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作用。
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金融产品的创新。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创新是一项“富民工程”,其作用和意义。
四: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特征及操作规程。
五:农户小额贷款信用贷款的现状。
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下降的原因调查。
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备可持续发展存在的条件。
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是金融联系农民的纽带。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加强金融产品的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贷款品种的“黄金品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创新是一项“富民工程”,它解决了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缺乏担保抵押,贷款难的现实问题。是以农户信用为基础的贷款方式,具有“贷款承诺”的性质,具有表外业务的特点,在支持“三农”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有些地方却呈现出农户小额贷款逐渐萎缩的状况,这与快速发展的“三农”经济显得极不适应,究其原因既有受政策环境的影响,又有其自身功能不足的因素。小额农贷出现的主要问题,可以具体归纳为:根据新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现有的授信额度较低;贷款期限与农村产业结构不协调;信贷制约机制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影响了放贷积极性;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信贷人员少,信用评级失真等情况及小额农贷内外部风险意识与风险管控文化有缺失等。
论农村信用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问题的研究
金融应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农信社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基本宗旨是服务“三农”。注重发挥配置资源,调节经济和服务功能,推动解决农村经济运动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在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下,实现金融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帮助低收入贫困群体,低收入家庭和个体经营者实现金融机持续发展的一种方式。适应了农村中以家庭经济为特点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生产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金融作用,缓解了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但是近年来,农户小额信贷在一些地方却呈现出,逐渐萎缩的状况,与快速发展的“三农”经济显得极不适应,究其原因主要是受政策环境及自身功能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所致。
一、农村信用社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是农业大国,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现代农村金融。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58年的发展和多次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总体上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其基本宗旨是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县域经济,现已成为现代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群众金融纽带。就简阳市来看,2007年底农信社各项存款占辖内金融机构总和的50%,各项贷款占辖内金融机构总和的52%,由此可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已成为金融支农的主要渠道。
农信社作为从农村发展成长起来的金融机构,在政策性银行缺位、商业性银行流失的情况下其作用日益明显。城市社区、县域民营中小企业、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都需要农信社的支持。在县域及城郊地区,集中了大量的个体户、进城务工人员、集市贸易场所众多,这一群体多数来自农村,他们对信用社具有特殊的感情,而且对资金的需求相对规模较小,形式也比较单一,加之自身条件限制,很难成为商业银行青睐的客户群,农信社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放款方式相对灵活,可以提供诸如小额贷款等形式的对等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上收,股份制银行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为信用社发展留下了一定的市场空间。民营中小企业是县域经济甚至是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以“温州模式”为代表的浙江经济就是通过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发展逐步做大做强的。处于成长过程之中的民营企业对小额信贷和对等式金融服务具有天然的客观要求。农信社由于采取本地化经营策略,充分了解客户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减小并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性风险。由于个体私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很快,遍布城乡、创利水平较高,需要为其提供商业性资金扶持,因为这部分企业规模小、技术简单,财务制度不健全,根本达不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标准,民营小企业需要的通常是金额小、期限短、周转频繁的金融服务。