海是投资银行网点最为密集的地方,几乎所有的投资银行都在这两城市设有营业部或管理总部。
从业务经营看,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各家投资银行都在经纪、自营、投行三大传统业务上展开争夺,三大业务对利润贡献比平均为40%:28%:18%。其他收入(主要是保证金息差收入)尚占14%, 投资银行全行业盈利与亏损步调基本一致,呈现一荣惧荣,一损惧损态势,盈亏程度基本与券商的规模正相关。从证券业的集中度来看,证券业出现了越来越集中的趋势,利润平均化初现端睨。据统计,97年排名前十位投资银行分占了一级市场承销业务70%左右的份额,二级市场上排名前十位的投资银行占据了31.16%的份额;1998年排名前六位的投资银行一级市场份额高达52%,二级市场交易额几乎占总交易额的50%。各投资银行机构出现重组与分化,一小部分实力强大的投资银行兼并经营不善的投资银行,从而占据大部分市场,而大部分中小投资银行则以特色业务取胜,对市场进行分化占领。
3. 大规模重组规范发展时期(1999年开始)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的颁布实施,直接促成了中国投资银行发展进入大规模重组规范发展时期。
首先,《证券法》规定的中国投资银行实行分类管理,综合商和经纪商的划分直接促使投资银行掀起增资扩股的热潮。尤其中小投资银行期待通过增资扩股尽快将自己由地方性、经纪类小投资银行变成全国性、综合类投资银行,领到主承销商通行证,使自己的业务范围得到扩展。而原本达标的投资银行们,则欲在国内外进一步做大业务,扩充实力,继续保持同行业领先,并纷纷制造“航空母舰”型大投资银行,向国际迈进。
其次,《证券法》从法律上规定了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加速了证券业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经营的步伐。由此又诞生了一批由信托重组而成的大型投资银行。例如,1999年10月重庆市的信托公司、财政证券、证券交易中心共同重组成为西南证券;最著名的就是由四大商业银行与人民保险下属的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所属证券职能部门合并为一家拥有174家营业部,45亿人民币注册资金的中国最大投资银行-----银河证券。另外,许多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期货交易所等也都在进行重组成为投资银行。目前,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投资银行已经呈现地域集中、产业集中的特征。
三. 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特点
如果严格按照罗伯特·库恩对投资银行的定义来理解的化,在中国现有的投资银行里,能够勉强成为投资银行的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综合性投资银行。但是中国资本市场与证券市场短短十几年的发展造就了将近100家投资银行机构与将近300家证券经营机构,这些机构的发展历程就是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史。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史同欧美等国家投资银行的发展相比有着鲜明的特点。
1.法律环境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中国证券市场与投资银行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律环境和制度环境一直是制约中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从1984年飞乐音响股份成立开始,关于证券方面的立法就一直没有能够跟上市场的节拍,更不要说去引导市场了。在证券交易所运行将近3年后,1993年4月22日,《股票发行与 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才正式颁布实施。1998年12月29日,酝酿5年多的《证券法》终于获得人大常委会的通 过。于199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而此时,中国的证券市场已经快10岁了。
由于立法工作的相对滞后,中国证券市场与投资银行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首先,由于法律、制度的不配套,造成许多在国际上通行的投资银行业务在中国无法开展,致使投资银行的创新业务在中国还处于朦胧阶段,连在世界上已经十分成熟的利率期货、利率期权等普通业务在中国还是空白,《破产法》、《公司法》等法律已经不能适应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但因为它们的约束造成投资银行在兼并收购工作中步履为艰;其次,由于法律制度对投资银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违纪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处罚,从而导致了投资银行、上市公司联合造假、虚假上市、内幕交易等一系列违规行为的泛滥,证券市场投机气氛浓厚,红光、郑州百文的用虚假信息骗取上市就是典型的例子;再次,法制环境的滞后,没有司法的介入,导致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缺乏强有力的保证,对于证券交易和证券发行方面的违规现象的处理和处罚缺乏力度,甚至还可能出现处罚的暗箱操作,从而纵容了投资银行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投机作风,几度在中国证券市场掀起风波。例如,1992年8月10日,深圳发售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出现百万人争购 抽签表的场面,由于工作人员作弊,私留抽签表,造成股民游行请愿,发生震惊全国的“8.10风波”。 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中,有部分股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包括转配股,但是1995年长虹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竟然将长虹转配红股私自上市流通,后来的处理只是长虹股票停牌。法律的空白使得投机者无所畏惧,这些违规事件只是中国证券发展中违规现象的冰山一角而已。
2.行政干预在中国投资银行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由于法律与制度的相对滞后,中国的证券市场和投资银行的发展过程主要是靠国家的行政指令来引导的,在中国证券市场中,“有一只无形的手”牢牢控制着市场节奏,这只“手”不是市场调节,也不是法律规范,而是行政干预。在中国,市场与法律在证券市场上的地位远远不如行政命令有效,这是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特色。
曾经经历了5000年封建统治的洗礼的中国,人治思想深入人心,几十年计划经济又使中国经济充满了行政色彩,在改革开放的20年中,行政干预的影子仍随处可见,在证券市场的表现更为明显。行政干预具有直接、迅速的特点,在中国这样一个证券市场发育不很完全的国家,行政的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维护了资本市场的相对稳定。但由于行政干预具有浓郁的人治特征,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逐渐规范与完善,行政干预的弊端正在逐渐显现。
