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中投资与投机;
投机在股票市场中的作用及意义;
投资与投机分析;
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分析;
股票市场中防范过度投机采取的措施。
内 容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日趋成熟,股票交易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频繁了。股票是复杂而又变幻莫测的,它有丰富机遇的同时,也为人性弱点预置了一系列陷阱。市场的参与者在这一活动中获得的是巨额利润回报还是暗藏凶险,由此而论,股票市场投机性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也颇具影响力。在对股票市场的研究过程中,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文面进行探讨:有对股票的认识;对投机的认识;投机性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防范措施。
股票市场的投机性研究
在对股票市场的研究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对股票做一番深入细致的了解。
股市中投资与投机
投资与投机可谓是伴随股票诞生就摆在人们面前和一个古老命题,投资和投机这两个概念,可以说经济学上至今也并末定得很清楚。两者熟优熟?有辞书把投资解释为:将资金投入某一活动以期获得更多财务利益,并例举了两类投资全是金融投资(股票与债券),二是企业的投资。也可以解释为:投资是致力于提供某种产品和股务,它所指望的是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流通过程中实现的利润。事实上,投资就是买入股票、持有、享受现金红利和股回报。上市公司经营有市场风险,所以股资股票具有风险。而投机所指望的是证券、商品、外汇等买卖转手中获的差价。就活动的生产性来讲,投资的生产性要明显得多,直接得多,相反投机与生产的联系则间接得多,淡得多。但经济生活是复杂的。进行证券、商品、外汇买卖的行为或活动,事实上不少也助于推动或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换而言之,投机就是低位买入,高位卖出股票,获取股价时空运动产生的差价收益。是投机就有风险。
股市投机是时间上的投机,重在时机的把握。良好的股市投机活动促成资本的高效配置,为社会创造财富,失败的投机活动造成财富消失,如果资源发生这样那样的问题,反映到股市上就会形成市场整体投机失败导致财富缩水。证券市场是一种重要的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机制或于段,其基本职能就是合理分配或再分配社会资源。在管种证券交易中证券投机者以便有效,更好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要,而股票之类的有价证券则是资本市场履行管职能的工具,在证券交易中,证券投机者只要在证券交易法的规范下按照有关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办事,那么无论在法律管理上都是允许的,并无不当之处。把投机视作为一种不当的,或有罪恶感的贬义辞是失之偏颇的,它是特定的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产物现在是到了还投机本来面目和科学概念的时候了。尤其当金融事业愈来愈发展,金融投资或投机活动与人民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的今天,摒弃对投机的偏见是十分必要的。
投机在股票市场中的作用及意义
世界股市最早于1608年计诞生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为主要买卖对象,总股本达到50万荷兰盾。股市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具有无穷的魅力,推动了社生产力的发展,取代了自然经济。之后,股市浪潮遍及整个欧洲,乃至漫延到世界各国,各个角落。世界股市400年历史,沪深股市10年历史。中国股票市场也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
1、试验期阶段,在1993年以前,深沪两个交易所各自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行股票发行上市试验,其规章主要是地方规章,尚未形成较规范的制度。