作为青睐批发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来说,他们不愿在这一领域花费太多精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也存在着对信用社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扶植龙头企业是信用社服务“三农”的任务之一,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农信社是地性方性金融组织,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方向,提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深层次、贴近式金融服务。定位于地方性、社区性的农信社与地方政府形成了一种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关系,农信社肩负服务“三农”的特殊使命,为地方政府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农信社搭建的资金平台,实现其经济社会职能,同时为农信社发展提供相应的便利与保障。
二、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要求、金融产品的创新。
目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以集约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高附加值、高度市场化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发展的特点和新变化新的历史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引起了农村资金供求情况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村贷款尤其中长期贷款需求日益增加,重点户、专业户和个体户、私营企业生产性贷款的需求问题突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需求持续稳定增加,农村消费、教育等贷款需求也逐渐加大,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总量迅速扩张。同时,对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时效性、协调性、灵活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深化体制改革的同时,支农服务工作不断深入,特别是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实际效果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已成为金融支农的主要渠道,农村信用社已成为信贷支农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一致认同和普遍好评。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创新是一项“富民工程”,其作用和意义。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低门槛的信贷方式,破解了数千万贫困农民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担保抵押,覆盖面广,面向所有农户包括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信用良好的农户,大大降低了农民获取贷款的门槛。同时农民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手续非常简便,农民通过评级授信获得贷款证后,只要持农户贷款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及私章或盖手印,随时可到农信社柜面办理信用额度内的借款,不需要再次办理申请、审批等手续。
(二)以信用为基础的贷款方式,破解了数亿农民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物的问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要义在于:以农户的信用作为获得贷款的条件,首次突破了农民贷款需要担保抵押的制度性障碍,实际上是在现有法律制度下,为广大农民找到了一条获取金融支持、加快脱贫致富的可行通道。
(三)以相对优惠的贷款利率,有效解决了农民获取支持成本较高的问题。
按照国际惯例和农村金融的普遍规律,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由于具有风险大、成本高等特点,因而其利率也普遍偏高。如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贷款的年利率达20%,印尼人民银行达43—48%,而我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制度设计时,按照“多予、少取”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普遍设置了利率上限,年利率一般不超过10%,有的地方对贫困山区还执行了最低的其准利率。
(四)以流程化的操作模式,有效化解了农户贷款中操作风险问题。
农信社试点推广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比较规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通过对贷前、贷中、贷后等各环节实行流程化操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五)以信贷手段促文明建设,有效解决了农村信用环境优化的问题。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突出了“信用”这个主题,有效促进了农村信用文化建设,增强了广大农民的信用意识。
(六)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致富奔小康、建设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资金需求。
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特征及操作规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贷款用途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生产费用贷款;小型农机具贷款;围绕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贷款款;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学等消费贷款。贷款限期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小额生产费用贷款一般不超过一年。其农户是指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农户小额贷款具有“贷款承诺”的性质,农信社在对农户信用评级和核定贷款限额的基础上向农户发放贷款证,贷款证实际上是一种“贷款承诺”合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具有表外业务特征。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基本程序包括: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农户信用评定、信用额度核定、贷款证管理、借款申请、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的规定与程序。
