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入为什么要入市
1.1 保险资金入市的背景介绍
1.2 中国保险资金的投资现入市的意义
2 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现状分析
2.1 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的现状分析
2.2 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的具体渠道
3 中国保险资金可以入市吗?
3.1 保险资金入市的时机已经成熟
3.2 如何控制保险资金入市风险
4 几点建议
4.1 在监管框架下积极稳健地扩大权益类投资品种的总体比重
4.2 选择适合的投资理念、组合及个股选择目标
4.3 根据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账户投资策略
4.4 正确处理海内外证券市场投资的关系
4.5 全面完善保险公司的自身制度建设是保险资金运用效率的重要保证
内 容 摘 要
摘 要:
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做法。 文章分析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的现状,指出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利用巨额闲置资金进行投资,以收益补亏损,降低保险资金成本,推动资本市场成长,以及为转换保险机制提供机遇。保险资金入市的时机已经成熟,但应注意其风险的规避。
笔者认为,努力拓宽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尤其是直接入市,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运作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同时它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和宏观经济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对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认识
一、保险资金入为什么要入市
1.1保险资金入市的背景介绍
保险企业可运用的资金是由资本金、各项准备金和其余可积聚的资金组成的。运用暂时闲置的大量准备金是保险资金运动中的重要一环。由于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保险企业资金运动与其他企业不同。保险事故发生有随机性,损失程度有不可预知性,收取保费与赔偿给付在时间上和数量上存在着差异性。这种时间差、数量差使保险企业在资本金和公积金之外,还有相当数量的保险资金在较长的时间内处于闲置状态,特别是长期人寿保险,期限可达数十年,提存的责任准备金数额十分庞大。保险企业只要留存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应付赔偿给付外,其余资金都可运用。 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是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普遍做法。尤其是带有储蓄功能的寿险资金,由于能聚积大量比银行存款更为稳定的货币资本,一向是各国金融市场长期资金的重要来源。
海外经验显示,保险资金运用与保险承保业务是现代保险业发展的两只轮子,而金融市场是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从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情况看,保险资金占证券市场资金来源的比重均在25%以上,而保险公司日益成为各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就是明显的例证。1950年,包括私人退休基金、政府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在内的全社会保险,持有上市公司股票58亿美元,仅占美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的4.1%。1970年,这一比重上升到12.4%,1995年为28.2%,1998年达到29.6%。就商业保险公司来说,1950年,寿险公司和产险公司持有股票的市值仅占总市值的3.3%,1990年为5.1%,1996年达到6.2%,其中寿险公司为4.5%,产险公司占1.7%。
中国保险资金一度由于投资渠道匮乏,存在巨额利差损,被形容为“笼中困兽”。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意见》提出,要鼓励合规资金入市,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要培养一批诚信、守法、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这标志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
1.2 中国保险资金的投资现入市的意义
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首先,在合适时机选择和操作下的权益品种投资收益率将极大程度地改善目前我国保险资金收益率较低的局面;其次,股票投资可以作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和组合运用的一个重要方面,使保险资金投资品种选择更为丰富;最后,我国保险公司通过股票投资业务可以进一步完善包括制度建设、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提高、软硬件改进和人员培养等多方面,从而提高我国保险市场的投资技术含量。 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也是对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有益的促进和补充:首先,保险资金的介入可以极大程度地提高我国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量,从国外经验来看,保险资金一直是股票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其次,保险资金的介入可以在投资理念,尤其是价值投资理念上起到市场上的应有作用,对稳定整个股票市场具有决定性意义;再次,商业保险资金的介入也为社会保险资金的介入提供经验和借鉴,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和品种创新;最后,保险资金的介入也可以在市场投资技术方法、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和人员培养等各方面对我国股票市场形成有益补充。
二.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现状分析
2.1 现状分析
