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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信用社概述及发展历史……………………………………………………4
1.农村信用社概述………………………………………………………………4
2.自建社以来的发展历史…………………………………………………… 4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5
1.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5
2.农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问题…………………………………………………6
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措施……………………………………………………7
1、搞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7
2、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8
3、取得政府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9
参考文献…………………………………………………………………………… 10
二、摘要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改革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逐步加快,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完善。本文先分析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历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措施
三、正文
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概述及发展历史
1、农村信用社概述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主要的合作金融组织形式。农村信用合作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县联社是经批准设立,由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农村信用社服务的经济联合组织。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吸收股份制运行机制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农民,服务区域在农村,服务目标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村信用社建社50多年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为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自建社以来的发展历史
农村信用社应立足于“三农”不是凭空定论,而是有着真切朴实的历史根源的。中国民间有古训叫做“翻身不忘本”,官方也有名言叫作“富而思源”。农村信用社虽已成就农金巨头并统领农村金融市场,但其原身胎生于“三农”,本质上与“三农”共承相同的血脉。中国是一个网状的农业大国。经济底子薄弱,经济结构粗放而不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农村经济框架定格为“一体两翼”。即农业生产合作是主体,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是两翼。由此可见,合作金融是合作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典型股份制也即合作制金融组织。其股东也即社员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兄弟。股金自然不是“官方”的资本。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偏低,最广大农民太需要通过资金互助,以期实现合作化农业生产,推动社会化经济发展。于是,党和政府从融通区域社会资金、防止民间高利贷剥削的宏观计划出发,领导人民群众组建合作金融组织,发挥调节资金余缺的互助服务功能,共同建设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至此,由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即为农村信用合作社。因其充分体现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且不以盈利为最大目的,而被认定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至此,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便确立起来。
1951年至1959年,农村信用社资本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信贷为社员提供,合作制性质明显,是扶持农业生产的重要金融力量。1959年至1980年,由于极左路线影响,农村信用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交给贫下中农操作,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1980年至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管理,合作制“三性”基本恢复,期间设立了县级联社,但实际上成了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由人行监管。现又进行新一轮改革。
农村信用社在曲折中发展,与“三农”有扯不断的渊缘。即使其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多变,但合作制性质不变,客户群体不变,最广大的信用合作伙伴始终是纵横在农村经营着农业的农民。因此,农村信用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应该立足于“三农”。①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
通过改革,农村信用社能够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基础,不断推出新的贷款品种,加大支农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有力的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
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环境、不同经营状况的农村信用社,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的总体目标和“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外部条件,都基本找到了符合自身特点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多数农村信用社组建了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机构,有条件的则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通过一系列变革,农村信用社和其它农村金融机构在股权设置上都突出了中小企业法人股和投资股的比重,从而使投资者在农村信用社管理架构中的地位得到强化。
按照新的监督管理框架,25个省(区、市)选择组建省级联社,另有少数省市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省级人民政府通过省级联社等机构依法实施村信用社的管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管理体制初步建立②。
2、农村信用社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多次的改革,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农村信用社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的工作进展较快,然而在募集股金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几方面的问题。
募股宣传不清晰。没有如实、客观地向股东宣传股本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外部自然人股东对究竟是入股还是存款区别不清;在宣传财政补贴确保分红政策上也不规范,使股东大多认为反正三年到期就可支取,将入股的股金视为高息存款。
内部职工股占比例较大,单个自然人或法人持股过少。前文已述,农村信用社是由农民入股,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地方性金融组织。虽然农村信用社通过大规模的增资扩股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募集了大量的股金,外部股东的比例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农村信用社从总体上看还是由内部职工和众多小股东组成,单个外部股东持股比例十分有限而且分散。
股金募集的不规范导致出现了股本金的不稳定性的风险,从而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日渐积累。③
单纯强调支持“三农”发展,严重忽视了服务功能创新的必要性。以农为本,为农服务,力促“三农”发展,是管理层为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定下的基调和主旨。长期以来,尤其是近6年,全国4万多个农村信用社肩负起支农这一政治任务和光荣使命,逐渐成为名副其实的支农主力军,在支持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农村经济繁荣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与金融现代化、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速形成巨大反差的是,农村信用社系统至今仍未建立独立的现金供应、资金配置、联行通汇体系,服务功能创新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忽视”,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并无实质进展,好比“巨人”长着“侏儒”的手臂,空有一身力气使不上劲,“肩扛大鼓任人擂”,终究摆脱不了本不该有的从属地位。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没有相关法律,只是一些管理规定。信用社的法制层次不高,其地位就难以确定。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主张要依法治国,但我国农村信用社也存在了50多个年头,至今却仍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这是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中亟需解决的一个重要的问题。④
