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种类
(一)信用风险。
(二)操作风险。
(三)职业道德风险。
(四)政策风险。
(五)经营风险。
(六)市场风险。
(七)外生性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成因
(一)行政干预严重。
(二)监督体制混乱。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四)管理明显滞后。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一)增强自我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杜绝行政干预,严控信贷风险。
(二)以人为本,加强人本管理,全面提高信贷岗位人员素质。
(三)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彻底改变农信社监督体制混乱局面。
(四)建立制度约束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建立责任与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七)建立风险补偿和转化机制,控制信贷风险。
内 容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发展,金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从而引发贷款的竞争,面对贷款总量的不断增大,相对出现的贷款风险种类越来越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农村信用社如何发放贷款和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的发生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根据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内部管理、面向广大农村和为“三农”服务的宗旨等方面的特殊性,对其贷款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种类和风险形成的原因,以及防范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办法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寻求最大限度化解信贷风险,确保农村信用社能稳健健康发展。
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及其管理
农村信用社在五十多年的风风雨雨中,由小到大,不断发展壮大,到2005年底,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达到4058亿元,存款总量在省内金融机构中列第三,各项贷款余额2434亿元,贷款总量在省内金融机构中列第二,可见农村信用社在金融服务领域中日益重要。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经济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指明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方向是立足农村,服务“三农”,始终处于农村金融的最基层。由于农村信用社受长期传统观念的束缚,资产业务绝大部分是贷款业务,因而贷款风险严重威胁资产安全,决定着农村信用社的命运。
所谓的“风险”,原指发生某种不利事件的机会或可能性。信贷风险是指信贷资金运动过程中因受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进而使信贷资产经营者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且有蒙受经济损失或者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或者可能性。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主要是指受各种因素变化而影响贷款资产价值发生变动的可能性,这种变动性包括收益和损失的变动,简单是指贷款本金和利息是否能按期收回的把握程度,收回把握性越大,风险程度就越小,反之,收回的把握性越小,风险程度就越大。下面就农村信用社常见的贷款风险种类、风险成因、风险的管理与控制进行分析。
一、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种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在长期的业务经营中存在了较多的贷款风险,严重影响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信用风险。
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发放信用贷款方面的风险。因受政策因素限制,农村信用社的农贷抵押不能落实,给贷款造成潜在风险。按《担保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农村信用社面向农村,服务对象大多数是农民、个体私营企业,这一抵押限制,使信用社失去了很多贷款客户的有效抵押,但信用社为了追求利益,或为了完成支农的职责,只好采用信用方式放贷,使贷款从发放便潜在着较大风险,部分借款人信用意识差,加上社会信用环境恶化,容易形成不良或损失。
(二)操作风险。
是指由于信用社治理机制缺失、人员素质、信贷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内部原因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指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内控制度不够严密、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或疏于执行、信贷决策超越权限、贷款决策失误、贷款种类创新、缺乏法律风险意识等原因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三)职业道德风险。
主要指信用社信贷人员政治素质差,责任心不强,违反职业道德要求甚至以权谋私或以贷谋私发放贷款,致使信用社信贷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贷人员责任心不强,随意发放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把关不严,抵押物评估值与真实价值相差甚远。二是个别信贷人员贪图小便宜,收受借款人的小恩小惠,或者同借款人暗中做交易,收钱收物,从而导致放宽贷款准入条件,那些不该贷的而贷了款。三是信贷人员风险意识差,对诈骗等的行为防范不力,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四是发放贷款程序倒置,由上而下,主任先拍板同意,信贷人员按领导意思发放,出现工作不积极,遇到问题向上推,最终无人管。五是信贷人员工作不力,重放轻管,疏于跟踪管理而失去控制。
(四)政策风险。
