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3
(一)中间业务发展缓慢,规模小、效益低………………………3
(二)已开办中间业务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3
(三)地区发展很不平衡……………………………………………3
二、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4
(一)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内部问题……………………………4
(二)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外部问题……………………………5
三、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6
(一)信用社应转变经营观念,加强业务管理,为中间业务的发展
奠定坚实的内部基础…………………………………………6
(二)监管当局应切实转变监管观念,完善政策法规,放宽市场准
入条件,为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8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农信社在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推助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中间业务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是相对国际国内同业而言仍然存在许多不足,这主要表现为:中间业务发展缓慢、规模小、效益低;已开办中间业务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地区发展很不平衡。
由于农信社自身经营体制及政策问题,使农信社在发展中间业务时遇到种种障碍,包括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开办中间业务的专业人才及科技支撑;监管当局对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过严;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宏观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环境不规范等问题。
因此,要使农信社中间业务健康稳步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以及有关政策扶持。重点在于内部管理,包括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制订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注重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加快电子化建设,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积极创新业务品种,努力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扩大利润空间。另外,还需政策扶持,包括转变监管观念;制定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放宽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为中间业务提供政策支持;以管理为基础,做好规划、协调。这样才能拉近国际、国内同业差距,提高农信社竞争力。
关键词:农信社 中间业务 存在问题 对策
论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的现状
中间业务的发展是现代金融发展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和社会经济发展对金融需求的不断推动,农信社在做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推助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同时,积极探索新的服务理念,大力拓展业务新领域,中间业务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尽管如此,但是相对国际国内同业而言仍然存在许多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中间业务发展缓慢,规模小、效益低
近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不断发展,市场不断扩大,但一直处于缓慢增长状态,发展不快,中间业务开办的品种少直接造成其业务规模小,收入增长与业务增长不成比例,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仍然偏低。2002年,广东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收入占其净利息收入的0.2%,明显低于国内商业银行3%—10%的水平,与国外商业银行40%—50%的水平相比,差距更大。
(二)已开办中间业务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完善
近年来,虽然农村信用社在中间业务拓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业务品种不断增加,但总体而言,受自身资金、机构、人才和技术手段的限制,当前农村信用社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单调、种类少、层次较低、缺乏特色和吸引力,主要停留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保管箱等几个简单、易操作、劳动力成本高、收益相对低的品种上,担保类、承诺类、交易类、基金托管类和咨询顾问类等高知识含量、高收益水平的中间业务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由于其业务品种少、层次低,使得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残缺,不能实现品种的多样化和服务的多元化需求,难以满足客户多方面的服务需求,使大量的黄金客户流失。
(三)地区发展很不平衡
各地农村信用社在资产质量、人员素质、经营管理、电子化建设等方面的差别,使得各地农村信用社在中间业务的发展上也表现出明显的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规模大、效益好、人员素质高、经营规范,开办新业务容易获得审批,中间业务不但品种较多,而且科技含量高,规模较大。如珠江三角洲经济比较发达的广州、深圳、东莞、顺德、南海等联社开办了银行卡、外汇自营、银政联网、个人住房按揭、汽车贷款、票据贴现、债券投资及银行间拆借、网上银行等业务,而且业务交易量较大,收入占主营收入的比重也较高。相对而言,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只能开办一些科技含量低、管理要求较简单、规模较小的业务,如银税联网、代收代付、代理政府财政支出、保管箱业务,有些地区甚至把中间业务作为拉拢客户,应付竞争的服务手段,成了一种无偿提供的服务内容,没有经营意识。
二、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内部问题
1.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农信社实行多级法人管理的体制,使得信社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和行业优势,农信社各自为政, 中间业务开发缺乏系统性,难以自上而下研究、申请开办中间业务品种。商业银行从上至下是一个联合系统,大部分中间业务从开发到开办都统一部署实施。而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以来,体制的争论仍在持续,多级法人制的体制没有根本改变,而且从全国来看,省与省、地与地、社与社基本各自为阵,造成农村信用社不能有规划、系统地开展开办高层次、高水平的中间业务。
