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前言
一、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对信贷资金管理弊端的表现(一)导致信贷市场融资枯竭
(二)金融信贷市场陷于失衡
(三)信息不对称,影响维护金融债权效应低下
1、打击逃废债务难度大,效果不明显
2、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
3、信贷企业主观上故意逃废金融行业债务
4、司法缺陷影响维护金融债权效应
(四)信贷企业融资中不按贷款用途运用贷款
二、金融行业信息管理缺位,信息不灵
(一)信贷企业结算户头过多,贷后难以管理
(二)金融行业对信贷企业隐藏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机制跟不上
三、信息不对称带来放贷利率风险
(一)金融行业迫于权宜之计,实施高风险贷款予以贷款利率上浮
(二)选择高风险贷款利率效应得不到收益补偿
四、防范与减少信贷管理信息不对称的几点思考
(一)合理审慎运用风险管理工具
(二)改善风险监测与控制的技术手段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1.引入“标尺竞争”机制
2.选择低成本的风险监督
3.严格风险控制制度执行的奖惩
4.强化风险早期预警报告
结束语
注 释
参考文献
参考^^文档
内容摘要
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普遍存在于金融信贷市场活动之中。由于对信贷企业信息掌握准确实况的不对称,长期以来给金融行业发放的贷款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产生信贷市场融资枯竭、陷于失衡、维护金融债权效应低下等诸多弊端。金融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防范体系,更应着重提防信息不对称对信贷发放的负面影响。如不尽快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不仅过去、现在、或者将来,由此而必然继续存在着导致次级以下的信贷资产不断攀升的势头。本文提出完善金融机制管理设置,强化管理职能,合理运用风险管理工具、技术手段,配合协调,管理有序的内部信息运行机制,防范和减少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信息不对称 信贷资产 金融行业
浅论信息不对称对金融行业
信贷资金管理影响的思考
前 言
“信息”一词在我国最早出自唐朝诗人李中的一首七律《碧云集.暮春怀故人》颈联:“梦断美人沉信息,目穿长路倚楼台。”在这里,是指音信和消息的意思。信息作为信息论、控制论的一个概念,则是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出现的,后来又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当今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参与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掌握的信息要多而且准确。比如说借款人比贷款人更清楚还款的前景,经理和董事会比股东更清楚企业的盈利能力。现在,大多数金融行业还存在着大量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之一,在金融行业与借贷方的信息不对称,许多贷款方把信用风险转嫁到金融行业的头上。本文就这个问题,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授《金融监督管理学》的学科“金融监督的理论和实践”中有关“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阐述与思考。
一、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对信贷资金管理弊端的表现
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性实行信贷资产五级管理,即通过“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的五级管理,务求保全金融信贷资产的要求来比,而一些金融行业次级以下的信贷资产额度占了大头。例如某市一家国有商业银行于2004年底,各类信贷资产2902笔、贷款金额达22.937亿元,根据正、关、次、疑、损五级分类,其中次级类以下的不良贷款1978笔数、贷款金额达19.2297亿元,分别占贷款笔数、贷款金额的68%和85%,造成包袱沉重,主要是在于行、企借贷方的信息不对称,其弊病表现为:
(一)导致信贷市场融资枯竭
由于金融机构历来很难全面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结果差的借款者得到了融资,而真正好的却得不到融资在先。这样导致了一方面还款能力差的借款者挤占了优质借款者争取到贷款的机会,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客户整体质量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上当受骗的经验教训使这些企业对受到有借款者或某一类借款者失去信心。金融行业如果实行严格的信贷管理,结果又导致出现了所谓的“惜贷”现象,最终还是导致信贷市场融资的枯竭。