我国保险业务从1980年恢复营业以来,逐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过艰难曲折,走上了一条稳健发展的道路,具备了现代保险业的基本雏形。特别是2002年,我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 3054亿元,比上年增长44.6%;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2274亿元,比上年增长59.7%,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已占总保费的74.5%。5年来,保险深度由1.61%升至2.98%,保险密度由101.12元升至237.64元。我国保险业在开放中迅速发展。 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保费收入已经达到了一定规模。从1992年起,我国保费收入每年以超过百亿元的规模增长,到1998年保费收入已达到1250亿,全国人均交纳保费100元,初步具备了全国性的普及规模。(2)竞争市场已经初步形成。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基本形成了供给竞争的主体框架,中保、平保和太保三保公司的垄断地位正在逐渐消弱,而地区和险种的竞争正在逐渐增强,随着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外资保险机构的进驻也将进一步加大保险市场的竞争性。(3)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健全。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1998年正式成立中国保监会,表明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体系逐步法制化、监管架构已经初步形成。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即“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1998年10月,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略微拓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但从总体上看,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仍然十分狭窄,尤其是主要市场的容量相应较小,使得保险资金大量处于闲置的状态。据统计,近年保险资金约有50%是以现金及银行存款方式存在的。由于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较低,因此保险公司的成本支付和利润获取,就不得不更多地依靠保费收入,这导致保险价格偏高而相应保障条件偏低等问题的出现。
在西方国家,保险业的竞争十分激烈,而竞争的焦点则在于,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只有提高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才能在相同保费收入的情况下,提高保障的条件,或在相同保障的条件下,降低保费的收入。在此思想指导下,西方国家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领域十分广泛,即除了我国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存款、国债及部分金融和企业债券外,还可投资房地产、贷款、对外投资和实业投资等项目。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很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经营利润不得不主要和直接地来自于保费的收入;而西方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很高,即它不仅能够足额提供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和经营利润,而且还能够部分补贴赔付,以应对行业内的激烈竞争,从而使得保户的总体收益大于其支出,使得消费者在供给竞争中最大限度地享受需求者的支出收益。
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经营方式,只能适应封闭式的经济运行系统,而无法完全面对开放式的经济运行系统,在开放式的经济运行系统的挑战面前,我国保险行业将不得不逐步走向现代化运作的创新和变革。经过20年的改革与开放,我国经济已经和国际经济有了很大的交流和融和。在目前国内取得营业资格的60多家保险公司当中,有一半外资和合资保险公司。虽然后者的规模和营业额还比较小,但其发展前景已经展现出蓬勃的生机。并且目前我国正在申请加入WTO,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向国外更多地开放国内的市场,包括保险市场,从而使得我国保险公司将更加直接地面对国外同行的竞争和挑战。对于目前我国保险行业所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竞争环境来说,努力并遂步拓展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2 我国保险资金入市的具体渠道
证券投资保险基金是当前西方发达国家解决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的一个主要运作方式,这一方式能在最大限度内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考虑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可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
证券保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涉及诸多相关问题,下面笔者提出一些构想。(1)保险基金的募集。正式运行三年以上,无重大违规行为的中资保险公司都可以发起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的募集采取向保险公司定向募集的形式,保险基金可以向某一家保险公司定向募集,也可以向数家保险公司定向募集。保险基金设立以后,也不公开上市。(2)募集资金的比例。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用于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资金数额,以其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来确定。根据目前的情况,这一比例应在10%左右,允许上下浮动2%是比较合适的,同时要根据保险公司的类型、运行的时间、资本金实力、资产质量、资产负债率以及公司资信度等因素,作适当调整。(3)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的选择和设立。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管理人可以选择现有的、规范化的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由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发起设立新的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有3-5家证券公司和(或)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4)保险基金形式。保险基金可以采取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形式。如果采取封闭式基金形式,存续时间不得少于5年,有人寿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可以相对长一些,如15-30年;由非人寿保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可以相对短一些,如5-15年。(5)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和投资组合。保险基金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国债、企业债券和可转换债券。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当符合: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6)保险基金的信息披露。保险基金必须定期在指定的报刊上披露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以供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对证券投资保险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同时也便于投保的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参考。
三、中国保险资金可以入市吗?