主要指由于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业政策、行业政策的调整、变动,将会直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以及产业结构的变化,这些政策变动因素,将对农村信用社和借款人外部经营环境产生不确定性因素,出现贷款本息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如在80年代推行的“分田到户”联产承包责任制、行政机构合并等,致使当时相当多的集体农业贷款和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无法落实,债权悬空而损失;90年代的全民经商热潮,各类政府部门的预算外公司、企业,地方国营企业,各类形形式式的乡镇企业在经济泡沫时期向信用社所借的大量资金,在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移和货币紧缩政策下纷纷解散、倒闭或改制下,贷款损失严重,尤其以地方政府或企业为了减轻负担,千方百计利用改革政策实施逃废债务更为严重。目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适时、适度对钢铁、电解铝、水泥以及房地产、汽车等过热行业贷款进行合理控制,原来的小钢铁厂、小水泥厂等企业关停并转,也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难以保全。
(五)经营风险。
主要是指借款户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亏损或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继续经营造成信用社贷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借款户初期借款时虽然经营正常,但由于盲目扩张发展,负债加重,利息支出增大,成本不断增加,出现与管理能力极不适应,容易出现较大的经营亏损,逐步形成资不抵债,企业面临关停、倒闭或破产。另一方面,当借款人还款能力减弱后,有的故意转移资产或变卖抵押物,导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无法落实债权而造成损失。
(六)市场风险。
主要指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未能适应市场行情变化,致使生产经营无法继续维持,出现产品过时、产品积压、无法销售,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出现严重亏损乃至出现严重资不抵债问题,极可能给信用社带来贷款的损失。在当今市场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时代,对经营者(借款人)和信用社的投资决策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和可能导致的后果更难预测,对借款人和农村信用社构成的威胁可能越来越大,潜在的风险也无法估计。
(七)外生性风险。
主要指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发放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贷款容易遭受天灾人祸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近年来,大自然生态遭受破坏严重,气候变化异常,冰雹、干旱、洪涝、病虫害等各种灾难性天气时有发生,无法预测。农村信用社所发放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贷款占比较大,有抵押和购买保险的因种种原因少之又少,一旦灾难性天气出现,必定损失惨重,直接影响贷款的回收,风险也不容忽视。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成因
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成因是多方面的,有自身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内在因素,更有行社脱钩遗留问题、行政干预、企业逃废债务等外部原因。贷款风险的形成是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现象在信用社的综合反映, 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行政干预严重。
过去,政府为了创造政绩,不是实事求是地根据实际上项目,而是盲目地看重项目的创税额度,看重短期目标,大上项目,引进所谓的“外资”企业、公司,通过多个部门,当然少不了农村信用社,实施所谓的现场办公,要求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基于种种压力,不得不发放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独立性严重被削弱,从此背上沉重的包袱,贷款风险越积越多。行社脱钩前,农业银行通过绕规模行政干预信用社发放大量的乡镇企业贷款,也因社会大环境变化损失惨重。政府及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行政干预是注重政治目的或局部社会效益,农村信用社在特定的体制下是在所难避免的,因而这部分的贷款风险是相当高的。
(二)监督体制混乱。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是多种形式的,其中县、镇二级法人管理模式下的镇级农村信用社名誉上是法人,独立核算,理论上明确了“三会”制度,即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但实际上从人事管理、资金管理、费用管理、贷款管理等决策权力全部集中在县联社一级。同样,行社脱钩后,县联社由管理型转变为经营管理型,但由于受到长期形成的旧体制、旧观念和行业管理不到位的影响,“三会”制度也形同虚设,根本无法发挥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且省、市联社的绝大部分管理权力都下放给县,也就是权力高度集中在联社主要决策人手上,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为规避监管而将大额贷款集中联社发放,其贷款风险可想而知。县联社的监事长本应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独立发挥监督职能,但实际事上同时兼任联社稽核部经理,而强调直接对联社主任负责,根本无权和无法独立发挥监督职能,不可能对联社的重大问题和涉及主任决策的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过去,农村信用社基于种种的原因,信贷管理无章可循的盲点随处可见,有制不依的行为屡禁不止。一方面,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大量盲点。表现在信贷制度过时,不规范、不配套,岗位重叠,一人承担不同信贷岗位职务的现象相当普遍。在大额贷款的决策上,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缺乏科学性,不可地避免造成或扩大贷款风险。另一方面,在贷款过程中违背信贷政策原则和制度规定的行为屡见不鲜。如违反单户贷款比例规定于“审慎性”原则不顾,“垒大户”越来越多,贷款风险越来越集中,这当中有行政干预的原因。信用社为了逃避追究,想方设法满足借款人的要求,闭门造车,化整为零,多头贷款现象十分普遍,既与信贷人员的素质有关,也与制度观念淡薄,内控查处不力有关。
(四)管理明显滞后。
