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信社改革目标。
二、农信社改革模式。
三、适合广东农信社改革的方式。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发展大局,而选择何种组织模式又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文章主要对农村信用社的采用的几种改革模式进行利弊分析。明确了现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目标必须有短期目标、长期目标和终极目标。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得出结论--“一社两制”模式是广东农村信用社现实状况下较优选择。
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研究--以广东省为例
引言
农村信用社改革问题事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稳定发展大局,而选择何种组织模式又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因此,加快探寻适合广东农村信用社实际的改革发展模式,促进信用社的健康稳定发展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在广泛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广东实际,对广东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
一、农信社改革目标
农信社短期目标是解决量的问题,具体就是化解历史包袱。
我国农信社具有历史包袱重,组织风险大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几十年来长期担负支农重任,加上隶属农行时形成的大量委托放贷无法收回以及为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累积了大量的历史包袱,使农村信用社经营举步维艰。具体到广东,据不完全统计,广东农信社的历史包袱约500亿元。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主要包括亏损挂账和不良贷款损失两个方面。
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比例过高,这是农村信用社长期经营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农村信用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资金来源少,市场供给不足。首先,要减轻农村信用社沉重的历史包袱。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也应区别对待,要对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进行认真鉴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补偿的政策
长期目标是解决质的问题,具体就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定位:研究可持续发展主要是要研究农村商业银行可能出现的风险。抛开历史包袱、体制约束、政策控制等诸多劣势不谈,县(市)农村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目前主要存在产业风险、竞争风险和资本风险。
终极目标就是为三农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三农”问题事关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大局,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基础,需要而且理应得到相应的金融服务。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在农村的作用,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所不能替代的。农村信用社无论如何改革,必须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
在改革目标中银监会领导刘明康主席和蒋定之副主席强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现阶段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早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组织,必须承认历史,尊重现实,不能走回头路。要按照市场原则,坚持股份制方向,围绕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法人治理等三个关键环节,下大力气继续深化改革。而健全机构,就是要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符合“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综合发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以及其他金融组织的作用,努力营造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环境。要按照股份制方向稳步推进改革。着力优化股权结构,加快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步伐,支持引进战略投资者并择机上市融资,鼓励投资、收购、兼并重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并对高风险机构实行市场退出,切实提高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度。
二、改革模式
目前,关于广东农信社改革的模式有以下几种方案:
1、省联社模式(分利弊来写,下同):
省级联社模式既有利于省政府通过经济、行政等手段控制信用社,又可以避免直接而完全地承担信用社问题。
在省联社模式下,农村信用社改革迅速推进,经营环境有了明显地改善。
(一)省联社“政企合一”的模式不利于建立科学的信息披露制度
(二)省联社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地位
(三)省联社模式会加剧道德风险
(四)省联社的决策行为可能影响基层社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省联社很难真正做到协调、服务基层工作
2、统一法人模式。
实行统一法人体制的优势分析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一是实行统一法人后,由一级经营两级管理向一级经营一级管理的模式转变,从而可精简行政管理人员,减少费用支出,节约成本,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
二是统一法人、统一核算可以使得农信社的税费负担更趋合理,从政策上为农信社减负,对增加财力、增强发展后劲具有相当裨益。
三是实行统一法人后,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社会各方关系,可减少两级法人体制下的管理环节多多头出费用的现象。
统一法人模式。对通过享受国家政策扶持和地方配套政策后,可力争达到统一。
法人条件的县(市、区)联社及所属农信社撤销法人资格,进行县一级法人体制改造。新的县级农信社根据支农、经营管理的需要,重新设置分支机构,并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建立规范的经营管理规则。
3、金融持股(控股)公司模式。
就是把省联社改制成为金融持股(控股)公司,对各地农村信用社实行自上而下持股(控股)(蒋定之认为不能控股),金融持股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参与有限管理,持有限银行牌照。实行这种模式,金融持股公司能通过资本纽带参与对农村信用社的有限管理,也能为农村信用社解决历史包袱提供有限帮助。其问题在于,农村信用社各自为独立法人,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独立化解历史包袱,这种模式不能统筹全省资源帮助非珠三角地区农村信用社解决沉重的历史包袱,也无法避免省政府为农村信用社承担无限的责任。同时,因为金融持股公司自上而下持股,需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解决向下持股资金问题,因此实行这种模式的前提是金融持股公司应取得经营牌照从事经营活动,才能以持股分红和经营收益来满足投资者投资回报的要求。如果能够争取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其效果会比持股公司进一步。
