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一般性原因分析- 2 -
1.1农村体制的转变形成贷款风险- 3 -
1.2市场变化形成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 4 -
1.3政策性的因素对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形成的影响- 5 -
1.4由于贷款对象及贷款方式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 6 -
第二章 信用社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的消除- 7 -
2.1信用社信用风险及化解的政策- 7 -
2.2信用社贷款存量中的财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8 -
第三章 化解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措施- 8 -
3.1化解风险的措施- 8 -
3.2信用社经营风险及应对策略- 9 -
内 容 摘 要
摘要:主要介绍了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形成原因以及消除该风险的策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为广大农民兄弟提供充足的贷款来保证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成了摆在我们面的一项重要任务,而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也随之产生,如何应对这一风险就是我们今天需要探讨的几个问题:一是对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原因进行了分析;二是对信用社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的消除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三是提出了化解该风险的一些措施。
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成因及应对策略
国家“十一五”规划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列为重要内容,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是农民富裕。农民要富裕,充足的资金投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加大农村信用社对农村贷款的投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
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化解对于增强农村信用社发展能力,避免信用危机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分析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
在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过程中,农村信用社担负起了搞活农村金融的重任。可以说,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结构大调整的进程。而农村信用社要生存要发展,又离不开它的主要业务─信贷业务。由于农信社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农村信用社贷款资产存量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有外部因素,也有内部因素,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经济方面的影响,也有政治方面的影响。农村信用社与我国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属于经营货币资金、授受信用的高风险行业,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贷款风险。但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现行的政策环境、经营体制、经营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及业务内容等方面的原因,因而农村信用社发生贷款存量风险的概率及造成的影响远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按照一般的分析,贷款存量风险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体制的转变、市场的变化、自然的风险、政策性的因素、经营管理方面的局限、贷款对象及贷款方式的不当、历史的状况、经营环境的影响等诸多方面。而若从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性质上划分,又可分为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章 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一般性原因分析
农村信用社受到经营环境、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营管理水平、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制约,因而贷款存量风险比较复杂。具体分析为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强化约束机制和增进绩效等方面的制度绩效明显,但是也有一定缺陷。因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在传统农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必将产生农村金融抑制,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农村中小型,在信贷的效益选择机制面前,必然受到歧视,金融支持不足。同时这种模式并没有解决农村信用社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多元目标的冲突问题,中央要支农,地方要发展,监管部门要防范风险,农村信用社自身要生存。这些目标在实现过程中难以保持一致,缺乏单一经营目标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思维混乱和经营者的机会主义问题。在这种多重目标的冲突中,地方政府常常通过行政干预获得地方利益,同时向农村信用社转移成本,然后是农村信用社通过问题暴露把成本汇总,形成不良资产和经营亏损,再把这个风险包袱转移给中央,中央监管当局通过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或某种形式的补贴化解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从而增加了改制成本。
