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现状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农村信贷供需矛盾突出
(二)投向狭窄、结构畸型,贷款结构和需求结构不匹配
(三)机制不完善,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落后
(四)信用社实力有限,信贷负荷过重的问题开始凸显
三、防范的措施
(一)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
(二)注重信息对称,实行客户信用等级年审制度
(三)倚重纽带联系,实行社会客户经理服务营销制度
(四)强化信贷内控机制, 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分级报批制
(五)实行大额贷款按季公示和预警制
(六)建立以客户信用为基础房产抵押担保为保证的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管理制度
内 容 摘 要
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始终是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源头及特点的分析,提出了针对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特点,建立风险防范制衡机制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贷款风险是贷款不能收回的风险或贷款正常回流遭到破坏的风险。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它是经济风险的必然反映,如何把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始终是我国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研究的重要课题。信用联社根据“大”“小”额贷款的不同风险源头及特点,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建立完善审、贷、查制衡机制,做到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得到、用得好、还得了”实现了大额贷款“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信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到期回收率;实现低逾期、无呆滞的良性循环。
论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防范和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信贷风险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信社是中小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线长,单个法人社经营分散、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信贷人员管理水平和素质偏低的现状,决定了农信社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信贷原则,目标市场定位于中小企业、个人的市场份额。贷款“垒大户”,盲目地追求贷款规模,超出农信社资金承受能力发放贷款,这是信用社大额风险所在特点。从风险客观方面讲:自然农业的脆弱性、市场信息的滞后性、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均将造成农户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发生变化,从而形成贷款风险;从风险主观方面讲:农户小额信贷操作的简便性、办贷的独立性、发放的分散性以及低素质的职工队伍,给信贷监督管理带来难度,易形成职工道德风险(违规贷款有较强的隐蔽性),有的地方甚至出现“小额农贷是个框,违规贷款往里装”的说法。项目风险依赖性强,贷款项目的失败意味着贷款风险的出现在经济落后地区,第二还款来源变现能力差,对借款人约束力低,边远农村尤其突出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贷款的社会配套条件不完备,抵押担保手续难以落实且成本高,法律风险大,低素质的职工队伍,难以胜任对大额贷款的风险评估、贷款管理、依法追收等工作。
我国的小额农贷虽然对“三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部分地方的小额农贷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难题。如有的农信社对小额农贷重大意义认识上有偏差,加上各个方面综合管理的薄弱,导致小额农贷回收率偏低,难以持续;有的没有发掘有效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思路,没有推广行之有效的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不少地方由于政府对自然灾害引发的贷款风险缺乏分担机制,导致大量受灾农户的小额农贷难以收回。由于农村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使“三农”经济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大部分转嫁到了农信社,直接影响到小额农贷的到期收回率。
二、当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农村信贷供需矛盾突出。