(二)金融信贷市场陷于失衡
何谓市场?众所周知,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但近年来重新定义为:市场是信息聚集和交流的中枢。有了市场商品交易,才产生商品价格及供需结构与总量的大量信息,正是这些信息的传递使市场的参与者和调控者都能作出其正确的价值取向。金融市场亦然,关键的内涵在于它是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而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最重要的是它包含了金融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行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价格,包括利率、汇率及各类金融资产价格机制。过去金融市场的好坏是以市场或交易是否活跃来衡量,而现在则以价格的好坏为标准。什么是好的市场?一个好的市场应该是能够产生好的价格。合理公平的价格,也就是资源高效配置需要的反映在市场上买卖的资产真实价值的价格。在当前,大量的经济信息通过金融市场的交易在瞬间流动。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各个金融市场之间甚至各地金融市场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这使网络化的金融市场信息量愈来愈大,金融资产价格的网络化程度愈来愈高。毋庸置疑,如果金融资产流向发生了变化,就会使原来广泛流向各个金融市场的投机资金贬值,所以金融市场则要经受资金外流的考验。
相对来说,有信贷关系的工商大企业的资信状况要比小企业要好,财务状况更加透明,管理更加规范,信贷条件更加充分。因此,金融机构更愿意贷款给大企业。这样一来,金融市场就产生悬殊的矛盾,一边大企业不缺资金,但金融机构还是敲锣打鼓送贷款上门,而另一边是中小企业缺少资金,却得不到贷款。如此不对称的信息很明显就导致了金融信贷市场陷于失衡。
(三)信息不对称,影响维护金融债权效应低下
1、打击逃废债务难度大,效果不明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制裁逃废债企业的有关规定,“对逃废债企业采取发出通知书,督促其纠正逃废债行为,以及组织公开曝光,利用社会舆论工具,共同抵制逃废债行为……。在逃废债企业通报期间,各借款人要对该企业采取停止授信,不开新户,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保全、冻结其结算帐户,停止对外支付等,”制裁措施可谓相当严励。然而,人民银行与各个金融机构打击逃废债务,其效果仍然不理想,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依然十分突出。据2003年未,某市在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开户的改制企业有126户,涉及贷款本息4.74亿元,其中经过金融债权管理办公室认定的逃废债企业70户,占改制企业户55.6%,逃废银行贷款本息1.62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34.2%。经过艰苦的清理逃废债务攻坚战,至2004年2月,纠正逃废债务行为的企业只有5户,涉及贷款本息0.09亿元,分别仅占逃废债企业和逃废银行贷款本息的7.1%和5.6%。在打击逃废债过程中,被列入“黑名单”的逃废债企业多数已经“名存实亡”或早经私自转包、重组、无法落实债务的企业,而且多年断绝与银行发生结算往来,尽管运用各种制裁措施对其震动依然不大,也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2、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维护金融债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支持不够
事实不能否定,各级地方政府认为金融对经济发展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又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有经济宏观调控的杠杆但有些地方政府却没有认识到企业恶意逃废金融行业债务,最终会直接对地方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造成严重的损害。在对待企业逃废金融行业债务的问题上,金融行业与地方政府的认识和处理方式差距相当大。地方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在企业改制中首先要考虑的是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相对忽视了金融行业的合法权益。面对一些企业效益低下、亏损严重的现实,地方政府在调整结构、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时,没有充分考虑金融行业债权落实的问题,对企业逃废债务行为采取默许态度,甚至干预司法公正,造成金融行业对信贷企业诉讼生效的判决无法执行,助长了企业的无信行为,使个别企业逃废金融行业的债务有恃无恐。人所共知,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3、信贷企业主观上故意逃废金融行业债务