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现状
自2001年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支持“三农”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被称为农信社贷款品种的“黄品牌”,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额农贷可持续发展却面临诸多矛盾和困惑,一些地方呈现日益萎缩趋势。以简阳市为例,2007年农信社共发放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5739万元,占当年发放贷款总额52972万元的10.83%,而2006年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9309万元,占当年发放贷款总额65507万元的14.21%,同比分别下降了3570元和3.38个百分点。
据调查,一些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存在以下“五化”现象: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一般贷款同等化。
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利率、期限,甚至是放贷的方式上与一般贷款无多大差别,导致多数农民脑子中没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
2、贷款用途单一化。
据调查了解,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主要侧重于支持农户的种、养业,而对农户的消费性用途等却重视不够。
3、信用等级评定形式化。
由于对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民的资产、负债、经营情况艰难准确掌握,只能靠粗略估计。因此,在对农户的信用等级评定中,部分信用社仅仅要求农户档案^^文档形式上规范健全,而实质上很难准确评定其信用等级情况。加之一些基层信用社人员很少,根本无力独自完成繁杂的农户资信情况摸底调查,这样无形之中又形成一批“形式资信证”,表面上看各农户的资信证档案完整齐全,但是却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质量埋下了隐患。
4、贷款对象城镇化。
部分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侧重信用社所在地乡镇的农户,而疏远了偏远地区的农户。由于信用社所在地的农户,交通便利,生活相对富裕,在资信证摸底调查方面,无形中受到照顾,这样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方面也就得到了实惠。而地处偏远村落的农户,由于交通不便、经济落后,在资信证摸底和农户贷款发放方面往往被忽视和疏远。
5、贷款用途自由化。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尽管有其专门的用途,但在发放时几乎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其真实用途几乎完全避开了信用社的监督。因此,贷款被挪作它用现象也时有发生,从而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带来不利。
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下降的原因调查
(一)信用环境改善不理想,严重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
部分农户信用观念淡薄,农信社开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愿不强。目前,农信社都有大量信贷资金沉淀在农户手中,这些农户除了个别天灾人祸导致家境贫穷而无法还贷,大多数信用观念淡薄,对原贷款本息不认帐,不还帐,如飞龙分社有陈欠贷款户数500户,占所辖乡的48%,金额达400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0%,导致信用社产生惜贷、惧贷、慎贷心理,影响小额农贷的开展。
(二)乡、村两级政府对信用建设理解认识不够,影响了信用村的评定。据调查了解到,五星乡、安乐乡政府积极支持农信社工作,群乐村,清平村村干部积极协助信贷员放款收贷,村干部主动为贫困户担保,农民主动还款意识较强,还款积极性高,营造了良好的信用环境,而飞龙乡的龙王村村干部对小额信用贷款认识不高,存在误解,认为是扶贫贷款,时间一长就可核销,对还款没有起到带动效应。
(三)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缺乏连续性,制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2006年信用评定工作开展较好的安乐乡共评定信用村6个,信户3500户,建立农户经济档案5200户,2007年发放小额信用贷款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万元,而信用较差的飞龙乡没有信用村,信用户仅310户,建立农户经济档案2300户,07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仅发放320万元,比06年减少260万元,由于信用户有限,有的村社信用户放款饱和了,信用放款空间没有了,如飞龙乡龙王村信用户98户,放款130万元,再次放贷就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
(四)信贷额度与农民资金需求不匹配,束缚了农户小额使用贷款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农信社办理小额贷款仍执行2001年制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当初,大多数农户的小额贷款用途,只用于传统的春耕生产所需,一年期 5000元的小额贷款最高限额基本能够自给,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推进,农村贷款需求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为满足扩大再生产、改善农村产业结构和提高生活质量,信贷资金需求不断加大。因此,短期的小额农户贷款满足不了农户的生产消费需求,而农户联保贷款恰恰解决了这一难题,5户联保贷款最高额可达20万元,平均每户可以贷到5万元。
(五)高风险、低收益,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积极性。
