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存在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成因分析。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对策。
内 容 摘 要
为适应新时期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自1999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大力拓展小额信贷,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是我国农村信贷治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改进信用社业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然而,由于农信社内部自身还未有效的建立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日益突出,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这些风险的存在,既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又阻碍信用社的发展,并成为推广和扩大小额信贷的“瓶颈”,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小额信贷 风险 防范
浅析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风险与防范
农村信用社是主要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金融机构。小额信贷是信贷机构向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主要是低收入客户和个体经营者)提供一种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服务方式,也是扶贫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时期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自1999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农村信用社大力拓展小额信贷,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颁布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积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是我国农村信贷治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改进信用社业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然而,由于农信社内部自身还未有效的建立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加上管理者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日益突出,已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这些风险的存在,既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实力,又阻碍信用社的发展,并成为推广和扩大小额信贷的“瓶颈”,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风险
(一)客观存在的风险。
1、自然风险。农业是靠天吃饭的弱质产业,对降雨、日照、气温等有极强的依赖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当弱,一旦遭灾,所借贷款就无法按期还本付息。农业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一是气象灾害。干旱、洪涝、霜冻、冰雹、雷电和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几乎每年都会对农业生产经营造成危害,也给支持农业的农信社的信贷资金带来风险。二是病虫害。虫、病、疫等灾害给农作物、畜牧渔业及特种养殖业等的影响较大,近年发生的“非典”、疯牛病、禽流感猪链球菌等给农畜牧业带来一定损失。三是地质灾害。地震、火山、沙尘暴等地质灾害、山体滑坡等也会对农业造成一定损失。四是其它灾害。交通运输、生产施工、环境污染等造成的车祸、瓦斯爆炸、塌方事故和有害液、气、渣等排放,导致人、畜、作物的死亡和设施财产的毁损,也给农业造成损失。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最大的风险。与抵押担保贷款不同,抵押担保贷款以物的作对价性交易,还本付息在贷款提供之时就有了着落,抵押价值品已将还本付息的不确定性消除。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个人信用保证贷款本息偿还,信用社凭借款人的契约性承诺提供货币资金。信用即借款人自身的人格信誉,属道德品质范畴,变数很大。由此形成的债务链极为脆弱,一经断裂和遭致破坏就会失去对信贷风险的约束力。当前,在经济商品化比较落后的农村,社会信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往往相互影响形成债务连锁反应。加上农村执法难度较大,而且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分散,其执法成本高,因此难以对借款户的行为给予有效的法律约束。
3、市场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以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为主,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必然的经济现象。小生产的盲目性很容易使农产品(行情资讯)出现结构性趋同,加上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生产技术水平落后,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较高,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价格波动大。从农户承担风险能力看,由于农民属弱势群体,承受风险损失的能力有限,市场风险一旦发生很容易超出农户的承受能力。小额信用贷款许多集中于某一农产品的生产,甚至集中于同一基地或公司的生产之中,即使农户生产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由于市场容量有限,集中于某一项目、某一产品的生产量过多,也会产生风险。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尽管由公司负责产品的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然而如果公司的选项不准,或是由于技术落后、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经营风险照样会转变为农户的风险,甚至产生大面积的信贷风险,影响小额信用贷款的收回。