对于农村合作银行的股份合作制模式,尽管能够实现追求一定盈利和为社员服务并举,对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均是一种可行的金融制度安排,但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后,由于人股东众多,股权分散,他们对农村信用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这表明农村信用社所有者缺位的旧病仍不能有效避免。
1.1农村体制的转变形成贷款风险
近二十多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发展而不断深化。在这种经济体制处于重大变革及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应该说,作为金融业务的银行及信用社受到的冲击都是比较大的。这方面具体在农村信用社更突出一些。
一是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信用社未能及时做好原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债务的分摊落实工作,最终使一些集体贷款债务没有分摊到户,有些虽已分摊到户,但由于种种原因及工作不扎实,农民不予认可,或农民认账不认还,从而最终形成了大量的呆滞、呆账贷款。
二是一些农村乡镇企业及一般企业借助于转换经营机制的机会,采取了“金蝉脱壳”、“母体裂变”及新老账务划断的手段,变相地把历史包袱和债务留在了实际上已经为“空壳”的老企业,财产已经转移到新组织的企业中去,从而使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债务虚置,形成事实风险。由于这些贷款长期挂账,基本上失去了流动性和效益性,风险系数在与日俱增。
三是农村合作社商业企业在实行四放开,即经营放开、价格放开、用工制度放开、报酬放开之后,相当一些企业实行了租赁承包及拍卖等经营方式。由于这些企业在过去是稳定贷款对象,贷款方式多为信用贷款。面对这些变化,农村信用社未能及时采取保障信贷资产安全的措施,及时地进行贷款对象及贷款方式的调整;加上一些行政及政策的干预,最终导致了这一信贷业务存量的风险加剧,信贷资产质量的恶化。
四是农村一些企业在与外商外资的合作过程中,企业的实际资产发生了转移,而农村信用社未能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的债务转移。另外,合作、合资企业有意地逃避贷款债务,使贷款债务“悬空”。以上这些在农村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存量的安全问题,形成了信用社贷款存量的事实风险。由于承贷主体发生了变化,贷款债务没有转移,事实上已形成追债无主、索贷无门的尴尬局面;贷款方式失去了约束,企业的信用贷款已无信用可言,而抵押、担保等也由于过期而失效,由于贷款逾期过长,有的已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期,追索已无可能。由此可见,在这方面,农村信用社由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对于贷款存量风险形成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应该引起高度的重视。
五是非农业贷款项目上,主要是政策定位模糊。服务对象特定化与税赋负担同一化并存,损害了农村信用社合法权益。主要服务“三农”,是现行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的刚性约束。这实际上等于把本应由政府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承担的社会职能,部分强加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社,人为地将本属独立企业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定位在准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层次上。但是,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具体执行中,又将农村信用社视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来处理,任其承受与商业银行完全相同的税赋等负担,使农村信用社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积聚了巨大的金融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压力很大。由于农业贷款的管理成本高于非农业贷款,目前尚缺乏有效的税率、利率等经济杠杆调节,加上基层社人员紧张,所以农村信用社为在短期间内改善财务状况,比较注重非农业贷款等其他资产业务的拓展,存在“三轻三重”现象,即重“非”轻农、重大轻小、重城市轻农村。另外,管理制度不完善使农村信用社法人自主权缺失。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使农村信用联社有资金调剂权力,被联社集中的资金有一部分确实用于辖内社与社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被联社用于自营业务。基层农村信用社作为法人,资金经营的自主权被联社占用,从制度上为信贷资金投入非农业资产项目提供便利。
六是担保失(低)效,担保责任难以履行。担保人(单位)的担保能力弱小或资格有疑。表现在:一是村委与企业相互担保。二是乡镇、村委干部个人担保。三是驻地乡镇政府出面指令担保。四是村民与村民相互担保。
1.2市场变化形成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
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讲,市场变化对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的影响主要分为市场贷款对象及贷款行业的影响及市场对信用社的经营的影响等两个方面。从市场对贷款对象及贷款行业的影响来看,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极大地影响了贷款户的经营。市场竞争的激烈也导致了一些贷款户的经营效益下降,一些行业趋于不景气,从而直接影响到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收回。