2.对中间业务重视不够,认知程度较低,中间业务发展缺乏全局性。由于思维定势,农信社经营理念存在偏差,普遍认为传统的银行存贷款业务才是农信社的主要业务,因而将主要精力放在传统的存贷款上,重视存贷款业务的开拓,却没有认识到开办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而且认为,发展中间业务需要相应的人才、资源配置,成本较高,收益却不能在短期内实现。因此,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将中间业务停留在口头上,缺少全局性的调查研究,不能把中间业务视为一个独立的创利手段和农信社的主要业务看待,仅仅把中间业务当成信用社的“副业”来经营,缺乏中长期发展规划。农信社这种对中间业务思想认识上的不足和市场定位的偏差,无形之中阻碍了其中间业务的发展。
3. 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复合型人才奇缺,中间业务开展缺乏深入性。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熟悉银行业务及计算机、国际金融、投资、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当前农村信用社人员结构和状态来看,大部分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综合素质普遍不高,致使咨询、投资、理财等风险低、收益高、服务层次高的业务品种难以开展,现有人员业务水平很难适应中间业务的发展要求,不要说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就是与国内商业银行相比,尚有较大的差距,影响和制约了信用社中间业务的深入和持续发展。
4、科技手段落后,信息闭塞,中间业务办理缺乏保障性。作为金融创新的重要内容,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更多地运用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需要有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硬件设施作为后盾。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受条件限制:其一是网点计算机普及程度不高。大量的工作处于手工操作状态,电子化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其二是投入不足。对于中间业务开展,在科技硬件方面的投放明显不足,缺乏必要的电子、网络传输设备,导致各类信息接收渠道不畅;其三是结算功能短腿,结算渠道不畅。当前信用社的结算工具十分有限,银行卡、大系统的通存通兑等尚未涉足,跨地市的社与社之间的业务往来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以上电子科技方面的缺陷直接制约了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的开拓和创新,满足不了客户的需要,保障不了中间业务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影响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外部问题
1.监管当局对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过严。由于历史原因,农信社在人员素质、资产质量、经营管理上与国内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差距,潜在金融风险相对较大,出于防范风险的考虑,监管当局在监管上对农信社的监管限制较多,对农信社新业务开办控制较严,造成农信社开办新业务申办过程环节多、审批复杂。最近虽然监管当局在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上有所放开,但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准入条件仍然较严。如开办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从县到市到大区行,层层审查,最终还是大多数地区未获批准等。这些都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信社开办新业务的积极性。
2.我国现行金融体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信社中间业务发展。《商业银行法》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业务和证券业务。金融监管部门实施“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初衷,是为了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但是它却限制了农信社、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涉足某些业务领域,阻碍了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
3.宏观政策法规不完善,市场环境不规范。20世纪80年代以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部门针对中间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实行统一的管理和规范。而至目前,我国却一直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包括农信社在内的金融机构中间业务进行规范,仅有一些规定散见于监管当局的内部性文件之中,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这一方面使金融机构在开展中间业务时因缺乏法律上的支持而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则使金融机构所开展的中间业务有可能遭到金融监管部门的禁止而前功尽弃。比如,在业务操作上,许多中间业务品种没有统一的操作方法,各银行机构根据自身的需要,有时甚至绕开政策法规;在开展业务的手段上,各银行机构为了吸引客户,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如随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等。同时间竞争的不规范,加上目前银行业对中间业务不具有定价权以及客户对中间业务的利益驱动,既阻碍了中间业务的发展,也影响了金融业整体收益。
三、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的对策
(一)信用社应转变经营观念,加强业务管理,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内部基础
1.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诸多因素的影响,农信社在经营中普遍存在着对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现象,大多数农信社把开展中间业务作为拓展银行传统业务的辅助手段,没有充分重视其发展前景,如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因此,农信社要发展中间业务,首先必须转变经营理念,提高服务水平。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层要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市场观念,增强竞争意识,确立发展中间业务的战略思想: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通过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来支撑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使两者相互依存,形成一个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