(二)主观形成的风险。
1、道德风险。参与小额贷款信贷人员(含农户客户经理、包片信贷员、信用社、分社主任等)个性差异带来的道德性风险。一是部分信贷人员年审时将授信额度故意增大,然后确保在此额度内放贷“合规”,以对付联社开展的季度信贷检查。信贷从业人员可能会将此作为权力寻租的工具,利用小额信用贷款操作中本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其违规操作发现的机率,蒙蔽管理检查的概率,在建档中造假,评级授信凭关系,采用化整为零、顶名贷款等违规方式发放贷款,必然形成大量风险贷款。在检查中发现信贷人员通过自批自贷谋私,用于赌博的现象。二是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手续简便快捷、利率优惠、成本较低等优点,倍受农民的欢迎,同时也给人以可乘之机。投机者利用农户思想较为单纯的特点,部分信贷人员职业道德较差的弱点,通过顶名贷款和化整为零方式将资金用于高风险的房地产、工商,甚至用于偿付赌债等,而后形成风险贷款。
2、操作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用“建档、评级、授信、颁证”等放贷程序,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风险点凸现。当前,农村信用社面临改革发展、票据兑付、风险测评等各方面压力,信贷人员由于目标任务较重,每季度清非收息、吸存营销等时间较多,客观上到村户时间较少,对工作量大、效率较低的信用工程重视不够,过分依赖农户客户经理建档、评级、授信,掺杂着更多的个人感情色彩,容易导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有的风险意识不强,不按规范的操作程序办事,忽视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社会性和群众性,回避村组干部的支持、配合,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调查核定工作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对基层政府和村委会而言,一是存在行政干预的矛盾。政府为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强烈要求农村信用社提高授信额度,以降低贷款门槛。同时,农户因无法落实抵押担保手续,也将希望寄托于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传统的小额已无法满足现实需求。迫于政府和农户又重压力。农村信用社违背经济客观规律盲目扩大授信额度。有的地方把授信额度由从最早的最高10000元贷款,增加到50000元甚至更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不断向“大额”方向发展。二是人为拔高农民的信用等级,抬高信用贷款核定额度,甚至将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农户推荐为信用户。三是制度执行不严。体现在贷款对象不具备规定条件,如向非农户或非本信用社营业区域内的农户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将大额生产经营贷款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三是转贷现象时而发生。有的基层组织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当成落实乡村债务的途径;有的农户因自己不讲信用得不到贷款或者为获取大额贷款, 到处找人顶替贷款,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由此成为“三角债”。四是监督不力,内部人作案。如垫江县晓兴分社,自2003年1月以来,主任张中华利用私刻他人私章、编造他人身份证号码和住址等手段,向亲朋好友发放假名、假地址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达150笔(金额125万元),其违规操作时间长达一年半之久,没有人发现和举报,直至2005年4月,县联社对分社主任进行异地交流后,问题才得以暴露。五是贷款期限与生产经营周期不同步,增加了贷款风险隐患。首先,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农村个体户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生产经营周期普遍较长。如农村种养业一般属于滚动开发,比较典型的有水果种植、牲猪养殖,一方面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约束,以及农村信用社中长期贷款比例的控制,借款人只能取得短期借款,另一方面在一个营业周期以后,借款人很难以利润来偿还全部的贷款本金,往往要在几个经营周期内逐步偿还,造成贷款本金逾期或者拖欠,使得短期贷款长期化。其次,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政策松紧程度不一,存在时间差别、地域差别。部分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也能按规定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本不是难事,但因担心再申请贷款会困难重重,往往是一经取得贷款,就反复周转使用,拖延还款期限,使得正常贷款不良化。
3、管理风险。近几年,各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信贷支农专项考核办法》,强调农户小额贷款净增额、贷款面等指标,考核结果纳入联社评先、领导评优“一票否决”。因此,区县联社也将指标进行分解,可能会导致部分信用社为获取考核分值而盲目追求小额信用贷款增量,忽视贷款质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点多面广,居住分散,管理难度较大,贷款发放后,风险有一定的隐蔽性,必须通过内查外对才有可能发现风险。由于多数联社负责小额信用贷款管理的部门人员配置较少,对过于分散和庞大的小额借款户而言,检查时间相对不足,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看档案,了解发放该笔贷款程序的合规性,能否按时收息等情况,无法逐户深入细查。联社稽核部门担负着较重的阶段性审计稽核任务,对贷款的全面核对多数是两、三年才搞一次,而且内查外对面不可能达到100%,农户小额贷款必然存在管理上的滞后性。从而弱化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管理。一方面,一些农户遗失、转让、出借贷款证,导致冒名贷款的现象抬头,多头贷款也日渐盛行。而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户之间刻意串通冒名贷款的现象难以察觉,通常是听其言而不能观其行,无从、无力调查而予以吊销贷款证,从而引发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不少贷款农户外出务工,人员遍布全国,踪迹难定,对这种贷户的收贷收息采取追踪措施,其信贷管理成本和难度显而易见,且往往是得不偿失,因而很多只好放弃,这也为恶意逃赖债之人提供了可乘之机。据调查,某区2005年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0.3万人,实现劳务收入8.25亿元,人均工资性收入1415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42%,而且有近30%以上的农户举家外出。由于贷款后借款人外出,催收困难,给贷后管理带来较大难度,导致不良贷款攀升。