4、联合服务公司模式和联合银行模式。
联合服务公司模式和联合银行模式。联合服务公司我个人认为其本质与行业协会没有区别。行业协会是为满足一个行业一种共同的需要而设立。而广东农信两极分化严重,发展极不平衡,此模式既不能满足发达地区农信社的进一步发展、做大做强的内在要求,也不能解决欠发达地区农信社的历史包袱,只能解决一部分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也可以说,行业协会是农信社改革成功以后的自然产物,而不能作为现在农信社深化改革阶段的模式和手段。联合银行比联合服务公司只多了有限银行牌照,对全辖农信社的改革目标意义不大。适用于知识和工业化程度较高、支农任务相对较轻的经济发达地区。
三、适合广东农信社改革的方式--“一社两制”
相比以上几种模式而言,“一社两制”模式是广东农信社现实状况下较优选择。
不管是继续走合作制的道路,还是走股份制的道路,农信社的行业管理体系都应该尽早建立起来。合作社之间的合作是合作制的一条重要的原则,是农信社由弱小走向强大的重要保障。
目前世界各国合作金融组织的体系,大体有以下三种:一是集中式。二是联合式。三是复合式。但是,县级合作金融组织由地方合作社联合组成,采取联合式。针对广东的实际,我们认为农信社的组织管理体系以采取联合式为宜。但为了减少管理的层次,最好以两级为宜。即首先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再入股成立全省信用合作联社。省联社主要履行对县(市)农信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不对外办理存贷款业务。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县(市)农信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对县(市)农信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用工进行指导和稽核;办理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开展资金融通和调剂;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指导安全保卫和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电子化建设;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或农村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
1、符合改革目标
①解决了历史包袱
弥补损失,解决历史包袱。针对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较重、经营困难的状况,建议中央出台政策,对农村信用社的损失予以弥补,其弥补办法有以下几条可供参考。(1)据实弥补。对政策变动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增加的亏损,建议由中央财政用5年时间分期分批弥补。(2)资产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包袱已经由国家财政注资剥离。建议国家委托长城资产司负责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剥离工作。从实际出发,将农户以外不良贷款划转到长城公司,由长城公司向农村信用社发行金融债券,分期分批偿还。(3)增加无息专项再贷款,帮助农村信用社增收消化。对财政弥补后的其他亏损和农户不良贷款损失,建议国务院批准央行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无息专项再贷款,由农村信用社使用,增加利息收人,以此消化历史包袱。
②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展涉及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就是体制机制问题,微观就是经营成本、收入、风险问题,一行两制模式可以有效解决这两个层次的问题。宏观层次:按照市场化原则引进战略投资者将珠三角农信社整合成一家现代商业银行,产权明晰,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原来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将彻底解决。这家商业银行向非珠三角地区农信社投资入股,将其改制为现代商业银行,并将先进管理模式复制给他们,体制和机制问题也将不复存在。微观层次:一个企业要发展,必须能够以低成本提供产品,获取较高收益,同时能够规避、分散和控制风险。成本方面:金融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特征,其前期电子化建设和产品研发需耗费巨额固定投资,之后金融产品生产的边际成本很低,如多发一张银行卡的成本基本为零。如果每家信用社都单独建设自己的电子化系统,单独研发金融产品,成本之高可想而知。收入方面:收入来自客户,客户来自服务,服务的核心是金融产品。好的金融产品源自高素质的研发队伍、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先进的电子技术支撑。可以肯定地说,我省辖内单个联社均不具备这种能力。要立足于将来竞争日益白热化的金融市场,必须将我省农村信用社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提高电子化水平,增强研发能力,从而形成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做大作强。风险方面:我国经济具有很强的行政区划色彩,同属一个地理区域,但不同行政区,差异很大。同时,农业还具有典型的地域性风险,干旱、洪涝、病虫等灾害无不是这样。通过“一行两制”模式,用资本的纽带将全省农信社联结起来,可以有效分散和承受风险。
③增强服务三农质量
增强和完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改革实效的最终标准服务“三农”服务的原则。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需要相应的服务。无论如何改革,农信社必须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宗旨。农信社在农村的作用,是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所不能替代的。因为作为弱质经济的“三农”经济,难以得到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的支持,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业务范围的限制,其作用也十分有限。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实现农村地方经济与农村信用社的协调发展。广东省农村信用社拥有7000多家网点,位居全省金融机构之冠,且遍布全省城乡,具有得天独厚的服务“三农”优势。随着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农信社增强支农能力和金融服务功能的要求将越来越强烈,全省农村信用社要不断推出新的便农服务项目,满足农户生产经营合理的资金需求。要结合农村和农业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加大对高产、高效、优质、生态等规模化特色农产品基地,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支持。要重点支持资源优势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利益优势稳定的县域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推动广东省县域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同步发展、社会效益与农村信用社经营 效益同步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信用社增资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继续为广东省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民的脱贫致富做出应有的贡献!