首先,过度的行政干预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符。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稳定的制度基础,但行政干预的随意性很难造就稳定的市场环境,反而会使证券市场动荡加剧。一方面,受人为因素的左右,某些行政管理机关为了追求本部门的利益或业绩,常常会作出一些不合理的干预。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企业要争取业务和融资机会,必须经过各级行政机关的层层审批,既影响了效率又增加了“暗箱”操作的可能性,例如康赛集团在上市过程中,通过“内部职工股”的交易就将两名部长级干部拉下了马,大批地方干部栽在这一家上市公司手中。《证券法》出台后,中国加大了对证券犯罪的调查力度,许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纷纷“落马”,多数都是因为重权在握,在从事证券管理的时候以权谋私。
另外,由于中国证券市场规模较小,企业争取上市呈现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态势,许多地方政府也将本地企业上市数量作为其主要业绩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控股股东,又是上市审批权的掌握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造成了投资银行业务竞争的不公平。特别使政府为了其重点企业能够上市,参与或默许了企业和投资银行机构的作假行为,严重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证券监管更加困难。例如在最近被暴光的郑州百文虚假上市和虚假财务报表一案中,政府是难逃其责的。
四.中国投资银行的现状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在80年代就已开展,当时的中国国际信托公司、中国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商业银行以及一些证券公司在一定层次和程度上扮演投资银行角色。目前,在我国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此外还有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这些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潜力较大,但由于其尚在初创阶段,不可避免的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与真正的现代投资银行有相当的差距。
资金基础薄弱。虽然注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资产已达数百亿元人民币,但其业务极其分散。小的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额才几千万人民币,较大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也不过10亿左右。而国际上大型的投资银行拥有十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的资本金。
业务范围窄。如信托投资公司虽然也参与企业融资项目,但其自身投资项目所占比重一般都比较大。而大多数地方性的证券经营机构主要业务是在二级市场上代理买卖、发挥经纪人作用,只有部分全国性的证券公司在业务上包括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证券发行与包销、财务咨询、并购服务、基金管理等,比较接近典型的投资银行。而真正的现代投资银行的显著特点是业务种类多、经营范围广,提供一切与资本和资产有关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有些大型投资银行还跨国经营,并且不同的投资银行有不同的特色,既有跨区域和综合性的投资银行,也有地区性的投资银行。
机构设置“小而全”,亟待重新组合。证券经营机构过多过滥,证券业作为一个产业,集中化程度低,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且大部分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单一,仅仅局限于经纪商和交易商的角色,一旦本来就规模很小的证券市场交投看淡,这些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机构佣金收入就会锐减,有的甚至难以维持自身的营运,重新组合显得十分迫切。
经营管理“散而杂”。行业分工不明确、专业化程度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市场中介机构不择手段融通资金,角逐一二级市场,经纪、自营兼顾,各行各业皆通,不顾自身力量大小,个个都是“十项全能”。部分从业人员经营方式和观念陈旧、业务水平低,致使操作失误和违规事件屡有发生。证券咨询和服务行业,更是某些人随心所欲的场所,加深了市场的不稳定性。而在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业是金融领域的高科技产业,是智力密集型产业,它拥有一大批具有高度专业能力的投资银行家。
监管体系“多而乱”,法制性薄弱。尚未形成唯一有效的国家监管机构,对企业上市、证券发行、交易的管理分散于地方、中央的各主管部门,部门之间的权利利益冲突时有发生,市场政策难以推行。监管中行政措施有余,市场调节不足。管理层政策取向、落脚点经常大幅度转变,市场茫然无措,市场调节机制也难以发挥。到目前为止,对投资银行业监管具有根本意义的法律还是一片空白。而西方国家政府则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监管和调整。如美国自30年代其相继出台《1933年银行法》、《1934年证券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一系列法规,规范了市场竞争,保障了投资银行业的顺利发展。
五.我国发展投资银行的意义
发展投资银行将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对促进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和活力、推动生产要素的充足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正在进行经济体制变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融资体系。大力发展我国的投资银行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
发展投资银行有利于项目融资的发展。项目融资是我国亟待开发的一个领域。当前,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经济建设中的新兴产业和大型项目增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内源融资是远远不够的,大量的资金必须从企业外部筹集,而企业外部资金以何种方式进入企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治理结构。向国有银行贷款是企业外部筹资的传统作法。多年来,我们的国企沉淀了大量的银行资金,严重阻碍了国有银行商业化的进程。尽管1996-1998年央行四次降息,但商行出于稳健经营,对企业发放贷款在规模和期限上必定会有种种限制条件。而国企从自身经营考虑,也希望以较低的成本筹集到数量更大、期限更长的资金。借助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无疑是国有企业最理想的筹资方式。投资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它的全面有效的参与和指导,能帮助企业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上迅速筹集到资金,并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发展投资银行有利于搞好国企的资本运营。所谓资本运营,就是指企业通过外部交易战略,主要包括兼并、收购、股份制改造与上市等,在资本市场上进行重组与扩张。资本运营可以使国有资本流动与重组,从而实现国有资本存量的盘活和优化配置,优化产业结构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而要搞好资本运营,关键是搞好国企的重组与产权交易。目前,我国的企业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大规模的企业整合、频繁的产权交易对投资银行业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