2、计划管理阶段,从1993年至1998年,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鉴会成立,股票发行规模列入国家计划,发行人材料经有关管理机构审批。即先由股票管理部门确定股票发行规模,再由股票主管机关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下达发行计划额度。然后将计划再行分配到拟上市企业。计划管理阶段的特点,是政府有关部门在股票发行中起主导作用,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起从属作用。
3、逐步走向市化阶段。1999年证券发行主管部门停止下达发行计划,开始向市场化方向改革,在这发展阶段,股票市场表现出投资、投机、博弈三大特性。
目前的沪深股票市与西方股市是不同的结构不同作用不同,地位不同,连称谓也不同。西方股市称“投资人”“分析师”,沪深股市称“股民”“股评家”还有一个特别的称谓——“庄家”,如其份地道出了市场行为特点。西方股市投资性多一些,人们买股票往往重现金红利回报,沪深股市博弈性多一些,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庄行为,而股市赢家关注的便是投机的时机。投机是金融投资中运作方法的一种选择,它具有广泛的社会和经济意义:
(1)、活跃金融投资促进证券的繁荣。任何金融市场都需要投资与投机的并行。而投资、投机、博弈在股票市场的经济活动中洽洽也是相辅相成,投资与投机二者相互融合、渗透市场也才能兼具生机和活力。
(2)能调节市场需求,起到平衡价格的作用。从经济学角度看,投机活动具有价格均衡机能,能把不同市场、不同品种和不同时间上股价的不正常高低拉平,从而免于发生长期、大幅度的波动,缓解市场参与者,因股票价格浮动所承担的压力。
(3)投机有助于投资者分散价格的风险。
(4)投机是市场寻找真正价值的过程。世界金融业的发展历史表明,历次金融灾难的主要原因由于政府监管不力,信贷失控和干预市场过多而引起的。而投机活动是市场寻找和发现真正价值的过程。劳动生产创造财富,投资与投资同样也是一种劳动,也能创造出财富。
(5)投机承担了股票发行的部分风险。
由于投机者通常喜欢购买风险性较大的证券,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发行者的风险,特别是一些信用级别低的企业,其风险也较大,因为有投机活动,才能使证券得以发行上市。
(6)投机有助于股票的流动性,活跃二级市场。由于有了市场投机者,证券交易的连续性才得以加强,市场投机者越多,证券交易就越频繁,但是,客观来讲,过度投机会颠覆资本市场,过度的投机会造成个别股票价格暴涨、暴跌,扰乱证券市场秩序。当整个市场投机盛行时,将很有可能产生崩盘的危机,影响整个社会和宏观经济运行的稳定性,二十世纪30年代早期,美国股市灾难导致的经济大萧条就是股市过度投机的一个证明。
过度的投机行为。这是所有投机行为中投机程度最大的一种。采取这一投机行为的投机者往往倾其所有进行不对称交易,一旦市场的变化如其所预料的那样,那么投机者就能取得最大利润,一旦对未来的预期与现实偏离较大,那么投机者将遭到灭顶之灾。这度投机行为是投机达到极限的行为,其利润和亏损也达到了极限。
投机如投资一样,是证券市场中必不可少的,但投机如同一把双面利刃的宝剑,一旦过了度,会产生一定的消权作用,这也是不能忽略的因素。其一,是过度投机,使风险骤增,愈是投机性大抗风险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其二,投机风险旺盛,会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当证券市场投机盛行时,多数证券价格所涨跌频繁,而且暴涨暴跌的现象也屡见不鲜。证券市场的正常功能将难以发挥,特别是“鹿”市(“鹿”指那些只是打算在短期内买进或卖出赚了钱就走的投资者)盛行时,更易造成股市的紊乱,干扰正常的证券市场运行秩序。其三,当股票供不应求时,投机活动旺盛,容易造成市场虚假繁荣,使股票价格远远超过公司的实际资产价值水平,形成所谓的“泡沫经济”现象。股票市场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当股票供不应求时必然会在旺盛的投机活动中使股票价格炒到远远超过公司资产九倍,甚至数百倍的市场价格水平上。这种现象风险极大,致使企业经营状况也承担极度风险,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
三、投资与投机分析
股票兼具投资和投机的特性。买入股票持有、享受经利和红股是投资。低价买入高价卖出是投机。投机成功为个人带来财富,股市整体投机成功促成资本的高效配置,为社会创造财富。在股市交易活动中,是如何区别投资与投机的呢?按照经济学界一般认为的区分原则大致可分以下几种:
(1)动机说。这种说法是指货币持有人在金融市场投入货币的主要目的来区分的,作为投资,购买有价值证券主要目的是在于获取股息,红利、收益、出售证券主要也为了避免因证券价格下跌而造成的损失,而出于投机动机购买证券的目的并不在于股息、红利收益,而是着眼于证券市场价格的波动,从中赚取买卖差价。