二、成因分析。
1、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差。由于近几年国家规定的农产品“保护价”本身就不稳定,总的趋势是在下降,加上实际收购并不完全按“保护价”收购,使农民收入下滑,有的甚至亏本务农。
2、农村集体经济脆弱。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农村集体企业大多处于关、停、并、转状态,尤其是村、组集体经济基本上是空壳,乡镇经济基础相当薄弱。据统计,村一级负债面达80%,乡镇一级负债面几乎达100%。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向村组收取提留、集资,村组只能向农户收取提留、集资,导致农户被迫挪用贷款交提留。
3、社会信用缺失,农户主动还贷现象退化。由于乡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纷纷逃废信用社债务,一些农户耳闻目染,也学会了赖账逃废信用社债务,使普通农户产生攀比心理,不仅不主动归还贷款,而且在信用社上门催收时还以种种方式抵赖。据调查,某县农户主动归还信用社贷款的不足五成。
4、信用社思想认识不到位,贷款管理滞后。一是农户贷款额度小、对象广、分布散、行业杂,而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削弱了对农户贷款的到期清收。加之一些工作人员产生重企业轻农户的模糊认识,认为农户贷款是人在账不烂,所以农户贷款逾了期也不及时催收,导致农户贷款不良比率有增无减。二是管理部门对农户贷款贷后检查不到位。主要是因为信用社人手很少,加之少数信贷员工作责任心较差,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风险产生。三是信用社服务水平滞后。少数信用社作风不够深入,“等客上门”的多,深入农户的少,上门“三收”的多,贷款“售后服务”的少,造成农民对信用社的信任度降低。
5、农村资金运用效益低下。一是农村市场不够成熟,主要是信息传递渠道狭窄,对市场的敏感度较弱;二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大,目前仍是以传统农产品种植为主,按部就班,投入较小,效益低下。三是农民自身小农意识强烈,紧守责任田,缺乏投资兴办新型农业的勇气。
6、员工素质差。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从建档、评级、授信、发证、到最后放款都是人为操作的,加之有些信用社人员相对不足,所以有些信贷人员利用人手不足、审查不严、操作上不规范等漏洞,搞人情贷款,自批自用贷款,假冒贷款,有的甚至给客户出主意化整为零,一户多证或一户多贷,形成实质上的“垒大户”,最终诱发贷款风险。
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1、减免信用社支农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一定的政策性,信用社为让利于农,执行利率不上浮或少上浮,贷款利差很小,甚至不足以补偿相关的费用。对信用社投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息实行减免税既可以减少信用社支出,壮大信用社的支农实力,同时又可以减轻农民负担。
2、建立利息支出补偿机制。对信用社支农资金的利息支出由国家拿出一定的资金给予补偿,或提高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利率,这既比国家直接向农民补贴切实可行,又可以在无形中增加社会信用值,加速支农资金的流转速度,提高信用社支农效率。
3、对支农资金进行专项补偿。农业贷款的风险很大,仅靠信用社自身能力难以防范。对于事实上已形成损失的支农资金,一是要简化信用社核销手续。二是注入专项资金予以弥补。三是按农户贷款损失额的一定比例,核定一定额度的人行支农再贷款,由信用社无偿使用,以此增强信用社支农后劲。
(二)完善小额信用社贷款管理办法。一是根据小额农户贷款发放情况、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一步改进完善小额农贷管理机制,严密操作程序,力求将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及审贷分离制度,防止盲目垒大户,最大可能地降低信贷风险,使信贷支农形成良性循环。在不断加大信贷支农力度的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状况、农民种植情况、市场需求状况和农户守信程度来合理确定贷款发放,杜绝各种违章贷款、人情贷款等行为发生,有效控制贷款风险。三是完善小额农贷考核机制,科学制定综合考核办法,防止因片面追求小额农贷覆盖率放松贷款审查与管理。
(三)深化农户个人资信评价及管理体系。一是实行静态实时管理。借助农户贷款台账、"户籍管理"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信评定档案,制定出细化的、符合本地实情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评价体系,根据"农户家庭成员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财产经济状况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和品行道德修养信息"等内容,以统一的度量尺度,客观、公正地进行农户资信状况评定,克服评定的随意性及不可控性,并由信贷人员对农户信用^^文档实行静态实时管理。二是实行动态有机管理。为及时掌握、反馈农户的资信变化,以静态实时管理为基础对农户信用状况施行动态管理。这一管理过程中,重点是建立一个由村两委成员、评定小组成员、社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的农户信用状况监控网络,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借助建立的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权责关系来强化监控力度,跟踪、走动式的现场监测,及时收集掌握农户个人信用度变化信息。