2、符合全省农信社根本利益。
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农村信用社改制为银行机构,一方面可以整合金融资源,做大做强,增强参与当地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控股(持股)其他地区农村信用社,可以为其富余资金寻找出路,增加资本收益。广大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既保留独立法人地位,又可享受新组建的农村商业银行为其提供的管理、人才、资金、技术、业务指导等服务。“一行两制”可以做到取长补短、互为补充。
3、符合我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
①广东区域发展极不平衡。
全省各地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差异较大,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最高的是东莞,达985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6倍;而最低的清远,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有3220元;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还不到东莞的1/3。
②农信社的区域差异是区域经济差异的附属品,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间接产物,缩小农信社的区域差异是广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广东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农村区域的主导经济产业也不同,因而提出“合作+ 风险+ 区别对待”的改革模式。合作就是要求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村各经济主体,金融服务需求的对象共同携手,首先要完善监管,建立良好的信用环境,发挥经济学中的“声誉模型”的作用。一方面,对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监管,按照“管法人、管风险,提高透明度”的监管理念以及监管原则和目标进行,根据不同的信用社改革发展特点,逐步完善监管体制、方式和手段。在如何实现乡镇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社的双赢的问题上,不仅仅是双方的问题,而应该架设一条乡镇中小企业、农户、农村信用社的桥梁。而大前提就是这种“合作”的氛围。适当推行“企业+ 农户+ 信社”的贷款模式,贷款经过信用社考察之后,在企业的担保下,农户承贷,经过养殖或初步加工为企业提供货源,从而实现三方共同受益。风险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并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全面加强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及盘活,大胆改革,扩展服务领域,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同时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当地的特色经济。有条件的、比较发达的地区、城乡一体化程度比较高的地方可以适当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当然,也就必须引进金融专业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竞争意识。再一个就是“区别对待”,经济发展的极度不平衡使得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不能照套同一种模式。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比较贫困的地区,可以分别采取商业化模式和民营银行模式;对于传统农业占主导的地区和农业工业占主导的地区,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程度的合作制模式,前者可以偏向政策型的支农模式,后者则可以组建社区模式。诚然,这里会涉及到监管难的问题。监管要灵活性的同时就增加了难度,但总的说来就是区别好合作制与商业化两种改革模式的监管。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信用社受到了外部压力的影响,竞争意识明显增加。对作为农村经济主力军的乡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有比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发展新农村,促进新农村经济的背景下,我们提出广东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路径,即“合作+ 风险+ 区别对待”,寻求农村信用社与乡镇中小企业的切合点。在新的形势下,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立足本地资源与金融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优势,改进经营管理和拓展业务领域,不断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有效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作用。
四、结语
广东农信社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这项改革是我国农村金融乃至整个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为探索农村合作金融事业之路,拉动农村经济发展,逐步解决“三农” 问题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农信社本身存在着很多问题。农村信用社改革,几经反复,终不得解。说明这项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一样,有个探索和试验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实践的过程积累宝贵经验,有助于进一步认清改革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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