(2)目标说。指货币持有人对所投资的目标,如发行股票或者债券的企业作了较为详尽的考察与了解,关心和重视其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而作为投机一般并不关心其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未来盈利,对于投资目标注重的是眼前投机价值。
(3)时机说。这里所讲的时机是入市应把握的时机。对投资者说来,是在投资目标出现投资价值或价格重挫且低于其实质价值具有一定安全边际时,方才入市。而投机入市不论上涨或下跌,只要机会存在,均可入市,对于允许作放空期权交易的股市,更是卖空买空,涨亦参与,跌亦不放弃,就积极程度而论,投机者显然是股市活跃的重要力量。
(4)风险说。一般而言,投资者不承受较大风险,在收益与风险两者相比较,对投资安全的考虑较多,宁愿少些收益,也不愿多冒风险。相比之下,投机者愿意承担较大的风险,这是为获得较大的收益。
(5)市场说。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育,且证券市场发展历史较长的发达国家中,投资者才有立足之地,证券才真正具有投资价值。新兴的证券市场不仅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不够,且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管理不严、法制不完善、投资理念不成熟等诸多原因,不仅抽机气氛较浓,而且较少投资价值。
本杰明·葛拉汉是投资大师,他主张从事安全的投资,但他并不全然反对投机,他认为全然的投机行为既非不合法、不道德,也不会使银行帐户增加金额,他还认为某些投机行为是必要而且不可避免的。因为许多普通股的情况是存在着相当大的获利与受损机会,而其中蕴含的风险又必须由个人承担。投机的杰出代表人物是伟大的江恩先生,他具有天才般的悟性,对股价有惊人的预见能力。江恩先生认为自己找到了股市的自然法则,运用其独特的方法从股市中赚取了数亿美元,实战演示的投机成功率高达92%。
四、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分析
为了具体识别某个人的投资或投资行为,有人主张从操作行为方面来划分。这种看法是:
(一)从进行投机操作的人来划。
(1)投资者的投机行为。这类投机行为由于是投资来操作的,因此投机万分并不浓重,在某种程度上还注意风险的管理。
(2)投资者的投机行为。这类投机行为的投机万分较大,敢于进行风险较大的投机操作,这种情况下,要强调的是投机者要注意风险的管理,否则很可能操作过度。
(二)从进行投机操作的程度划分
(1)谨慎的投机行为。这是投机行为中交易最频繁的一种。
(2)乐观的投机行为。这是一些追求较大投机利润,并能承担一定风险的投机者的行为,投机的部位交易主要是依靠3分析市场要求的基本数据,以及对过去价格数据所作的技术分析,还包括市场信息的其他数据,以决定其交易战略。
中国资本市场的投机性较为浓厚,不仅表现为股市的市赢率高达60倍,比西方发达国家股市的市赢率(一般在20%—25%)高得出奇,有数据显示,1996年美国纽约股票市场的换手率为52%,东京为27%,伦敦是5%,香港是54%;而我国则高得出奇,泸市是591%,深市达902%,股票换手率高,表明股民大多想从股票买卖的价格变动中获利,而不想或不相信股票可分红或认为分红所带来的利润甚微。而我国资本市场投机性浓厚,至今已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我国股市目前之所以有浓厚的投机性,决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总的来说,我国市场经济由于建设的时间太短,而历史地决定了市场经济体制的不规范、不完善、更不成熟,决定了市场机制和制度工具的“夹生性”。另外,股民们总体说来在理论准备、操作实践、经验积累方面都较欠缺,我国目前股市的投机性也正是在这样历史条件下应应而生的。
其实,市场经济的不成熟性或“夹生性”,乃是我国从计划经济向社会经济体制过渡的历史阶段的特性。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在短短20年期间完成发达国家两百年时间所完成的事,也不可能有上百年时间去建立一个成熟的能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市场经济,不可能象发达国家那样通过市场经济的漫长发展过程让各类市场形式、机制、制度工具依序一一出道,而是在短短几年内同时出台。当经济货币化的进程尚未完成时就已开始证券化、票证化;当证券制度还未发育甚至有关运行法规远未完善时又出现了期货及衍生产品市场;当国企还未完全脱离“政企分开”的襁褓时,又出现国企“上市”——这一切都是在短短几年内同时出现。这就使得我国各种市场组织形式、机制、制度工具不能不带有程度不同的不成熟性,我们亦把它称为“夹生性”。市场经济的这种不“成熟性”或“夹生性”不仅是中国目前经济体制的特点,也是亚洲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特点。那么,我们目前所面对的是:一个由国家主导“制度创新”而产生的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一个是尚未脱离国家襁褓而缺乏自主活力的上市国有企业,一个是未经过市场经济陶养而缺乏风险观念的股民,这三者结合在一起,自然会结出“国家隐性担保”和资本市场投机性之类的“苦果”。由此说来,这一过渡时期股市不时出现较浓厚的投机性是不可避免的。