农业信贷资金需求呈现“一降两升”的显著特点:一是普通农户的小额信贷资金需求显著下降,小额农贷资金需求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二是规模种养户、特种养殖经营户和运输专业户的信贷资金需求显著上升。三是一些围绕“农”字转的乡镇企业流动资金需求显著上升。而目前推行的小额农贷无法满足农村信贷资金需求总量的扩张,只解决部分农户的简单再生产需求。
一直以来,农村金融市场呈现出多家金融机构抢占存款份额,而贷款需求仍基本上由农信社一家来提供的局面,形成“一农支三农”的倒挂现状。据统计,农信社吸纳的存款只占农村存款量的30%-35%,却承担了90%以上的农村贷款市场份额。由于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加上农村信贷资金需求呈扩大化趋势,加剧了供求矛盾,直接导致农信社的库存资金普遍捉襟见肘,难以满足广大农民对小额农贷的巨大需求。
(二)投向狭窄、结构畸型,贷款结构和需求结构不匹配。
在贷款期限上,小额农贷不能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资金的季节性缺口非常大。在贷款方式上,小额农贷偏重于抵押、担保,不注重考察农民的未来收入。在利率定价模式上,没有制定一个完善的利率定价机制,利率品种没有按贷款性质、经济组织性质、行业性质设定,垄断性和随意性较大。在运作机制上,取消农业税后村组一级已成空壳,这对依赖信用村镇建设、向信用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农村信用社来讲,其运作成本和管理难度无疑会显著加大。
(三)机制不完善,营销观念和营销手段落后。
首先,管理层面对市场营销缺乏深刻的认识,在小额农贷缺乏市场调研、新产品设计、营销策划等支持情况下,其品种难以创新。其次,优惠利率执行难。大部分小额农贷利率都上浮50%以上,有个别信用社甚至违规收取贷款保证金,预收贷款利息,使农户实际得到的资金不能足额使用;再次,小额农贷明显地突出了信贷人员力量的相对薄弱与小额信用贷款面广、量大的矛盾。
小额农贷是以信用为基础的信贷产品,对农民信用意识和农村信用环境要求比较高。现实情况却是,少数农民竟滋生了“借钱可以不还”的错误观念,导致逃债赖债现象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法制环境的缺陷,导致事实上对大量的信用贷款难以靠法律手段来保障债权和利益。
(四)信用社实力有限,信贷负荷过重的问题开始凸显。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在农村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地位和作用明显提高。农村信用社以“一农”独支“三农”,贷款增加额占比为63.5%,市场份额高居全辖首位,成为拉动全市各项贷款的适度增长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力量。但同时,农村信用社信贷负荷过重的问题开始凸显,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过去发放农户联保贷款,也由5—10户联保,这种做法其实没有什么约束效力,因为这5—10户都往往由兄弟、叔侄等担保,一旦发生风险,担保人往往不认账,而且这种担保没有什么财产保证,很多这类贷款最后都成了骗局。”但是,信用共同体却能解决规范联保机制的问题,即同一个产业共同利益各方组成的一个联保体,联保体成员提供担保是为了自身利益,而且这种担保还产生了一种反担保机制,这种担保就更加有保证。如江西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煌上煌集团在南昌地区发展养鸭基地,企业、农户和信用社三方签订协议,信用社为农户提供鸭苗、饲料等贷款,鸭子长成后卖给煌上煌,煌上煌付钱给农户,由于煌上煌和农户的账户在农村信用社,农户鸭子的销售收入必须优先用于归还贷款,这样就提供了一种控制现金流的有力条件。
信用共同体贷款本质是农村信用社针对有效益、有还本付息能力但又有风险、不易管理的项目,通过发掘与信贷项目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建立一种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机制,从而解决了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散的问题,也解决了担保不规范的问题。
实践证明,小额农贷如果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风险分散机制,是完全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也完全可以成为风险小、效益高的金融产品。毕竟,路再远再难,只要肯走,就近了一步。
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风险形成原因的分析
1、从体制上来看,我国经济增长一直比较粗放,企业融资方式单一,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集中反映到金融机构中来,主要是转轨时期的体制性风险积聚,集体 企业产权权能残缺,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集体企业与乡镇企业产权的同质性等问题,使农村信用社与借贷企业的关系 被扭曲,企业贷款风险转移给信用社承担,逐渐形成了潜在的、长期的经营风险。体制性风险形成的根源,在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协调的操作行为。近年 来信用社之间引入也竞争机制,但自我约束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导致在经营中重发展轻管理,风险意识薄弱。