这些年来也不能否认,确实有的企业片面理解甚至曲解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产生拖欠有利的思想,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以种种改制名义,蓄意人为地逃废金融行业债务;有的企业贷款不愿偿还,对金融行业通知要补办合理的保全手续不配合,认为补办手续后到期不偿还贷款就会收回抵押物拍卖。有的企业通过承包、租赁、合并、分立等形式改制后,以非属原借款单位或不属原借款法人为理由,拒绝承担原借款人所欠贷款的清偿责任。有的企业对金融行业上门催收贷款采取一是“躲”,企业负责人长期回避,不愿意与金融行业信贷人员见面,致使金融行业年复一年无法落实债权;一是“拒”,只是单纯在偿还贷款协议书上面加盖公章,而法人代表却拒绝签字。上述种种故意逃废债务行为,无疑日益加大了金融行业维护债权的难度。
4、司法缺陷影响维护金融债权效应
依法收贷在化解不良贷款风险和维护金融债权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效果远不尽人意。原因在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对企业改制中违法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制裁,导致金融机构赢了官司,但判决结果往往难以执行,形成“胜诉率高,执行结率低”。据悉,某市金融机构2004年共诉讼企业逃废债务案件327件,涉案标的金额为27109.87万元,但执行的案件仅29件,收回金额633.7万元,分别占诉讼案件总数和标的总金额的8.9%和2.34%。同时,法院诉讼收费较高,当金融机构向资信较差的企业追债时,不仅常常收不回债务,还要垫支高额的诉讼费,金融机构往往是“ 赢了官司赔了钱”。另外,我国打击 逃废债立法滞后。现行的法律制度上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例如对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也给不法贷款户有空子可钻。还有,以物抵债的资产评估价格高,过户艰难。在保全金融债权中,大多是由法院委托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由于种种因素,评估价格往往偏高。例如某县级市原商业局辖下的饮食服务公司拖欠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经法院判决将一酒店抵债给信用社,评估价为土地和房屋估价113.9万元。经调查,按当地市场价格计算,该抵押物价值不过80万元。这种评估抵押物,偏重何方?不够公平,况且高估资产价值,往往是有价无市,既使金融机构收回的抵押物无法变现,又增添了金融机构的各种负担。
(四)信贷企业融资中不按贷款用途运用贷款
在信贷融资中,存在着更大的道德风险。贷款一旦到手,风险主要由金融机构承担,贷款单位具有极大的动力,可以不按照规定使用贷款,而是运用于去炒股票甚至携带贷款潜逃。当金融机构面临这种风险时确实无能为力。
二、金融行业信息管理缺位,信息不灵
(一)信贷企业结算户头过多,贷后难以管理
由于现行金融监管制度规定,每家企业只能将一家金融机构作为基本结算户,将其他与企业有融资关系的金融机构作为一般结算户、专项结算户和临时结算户,也由于企业资金往来和结算是既可以通过基本结算户进行,又能够通过其他结算户进行,而且金融机构通过对结算户的监督和控制,可以从企业资金结算中获得大量资金和收益,并了解到企业的隐藏信息,所以各家金融机构为了成为和维持绩效,就对好的优质企业的主要资金结算户,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企业也愿意将主要资金结算业务,集中在一家金融机构内进行,这样能够节约结算的时间和成本。因此,企业对融资关系数量的选择,是在结算成本和建立融资关系的收益之间的权衡。企业在与每家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关系中“套牢”问题不明显,甚至以转移主要资金结算业务作为威胁,迫使主要结算户的金融机构增加对其贷款的规模,这样贷后难以管理。
(二)金融行业对信贷企业隐藏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机制跟不上
一直以来,由于重视支持贷款的发放,轻视信息反馈的收集,产生了金融行业对企业软约束的问题。即在企业经营状况显示出投资项目是“坏”项目时,如果金融机构停止对其再贷款,金融机构损失的不仅是前期投资的沉没成本,而且还丧失了其作为主要资金结算户的好处。所以,金融机构还得继续对企业贷款。此外,企业还可以以转移主要资金结算业务作为透饵,或者以在一家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作为抵押,或者在某一家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承诺,能够较为容易地在另外一家金融机构申请得到贷款。由于各家金融机构掌握的企业隐藏信息没有一种机制实现共享。所以,金融机构难以有效地识别和约束企业“循环借款”的道德风险行为。这种“循环借款”实际上是一种泡沫,蕴含着金融风险。据某县级市一家国有金融机构异地发放在贷抵押物按揭贷款222户,贷款总额4231万元,其中小汽车34户,贷款项94万元;营运货车188户,贷款3937万元。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支公司提供“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担保贷款。仅一年时间,由于车贷户断供欠款严重,构成了汽车经销商、购车人与银行车贷按揭、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四方面十分难堪的局面,达不到汽车贷款零风险的经营。至2003年2月底才发现汽车按揭贷款中,有142户断供欠款,占车贷户数66.6%,拖欠贷款金额2126万元,利息49.5万元。其中断供欠款一期至八期达139户,本金368万元,利息44万元。由于信息不对称,有一户按揭购进一辆货运车32.8万元,供车后就出国定居荷兰,逃之夭夭,本息无归,严重信息不灵。
