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作用
(一)保证支付结算顺利的进行
(二)维护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
(三)为反洗钱犯罪提供重要线索
提供开户信息
提供客户真实身份
提供客户办理存、贷款和结算的业务信息
(四)为建立统一完善的金融信用征信系统奠定基础
(五)为提高金融调查统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六)为顺利开展金融创新夯实良好基础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开户证件真伪识别和^^文档的合规性审查较难
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和假税务登记证识别难
开户^^文档的合规性审查难
账户管理不够规范
未向人民银行报备账户
金融机构账户管理意识较差
金融机构账户档案管理较乱
超范围使用账户
(三)“睡眠户”管理不统一
(四) 擅自违规为有关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五)对银行账户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易运作
(七)存款人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处罚
三、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思路
(一)加强宣传培训的力度
(二)切实履行账户管理的职责
严格开户审查
加强现金管理
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从严审查
(三)提高账户管理体制的专业化和技术化水平
(四)加大对账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思考
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资金收付结算的起点与终点,是一切经济活动资金往来的基础。为进一步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证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人民银行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因使用借记卡、贷记卡在银行或邮政储蓄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作用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银行账户管理可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有力的支持。中央银行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通过建立支付信用系统以及对可疑资金运动的预警机制,准确掌握存款人的支付信用状况,及时发现大额及异常资金的流入和流出,促进社会信用程度的提高,以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的稳定。
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在支付结算工作、金融征信工作、金融调查统计工作、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以及金融创新等金融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 保证支付结算的顺利进行
支付结算是银行的一项基础性服务业务。支付结算的顺利进行离不开银行账户。加强账户管理,办理好支付结算和管理好支付结算,对保证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顺利实现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支付结算体系由银行账户体系、支付结算工具体系、支付清算系统、支付结算管理体系四个部分组成。银行账户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基础和门户,各种支付结算工具是转移资金的载体,支付清算系统是最终实现资金清算的渠道。统一的支付结算管理,是我国支付结算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而银行账户体系集中反映整个社会经济金融活动资金的收付结算,是支付结算工具应用和支付清算系统处理支付业务的基础,更是众多支付结算工具和服务创新的基础(例如网上支付)。通过规范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将有利于单位和个人使用各种支付结算工具,有利于银行进行支付结算工具和服务的创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准确反映账户持有人的支付信用情况,促进社会信用的提高,保证支付结算顺利进行。
(二) 维护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
2003年12月27日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以维护金融稳定的重任,这表明决策层充分肯定金融稳定的重要性,期望央行准确把握金融业的整体风险,能够有效地发挥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保持金融稳定不仅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也是人民银行工作的重要目标。而金融稳定就是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预防金融危机的发生。金融稳定的核心和关键是银行体系的稳定,而银行体系稳定的客观基础是各金融机构开立和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规范化与合法化。同时金融稳定又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保持金融稳定也涉及多方面内容,其中规范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央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措施。因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集中反映整个经济活动资金收付活动的起点和终点,是经济活动中资金结算的基础,其开立、使用和管理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保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的有序和规范,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国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对银行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是保持金融稳定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但并不是金融稳定的必然保证。
(三)为反洗钱犯罪提供重要线索
随着洗钱犯罪的日趋猖獗,反洗钱工作成为银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而通过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掌握洗钱信息、打击洗钱犯罪是一个重要途径。这主要是通过“了解你的客户”制度实现的。1、提供开户信息。了解客户在不同的金融机构、不同的地区开设哪些结算账户;2、提供客户真实身份。在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和办理结算业务时必须提供有效证件;3、提供客户办理存、贷款和结算的业务信息。通过银行结算账户了解客户有无短期内资金收支频繁,资金收付与其经营范围、规模是否明显不符,与走私、贩毒严重地区有资金联系等问题,从而及时发现洗钱线索,为反洗钱工作提供第一手^^文档。