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的缺陷,经历从农行、人行、银监等的兼职管理,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呈现畸形发展。虽然说有自己的行业管理,但实际管理职能无法正常执行,造成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管理十分落后。一是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队伍素质低下。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都是兼职的,一条龙服务,沿用老习惯、老规矩办事,信贷员专业水平不高,平时学习培训少,因而造成大多数信贷员的素质和所掌握的信息与信贷风险管理的要求极不适应,信贷员配备数量一直没有明文规定贷款业务成倍增长而信贷员并无增加,造成个人工作量大增,怨声四起。二是贷款风险观念落后,粗放轻管现象十分普遍,从调查到审查中,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评估,片面相信借款人,只注重担保抵押,忽视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分析,忽视对企业资信和效益的真实性分析,使大量贷款因缺少第一还款来源而形成不良贷款,惟有以物抵债。三是贷后检查监督落后,“三查”流于形式,检查不及时,跟踪不到位,闭门造车,致使内容不完整,结论不明确,审查部门工作不力,监管作用发挥不够,往往基于形式上或^^文档的审查,未能反映贷款的真实情况。
三、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的管理与控制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必须尽快规范自我经营,减少行政干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三级相互制衡和约束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内控为先,不断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规范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逐步建立一套与信用社自身经营管理相适应的有效内控监督机制,完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增强自我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杜绝行政干预,严控信贷风险。
省一级联社成立后,农村信用社要发展成为立足社区,服务“三农”,“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首要一条就要增强自我经营意识和市场意识,杜绝行政干预,管好以信贷为主的资产业务,一是要省联社与市(县)联社形成合力,以风险控制为主线,市场经济为依托,坚持“四自”原则,坚决回绝不合理行政干预贷款;二是平衡追求效益与服务“三农”的关系,在发放“三农”贷款的同时,主动争取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为农信社信贷资金安全出力,形成政府、农民、农信社“三赢”局面;三是通过成立村委会信贷助管中心,构建信用、信用镇,全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以人为本,加强人本管理,全面提高信贷岗位人员素质。
农村信用社由于种种原因,人员素质相对较低,要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必须提升人员的各项素质。一是联社要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善于发掘人才、用好人才,建立完善的员工晋升和薪酬考核机制,充分信贷员工作积极性;二是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和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专门短训等多种的形式,提高员工的理论业务水平,以适应新时期信贷管理的要求;三是要加强员工的操作风险教育,提高员工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让制度真正落实到位,有效地杜绝操作风险;四是要扎实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案例材料,认真剖析,以案释法,提高员工的拒腐防变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防范道德风险;五是要定期对岗位信贷主管进行强制休假,执行定期轮岗和岗位交流制度,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预防。
(三)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彻底改变农信社监督体制混乱局面。
强化内控意识,确立“风险首位”和“内控优先”的思想和工作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完整、防患于未然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要在省一级联社的领导下,尽快完善一级法人管理模式的建立,完善和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种职能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理事长和主任均接受省联社的监督。二是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为保证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稽核监察部门长由省联社垂直管理,监事会必须参与联社的重大决策,并享有表决权,发挥稽核部门对联社、基层社的双线监督作用。三是要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滥用权力,独断专行和决策失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决策民主、程序透明、结果公开、规范运作,确保重大业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准确性。四要严格贷款审批管理,坚持“审贷分离、专业审贷、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原则,充分发挥贷款审批委员会的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农村信用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尤其是要切实加强对大额贷款的审批管理。五要充分发挥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建立贷款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解决贷款责任追究处理失之于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信贷人员能够严格地按照信贷管理程序和信贷管理要求去发放和管理贷款。