2.制订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规划。据国家统计局^^文档,1996年下半年开始,社会资金流向出现了多方面的变化,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特别是居民储蓄存款增幅明显下降,流向证券市场资金大量增加,保险机构资金也呈现快速增长势头。有关部门预测,到2005年我国仅投资基金的规模就将达到15887多亿元,是目前规模的34.9倍;商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将达2500多亿元,比1998年翻一翻;代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规模将达36000多亿元,比目前的14000亿元增加22000多亿元。由此可见,我国中间业务潜力巨大,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而制订正确的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方向是农信社加快其中间业务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农信社要根据中间业务分散经营的特点和现状,结合自身的优势,在对所经营中间业务品种的现状、市场和发展前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实施中间业务的区域定位发展战略,确定合理的中间业务发展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中间业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3.建立科学的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农信社的经营管理体制普遍存在着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的现象,已不适应中间业务的发展需要。从产品看,有些产品由多个部门经营,有的产品又没有部门归属,既有交叉又有盲点,有些大宗中间业务在所属部门不是主营业务;从部门看,前台部门营销全部或主要中间业务产品,既效率底下,又不方便客户;从客户看,一方面,办理一项业务有时要跑多个部门,另一方面,有时有些产品又难于以有效的渠道与客户直接见面,导致现有客户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对中间业务产品营销力度不够。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是中间业务稳健、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一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体制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的计划、指导和管理协调体制,二是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三是完善的营销体系,四是强劲的市场和产品开发体系,五是快速、畅通的中间业务信息反馈体系。
4.重视中间业务人才的开发和利用,加强对中间业务的人才培养工作。中间业务品种的广泛性,要求从业人员要具备复合性、综合性知识,具备多种适应工作的能力。农村信用社因为历史的原因,人员素质普遍不高,这必将成为农村信用社不能开展技术含量高的品种业务的“瓶颈”。因此,农村信用社应注意培养一批具备金融、法律、财会、税收、工程、企业管理、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专业管理和业务操作相兼容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在具体的中间业务人员来源上,农村信用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要立足于现实,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办法对现有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以适应业务的急需;二要在内部公开选拔,挑选精通业务、年富力强、善于钻研且具有开拓意识的人安排到中间业务岗位上来,并通过理论研修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对他们进行中间业务、外语、计算机、公关艺术等较高层次的知识培训;三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引进一些具有较高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充实到中间业务开发队伍中来;四要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并辅之以较高的物质待遇,促进优秀人才的不断流入,为中间业务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5.加快电子化建设,尤其是计算机网络建设,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高科技手段是中间业务创新和发展关键,是中间业务竞争的核心。农信社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发挥其最大的效率,并积极依托中国银联、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等高科技手段,进一步开发服务项目,增加服务功能,提高科技含量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创新网上银行业务,形成自身的独特优势和品牌效应,提高自身竞争能力,进一步完善创新电子转帐、支付、清算系统,提高汇兑结算等业务的服务效率,巩固已有的市场份额。
6. 要积极创新业务品种,努力提升中间业务收入,扩大利润空间。要充分发挥信用社机构网点的优势和客户面广的优势,与农村、城市社区居民和经济组织对金融服务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拓展各类中间业务,大幅度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一方面要加强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合作,发展农村保险代理业务,不断规范和推广代理各类农村财险、寿险和政策性保险业务,既为贷款增设一道有效的风险屏障,又要创造新的收入来源。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农、林、水、电等部门的合作,开展代收代付多种农村费税业务。有条件的信用(联)社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保管箱业务、票据承兑业务、代办企业和个人客户理财业务,创造条件开展农村信息咨询、农村投资顾问、资产评估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估等中介业务。
(二)监管当局应切实转变监管观念,完善政策法规,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为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转变监管观念,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监管当局应当坚持稳妥审慎与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在观念上注重为农信社的加速发展提供健康和宽松的监管环境,并从经营观念、发展战略、业务开展、产品创新等方面指导、推动和规范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