结合中国股市特点,对股市暴涨暴跌的主因进行分析,了解投机根源,一是市场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从而极大地打击了投资和投机者的信心。中国的股民由中小散户和机构庄家两方面组成,目前看都不成熟,中小散户主要表现在不能客观把握收益与风险的比例关系,他们买卖股票主要是听消息,跟风炒作。对上市公司的基本不太关心也没有能力加以分析,因此对消息的可信度也就无从判别,最终成为兴风作浪、制造事端的机构庄家们的囊中物。正是由于这些股民的盲目参与跟风,造成股价毫不理性的大幅波动,从而形成了过度投机。这便是美国三位诺贝尔经济学获奖者的理论:当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掌握的信息大于投资者时,市场上便会受到损害,市场便会萎缩,中国股市中证券市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后果便是这一理论的最佳证明。
二是政府行为不规范。大凡新兴股市,由于管理者、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都从同一起跑线出发,在同一水平上各司其职,对于负有监管职能的政府来说,相对难度更大。法律法规不健全,法律法规决定了股市的运作程序。它界定了股市中哪些行为可行,哪些行为不可行,以及对违法者的处理。但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滞后现象在新兴股市较为普遍,中国股市自1991年成立以来,法律法规的制定颁布总体上是落后于股市的发展,也因此往往会给一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而且对 一些明显的恶劣行为无从处置与规范,这本身便是造成过度投机的隐患。
政府成了股市直接参与者。法律法规不健全,迫使政府成了股市行为规范的代言人。由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真正建立,政府在规范股市行为时往往依靠传统的计划和行政手段,新股发行额度由政府确定,哪些企业可以上市,什么时候上市也由政府确定,但实际上这一行为却带来反效。所以说靠计划和行政手段来管理规范非常市场化的股市,收效不大,而且往往带来负作用,反而引发了过度投机,而更严重的是政府成为代言人后将直接面对市场、面对企业、面对所有股民。因此性质也就转变为股市的直接参与者,股民参与股市过程中就会把政府态度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而非国际惯例的公司营运水平。也就是说,相当长的时期内,政府作为裁判员还兼任了运动员,自己给自己立规矩,碰到这种运动员,或者说能胜过裁判员的运动员,除了侥幸,否则是没有可能的。这一方面造成中国特有的“政策市现象”,另一方面股市任何方面出现问题政府都得负责,这些都助长了过度投机。
三是市场不合理的设计给了投融资主体不良表现的机会,为国企改革服务,为国企脱困服务,使上市公司中充满了国有企业,充满了虚假信息,没有虚假信息,上市公司便不能最大限度地从市场上融资,这种超价值地溢价融资,使市场丧失了其自身特性和功能,最终只能成为一个靠投机和炒作来博取价差而不是靠分红来获得回报的市场。因此,这个市场从一开始便不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市场,不是一个真实的市场,其后的发展必然成为一个过度投机、极端脆弱的市场。
再者,是券商监管失控。在现有的政策法规下,券商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十分有限,融资品种以中短期居多。长期融资渠道主要是发行债券和增资扩股,而短期融资渠道则只有委托理财可行,监管部门要求挪用了客户保证金的券商补上漏洞后,才能从事中间业务,而对高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却采取了默许的态度,现在各监管主体在对券商监管方面还存在职责分工不够明晰和透明的问题,对违规证券机构的调查与处分也缺乏明确的、可预期的合作方式。然而,制度的缺陷与监管的失控,造成了券商大面积违规的可怕局面。违规委托理财陷进来越大,委托理财资金挪用现象不断恶化,与此伴随的是券商、上市公司与庄家伙同操纵股市,导致证券公司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引起股市价格大幅震荡,造成过度投机愈演愈烈,最终一发不可收拾。