三、信息不对称带来放贷利率风险
(一)金融行业迫于权宜之计,实施高风险贷款予以贷款利率上浮
目前,一些金融机构虽然对信贷市场的定位是以的中小型私营企业为主。但是,相当部份中小型私营企业的内部管理不够完善,财务报表很不规范,信贷风险较高,难以从贷款条件标准化上给予取得授信支持。针对这些客户,金融机构则采取的相对灵活的策略是,根据风险加成的原则对贷款利率进行定价,风险高的贷款利率通常上浮40%。
(二)选择高风险贷款利率效应得不到收益补偿
实践证明,在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高贷款利率不能完全抵消贷款风险的损失。根据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派的观点,利率选择效应必须具有正反两个方向:正向选择效应是指金融机构收益随着利率水平的提高而增加;反向选择效应是指较高贷款利率会使那些偏好而低风险,且具有良好资信的借款者退出信贷市场,而那些偏好高风险、资信度较低的借款者却留在信贷市场上,从而使贷款拖欠的概率提高,金融机构收益就下降。据中国人银行某某市分行对某金融机构的调查^^文档显示,该金融机构2001年1月至2003年5月期间新发放的贷款情况来看,利率上浮幅度10%至30%相对较低的企业,其贷款没有一户不良;而利率上浮40%较高的企业贷款却有18%形成不良。由此可见,在反向选择效应下,高风险贷款利率往往得不到高收益补偿。
四、防范与减少信贷管理信息不对称的几点思考
(一)合理审慎运用风险管理工具
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对于企业选择的行动和自然状态,作为放贷方的金融机构无法直接观测,只能观测到行动和状态所决定的结果。金融机构也不能直接改变企业的行动方案,因而这些企业关系的改善只能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金融机构有利的行动方案。所以金融机构在做出信贷决策时,应该在关注选择负激励条件约束企业投资行为的同时,认真在实际施行中注意同激励条件的有效性,以及激励成本的合理性的结合运用,从而才能合理防范信贷融资中的道德风险。在审查会计报表时,应该通过三至五年财务报表连续性的横向、纵向分析比较,深入进行财务分析,重点进行各报表之间、各报表的项目之间钩稽关系的分析研究,还应该通过现金流量表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进行检验性分析。
(二)改善风险监测与控制的技术手段
鉴于改善“信息不对称”局面的重要手段是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而全面、准确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是依托于完善、可靠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所以,必须尽快着手全面构造同级金融机构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企业背景资源共享,使单个金融机构集聚的经营风险能够重点得以化解,整体优势得以发挥。因此,建立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实在迫近眉睫;同时还应建立涵盖金融机构各项业务前、后台全过程的计算机辅助操作;建立业务调查、执行和资金划拨的联动制约关系和权限控制;将风险控制从“事后”监测转为“实时”监控,使经营风险能够及时预警。一方面,通过建立“决策支持系统”提高经营战略综合,求得体现国家经济、产业和金融政策的能力,加强对客户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预测,避免行业、区域投资结构趋同化,防止“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行业,以及企业投资方向失误的风险,转化为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或风险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建立“风险控制系统”,能够使全系统人员的越权和违规经营,在计算机技术的限制下无法操作,从而强化风险监控的效力和权威性,加强对员工风险行为的管理与控制,避免“内部风险”和“道德风险”,这也是解决内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1.引入“标尺竞争”机制
金融机构应将考核基层营业网点所在地区,主要竞争同业的有关指标,纳入对基层营业网点的奖惩合同,将客户所在行业和区域的同业基准指标,纳入对客户的风险界定与监测指标,以剔除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对判定其风险,以及其管理水平的影响,减少“逆向选择”。
2.选择低成本的风险监督