首先,小额农贷成本高、效益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为9.3%,而联保贷款为10.2%,其他贷款为11.4%,如果小额农贷形成5%的呆帐损失,扣除相应的吸储成本、人员成本及管理费用,实际上小额贷款在收益上十分有限。其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具有较强政策性的微利贷款产品,以农户信用做担保,在没有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前风险性较大。
(六)管理压力大,实施“零风险”的“包放、包收、包管理”,实行赔偿制的“三包”的责任挂钩制度,阻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健康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千家万户,农信社的信贷人员有限,一般一个乡镇仅1—2人,又经常(一般3年)调整包片区域,人员稳定性差,使贷款管理压力较大,一般一个信贷员负责4-8村的1000户至2000户的贷款,如此多的贷款和农户,一个信贷员很难做到贷前全部调查,贷后跟踪监控,而农信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实行“零风险”制,实行贷款责任终身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旦出了风险,贷款到期不能收回,就要追究信贷员责任,实行挂钩清收直到下岗清收,只领最低基本生活保障费。如飞龙分社原分社主任因农户小额贷款管理不善、不力等原因,对其责任挂钩清收贷款200余万元,多年来一直只领低保工资300元。在这种压力下,信贷员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产生了惧贷心理,宁肯不贷或少贷,阻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这种情况在面上存在普遍性。
(七)贷款清收手段脆弱,掣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信用贷款,形成不良贷款后,对其清收难度要比联保贷款等难度更大,基本上只限于催收,为保平安和谐,很少也无法使用依法起诉、变更资产等手段,事实上有的农户除了几间自住房,再没有值钱的资产可以变卖,而联保贷款有连带责任,人情观念等,收贷无着落。
(八)农业保险没有落实到位,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缺乏保障。
农民基本靠天吃饭,一旦遇到有春旱、冰雹等自然灾害,农民的收入就无法保障,事实上在自然灾害面前农民无力偿还,农业的高风险、低回报、低值特点赔付率过高,目前仅部分地方在推行生猪保险,而农户保险意识又差,农业保险无法落实到位,从农业风险转移到金融风险,从而信用得不到保障。
再就是部分地方农户生产积极性不高,青壮年大都外出打工,家中仅留守老人和孩子看家,已无力也无法进行有效的投资,信贷资金的需求不旺,这也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萎缩的一个重要原因。
七、农户额信用贷款具备可持续发展存在的条件
(一)是资金问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上农信社服务功能不全,手段比较单一等因素,造成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壮大速度慢。从目前来看,只能满足农户的简单再生产和一般生活的需要,对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等,还力所不及。
(二)是风险问题。除经营风险、操作性风险、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外,现在农户的生产带有很强的地域性和趋同性,使得农业生产和农户贷款风险很大,而且缺乏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从而影响支农积极性。
(三)是效益问题。农业是弱势产业,又是高风险、高成本、低效益,特别是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更显突出,如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或相应的补偿机制就很难做到可持续性发展。
(四)是制度和管理问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本身就是为支持农户简单的再生产为主来进行制度设计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资金需求形式的变化也逐渐显露出它的不适应性,应及时将制度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问题。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层面上存在的问题分析。
(1)偏低的农贷额度难以满足现代化大农业的资金需求。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深化和发展,农村专业大户不断涌出,农信社的支持对象由单一的一家户扩大到专业养殖大户、农业产业化基地及龙头企业,贷款额度都没有因此做出相应调整,除个别情况外,一般仍沿循着农户小额信贷管理规定。毫无疑问,这种支持模式很难满足现代化农业的资金需求。
(2)农贷期限确定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贷款需求不匹配,人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中一般将小额农贷的贷款期限定为一年或更短,而农村诸多特色种养业项目,生产周期都长达2-3年,农民在贷款期限内很难收回投入资金,期限的不合理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的经济活动周期特点明显不相适应,造成贷款不良或展期,倒据现象的发生,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3)农村贷款利率偏高与比效益偏低背景的农村融资需求不协调。农信社发放信用、抵押担保贷款执行利率按照有关规定允许上浮到三倍,办理抵押贷款还需支付评估费费、抵押登记费、筹资负担更大,这就使本来应该享受优惠贷款利率支持的“三农”贷款,却承受了最高的利率。过高的筹资成本,直接加重了农民的经营成本,客观上吓阻了“三农”的筹资欲望,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融资阻碍。
(4)以抵押和质押为主体的单一化信贷方式与农村担保能力相背离。随着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客户普遍要求金融部门提供灵活多样、综合配套的结算、融资和中间业务服务。而目前县域金融机构经营产权仍是一些传统业务,农信社所提供的信贷产品主要是财产抵押和质押两种形式,但农村资金需求者一般是小经营规模的农户,财产实力薄弱,很难提供用以贷款抵(质)押的有效财产,因此农民难以逾越农信社的贷款条件,县域金融服务存在严重萎缩现象。
2、“三农”弱质性与信贷资金趋利性的矛盾。