农村信用社之间为了争抢客户,占领市场,降低 贷款标准,风险控制退居次席,一些贷款的发放不是建立在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的还款能力,而是建立在企业和行业一时的表面繁荣上,一起企业盲目扩张时,个 别农村信用社不能对企业经营的持续性和行业前景作出正确判断,出现风险则全部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2、从机制上来看,趋利性因素使农村信用社一度放弃稳健经营原则,在农村信用社多年经营中长期形成的争市场份额、粗放经营的业务指导思想上的原因,也有机 制不活、僵化的原因;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松驰、制度不健全、信贷人员素质不高、社会信用法制观念淡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企业恶意逃 废债务、业务划转等客观方面的影响,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目前还没有实行分级管理,一级法人的意志很难在分支机构传达和体现。形成了事实上的层层弱化。信贷管 理中的“三查”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贷前调查不细,贷查审查不严,贷后调查不够,出现问题又不能及时解决,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部门独立性和 权威性很有限,对查出的问题难以严肃处理。
3、从管理上来看,多年来农村信用社经营重发展,轻管理,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不到位,又由于面临改革发展时期,农村信用社管理人员以 及信贷队伍很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对客户的贷款申请“一听就信,一信就贷,一贷就死”的现象时有发生。长期以来,贷款造成的损失,有关人员 还没有承担实质上的责任,责任难以落实到具体人,由于农村信用社职工流动性大,人走了事,不能使决策行为受到有效的约束,不能保证信贷决策权力和责任对 策,责任制度实质上处于一种缺位状态。在化解风险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人处理不到位。有的责任人仍然身居要位,不仅使问题不能充分暴露,而且增加了农村信用 社的经营风险。
4、从经营现状来看,大量的问题仍反映在信贷管理不到位,有章不循上。一些农村信用社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以牺牲法人整体利益为代价,“三查”制度形同虚 设,打折执行制度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至为关健的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严重忽视贷款使用这一关键环节,缺乏管理监督、参与帮助的机制,没有充分体现信用 社和客户兴衰共存的关系。出现违规问题虽然也做了处理,但仍存在偏松,偏轻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不良贷款的发生。
5、从农村信用社考核体制来看,由于农村信用社上级管理部门下达考核指标不尽合理,近年来对农村信用社指令性地下达了不良贷款的控制指标,并与集体和全体 职工的个人利益双挂钩。一些包袱沉重的信用社畏于摘帽子、挨板子、罚票子的压力,往往在贷款质量上做文章,考核期末主动上门寻找客户,降低标准为其进行贷 款借新还旧,粉饰贷款质量,有的企业已经摸透了信用社的贷款收放规律,贷款到期也不急于归还。有的信用社甚至隐瞒不良贷款真实数量,一路喜歌报上去。随着 时间的推移,历年隐藏不实的不良贷款也就逐年暴露出来了。
6、从国家经济政策来看,由于国家政策调控不当引起经济运行出现阶段性的“冷”和“热”,导致贷款风险骤然增大。在经济过热时,采取“一刀切”式的急刹车 政策。在经济疲软时,政府以及管理部门又一股脑力促农村信用社多放贷款,劝导不要“惜贷”“畏贷”,甚至片面以贷款增量评业绩,论英雄。经济运行的不稳定 同样影响到企业,企业一方面千方百计不惜任何代价搞到贷款,另一方面长期占用信贷资金,逾期后宁愿罚息也不归还。同时由于经济运行的不稳定,有些企业尤其 是经济欠佳的企业担心归还贷款后,再贷款非常困难,因而不愿还贷,特别是新发生的贷款,还有由于近几年来不良贷款核销力度的加大,有些企业恶意拖欠款,由 于经营不善等原因甚至停止经营,等待新的利已豁免政策出台,诸多因素也在客观上加大了贷款风险隐患,影响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
三、防范的措施
(一)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
在小额农贷管理中,针对信用社出现的冒名贷款、顶名贷款、假名贷款、一户多头颁证贷款等违规现象,及时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一是责任明确,严格管理。“明责”,即对信用社人员建立严格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从颁证调查、审查到贷款发放,各个环节逐一落实到人,做到相互制约,杜绝违规。①信贷人员对辖内农户如实调查填制贷户^^文档(建立《经济档案》和《贷款管理卡》),严把调查关。②主任按规定审查、审批农户基本情况和贷款授信额度,在审核中,对不熟悉的农户,应充分发挥各村客户经理人熟、地熟、情况熟的职能作用,杜绝一户多头、假证贷款和限额明显不公的贷款,严把颁证关。③内勤会计临柜凭卡审证发放贷款(凭《贷款管理卡》审核《贷款证》,承担贷款发放要素的法律责任,即借款人印章、指印、签名必须真实有效,确保借据的合法性),杜绝外勤人员坐支收贷、收储资金发放贷款,严把放贷关。④内勤凭证发放贷款后,包片信贷人员必须对本辖区发放的小额农贷会计凭证进行事后监督,至少一月核实一次,否则,联社将追究事后监督不严责任,严把复核关。二是对《农户贷款证》纳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建立《农户贷款证》颁证台账。三是完善小额农贷档案管理,运用小额信贷,合理寻找优良客户,对农户小额信贷“失信”之人,列入信用社黑名单妥善保管,并千方百计追收贷款,严禁给予新的贷款支持。对“守信”之人,纳入信用社优良客户进行培养,并给予更大的信贷支持和提供更优良的金融服务。四是对出租、出借、转让《农户贷款证 》的农户,提前收回贷款,没收贷款证,同时公开曝光,接受监督。实行信贷人员年度包片轮换责任制,轮换后的信贷人员必须对前任颁发的《贷款证》及发放的小额贷款进行认真审核,履行其事后监督责任。