3.1保险资金入市的时机已经成熟
与国外保险资金的投资领域相比,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可进一步拓展的投资领域主要包括:股市、房地产、对外投资、实业投资和贷款等。但从实际情况上看,笔者认为,除了股市之外,其他领域目前还不适合我国保险资金的较大规模介入。原因在于:(1)这些领域的专业性较强,与保险行业的差异较大,因此存在着行业陌生的运作风险。(2)这些领域存在着较大比例的固定资产,变现性或流动性较差,而且容易贬值。(3)目前我国的市场不规范,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建设、无序竞争以及信用短缺等问题,这就为上述领域的投资带来了更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与这相对应,目前我国股市对于保险资金谋求保值增值的稳健发展来说,具有三方面有力的战略发展空间。这主要包括:
1.从长期来看,股指是在逐渐走高的,虽然期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多次的剧烈震荡和上下往复。例如美国股指从100点走到1000点花了70年的时间,从1000点走到10000点花了20年的时间。即随着经济的发展,股指走高呈加速的态势。从我国情况上看,10年股指的走势同样呈稳步走高之势。因此长期投资股市,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都将获得可观的收益(其核心在于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尤其对于专家理财、规模经营的机构投资者来说,还将具有更大的优势。
2.目前我国股市的监管体系已经逐渐成熟,这既包括监管架构,也包括监管水平等。(1)从战略上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业的分业管理,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负责证券业的规划、审批和监督,并依此加强地方证管办的作用,以及将深、沪交易所收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等,这将有效保障证券业在一元化领导下的高效运作。(2)正式颁布和实施了《证券法》,这将使我国证券业的运作能够在更加公正和科学的思想指导下,通过逐步的探索和调整,从而达到日益规范的市场化运作目标。(3)将投资基金引入股市,集中社会闲散资金进行统一运作,这将极大地增加机构投资在股市投资中的比重,从而达到稳定大盘、增加收益以及示范理性投资的目的,并且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券商大规模的增资扩股工作正在积极地推进和展开。(4)为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政府综合运作各项政策的能力正在逐渐提高。这其中既包括中长期的制度性政策,如允许券商进入拆借市场、允许国有企业投资股票等;也包括中短期的灵活性政策,如调整利息、掌握新股发行上市节奏,等等。
3.股票投资知识较为普及。我国深沪股市的开户人数目前已经达到4300万户。他们不仅关注股市的价格涨跌行情,而且也努力学习和掌握股市投资的各种专业知识等。这对保险资金的入市具有两方面的益处:一是以巨大的人才数量为背景,保险公司能够顺利地招聘到所需要的优秀人才;二是保险公司内部也有大量精通股市运作的专业人才,这将有助于公司对入市资金运作的宏观控制和把握。
因此从目前情况上看,在保险资金可供拓展的各项投资领域中,股市领域的投资优势条件逐渐突出并且基本成熟。
3.2 如何控制保险资金入市风险
保险资金积极要求进入股市,只是谋求获得进入股市的资格,至于何时入市,各家保险公司有自己的判断。股市永远有风险,只要理性判断入市时机,可以减少投资风险。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允许保险资金入市,保险公司就会“奋不顾身”地进入,全然不进行投资风险分析和入市时机的判断。
因而,解决好风险控制问题是保险资金入市的首要任务。保险资金入市主要面临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两大风险。特别是非系统性风险中的道德风险、投资决策风险,交易风险等是我们应当重点防范的关键环节。 为确保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出大的风险,应立足于两个“防范”一是防范股票市场大幅波动对保险业未来现金流安排带来的不利影响;二是防范保险资金股票投资过程中,因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和风险管控等各环节中的不透明、不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管理风险。明确三个“基本建立”:一是建立和培育风险管理及价值投资理念,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二是建立和推行保险机构投资者投资决策、投资交易和资产托管相互独立的风险控制机制,保证风险控制贯穿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的全过程;三是建立和引进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管理技术,进行股票资产管理,通过对所持有股票的风险价值的评估和计量,调整股票投资组合,分散和规避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风险。 