加强监督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但如果监督成本过高,则失去监督的意义。对每家金融机构内部而言,应以稽核审计部门不定期的现场、非现场稽审为主,以各综合业务部门的常规风险监督为辅,并统一监测指标,避免各部门各自为政、考核指标重叠、多头重复考核、提高充分的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的有效性。同时,还应建立要害部门的干部员工定期换岗和不定期抽查的制度。至于对客户而言,应该坚持一个窗口对外,避免多头接触客户、互相干扰而不导致影响与客户联系,以及与风险监控的有效性。
3.严格风险控制制度执行的奖惩
实践证明,充分发挥对基层营业网点“授权”和对客户授信制度的作用,是强化对内外部风险控制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但风险控制制度再完善,若奖惩落实不到人或得不到严格准确地执行,同样会产生很大的风险。因此,必须相应建立面向基层营业网点和员工的等级管理、工效挂钩的制度,使多年来难以落实的“责、权、利相结合”和“奖优罚劣”的制度落到实处。
4.强化风险早期预警报告
经验与教训再证明,控制金融信贷风险很重要的一点,是强化对“信息不对称”的风险预警,这包括对客户和内部机构的风险预警,是在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影响金融机构资金安全的定性、与定量风险因素监测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从量变到质变的进行判断和早期报警,向决策层提供风险决策的原则性建议,提高各个经营岗位风险控制的反应速度和控制时效,使资产组合比例及其增量配置、存量调整与风险决策的预期相协调,保证将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水平,控制在其资本所能承受的风险敞口临界值以内。宏观风险预警是指对全部资产的风险预警,微观风险预警是指对单个客户授信的风险预警,以及对金融机构内部经营操作的风险预警。 只有这样,才能使信息不对称减少到最低程度,保证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
信息工作就是情报工作,“信息”作为第四产业——情报信息业。它既高于农业、矿产业等第一产业和制造第二产业,也更高于各种服务性行业的第三产业,而庞大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的情报信息业, 世界各国都在进行“智力战”,对情报信息的竞争呈激烈态势,可以说是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一个很重要的产业。它的不同,在于第一、二、三产业所生产的是有形产品,而第四产业则是生产非物质形态的思想现实和各种符号等无形产品转化为有形产品的产业之一。至于金融行业所使用的信息渠道主要是通向对各种外币和本币的收储、汇兑、发放贷款等收集、整理、传递和分析研究,以及对信贷单位或个人是否能够按期还本付息的信用趋势的预测等。
总之,从长计议而论,金融机构应该将由来已久的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作为金融行业传统经营模式的变革与升华,无疑是与时俱进的选择,并应结合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集中人才、技术,建立全方位的信息网络系统,借助于网络化手段,以及国际化的推动力, 为客户设计和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高附加值综合金融服务,是国内金融行业将要融入金融全球化竞争,获得竞争优越的重要保证。
注 释
1、认识观念:对金融行业信息不对称的认识和看法,其弊端必然首先表现于信贷市场融资枯竭、陷于失衡,其次影响着企业做大做强的发展。
2、管理缺位:众多研究人员、金融学者认同,金融行业对信贷企业隐藏的信息管理不到位,重放轻管,没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3、转变观念:在诉讼逃废债案、维护金融债权上,金融、企业、司法、党政等职能部门,应该统筹兼顾裁定,正确树立以大局为重。金融行业也要转变“信息不对称”带来严重损失的观念,增强紧迫感。
4、防范风险:如何防范和减少信贷管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必须运用风险管理工具,改善监察技术手段,建立激励与约束机构,强化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乃是提防信息不对称的根本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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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档
1、某市国有金融机构2002年3月车贷按揭贷款清收文件
2、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对某金融机构选择高风险贷款上浮利率调查报告,2003年5月
3、某市2003年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遭受故意逃废银行债务文件
4、某市200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诉讼企业逃废债案件情况调查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