(四) 为建立统一完善的金融信用征信系统奠定基础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顺利运作,必然是建立在信用环境优化的基础上。目前我国统一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整体方案也已经完稿,个人征信系统已经开发完成并处于试运行阶段. 《办法》的实施不仅强化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同时,还增设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建立个人征信工作培育了基点。首先,通过强化对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监控和管理,对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建立支付信息系统,准确掌握存款人的支付信用状况,逐步充实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建立统一完善的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奠定基础。其次,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基础,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为基点,通过分类、连续地记载个人客户日常经济活动的信息^^文档,进一步推动包含个人房贷、车贷、信用卡等信息在内的个人基础作用体系的全面建设。
(五)为提高金融调查统计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央行各项金融政策的制定是建立在完整的金融统计数据分析基础上的,而获得金融统计数据和开展调查分析的第一手^^文档就是记录经济活动中资金收付的银行结算账户。如果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偏松,财务记载就有可能存在虚假成分(如公款私存等),导致统计数据失真,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偏差,不仅不能为上级行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反而极易产生误导。所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对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六)为顺利开展金融创新夯实良好基础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现代化的支付工具将会被广泛运用。但衍生金融工具和现代化支付工具的高风险性对国内企业和银行都有具有极大的挑战性。因为这个市场是一个风险很大,投机性很强的市场。如何加强管理和规避风险?无论是衍生金融工具还是现代化的支付工具都要借助银行结算账户逐步推广。管理有序的银行结算账户将会给社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服务,创造合规有序的运行环境,从而降低衍生金融工具和现代化支付工具带来的风险。因此,可以说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金融创新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各种工具发挥作用的窗口,它的有效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金融创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证件真伪识别和开户^^文档的合规性审查较难
1、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和假税务登记证识别难。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或过期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骗取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后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银行与工商行政部门、税务部门、公安部门没有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和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关系,所以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很难对假证件进行有效识别,无法保证开户^^文档绝对真实。2、开户^^文档的合规性审查难。《办法》于2003年9月1日以中国人民银行令在全国施行后,由于缺乏与工商、税务、各级财政和部队等部门的协调,给开户行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批文和部队批文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换证,有的增资扩股以后换发新证,存在旧证已经开户、新证再开户的现象。有的税务部门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在先开户再办税务登记,还是先办税务登记再开户问题上存在分歧。
(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
1、未向人民银行报备账户。特别是部分老企业因企业改制等历史原因,无法获得账户所需要的^^文档。2、金融机构账户管理意识较差。先开户后报送,导致超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文档。3、金融机构账户档案管理较乱。管理意识欠缺,以报备为目的,认为只要人行审批或报备就万事大吉,对留存的^^文档未严格按规定分户存档。4、超范围使用账户。造成专用账户不“专”,一般账户不“一般”。
“睡眠户”管理不统一
目前各商业银行对“睡眠户”的处理操作方法不一,多数商业银行把余额千元以下或一年以上不发生业务的账户作为“睡眠户”处理;有的设立“综合户”,将所有“睡眠户”集中在一起,不计息,只为保持账务平衡;有的将一年以上的“睡眠户”全部注销,账面余额作为自身收益;有的历史遗留账户,全年只发生几笔业务,与开户单位又联系不上,无法补办开户手续,又不能作为“睡眠户”处理,成为无证账户;有很多金融机构改革考虑到资金转入转出的不便,同时也希望留住客户,允许“睡眠户”长期存在。
(四)擅自违规为有关单位开立银行账户
一种情况是明知故犯。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揽储或完成任务,违规为有关单位开立“黑户”;还有一些商业银行对单位需要撤销和财政部门要求撤销的银行账户,设置种种障碍,长期拖延,不予办理撤销银行账户手续,给单位工作造成不便,给财政部门管理造成困难。另一种情况是,一些商业银行对银行账户管理有关政策、制度、业务不熟悉,擅自为有关单位开立账户。
(五)对银行账户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一方面表现在违规操作,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就在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另一方面,表现在开立、撤销银行账户随意性大,不遵守有关银行账户管理制度。比如,有些单位巧立名目,多头开户,造成单位账户数量过多过滥,据了解,部分单位的银行账户已高达20—30个之多;还有些单位内部许多非财务部门,非独立核算的职能部门也单独开立银行账户,自行管理,造成大量的财务性资金由非财务部门管理,甚至是由非专业财会人员兼职管理等。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不易运作
《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机构只能办理储蓄及代发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不能办理转账结算。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以办理个人转账收付。但作为一种新的账户种类,具体应如何操作,并未明确,使个人结算账户在运作中遇到不少困难。特别是在什么科目上核算,无明确规定,导致各行做法不一。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1、单设个人银行结算科目。2、仍在活期储蓄科目下核算。3、凭身份证新开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单位活期存款科目核算,比照单位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由于核算方法不统一,导致银行内部无法有效识别账户性质,难以管理。
(七)存款人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处罚