我国建立资本市场的目的,本是要确立依靠市场机制来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机制,推行股份制的目的,是为了用股份制来改造国有企业,使之成为适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微观基础;可是,在实践中,人们却给资本市场、股份制定错了位,把它们仅当作给国有企业融资、解困的工具,从而导致投机心态和投机行为的盛行。这可以归结为我国当前股市依赖于国家提供的“隐性担保”,其深层次的体制根源于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股市依赖国家的“隐性担保”,乃是“政企不分”在宏观层面的滥觞。
第一,从微观面看,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其要害的体制弊病在于“政企不分”。这使得国有企业丧失了自主经营的地位和机制,使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微观基础。目前上市的国有企业虽然搞了股份制,也上了市,但政企尚处于分开的过程,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微观机制很不健全,经济效益不高或很差,甚至亏损。
从宏观层面看,我国国有企业过去长期效益差,靠财政补贴,长期吃财政,建立资本市场后,国有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把股市主要当作融资、赚钱、解困的手段;股民也不指望企业分红,而指望把股价炒高,而整个国家都依赖于国家的隐性担保,而这种做法,无助于培养股民们的风险意识,却可被少数投机家利用来为自己敛财致富,产生这类问题的根源都在于国有企业的“政企不分”。所以,根本的办法,就是加速推进国企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真正解决政企不分问题,使企业具有自我生存与发展的活力,脱离国家用各种方式(财政、信贷、股市隐性担保)纺织成的襁褓。
当前,中国股市的基本矛盾就是市场与泡沫的矛盾。没有牛市难以融资,但牛市带来泡沫和过渡投机,从而带来金融风险。对这一矛盾的存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剖析:
第一,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没有股市的上涨甚至暴涨,社会资金便难以进入股票市场;没有投机利润效应,股市便丧失吸引力;没有10年来的股市投机财富效应,中国股市不会集聚一亿元的资金不含训练和培养一大批拥有市场意识的投资和投机者。中国要发展股票证券市场,没有投资和投机者的响应是不可能的。因此,在目前这一历史阶段,高股价和其利效应是中国这样新兴市场不可避免的现象。
市场的参与者必须制造股价涨落起伏泵获取投机收益。因此,股市涨跌动因可以说是来源于投资和投机者的获利心理驱动。在这一意义上,所有进入股市的人都应具备迎接股市涨落的心理,在这一意义上,也应该说市场是具备抗跌和抗涨能力的。从市场角度来观察,可以得出:中国股市的涨落起伏主要不是政策造成的,也不是大部分股票不流通造成的,而是投资和投机者造成的,是股民和庄家的意愿,说到底是市场规律造成的。政府不要对市场的起伏承揽太大的责任,市场也不必将责任太多地推到政府身上。因此,政府决策者要改变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思路,市场投资和投机者也要转变一味追究政府责任的传统思路。
第二,暴涨和暴跌带来的危害投机利润诱使一大批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暴涨时可以获利,暴跌时可能造成亏损,但银行资金的获利和亏损应该是成正比的,在总量上没有变化,只是在配置上发生了变化。然而,防止证券的盲目发展和过热发展,保证这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正是当前最需要注意的事情。90年代,中国许多行业都经历了生产过剩和产能过剩的痛苦,中国的证券业才刚刚起步,尚处于发育阶段,就更要警惕步其后尘了。由此,现今股市波动最值得引以注意的是证券业本身,今后要注意不要盲目发展和扩张。证券业的超前发展和过分发展,势必会象其他行业的情形一样带来不必要的损业,甚至会使中国的经济发展严重受创。
五、股票市场对防范过度投机采取的措施
