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据及票据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第3页
二、从河池现实看当前制约基层票据市场业务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第3页
三、发展我国票据市场的几点建议……………………….第7页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票据市场环境的改善,票据交易的总量不断增大,票据市场在整个货币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渐突出。但在河池辖区金融机构办理的票据业务中,票据业务却呈萎缩趋势,主要原因是当前票据市场制度设计上存在空缺,票据市场外部环境差,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受阻,基层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权限逐渐上收,票据融资业务难于扩大,假票据和克隆票据的存在,影响票据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过高的再贴现率和审慎的再贴现管理方式,削弱了再贴现政策作用。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票据化的发展;积极稳妥地发展票据市场工具,加强票据业务创新;引导票据多元化发展,扩大贴现票据的种类 正确引导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进一步强化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降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积极疏通商业承兑汇票流通渠道;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促进票据的流通;加快票据电子化进程;建立风险防范合作机制。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的保护,增强社会对票据的信赖度。
发展我国票据市场的探讨
----以河池辖区为例
一、票据及票据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票据作为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之一,不仅是经济行为人安全、高效地转移资金的载体,也是货币市场中主要的金融产品之一,票据再贴现还是央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票据市场在资金配置、流动性管理、风险分散、货币政策传导以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时的考虑因素。票据业务作为传统而实用的信用工具和融资方式,具有期限短、周转快、风险度低、成本收益稳定等特点,其较快发展具有比较扎实的市场基础。尤其是在现阶段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货币市场利率走低和商业银行竞争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企业和商业银行关注和运用票据融资业务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
二、从河池现实看当前制约基层票据市场业务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近年来,随着我国票据市场的发展,票据市场环境的改善,票据交易的总量不断增大,票据市场在整个货币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渐突出。但在基层金融机构办理的票据业务中,票据业务却呈萎缩趋势,以河池市为例,2006年河池辖区累计发放贷款71.13亿元,同比增加12.70亿元,增长21.026%,而12月末,辖内票据贴现融资余额4709万元,比年初减少2343万元,下降33.22%。基层票据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依然困扰着这项业务的发展,如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传导货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06年河池市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统计表
季度
贴现
再贴现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余额
累计发生额
余额
累计发生额
余额
累计发生额
1
9321
7297
0
0
0
0
2
4386
9853
0
0
0
0
3
4332
13991
0
0
0
0
4
4709
16338
0
0
0
0
一、当前制约基层票据市场业务发展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当前票据市场制度设计上存在空缺。
票据集支付结算、融资、投资功能于一身的特性,决定了对票据业务的管理不能等同于一般银行业务。票据融资是从商品和劳务交易中以双方的延付行为为基础衍生的信用形式,是供求双方提供的直接融资信用。票据从一种单纯的支付结算工具逐步发展成一种短期融资工具,并以此为基础演化为特定形态的市场融资制度。目前,我们对票据的管理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支付结算工具来管理,国家有关法规和央行的行政规定都是注重支付结算功能,对票据的融资和投资功能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形成了制度上的空白点。
(二)票据市场外部环境差,商业承兑汇票的发展受阻。
首先是社会信用水平不高,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它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个人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最基础的信用。但由于受市场环境及信用环境的影响, 参与者信用等级参差不齐,目前在我国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仍然比较低,企业很难用商业信用来实现其支付结算功能,目前商业承兑汇票难于发展就是一个明显的实证。由于商业信用的低下,社会信用大量向银行集中,但在这一转移过程中却存在一种变异的逻辑循环怪圈,即产品畅销的企业,其收款方式不愿采用商业信用这种延期付款方式,而一般采用现款提货或预付货款方式,如当前由于有色金属市场原材料紧张,矿产品供不应求,河池市的有色金属采冶企业销售矿产品大部分要求对方提前15天甚至1-2个月预付全部货款,延期付款在此时根本拓展的空间;而产品不畅销的企业,特别是一些传统行业企业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经营状况不佳,再加之长年以来三角债、恶意欠账等现象的经常发生,致使企业间的相互不信任程度增加,对商业信用的进一步拓展也极为不利,这种状况直接导致了没有物资保障、履约付款约束不强的商业承兑汇票难以在企业间有效流通,极大地制约了票据业务的发展规模。