(二)注重信息对称,实行客户信用等级年审制度
所谓客户信用等级年审,就是对信用已建档、评级的农户或城镇非农户,根据当年与信用社发生的贷款业务情况,对其信用等级进行一年一度地升降级评审,评审对象:指信用社已建档、评级、颁证的农户。客户信用等级一年一评审年内完成辖内农户小额信贷年审工作。评审标准:分为五类,即信用升级户;信用保级户;信用降级户;取消信用等级户;恢复信用等级户。评审办法:由信用社组织包片信贷员和客户经理,分村逐户抄列《客户信用等级升降级登记簿》,对照《贷款管理卡》和《农户^^文档建档卡》,按升降级标准逐户进行年审。年审后的工作程序:将《客户信用等级升降级登记簿》作为信用社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台账,交会计入专柜保管使用,有效地防范风险。
(三)倚重纽带联系,实行社会客户经理服务营销制度
所谓客户经理是指现代商业银行在开拓业务经营中建立的以客户为中心,把推销金融新产品,传递市场信息和管理客户融为一体,为客户提供的新型全方位金融服务体制,客户经理职责及作用。一是解决农村信用社管辖半径大,人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利用客户经理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特殊的行政地位,化解矛盾冲突,协助收贷、收息、收储;三是协助农信社准确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评定信用等级、颁发农户《贷款证》,宣传信贷政策,催收不良贷款。要规范社会客户经理的信贷行为,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选人关”。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信用社申报,”的办法,由信用社共同颁发“客户经理聘书”。二是把好“使用关”。利用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信用社完成农户建档、评级、授信、颁证工作。实行“客户经理→包片信贷员→主任”信用等级逐级审核制,协助信用社外勤人员对贷款户进行跟踪监控,避免了可能发生的贷款风险。三是把好“管理关”。,按季张榜公布客户经理的工作成绩,按季勾对《贷款管理卡》,确保与信用社相符。
(四)强化信贷内控机制, 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分级报批制
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信贷内控机制是农信社防范道德风险、实行稳健经营的根本保证。农信社信贷管理必须确立内控先行的意识,农信社每办理一笔业务、每办理一件事情均要有内部制约,有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内控制度要覆盖业务全过程,并落实到每一笔业务的各环节、各部门、各岗位。严禁一个人包办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全过程均要有完整、真实的记录,^^文档档案齐全,做到有案可查。应充分借助先进的电子科技手段,开发和完善信贷业务系统,规范业务操作规程,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基层农信社贷款业务审批、发放、收回的全过程实施跟踪和监控。建立严格的贷款管理责任及追究制度。对于行社脱钩形成的有问题贷款,要实行“锁定损失、新老划段”,农信社主要负贷款管理责任,一般不追究贷款发放责任。对于行社脱钩后农信社自主发放的贷款,农信社则应负全责。如因农信社有章不循、违规操作、制度执行不力等管理责任而形成损失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并实施一定的经济处罚。原则上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审查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意见负责;贷后管理人员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放款操作人员应当对操作性风险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重大贷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强信贷稽核检查力度。(1)突出信贷检查的重点。信贷检查重点是检查农信社贷款全过程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内控制度是否完善、到位,各风险环节是否记录清楚,责任明确,有案可稽。每次信贷检查后,都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后仍未落实整改、且违规问题突出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信贷管理责任,并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告诫谈话、降职、免职、政纪处分、经济处罚、行政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2)关口前移,推行稽核总监制度,变事后处置风险为事前防范、主动控制风险。稽核总监由联社理、监事会委派,并由联社聘任,代表联社对派驻的基层农信社所有资金活动及其制度落实情况行使实时监督权的专职监督人员,直接对联社主任负责。设立稽核总监,目的是通过稽核检查对信贷业务操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促进农信社规范经营、有效地执行内控制度,及时发现和杜绝违规违章行为,防范和化解因操作不当、工作失误、道德风险、制度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信贷风险。(3)建立信贷人员离职稽核审计制度。信贷人员因故调离信贷岗位的,必须由联社稽核部门进行离职稽核审计。如因管理问题造成的沉淀贷款,应责令其限期收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信贷人员的贷款管理责任。