而市场的变化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的影响,从现实的贷款存量风险来分析市场风险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信用社市场风险意识不强,没有把市场风险对贷款户的影响和对信贷资产的影响联系起来。在办理有关信贷业务过程中,往往被暂时的和局部的市场假象所迷惑,而忽视了相关的和必要的市场调查和分析,对贷款户可能遇到的市场风险缺乏预见性,贷款带有极大的盲目性而引发贷款存量风险。二是市场信息把握不准。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农村信用社往往在市场信息的收集、咨询、分析等方面存在差距,加上人员素质、经营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基层社的信贷人员往往掌握不了市场的全面信息,有时只能依靠贷款户介绍市场的相关信息决定贷款,因而带有极大的局限性,直接导致了对市场判断的失误。对那些没有市场的产品项目或企业发放了贷款,因而造成了贷款存量风险的隐患。三是市场预测水平不高。由于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受到了知识结构及贷款评估,技术分析,市场分析及对新技术、新产品信息的分析等方面的局限,因而影响了市场分析预测水平。对一些有短期效益而没有长期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或企业发放贷款使信贷资产存量转化成为高风险贷款。四是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主要服务对象、领域在农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和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农村信用社的资产业务多样性是必然的。但这个多样性应由“三农”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多样性决定。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目前主要表现在承担资产业务上,而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则群雄竞争,导致弱势产业层面上的有限资金多方分流。这时,农村信用社把业务重心放在“三农”以外的非农业贷款资产业务上,短期内可能对改善其财务状况有一定帮助,但长远看,必将加剧农村资金供求矛盾,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并减少农村信用社存款来源,增加资金自求平衡困难,阻碍信用社在农村的大量信贷资金正常周转,增加农村信用社风险,危及信用社自身安全。五是乡村办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一些乡镇办、村办企业进行兼并、合资、分立、转租等改革、改组、改造、转制之机,采取各种方式,逃债、废债、悬空信用社贷款、贷款资金用途挪用占用,导致农信社信贷资产质量不降,逾期、呆滞、呆账等不良贷款比例上升
由此可见,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从信贷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市场的变化对贷款存量风险形成的影响,表面上是市场风险造成的贷款风险在贷款发放之后,而实质上市场风险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是在贷款发放之前就已形成了。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农村信用社消除贷款存量风险必须与防范贷款增量风险结合起来。
1.3政策性的因素对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形成的影响
作为农村重要的合作金融组织的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之日起,就受到中央及各地政策性因素的多种影响,其中有一些实际上直接形成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的风险。如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投资政策、财经政策、金融政策、经济政策等的变化与调整,都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程度的贷款存量风险。尤其是在农村信用社的几次转轨及体制变化中,这种影响就愈加显得突出,因而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贷款风险也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是由于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重要机构,必须承担和体现国家的相关政策及宏观调控的任务,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是责无旁贷的重大任务。在目前农业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生产比较利益较低,农产品生产周期长,自然风险大,农村经济仍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也相应的较大。而且,一些对农业的导向性政策还必须由信用社来体现,对农业的支持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其次,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对“三农”的贷款,政策性、行政性干预的色彩也较浓,因而信贷资产存量风险也较大。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机构,在目前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政策环境下,对农村经济及农民来讲,农村信用社是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对一些有问题贷款的处理带有政策色彩,因此一些贷款就成为政策性呆账贷款,成为具有高风险性质的贷款存量。
1.4由于贷款对象及贷款方式选择不当而导致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