2.制定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发展中间业务必须以完备的金融市场和良好的金融环境为依托,离不开国家金融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因此,我国应采取有关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竞争,引导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现阶段我国应采取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快出台《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发展指引》。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明确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可办理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鼓励和规范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如扩大农信社开展投资银行业务的范围和深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允许少数农信社开办各类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企业兼并与收购服务、公司现金管理等投资银行业务。允许农信社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部分领域相互代理的业务,具体包括允许农信社和证券、保险相互营销,共享客户资源和电子网络资源;农信社可担任保险公司的财务顾问;农信社和保险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拆借、债券回购、国债买卖等方式融通资金;鼓励我国农信社积极开发开办交易性的中间业务,以提高其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
(2)抓紧制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对农信社的业务审批制度,明确新业务的审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部分业务采用批准制,如风险较大的资产业务;对部分业务采用备案制,如风险较小的中间业务;简化审批环节,杜绝层层审批的做法,实行审批法人的一级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农信社业务创新的积极性。此外,还应针对网上银行业务迅速发展问题,制订《网上银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监管原则,对中外资银行实施统一监管,推动农信社加大对网上银行业务的投入,提高服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
(3)规范中间业务收费市场。针对目前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与国家有关物价管理部门协调,制定《金融机构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对中间业务进行收费的权利,减少金融机构开展中间业务可能受到的不必要干扰;同时,积极发挥中国银行同业协会的作用,明确金融机构中间业务的费率标准,以防止恶性竞争,进一步规范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发展。
(4)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法律与规范,使中间业务发展有据而行。现行的《金融性企业会计制度》是1993年颁布实施的,在这几年中,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体制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金融企业的业务创新加大,中间业务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其占比与风险都日益加大,而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除对结算类的中间业务有规定,对大部分中间业务未曾重点规范,且各金融机构又各有一套自己的会计科目和具体核算办法,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中间业务形同虚设。因此,应结合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制定一套完整、统一的会计核算理论来定性、指导、规范各项中间业务。要具体分析存在的各项中间业务,力求将表外科目纳入表内核算,运用稳健原则,对风险的存在性、风险估计及其管理尽量作出系统规范。
3.放宽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市场准入条件。在政策取向上,监管当局应给予农信社更为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和更大的政策与创新空间,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是根据各个阶段的不同情况适当放大放宽对农信社中间业务准入条件。二是扶持经济发达地区农信社稳步开展商业银行开办的各种中间业务。三是增加农信社发卡联社范围,允许农信社试办银行贷记卡业务。四是拓宽农信社代理外汇存款业务的区域限制。
4.以管理为基础,做好规划、协调。首先,央行在政策取向上,应更多地鼓励和支持农信社中间业务的发展,对风险较少的中间业务品种,只要按要求备案后,应积极支持其开办,对高风险创新品种,要重点加强监管,督促农信社健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在事前防范上做好工作;其次人民银行要做好规划和协调工作,在中间业务如何发展和创新上做好规划,同时要加强金融机构之间、与地方政府、社会各方面及中间业务在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方面的协调,避免恶性竞争。农信社上下之间更要加强沟通,及时做好发展规划,保证整体目标的实现。
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加快发展中间业务将成为银行业调整战略的重点。农信社在发展中间业务还处在初级阶段,与国际国内同业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农信社在加快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审时度势,抓住机遇,创新业务,创新功能,丰富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开拓和发展中间业务,作为农信社提高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参 考 文 献
1、刘子政、胥运生:《发展中间业务新思路》,《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3年第10期。
2、曾昭才:《“合理收费+科学管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必然选择》,《中国金融》,2003年第20期。
3、郭宏:《商业银行应加快发展中间业务》,中国金融网,.zgjrj.com。
4、潘新奇:《农信社发展中间业务之浅见 》,《南方金融》,2003年10期。
5、段白龙:《论农信社中间业务拓展》,《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4年1期。
6、曹萍:《银行中间业务国际比较》,《中国金融》,2003年第24期。
7、杨代平、龚卫东:《农村信用社中间业务发展的障碍及策略》,《南方金融》,2004年1期。
8、沈惠珍:《欠发达地区银行中间业务为何发展缓慢》,《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