《办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分别列举了存款人违规开立、使用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存款人的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和处罚过程中商业银行该充当什么角色未作明确规定,也未对商业银行“不作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的行为发生后,处罚究竟应由人民银行执行,还是由其开户的商业银行执行的问题并不明确。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不是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对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的存款人进行处罚。而人民银行由于无法及时掌握所有存款人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违规情况,不能进行处罚,即使处罚也难以执行。如果由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则必须有人民银行出具的处罚授权书,但受《行政许可法》的制约,作为企业的各商业银行没有被授予的权利,加之当前各银行间业务竞争相对激烈的形势,银行视客户为上帝,也不敢进行处罚。
三、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思路
当前《办法》在实施中面临的尴尬境遇,主要源于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短期利益的驱动,促使各商业银行放松了对账户的监督管理,由此也导致了对《办法》宣传培训的忽视,这是主观的也是最直接的原因。二是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处罚力度不够,使某些商业银行在利益的驱动下还存有侥幸的心理。三是《办法》本身的不完善,造成了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现状,现阶段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加强宣传培训的力度
由于利益的驱动促使商业银行忽视了对《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因此各商业银行应加大学习宣传力度。首先,各行应加强对《办法》的学习,吃透《办法》精神,全面理解《办法》条款,特别是对存款账户的分类,账户的开户条件和管理手续,账户属地管理原则的变更,违规行为处罚等方面的内容,应做到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营销人员都能熟透掌握运用,规范人民币结算账户的管理。其次,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营业网点和客户经理优势,全面进行宣传,使广大客户充分了解人民币结算账户开销条件和管理手续,理解并配合商业银行的结算账户管理,自觉遵守《办法》,维护社会经济金融秩序。
(二)切实履行账户管理的职责
各商业银行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账户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要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认识到银行账户管理在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中的作用。在办理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支付结算法规制度,依法履行职责,最大限度打击和预防洗钱犯罪活动。1、严格开户审查。在为存款人开立银行账户时,要认真审查其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加强现金管理。严禁为单位和个人违规提取现金,鼓励单位和个人多用银行卡、票据,少用现金。3、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从严审查。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时,要对票据的真实贸易背景认真审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不具有真实商品交易关系的商业汇票进行洗钱。
(三)提高账户管理体制的专业化和技术化水平
为适应管理的需要,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发账户管理与同城清算系统、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时联结,实现网络资源的信息互动,完成银行账户网络授权申报、审批开立、撤销、变更和信用信息查询的全程自动化处理。利用账户数据库实时对非法账户和违规违法支付行为的预警和监控,通过系统之间账户信息的相互比对,实现对未在人民银行账户数据管理库备案的违规账户及异常变动账户的实时监测,有效防范利用银行账户逃避债、税和诈骗等犯罪行为。
还应要求各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账户信息情报中心。账户信息监测是一项业务量大,操作技能要求高的专业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可疑支付交易信息,需要业务人员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并对客户信息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在金融机构中仅仅依靠一线工作人员承担账户监测工作是不够的。为了提高账户管理能力,人民银行应协调各商业银行成立专门机构监测账户信息,配备专人分析账户交易信息,并对账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督导。对账户可疑交易报告进行分析,形成初步倾向性结论后,报告人民银行。
(四)加大对账户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商业银行违规开设、使用账户之所以屡禁不止,一方面是因为利益驱使存在侥幸心理,另一方面是人民银行对违规账户的处罚力度不够。各经济利益主体都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充分考虑成本——收益原则的基础上,以收益大于成本作为决策的依据。正是因为违规开设、使用账户的收益大于成本,所以商业银行才忽视了《办法》的严肃性。因此,人民银行应加大处罚力度,加大商业银行违规成本,杜绝银行以违规而获益的心理。
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是一项涉及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户单位、财政、税务、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共同协作才能顺利推进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理应经常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各商业银行作为具体经办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部门,在经营活动中除坚持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之外,还要坚持重金融稳定大局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而作为开户单位应始终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力争了解制度,理解开户行。作为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应与银行相互协调,共同配合。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公平竞争,合规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业健康、平稳地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学习实用手册,新华出版社,2003年6月
2.梁英武:《支付交易与反洗钱》,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