农村是弱势区域、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是由多层次的客户需求构成的,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恰恰是融资难度最大的群体,尽管他们对资金的需求最迫切,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最强烈,但在金融资源市场配置趋利导向下,对周期长、风险高、回报低的农业生产项目,金融机构却从规避市场风险和追求自身效益出发不愿涉足,把组织的大量农村资金投向回报高、见效快的城市优质项目,从而使面广量大的农业生产项目资金短缺加剧,使原本“贫血”的“三农”大量流血。
3、“三农”资金需求量大与信贷资金供给不足的矛盾。
在农村,一方面是资金需求的快速扩张。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伴随着产业链的延伸,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重新组合,在走出传统农业的广大农户强烈的发展冲动和投资需求驱动下,农村资金需求日益增长。而另一方面,资金供给严重短缺。国有商业银行因自身战略目标的调整,进军大城市、拓展大项目,致使农村信贷资金供给严重不足,农业生产无法获得有效支持和满足。据统计,金融机构对农村投入的资金比例呈逐年下降之势,越是经济落后地区这种情况越严重,信贷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第一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面对农村市场大,资金供求矛盾大的实际,农信社“一农”支持“三农”显得力不从心, 从而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
4、农村信用环境的莨莠不齐,以及农村信用征信体系的建设落后,导致对优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限额过低。
(二)实现持续发展的措施及建议:
1、农信社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信用”立社的长远意识,发挥小额贷款“黄金品牌”优势。
农户小额使用贷款具有金额小、面广、分散风险的特点,是属于农信社自己的品牌,也是农信社的经营优势,在农村金融改革、金融竞争激烈的今天,农信社只有真心实意地为农民服务,凭自己的优势品牌,才能站稳脚跟,才能赢得自己的市场和发展,农信社要与地方党政联手,加大宣传力度,澄清模糊认识,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深入人心。
2、信用体系建设是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
积极与政府沟通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创建“信用村(镇)”,成立小额农户信用贷款证联合评定小组。负责对农户信用状况进行客观公正评定。农信社具体负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管理工作,规范农户信用等级评审和贷款证使用制度,农信社以村为单位,由信贷员牵头,组成评定小组,吸收当地有一定威望、秉公知法办事的村干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资信评定,按照评定的不同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
3、注重发挥当地村社组织的作用。
农信社应充分利用村社干部熟悉村情、民情和管理村民事务的有利条件,参与小额农贷的管理工作,让农户不仅知道小额农贷是一项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同时,更让他们懂得,只有用自己的诚信,才能维护双方共同的长远利益,实现“双赢”。
4、多方联动,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工程建设,创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把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创造建信用村(镇)紧密结合起来,对信用村(镇)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投放额度上加大,限额增大,利率给予优惠,作到褒杨守信,贬抑失信,让诚信得到实惠。完善农信社约束和失信惩罚机制,提倡守信履约道德风尚,进一步加大打击逃废债力度,依法保全资产。
5、完善配套政策,满足“三农”的合理资金需求。
建立农信社发放小额贷款的补偿机制,根据发放小额信用贷款的额度给予适当补偿,政府出台对小额贷款形成的亏损给予农信社一定财政贴息,并长期给予小额农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这样,既可以增加农信社收入,鼓励其发放小额农贷的积极性,又可以减轻农民的利息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尽快出台和全面实施农业保险制度,在农村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体 ,以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为辅的保险体系,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因及市场风险造成的损失,化解农信社贷款风险,增强农信社发放小额农贷的信心。
6、修订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使其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延长小额农贷期限,放宽小额农贷额度,小额农贷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到五年,小额农户信用贷款最高额可因地放宽到10-15万元。
推进农信社利率定价机制实施,调节小额农贷效益。
农信社重申服务“三农”定位,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多元化、多样性的需求,从而实现小额农贷和农信社自身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针对小额农贷的特点,建立灵活、科学的小额农贷管理体系。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员工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价值导向作用,应允许信贷员按贷款额度有一定损失比例。
参 考 文 献
1、简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会计报表;
2、简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报表;
3、简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7年度工作报告;
4、银发[2001]397号《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
5、川信联发[2007]100号《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规程》;
6、孙静波、《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