单纯强调实行民主管理,严重忽视了加强行业领导的必要性。前几年,合作金融理论和政策最大的误区,就是在确定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上走向极端,单纯注重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农村信用社,一味强调民主管理,而在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上则举棋不定、裹足不前。
三、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措施
1、搞好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解决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纵观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史,信用社的产权问题一直是困扰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关键问题。这次改革,国家投注大量资金,就是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这无疑给农村信用社带来了改革和发展的又一个春天。但是,在进行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中,我们还必须正视农村信用社多年来积沉的困难和问题,并加以分析,找出难点,寻求对策。
无论是选择何种改革形式,农信社产权改革都应坚持以下4条原则:一是股份分散,不被少数人控制;二是弃小求大,单户入股金额起点将大幅度提高,长期遗留下来的每股1元、2元的股金应处理清退;三是规模适度,股东人数及股本规模应与盈利分红相适应,股东也并非越多越好,关键是股东要真正关心农信社的经营,而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借款;四是责任落实,股东利益要与农信社利益结合起来,股金不能异化为存款,股东要真正承担起农信社的风险。⑤
在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地区,要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构建规范化的内部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运作,确保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高效运营。
2、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
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要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农村信用社不能满足现有内控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机制要向法制轨道延伸。暨定的方针政策和内控规定章法,要在实践中取舍,不断完善和优化制度与制度执行。改革逐步深入,市场不断变化,产品不断创新,依法经营机制和内控制度建设也必须相应更新配套,新制度新举措宜出台时就出台,而且要贯彻落实到位。
农村信用社的岗位责任、多岗轮换、社务议事和行政决策以及行为操守等都要形成制度,要逐步建立健全业务操作制度、信贷管理制度、会计出纳信息制度、稽核监察监督制度、风险监测预警制度、违规经营、核算处罚制度和各种责任追究制度。总之,要营造良好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完善和推进依法经营机制,还必须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黄牌警告与红牌罚下要双重进行,制度执行由农村信用社内控部门操作,制度执行检查、抽查、复查由联社党委派遣授权。关于制度执行要建立工作笔记,谁检查谁签字,事后出了问题追究谁,不管是业务办理的涉外法律责任,还是内控环节的经济或行政责任,集合打捆落实到人,确保依法经营机制稳健运行。⑥
其次要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加大人事和费用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在人的管理上,建立一个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论资排辈的传统,使强者的地位上升、收入上升,弱者的地位下降、或者退出分工格局,真正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分工、分配原则。大胆推行了新的劳动用工工资制度改革,在“三定”(定员、定岗、定编)的前提下,推行竞聘上岗制,全员劳动合同制,结构工资制和末位淘汰制。使每个员工能以自身的岗位职责与收入分配紧密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效能。在创新用工和工资制度的同时,还要对营业费用的管理进行改革。
再次要创新管理,重视内部管理理念。一要革除农村信用社内部存在的经营体制不顺,经营形式僵化,内部管理松懈,员工精神不振,工作缺乏激情等问题,积极引导员工自觉找准市场定位,转变经营角色,拓宽服务领域,改进工作作风,充分挖掘潜力。二要深化劳动用工改革,大力推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制度,实行“工效挂钩、按绩计酬”的激励机制,以“实绩论英雄”为指导思想,重新整合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力培育业务精英,积极拓宽高端客户,切实解决“要我干为我要干”的思想。⑦
最后要建立和完善市场营销体系。随着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及农村人口流动、流向的变化和发展,农村信用社市场营销不能只定位在农村,要拓展到立足农村,面向城镇;立足本地,走向全国上来。一是全方位占领和巩固农村市场阵地,要利用信用社人熟、地熟及情况熟的优势做好、做活农村市场营销业务。二是以农村为根据地,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除扶持“离土不离乡”农民进城务工及产、供、销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等经营发展外,还要采取攻大户、攻系统的方式,拓展城镇黄金客户营销市场,逐步盘大、盘强,提高市场占有份额;三是实施跨区域,横向同业联合,开辟全国营销多级市场,实行同业横向联手,营销优劣互补,资金缺余调剂,不断拓展信用社市场营销空间⑧。
3、取得政府支持,促进农村信用社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
为了增加农信社的发展实力,加快扭亏增盈步伐,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承认农信社部分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性质,给予其特殊的扶持政策。
政府要确立信用社的扶持政策。地方政府要负担起信用社未来的管理和监管,一个基本的前提是:过去的不良资产和累积亏损如何解决。中央政府必须对当前信用社的累积亏损和呆坏账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地方政府才具有改革信用社、建立新的管理和监管体系的基础。
地方政府应承担起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管的职责。与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相配合的一条重要措施是:应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降低和分散中央银行(其实是中央财政)所担负的银行机构的全部风险。
政府应给予税收优惠。自1986年来,国家对农信社开征的营业税、所得税、能源交通税等多达10多种,再加上地方各种摊派,使农信社不堪重负。⑨国家应本着支持农业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减免其名目繁多的税费,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参加农信社的好处,让信用合作社感到按合作制原则规范经营所享有的各种优惠,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尽快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把农村信用合作的基本原则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使农信社的经营管理、体系结构和中央银行的监管都有法可依,以保证农村信用合作社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发展,保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省政府及省联社要为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优良的信用环境,废除和制止少数部门出台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和引导将农村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特别是财政性、事业性单位的存款引导其存入信用社,同时建议银监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邮储资金适当返还农村的法,制止金融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让支农资金不外流,增强信用社的支农后劲⑩。
信用社要多向政府汇报,请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处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加大清收辖内党政干部在农村信用社的借款和介绍、担保贷款的力度,帮助信用社落实原关、停、并、转的企业贷款,防止企业借改革之机逃废信用社债务。三是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省、全国通存通竞,提高信用社竞争能力,争取实现改革和发展的“双丰收”。
总之,农村信用社是地方合作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是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主要资金力量和主力军。要抓住现在的良好机遇,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相信我国农村信用社一定能赢来美好的明天。
五、参考文献
1、李健:《金融创新与发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载洪宏主编:《中国金融前沿课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6月版
3、《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08月号 总第238期
4、中国改革论坛
6、刘碧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海南金融》2006年第4期
7、中国农村金融网
8、金融研究报告2008年第20期
9、中国金融网
10、《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06月号 总第2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