在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的市场风险观念、法制观念、竞争观念、利润观念淡薄。体现在对贷款对象的选择上不是以其信誉度及市场竞争能力、发展前景来衡量,而是看什么样的所有制性质及计划经济依赖程度。贷款方式主要采用信用贷款。而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农村实行体制转变,使原有的贷款对象及贷款方式、选择方式的弊端暴露出来。其一是受到行政干预,信用社不能自主经营选择贷款对象和贷款方式。有的一味照顾领导关系,不敢坚持原则。其二是为了竞争和争夺市场乱拉客户,不讲求经济效益,盲目发放贷款。其三是贷款不坚持按规范化管理程序办事,个别农村信用社信领导专横,一个人说了算。一方面是信用社干部素质低,决策能力弱,使不该贷的对象贷了款。另一方面在已发放的贷款中,由于贷款对象不当和贷款方式选择不当而造成了大面积的逾期贷款,形成了较严重的贷款存量风险。这方面的教训也是很深刻的。其四由于农村信用社实行为社员服务的政策,在这样的政策下,不能单纯追求利润,在为社员服务的过程中,也容易形成贷款存量风险。还有乡村干部更迭和财税任务影响贷款清收。村委干部更换,加上村经济的落后,一些新上任的村干部受“新官不理旧账”旧观念的影响,采取认账不还或者不闻不问的态度,拖欠贷款。为完成乡镇下达的财税指标,有些村干部片面追求所谓“政绩”,将本应还贷的资金转交财税任务,导致贷款不能清收。其五信用社内控制度欠完善,留下漏洞而形成的风险。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惯性,对发放农村集体贷款没有制定过系统的村集体经济贷款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造成清收责任难以落实,使村集体贷款的管理与清收失控。其六自身素质的不高存在的风险。一些基层信用社在制度执行和操作上不到位,对“三查”不严,抵押、担保名不符实,“三防一保”流于形式等。
第二章 信用社信贷资产存量风险的消除
按照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类型及性质划分,其原因又可分为信用风险、财务风险、经营风险等几大类。针对这些原因可具体制定对应的策略。
2.1信用社信用风险及化解的政策
信用风险是指农村信用社交易客体有意违约或因客观因素变化而无力履行合约义务而造成农村信用社信贷存量资产损失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大量借款人不能如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从而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贷款应收未收利息不断积累,而坏账损失难以消化。农村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形成既有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特点,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在:(1)农村信用社自身管理体制及农村经济体制的多变性是引发农村信用社信用风险的基本因素。可以说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每一次变革,都加大了农村信用社的信用风险,造成了一大批贷款债权悬空和信贷资产损失,形成历史包袱。(2)由于农村信用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三农”,而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又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因而每当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极易造成大批贷款户因财产、生产的严重损失而难以偿还借款。另外,由于我国农业保险机制还没有健立和健全起来,因此,自然灾害造成的巨大损失无法得到有效的补偿,最后往往被直接转嫁到农村信用社身上。(3)在农村难以落实抵押担保等贷款担保措施。农村信用社的许多借款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拿不出什么符合条件可用于贷款抵押的物品。另外,再加上现行抵押物登记费用昂贵,手续烦琐,大多数农村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机构,而需要到较远的县城去办理,借款人多数不愿办理。因而也就实际上造成了农村信用社大量贷款没有抵押担保,即使办理了抵押担保手续实际上也是徒有虚名的状况。
对于这些情况,为防范和化解风险,应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要对农村信用社历次体制变革形成的资金损失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对确属政策性因素形成的损失,应分清责任,应由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承担消化的部分,应逐级向上反映,力求尽早解决。
二是加快信用社呆账核销的力度。在现行农村信用社自身承受能力的范围之内,允许其提高呆账核销比例。
三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障制度。通过参与建立和促进建立农业保险机构,开办农业保险业务,使农村借款人在遭受自然灾害损失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损失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四是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对象和经营环境特点,研究和制定与农村特点及农民借款户相适应的简单易行的贷款抵押担保办法,为农村信用社贷款一方面提供可抵押担保行之有效的措施,另一方面增强信用社贷款的保障。
2.2信用社贷款存量中的财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财务风险是指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包袱沉重、利率倒挂及其他政策性、经营性因素,从而造成严重经营亏损,历年亏损挂账难以消化,不生息资产比重过大,大量蚕食、占用信贷资金,形成财务状况不断变化,最终导致的风险。