投资是资本市场交易活动的两种最基本的行为方式之一,市场投机机制是资本市场发展和壮大的基石,一般投机者应受法律的认可的保护,恶意操控公司股价的投机是违规的过度投机,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无论是在股市中投资还是投机,或者是一个常会引发的过度投机,并有可能形成泡沫经济的新兴股票市场,加强学习应是最主要的对策。而我国学习金融知识也已出现了新的气象,作为一个现代社会中的现代人,只有学习才能真正掌握、了解和管理好金融证券工作,投资与投机问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过度投机的防范才能真正起到作用。
要防止过度投机,防范恶意操控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尽早推出市场作空机制,区别对待正常投机与恶意操控在一个做多机制与做空机制协调的股票市场上,当投机者蓄意买空打夺股价时,投资者可以低价买进;当投机者恶意拉抬股价时其他市场参与者又可以适时卖空。多空制衡的市场机制提高了坐庄操控的成本,增加了恶意操控的难度,有利于形成个股的合理定价和股票市场的相对稳定性。
第二,管理层改善监管思路,加强市场自律性监管机制,恶意操控的过度投机行为在法律的空隙之间大行其道,仅仅依赖于政府的行政性手段,而不信赖于法律手段的监管往往难以奏效。自律性监管作为市场最重要、最基础是经常的监管手段,是监管的“第一道防线”,但是自律性监管在中国近乎为零。所以强化市场中介机构和中小投资者监督,树立市场“诚信意识”,完善市场法制建设对于防范恶意操控至关重要。
第三,规范上市公司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市场公正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和交易量没有被恶意操纵,不存在利用资金和信息优势所进行的内幕交易和诱骗中小投资者的欺诈和操控行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和市场参与者联系和交流的桥梁,规范的信息披露及时地全面地反应由上市公司真实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带来公司股价被市场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带来公司股价被市场合理估值,这些都能增强公众对市场的信心,防止欺诈,提高整体标准,促进投资分析,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实践证明,拥有规范的信息披露和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上市公司股票很少有被市场投机者恶意操控的情形。
第四,营造资本市场良好的法律环境,严惩市场操控行为。
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必须要有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制环境作为支撑。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之初,并没有直接完整地引进西方成熟的市场运行模式和法律规范,而是以行政控制手段作为市场行为的指引,在资本市场逐步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往往是市场出现了一些重大违规事件之后,才有新的防范法规出台,而防范投机者恶意操控,必须要有严格的立法,而法律条文中必须要对恶意操控行为作出明确细致的划分,并采取严历惩治措施,同时,保障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呆操作性,营造出一个真实、安全、公平、公正的市意氛围。
结束语:近四百年的股史反复证明,现代化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股市的发展。一个没有股市墨守陈规的民族,洽谈室是建不成现代化市场经济的。中国股市,如同一个才诞生不久的婴儿,生命力是无穷的。因为它能聚涓涓细流为滚滚洪流,股市是复杂,已在它有丰富机遇的同时也为人性弱点预置了一系列陷阱,而股市400年历史借鉴和先哲们的努力,为我们留下了回避风险的宝贵技术。然而,没有回报的赚钱行为不可能长久,并且必遭惩罚,中国股票市场更多表现的或说首先表现的是政府与股民的博弈,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博弈,其次才是庄家与散户,投机者与投者之间的博弈,在这场云诡波谲的较量和争夺中,任何不公平的交易都可能伤害交易双方,因此,确立公平交易,透理交易理念的时代到来了,中国迈向现代化,成功之日亦不远矣!”
参 考 文 献
1、《管理层收购ABC》李盾主编;对外经济贸大学出版社。
2、《股海龙卷风》张会军主编,光明日报出版社。
3、《投资与投机》拉迈巴菲特与索罗斯,赵正达著,四川人民出版社。
4、《中国金融理论前沿》李扬、王国丹、何德旭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