(五)实行大额贷款按季公示和预警制
为有效防止信用社跨区域贷款、多头贷款或贷款垒大户,强化大额贷款户归社管理,按照《农村信用社大额借款户按季公示》制度,对一定金额以上的大额借款户实行按季公示。凡公示了的大额借款户,其他信用社不得对该户发放任何贷款,否则,并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联社稽核负责信用社大额贷款到期预警责任,根据信用社贷款发放报告,建立大额贷款监管台帐,贷款到期前,由稽核科向信用社发出到期预警,督促催收(贷款收回由信用社内勤上报注销台帐)。贷款逾期,由稽核科下发督查通知书,约见放贷责任人谈话,制定措施限期收回;,经济挂钩追收。制定《大额贷款季度检查、专项年检工作责任制度》,联社组织工作组对信用社大额贷款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大额贷款发放是否按联社批复要求,依法完善手续;检查信用社大额贷款是否建立台帐并上报联社稽核科;检查大额贷款放贷责任人是否签订《收回责任书》;检查大额贷款档案^^文档是否齐全,担保抵押是否依法落实,是否按月检查,检查是否有记录,对限期未收回的大额贷款责任人实行处罚。
(六)建立以客户信用为基础房产抵押担保为保证的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管理制度
为切实解决农村个体工商户单凭农户小额信贷无法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抵押物缺乏或变现能力弱及登记难成本高等问题,信用联社针对农村个体工商户风险特点,制定了农村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的管理制度。
该项贷款对象:信用社辖内有合法生产经营证照的个体工商户。条件:户口、住所、生产或经营场所均在信用社辖区内;从事正常生产经营,在信用社有贷款记录,且贷款无呆滞、无挂息,与信用社无诉讼、无债权纠纷等;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拥有自己所有的房屋,无违法经营。操作程序:建立《个体工商户经济档案登记卡》,评定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特级,贷款记录无逾期;一级,能到期还本按季付息,一年内贷款逾期累计不超过规定天数;二级,能到期还本按季付息,一年内逾期累计不得超过天数;三级,能到期还本按季付息,一年内累计逾期不得超过天数),确定贷款授信方式(信用授信,抵押授信,两者择其一)。信用授信:按各社实际情况在一定金额以内,分信用等级确定;抵押授信;抵押人及受信人,抵押物限于贷款受信人拥有的房产,且两证齐全,抵押物作价在联社规定的参考价值内评估确定,其抵押授信额遵循三原则:①不同信用等级实行不同抵押率,②在借款人承受能力内,根据抵押物评估值和抵押率确定相应授信贷款限额;③不同信用等级实行不同授信期限。签最高限额抵押合同,颁发《个体工商户贷款证》(原有农户《贷款证》收回注销)。管贷、收贷责任及报批程序与大额贷款同。另外,信用社个体工商户授信贷款必须实现“五公开”:等级评定公开;评级对象公开;授信方式公开;授信额度公开;贷款程序公开。信用社在信贷管理中,根据实际,抓住小额农贷这个“主题”不动摇,管住大额贷款这个“龙头”不松劲。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防范制衡措施,从而整合了贷款政策、程序、内控制度、人员素质等方面的资源,形成了一道强有力的风险防护屏障,贷款逾期率下降,促进经营效益增长。
为了有效解决信用社边远村、组农户因管辖半径大、交通不便,形成的群众办贷成本高、信用社管贷、收贷难等问题,建议打破按行政区域划分信用社业务范围,实行以经济流向、信用社有效管辖半径进行业务区域划分,特别是要迅速充实加强联社业务部门的信贷管理水平,尽快实施法律顾问责任制,强化联社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为基层社提供迅速有效的金融法律服务,为信贷决策,依法放贷、管贷、收贷,弱化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加强贷款风险控制。联社要根据贷款经营管理单位以及信贷管理人员的信贷管理水平、资产经营质量、风险控制能力、当地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有关贷款经营管理单位以及信贷人员的贷款审批权限。对贷款管理水平高、贷款经营质量好、风险控制能力强的贷款经营管理单位或信贷人员,可增加授权授信,否则应减少授权或取消授权。所有贷款授权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定期进行调整。同一客户的贷款、透支、担保等信贷业务应确定总体授信额度。对客户要实行统一授信管理,防止借款人通过多头开户、多头贷款、多头互保套取信贷资金,防止对关联客户的授信失控,不同品种的贷款进行统一管理。加强信贷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贷款营销队伍 ,引进先进的信贷管理理念,提高信贷综合管理水平按照“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步推进农信社贷款风险分类的工作,并以此锻炼农信社的信贷队伍,提高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达到保证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的运转。
参 考 文 献
1、黄绍进 《关于城市信用社风险处置问题的思考》《广西金融研究》2002年第2期
2、《农村 信用社信贷风险的防范和化解》金融时报,2004年3月2日
3、韩俊《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中国金融》2003年,17期
4、劳贤勋《农村信用社支付风险的成因及化解对策》《广西金融研究》2003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