把握三个原则 : 一是循序渐进的原则。入市资金的比例由小到大,逐步提高;投资范围由窄到宽,逐步扩展。二是价值投资和稳定回报的原则。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不以追逐高风险高回报的短期炒作为目标,注重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追求长期、稳定的回报。三是管理方式多样化原则。既可以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采用内部专业资金运用部门进行股票投资。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监管的重要手段。将遵循循序渐进、逐步放宽、灵活调整的原则确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比例。
四、几点建议
4.1 在监管框架下积极稳健地扩大权益类投资品种的总体比重 保险公司将是股票市场的一支新生力量,按制度、分步骤、有准备地逐渐进入A股市场将是目前保险资金运用新渠道的重要内容。 从操作层面说,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只是渠道拓宽和效益提高的方式之一,因此既然保险公司接受监管的重要指标在于偿付能力,那么只要保监会允许,对于风险可控情况下的任何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的运用渠道,保险公司业务人员都会密切关注和尝试。据统计,目前世界上证券市场40%的份额是由保险公司作为主体的,从我国目前允许的入市比例来看,5%的比例将给证券市场注入近600亿元的资金供给,并且随着每年30%左右的保费收入增长速度和投资比重的不断扩大趋势,保险资金未来在证券市场的重要性将会逐步加强。但由于每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基础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不同,保险资金的建仓过程肯定不会是机械和统一的,届时市场形势将成为各家保险公司判断的重要基础。目前,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的方式基本上得到统一,即通过委托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来经营不仅可以使投资管理者在“财富转移效用”和“风险厌恶效用”的主动选择方面更趋市场化和专业化,也将通过降低股票投资交易成本的方式来促进投资效益。 4.2 选择适合的投资理念、组合及个股选择目标 保险公司直接进入股票市场之前首先需要从自身内部认清形势,虽然传统投资产品过程中的议价能力优势将大大淡化,但保险公司还是可以凭借自身基础来选择适合的投资理念、组合及个股选择目标。从目前方式来看,保险公司的股票选择还肯定是高举“价值投资”理念的大旗, 绩优、蓝筹、流动性好、财务状况稳健的个股将成为保险公司股票估值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但保险公司与社保资金、基金及QFII资金的个股选择目标将有所差别,衡量的依据不仅在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更在于资产负债匹配和保险资金来源周期的特殊性要求。除了总体投资理念的技术性准备,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还将肯定密切关注几个方面的业务开展:首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积极参与网下申购,主要原因在于保险资金参与累计询价的价格优势、2005年部分IPO项目的上市公司标的质量以及保险资金来源周期等等。其次,保险公司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的意义不仅在于每只个股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了与ETF、转债、基金等不同产品种类的组合套利模式,从而更易发挥资金优势和保持收益率的系统风险分散。最后,保险公司也将密切关注非流通股转让的市场机会,其原因在于两方面的交互作用,即在安全的盈利模式和政策许可下,保险公司不仅不会拒绝购买非流通股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市场机会,各保险公司原来拥有的大量非流通股资产也将会成为品种选择的重要依据。 4.3 根据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采取具有针对性的账户投资策略 保险资金在进行投资管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注重资产负债的四方面匹配, 也要对寿险资金和财险资金的账户进行针对性不同的差别性投资策略。寿险资金主要包括人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三种, 其总体特征是基数大、预期给付现金流压力大和实时追踪监管要求高,因此寿险账户资金在要求现金流充足的同时需要收益曲线更平滑。从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寿险资金的固定收益产品比重较为明显, 因此, 对股票投资的收益分红要求就更高些。而财产险资金特征与寿险有一定差别, 不仅具有基数较小、发生赔付事件不确定性强等特征,保费收入与投资收益的瞬间累计能力才是衡量保险公司经营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账户资金配置中股票比重可以按市场行情情况作更灵活的调整。 