在企业的购并与重组过程中,没有投资银行是很难进行的。首先,投资银行为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提供了一种金融驱动力。其次,投资银行具备动员和调度全社会资金的能力和手段,是企业的并购与重组能得到资金支持。此外,市场化的并购需要最快捷的信息、最有效的处理,投资银行的自身优势使得它在并购活动中大有作为,他或是充当企业并购的财务顾问代理,或是自己成为企业并购的交易主体,作并购自营。
产权交易是一项极为复杂的交易过程,它涉及到很多经济、法律、政策问题,也必须依靠投资银行的专业化工作去完成目标企业的前期调查、财务评估、方案设计、条件谈判、协议执行以及配套的融资安排、重组规划等;否则交易双方可能因为交易信息不对称、对有关法律政策和交易规则不了解、市场操作经验不足或是交易过程中缺乏相应的融资支持等原因而导致交易成本过大或交易失败。投资银行凭借其广泛的信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创造性的策划和设计、雄厚的资金实力,成为企业产权交易的催化剂和润滑剂。
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建立投资银行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大型企业集团面临国内国际两个竞争市场的压力,急需迅速实现结构调整、产品升级和产业联合。在企业重组过程中,由于资本运营规模大、业务种类繁多,而且企业的许多商业秘密不宜披露,聘请企业外部投资银行进行资本运作,一方面成本较高,另一方面也会因情况不太熟悉、信息交流不畅而贻误时机,甚至出现经营失败,而又企业集团自己建立的投资银行,完全可成为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资产重组和产权交易的中心,在实现企业内部资源优化组合的基础上,积累经验、完善组织、培养人才、建立联系,进一步协助企业集团对外融资和跨国融资。
六.投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我国现阶段的宏观经济形势适合投资银行的发展:(1)严格的银证分业经营原则为投资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我国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业。这就使得投资银行的证券发行和交易业务具有了垄断地位。同时,投资银行还可利用这一难得的契机,不断增资扩股,扩充自己的实力。(2)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为投资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大规模、跨地区、跨行业甚至国际化的资金流动和资产的重新调整、配置对投资银行业务产生了更大的需求。金融市场的深化改革,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促进了投资银行业务向多样化、国际化发展。(3)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外资的流入为投资银行的业务开展提供了资金准备。香港的平稳过渡、国内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世界各国对中国经济普遍看好,为投资银行的业务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4)专业化、高素质的计算机技术人才和金融人才的成长为投资银行提供了人员准备。
我国投资银行的组建可按照以下几种形式:
证券公司之间的股权收购和兼并。我国现有的证券公司大体可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申银万国、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它们在资金规模、业务网络及人才储备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第二类是一些具有银行或金融财团背景的公司,如君安、海通、中信、光大、招银等,它们与第一类公司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第三类为地方性证券公司,它们同地方政府和企业有着渊源关系,与前两类证券公司在业务上有很好的互补性,新成立的联合证券、东方证券是以大型企业集团为背景,在以国企为服务对象的业务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一些规模较小的证券公司实行了区域性兼并与充足、增资扩股、壮大了自己的实力,如山东证券、湖北证券等。而我国大型证券公司虽具有一定规模,但与国外大的投资银行相比还相去甚远,要想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唯有通过股权收购和兼并,不断发展壮大。
组建合资银行、大力开拓国际业务。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就是照此模式组建的。它是由中国建设银行以42.5%的股权份额控股,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美国的摩根· 斯坦利集团、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合资组建的我国第一家按国际惯例组建的投资银行。自中金公司于1995年8月成立以来,进行了多项业务的探索与实践,承担了若干产业融资项目、充当企业的财务顾问,对企业进行长期重组和结构调整,并着眼于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完成了企业反收购项目,并参与高收益债券项目融资等。近期中国工商银行与东亚银行联合收购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也属于现代投资银行范畴。我国的投资银行可以此为模式,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形成开放性的资产总量达相当规模的集团公司。
按投资银行功能改造和规范原有信托投资公司,使其成为典型的投资银行。我国现有信托投资公司存在定义不明的情况,它也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但数量很少,可以对其进行规范改造,使其专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成为真正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投资银行。
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投资银行。我国少数大型企业有自己的财务公司,并具备一批专业人员、有能力承担公司的股票上市和投资顾问等业务。我们可以利用现有财务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经验,完善其融资功能,建立公司内部资金运营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兼并小型证券公司拓展业务范围,或与国外大型投资银行合资经营,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大力开展投资银行业务。
参 考 文 献
《中国金融家》
《投资银行的组织机构与特征》
《资本市场、投资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
《投资银行的发展战略——兼论我国大型企业集团发展投资银行的策略》
《中国券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经营发展战略》
《我国投资银行新体系的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