(三)基层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权限逐渐上收,票据融资业务难于扩大。
据统计,目前我市企业恶意逃废金融债权已达4亿元,且随着近年来国企的转制,企业借转制之机借机逃废债时有发生。受此环境影响,一些商业银行办理承兑、贴现的权利被上收到分行,大部分商业银行只能受理AA级以上企业的票据承兑和贴现,而其余企业基本不予受理,即使受理,有关保证金比例和担保条件也是十分严格的,由此导致票据业务同比出现下降。此外一些商业银行票据融资业务手续烦琐,也阻碍了票据融资业务进一步发展。一是商业银行对票据运作设置门槛过高,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视同贷款,根据企业信用等级,通过上级行授权授信,手续繁琐且收取比例较高的保证金,而目前河池辖区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信用等级差,风险系数大, 难以符合银行签发承兑汇票的标准,这给票据业务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此外由于缺乏权威性资信评估机构,目前商业银行管理制度日趋严格,辖区企业要申办一笔票据承兑业务,必须向开户银行提交该企业近三年来的经营情况报告及商品交易合同,然后由信贷人员到企业进行评估调查,在一切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按贷款审批程序进行会签审批,会审通过且交足保证金后,方可开具承兑票据,票据融资快捷方便的优势被大打折扣,致使多数企业宁可采取其他融资方式而不愿申办商业票据业务。
(四)假票据和克隆票据的存在,影响票据业务经办人员的积极性。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的制假手段越来越高明,特别是近年来,大量以假乱真的假票据和克隆票的存在,成为困扰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一个顽症。近年来各地时有发生的假票据案件导致经办人员在办理票据业务时日趋谨慎,因现有查询、查复方式的限制和业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的不同,也不能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和唯一性,给信贷资金的安全带来隐患,这种状况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票据在企业间的进一步流通,对银行办理贴现的积极性也是一个严重地打击。
(五)过高的再贴现率和审慎的再贴现管理方式,削弱了再贴现政策作用。
再贴现政策本身主要在三个层面上发挥作用:一是通过调整再贴现率或再贴现数量来调整货币供应量。二是开辟中央银行直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的资金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局面。三是为央行提供票据市场信息。但就现有再贴现政策来说,政策功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目前较低的再贴现率对商业银行不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商业银行资金紧张时更倾向于办理转贴现业务。同时,目前一些地方再贴现权限上收到省级中心城市,部分偏远地区中央银行基本不能办理再贴现业务,如河池市自2002年来均没有得到再贴现额度,不能办理再贴现业务。
二、发展我国票据市场的几点建议
虽然目前票据市场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已取得较大的发展,但与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相比,其功能作用还十分有限,因此,从实践的角度,要发展票据市场业务,必须要确定正确的政策取向,在加强规范管理的基础上,适时推进票据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一)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促进信用票据化的发展。
信用制度的建立健全是票据制度有效运作的保证,反过来,票据制度的建立也能促进信用制度的形成,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目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我国征信体系正在加快建设之中,征信系统基础设施的建设、征信市场的发展、征信文化的宣传以及征信法规的建立和完善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展,信用已逐渐成为发展市场经济各类生产关系的基础,票据制度的建立健全将具有牢固的信用基础。政府相关部门应引导全社会树立“诚信为本”的理念,努力改善信用环境,从而向票据业务延伸,从政策、制度和实际的层面为票据业务的开展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建立对诚实守信者的激励机制和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同时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为金融机构扩展贴现业务范围打下基础。
(二)积极稳妥地发展票据市场工具,加强票据业务创新。
逐步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完善贴现利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有效传导货币政策效果,实行贴现利率以市场化管理为主,由供需双方自主入市、自动议价、自愿成交,真正反映票据贴现的供求关系和参与主体的心理预期,引导建立票据市场形成包括再贴现、转贴现、贴现、承兑之间的合理利率差距。鉴于社会信用环境现状和票据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应按照先交易性票据、后融资性票据,从以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为主、逐步推出本票(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业务的顺序安排,发展票据市场工具。现阶段票据市场要再上一个台阶,关键在于商业承兑汇票的推广使用要有所突破,并使之逐步成为主要的票据市场工具。同时可考虑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试办本票业务,为今后发展融资性票据摸索经验。
(三)引导票据多元化发展,扩大贴现票据的种类。