值得指出的是,随着保险市场业务创新的发展,投资连结险、分红险在市场上的比重也逐渐加大,由于同传统险相比,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与投保人的风险偏好程度不同,因此对股票资产的配置也就有所差别,相对而言,账户经理的操作策略也就更有所差别。区别保险资金性质的因素还包括保险资金的来源,比如保费收入、投资收入、原自有资金与资本公积、上市或发行次级债的融资额等,虽然目前我国各保险公司资金运作已经逐渐将不同来源的资金运用区别开,但未来更专业化和更精细化将肯定成为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4.4 正确处理海内外证券市场投资的关系 我国目前保险市场上符合保险公司外汇资金海外投资条件的保险公司有10家左右,持有外汇资金大约近80亿美元。虽然与10000多亿元的保险总资产相比较小,但建立在这样基数上的收益率还是各保险公司所不可忽视的。保险公司参与海外证券市场与QDII性质不同,不会对国内证券市场产生过大影响。其原因如下:首先,这部分资金金额不大,目前只占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而且根据规定的可投资总额也不得超过公司上年末外汇资金余额的80%;其次,保险公司即使不将这些外汇资金投到海外市场,短期内拿回国换成人民币进入市场的可能性也极小,而由于人民币非自由兑换性,国内保险资金出海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最后,按照《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目前保险外汇资金海外投资范围仅仅集中在银行存款、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这样保险资金海内外投资收益的差价和管理成本相比大致相抵,所以不仅不会对国内资金产生收益同比效应,而且即使拿到海外投资额度的保险公司也肯定还是以谨慎为主,毕竟短期内其投资主要品种还是要求相当程度的信用级别。 4.5 全面完善保险公司的自身制度建设是保险资金运用效率的重要保证 2004年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投资风险指引(试行)》,旨在要求保险公司在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健和保障充足偿付能力的基础上,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实施有效地识别、防范、转移和分散措施。从机构属性上看,保险行业本身就是防范风险的机构,因此如果保险资金运用出现较大风险,则全社会风险体系就会产生连锁反应,而在这其中,资产负债匹配工作是保险公司风险控制的工作重点。 对保险资金投资工作的评定不应该是以单纯的某时点资金收益率为标准,而是需要对不同性质的保险资金来源施以不同类型的资金运用来匹配,从而才能从整体上对保险公司的资金经营状况作出更科学评价,使保险资金投资业务人员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收益和风险中寻找中间点。其具体工作可包括四方面:首先,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成立专门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组织和管理权限方面强化资产负债战略的实施。其次,选择合理的资产负债检测方法,如现金流检测(CFT)、现金流匹配(CFM)、免疫法和动态财务分析方法(DFA)等等。再次,加强资金运用管理中的“三个协调”,即加强资产管理与负债管理工作的协调、加强交易前台和风险控制后台的协调、加强交易人员与研究人员的协调。最后,加强资产负债匹配工作中的软硬件系统建设。 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需要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渠道拓宽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险公司不仅需要充分利用自身庞大的网络体系和客户资源来加强业务效益,更需要在业务开展之前扎扎实实作好一系列的研究准备、人员准备、配套制度建设准备和业务资源准备,毕竟减少业务试错和摩擦成本是防范风险、提高保险资金收益最直接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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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济学家樊纲:保险资金入市不是“救世主” ://.qianlo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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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东 保险资金运用理论与实务[m] 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4
[5] 王绪瑾 保险学 [m]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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