总之,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要真正落实部门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权力制衡的有效内部约束机制,全面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建立制度约束机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的特点,健全和完善内部制度的约束管理体系,确保制度落实和创新,层层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加强权力制约,进行权力分解、管理交叉和责任制约。合理设置信贷部门,实行审、贷、查分离制度,通过调整或引进人才,充实信贷岗位人员,杜绝混岗现象和“一路通”现象,防止诱发道德风险发生,设立信贷经营、信贷管理、资产风险监管三个平行的部门,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及风险处置的规章制度,包括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贷款的审批发放制度、贷后检查管理制度、跟踪制度、风险贷款的管理处置制度、贷款绩效考核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其次是上级管理部门(如省联社)应从加强行业管理的角度出发,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及时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范的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指引,确保有章可循,有制可依,信贷制度全面覆盖业务;三是要完善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及资产风险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准确地认识和反映每一笔贷款在发放、使用、管理的每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以增强责任心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健康发展。
(五)建立责任与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信贷管理水平。
强化信贷管理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离不开建立合理的激励奖惩机制,激励奖惩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信贷管理水平提高的具体体现。要体现经济利益的激励作用,一是要必须改革信用社的薪酬制度,包括工资,与岗位对应的责、权、利,奖励,职务消费和福利,打破平均分配的“大锅饭”,实行信贷员等级管理制度。二是优化信贷岗位人员,坚持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按学历、资历、能力、业绩划分相应的等级,赋予不同的管理权限、奖金系数,并按年度考核,进行动态管理,拉开差距,把信贷管理水平、风险防范效果、贷款营销和本息回收指标直接与个人收入挂勾,真正体现多劳多得、多创新多得的收入分配原则。三是要全面落实贷款责任制,加强对新帐贷款(划定时段)和压减不良贷款的考核,强化监管和预警工作,及时消除或控制风险,对违章放款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业绩平淡和不完成任务的进行扣罚。四是要对成功抵制高风险贷款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大力鼓励监督人员认真履职,提高信贷资金的安全,有效化解信贷风险。
(六)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确立资产业务是生命线的意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建立贷前窥险、贷时避险、贷后监险的新的防范风险预警系统,准确预测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基于农村信用社风险特征的独特性,必须建立相应的农村信用社风险预警系统,有效防御风险的发生。要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设计制定健全的科学的抑制风险的预警系统,通过风险预警定量指标(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定性指标(管理层评价、经营环境、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与内控、信息披露、重大危机事件)的动态变化来分析风险程度,并对风险变化的可能因素进行跟踪关注,及时发现不利变化的预警信号,并提出警示和制定抑制风险的可行方案,确保“早发现,早控制”,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恶化,在全辖范围内建立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的通报制度,全面提高信贷岗位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七)建立风险补偿和转化机制,控制信贷风险。
在市场经济中,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农村信用社必须要建立必要的信贷资金补偿和转化机制,实现贷款风险转移,使信用社经营风险逐年得到化解。一是建立风险损失准备金、基金制度,建立财政性的农业贷款担保风险基金,用于补偿贷款的损失;二是按贷款风险分类管理的要求,足额提取呆帐准备金,改变现行的差额提取呆帐准备金办法,减少人为控制因素,以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信贷风险的能力;三是要根据农村的实际需要,建立政策性农村信贷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保险组织,鼓励现有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农村信贷保险业务,同时引进在农村信贷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形成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村信贷保险体系,既可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免受损失,又可以保障农村信贷资金的安全;四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按照财政部门的呆帐贷款税前扣除办法,加快核销贷款的步伐,尽快化解信贷风险;五是完善优化贷款结构制度,全面推行抵押、质押贷款方式,从严控制保证贷款,对旧的信用贷款、担保失效的贷款,应尽可能补办抵押、担保手续,有效地转移和化解贷款风险。
参 考 文 献
1、《现代信合》2006年第1期
2.《南方金融》2005年第1期
3、《中国信合》2005年第1期
4、《中国信合》2005年第12期
5、《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主编:慰士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