正确引导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进一步强化商业承兑汇票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制度和抵押担保制度,降低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积极疏通商业承兑汇票流通渠道。中央银行可选择部分实力较强、信誉较高的企业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并实行这类汇票贴现和再贴现的政策倾斜,促进商业汇票市场的发育和发展。培育独立的票据专营机构,促进承办机构多元化发展改变由银行业内部机构垄断的票据经营模式,向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开放票据市场。
(四)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促进票据的流通。
根据《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 235号)的要求,增强票据的融资功能,将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扩展至普通发票,商业汇票转贴现和再贴现时无须再提供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跟单^^文档,转贴现银行和办理再贴现的人民银行只需对票据的要式性和文义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核,扩大票据的使用范围,简化票据的流通转让手续,促进票据流通和票据市场的发展。
(五)提高票据业务处理的科技手段,加快票据电子化进程。
在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中,惟独票据市场没有全国统一的交易清算服务平台,导致票据市场效率低下,功能不全,创新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需要。目前,票据的一级市场虽已形成,但缺乏有效的市场基础,功能也不完善,票据流通市场还局限在系统、局部和区域性之中。票据从签发、承兑、背书转让到贴现、转贴现,仍采用手工操作。这使票据市场不能摆脱实物票据制约,难以形成统一的登记保管和交易清算体系。在信息化条件下,应积极探索电子票据的应用,考虑电子票据的托管、查询、交易、清算等相关问题,在票据交易过程中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交易效率,防范交易风险。从国外票据的实践来看,采用票据影像技术能获取更为完整的票据信息,代表了票据处理的一个发展方向。美国、欧洲和香港地区的经验表明,支票截留有利于降低票据传递的成本,缩短票据的抵用时间,提高结算效率;也有利于扩大支票的使用范围,加强区域间的经济联系。人民银行目前正在对票据影像截留技术在票据清算系统中的应用问题进行积极研究和试点,以期推动票据区域化发展,提高票据清算的效率,推动票据业务快速健康发展。2003年6月30日,“中国票据网”正式启用,为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平台。票据市场作为我国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再贴现是目前我国票据业务的主要形式。但是由于起步较晚,相比国外票据市场,我国的票据市场还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应拓宽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渠道,提高查询查复效率,允许商业银行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中国票据网”、传真、实地等方式查询,以充分地利用现有资源,极大地便利参与各方,促进票据业务电子化进程的发展。
(六)建立风险防范合作机制,发挥票据专营机构风险防范的作用。
人民银行应在职责范围内牵头成立票据业务合作机制,针对票据交易中出现的托收无理拒付、故意逾期付款、虚假贸易背景承兑、贴现等现象突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共同建立不良客户名单,采取一致行动予以抵制和制裁,严防票据诈骗案件。要进一步培育票据专营机构,近几年的实践表明,金融机构建立票据专营机构,采取票据业务集中经营的方式,可有效防范票据风险,提高票据市场运转效率。为鼓励票据的专业化经营,应继续支持金融机构在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高、金融机构集中、辐射能力强的中心城市设立票据专营机构,逐步确立其票据做市商的职能,发挥其市场中介作用。另外,从国外票据市场发展多年的经验看,专营票据业务的中介机构的存在有利于活跃市场、提高效率、保证价格的相对稳定,便于市场交易和管理。而我国票据市场至今中介机构仍非常缺乏,商业票据的承兑、贴现等业务只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来可以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允许成立专门的票券公司,专营票据业务,还要充分发挥票据专营机构的作用,今后应当对专营机构的资金实行有偿的、市场化的供给机制,强化其对市场变化的敏感性,风险自担,切实发挥专营机构集中经营、专业运作的优势。发挥票据专营机构的利益传导、风险传导和制度传导作用。通过在票据专营机构与分行的业务往来过程中,执行严格统一的操作标准,真正发挥票据专营机构风险防范的作用。
(七)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票据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的保护,增强社会对票据的信赖度。
我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实施以来,距今已有十年时间。其间,我国经济金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票据法》作为在市场经济不太完善的环境下制定的一部规范票据行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法律,在构建现代市场经济的民商法基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倡导信用社会等方面已显现出诸多局限性和不适应性,已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修订《票据法》迫在眉睫,尽快启动《票据法》的修订工作,满足市场上对融资性票据的要求,适度放开票据的融资功能,确认商业本票的法律地位,为票据业务的发展预留空间,增加票据的参加制度,完善票据的丧失补救制度和刑事责任追究制度,还要根据《电子签名法》积极研究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尽快制订我国《票据交易通则》,制约、规范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同时要严厉打击票据犯罪,努力净化社会信用环境,加强引导、规范承兑和贴现市场行为,建立、完善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票据市场安全稳健运行和发展。
参考书目
《票据法》、《票据交易通则》、《电子签名法》
参 考 文 献
“中国票据网”、《我国票据业务概况及展望》、《商业银行票据市场发展战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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