(四)推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一是尽快建立完善农户贷款信息档案系统,加强对小额农贷的跟踪管理。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相应增加农户用、还款情况的记录,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农户信用档案,为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具体可参照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来建立农户征信系统,以身份证或贷款证为基本单位,其录入内容不仅包括农户经济档案中要素,同时明确规定身份证或贷款证可以贷款、担保的授信额度,并逐步实现各基层信用社之间的电子联网,以便于及时查询农户情况,从而全面加强农户贷款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风险尤其是垒大户风险。二是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协调,通过创建金融安全区,促进“信用村”、“信用户”创建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三是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和逃废债行为,净化农村信用环境,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四是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要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逾期贷款,盘活不良资产,提高农村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小额农户贷款业务进一步发展。
(五)健全内控机制。
信用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要做到严把“五道关”:一是严把调查关。信用社信贷人员应对农户的家庭人口、承包面积、劳力、年家庭收入、支出、资信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掌握第一手^^文档。二是严把评信、授信关。对农户评级、授信结果达成一致后,由评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明确责任。授信金额在授信年限内如需调整必须经过领导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方能通过,而且必须在农户经济档案上注明调整额度的理由以备查阅。三是严把公示关。对农户评级结果应在村公务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把发证关。在发证过程中,应由信贷员送证到农户家中,严禁将农户贷款证交由村干部或农户代表代送,以防止涂改、乱收费等现象。五是严把贷时审查关。柜面人员发放贷款只能按贷款证发证登记簿上核定的额度内发放,不得越权超限额发放。在发放贷款时多询问一下借款人的贷款用途,因为顶名贷款者用途是虚构的,所以其必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多问几次其一般都会露出“马脚”,在难以判断的情况下应立即告知主任或信贷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发放与否。五是搞好贷后检查关,严禁贷款挪作他用,推行农户贷款证管理软件,提高管理效率,规范管理程序,监督监测农户贷款风险。
(六)落实责任,强化贷后检查制度。
贷后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关键。农村信用社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农户贷款贷后管理责任制,将贷后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和回收制定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要分清人为与客观因素,合情合理地追究责任,提高对到期贷款的回收率。因为贷款一经发放,其使用权即转移给借款人。因此,贷后必须深入贷款农户进行检查,检查贷款资金是否用于农户生产,是否被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应及时采取收回贷款措施,降低信用社的贷款风险。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农村信用社一些员工自身素质差是造成不良贷款产生的首要原因。因此,农村信用社的第一要务就是要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积极向上的信合队伍,克服信贷投放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加强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严格规范贷款操作,对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贷款手续不完备、信贷人员与贷款户恶意串通骗取贷款、违章贷款、人情贷款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在贷款运营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要严加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最终使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状况从根本上得到改观。
(七)提高员工素质。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劳动用工制度不科学,能进不能出,且近年来,严禁进人。而过去,农村信用社的员工多为内招,其文化水平普遍低下,而在行内又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干不了出纳、会计就当信贷,所以有些信贷人员的水平极其低下,这也是形成贷款风险的首要原因。为此信用社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建立一支文化素质高、道德修养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信合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的农村金融工作。其次,建立完善“问责制”。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成为“问责制”的标准,用制度管理人、用形为规范人、用纪律约束人,严格规范行业操守。对胆敢抵毁信用社形象、违规违制经营的人决不姑息养奸,以杜绝因道德风险而形成的贷款风险。
参 考 文 献
1、朱继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及其防范对策》,《中国金融》2005年11月26日。
2、丁伯华,《防范和化解小额农贷风险的对策和建议》,《中国合作金融》2007年2月1日。
3、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年1月。
4、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