财务风险形成的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历次体制变革,尤其是1996年“行政脱钩”,给农村信用社留下了沉重的包袱。再加上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通货膨胀时期,农村信用社为国家分忧,开办保值储蓄没能得到国家的补偿,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消化,从而形成上述问题。二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决定了其资本金成本较高,各项存款中高成本的定期存款占到了60%以上,其大量存放央行及同业款项利率严重倒挂,形成了亏损。三是农村信用社分散性强,点大面广,面对千家万户,形不成规模经营效益,而其库存现金占压、运钞的费用开支、资金结算及营运成本等均高于其他金融机构。
第三章 化解信用社贷款存量风险的措施
3.1化解风险的措施
第一,合理消化历史包袱。应按照其形成的原因及应承担的责任,采取由国家、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各自消化一部分的办法逐步予以解决。
第二,实行优惠利率政策。中央银行应根据农村信用社具体经营特点,对农村信用社转存于央行的款项实行优惠利率,改变利率倒挂的现象。同时,还可考虑发行优惠利率的特别债券或者办理特种存款,从而吸纳部分农村信用社的富余资金。
第三,实行减免税政策。考虑到农村信用社承担支农的重任,国家可将其作为农业企业从而给予一定的减免税政策的扶持,尤其是对贫困山区和高风险信用社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免税的优惠政策,以使其充分得到休养生息,化解风险。
第四,农村信用社应针对自身经营管理中的问题,有目的的调整部分业务规模小、经营效益差的机构网点,达到压缩自身费用开支,降低不生息资产比重,提高资金营运效益,逐步减少和消化经营亏损之目的。
第五,实行信贷限额审批小组制度,避免审批权力过于集中,建立风险分散转移机制。在信用社内部成立贷款审批小组,审贷分离,将信贷责任落实到每个审批小组成员身上,施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将审批权与风险权挂钩,强化成员和领导者的责任意识。对大额的信贷发放,可采取对上负责制,既同上一级领导机构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奖惩办法,对大额信贷审批,审批小组采用一票否决制。至于规模大小等级的划分,则视各地的具体情况而定。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贷款风险金制度,就是在大额贷款的农户或企业的账户上按贷款数额保留一定比例的存款作为风险资金,以便在贷款不能收回时作抵偿。
第六,建立信用档案制度,加强跟踪监管。针对农村信用社所辖范围面广人杂,对贷款户信息^^文档不全的缺陷,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状况、村民家庭收入和信用度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建档。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循序渐进、便于操作的信贷收放的方案。同时,为有效地化解贷款风险,搞好跟踪监督是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合理运用的重要步骤。在方式上采取现场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手段,逐步实现以现场稽核为主过渡到非现场稽核为主的转变。在内容上,应跟踪监管信贷资金的使用流向情况,主动掌握客户资金和生产经营状况,并且要深入到客户中去了解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地分析其还款能力,并逐步实现由经济手段为主到以法制手段为主的转变。
3.2信用社经营风险及应对策略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是指在其营运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贷款存量资产风险,主要表现为;
(1)资金超负荷,超比例经营,
(2)从事违规经营,如高息揽储等;
(3)行政干预形成的权力贷款、人情贷款等;
(4)贷款集中投向了高风险的行业和企业;
(5)营业差错多,失误多;
(6)结算手段及电脑设备等落后。
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形成的原因在于:首先,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变动频繁,使信用社管理被削弱。其次,由于信用社现行管理体制不顺,联社以上还没有形成强有力的行业管理组织,形成了管理系统上的缺位断层,使基层信用社的经营缺乏应有的指导与约束。第三,则是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结算的渠道不畅,电脑运用比较落后,技术管理跟不上等因素引发。第四,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差错率较高。再加上一些基层社内控机制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从而使违规操作、违章办事等现象发生,形成了经营风险。
对于这些风险,一方面应尽快建立信用社的行业管理组织,从而强化行业管理对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的指导和约束,控制信用风险。另一方面要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强化稽核监督,加强规章制度的落实,大力疏通结算渠道,强化结算管理。同时,要加强信用社员工教育及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并大力引进和培养电脑技术人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金融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农信社员工的道德水平,通过岗位技能训练和业务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制定严格的科学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掌握信贷风险状况。同时,加强和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支持,请求政府部门在财税政策执行过程中将村集体信贷债务作为一项支出统筹考虑,配套政策措施。争取乡镇政府帮助农信社协调村集体新旧领导班子关系,落实农村信用社的债权,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加大清收盘活力度,促进信用社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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