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导论…………………………………………………………………………………3
一 信用的本质…………………………………………………………………… 3
二 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 4
三 金融信用缺失的危害………………………………………………………… 7
四 解决金融信用缺失的建议…………………………………………………… 8
五 致谢……………………………………………………………………………12
六 参考文献………………………………………………………………………13
内 容 摘 要
现代社会中经济决定金融,金融促进或制约经济,可以说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信用一词,源于拉丁文,意为信任、相信、声誉等。从一般意义上讲,信用包含信任、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等多义。作为经济学名词是原词义的转化和延伸,一般指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体现着特定的经济关系。现代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又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对资源的配置是通过交易实现的,而且各种交易是建立在严格的契约基础上,交易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交易规则。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是金融信用。但是,目前我国企业普遍存在恶意逃废债行为,以至银行不良资产总量居高不下,金融信用现状不容乐观。
导 论
现代经济从本质上而言就是信用经济,信用在现代社会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用建设的推进,对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市场体系,对于构建我国和谐社会,是一项开创性、根本性的基础工作。在现代社会中金融活动离不开信用,而金融是货币资金的融通,是经济的核心。正如邓小平所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金融活动联系着社会各经济主体,触及全社会每个经济细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的货币收支,企业的经营管理,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都与金融活动密切相关。
金融活动离不开信用,金融信用从层面来看,包括银行信用、保险信用、证券信用、租赁信用等;从其覆盖范围来看,既包括金融各从业主体的信用,又包括服务对象的信用。我国目前银行信用在金融信用中占据主导地位,银行对存款人一诺千金,但借款人对银行信用缺失。保险信用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保险营销中夸大其辞,保险公司之间相互诋毁,保险理赔不及时,投保人骗保时有发生等。证券信用,发展时间不长,诚信度不高,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中介机构协同作假等。我国金融租赁发展严重滞后,欠租现象普遍。而且从个方面显示金融信用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信用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
一.信用的本质
在经济学中信用与货币自古以来就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在产生的问题上是否有相互促进或制约关系,尚难定论。我们认为,若从逻辑上分析,应能窥得一些蛛丝马迹。首先,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的发展,为商品买卖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分离创造了条件;商品的价值通过货币来表现,使价值可以从观念上独立于使用价值之外;而这种观念的强化,就为信用交换提供了可能,至少是信用范畴接近原始的推动力。 其次,货币支付手段职能的发展,使商品让渡同商品价值的实现在时间上分离开。这种分离意味着商品的买者要先让渡商品,然后才能得到商品价值的支付,商品买者只是作为未来货币的代表而赊购商品,形成了卖者作为债权人和买者作为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由此可见早期的货币是信用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换言之,信用在历史上以货币流通为其发展之基础。 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的运动。在西方,“信用”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对它的本质似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1、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和支付利息为条件的。 2、信用是价值运动的一种特殊形式。价值运动的形式有多种,而信用是通过一系列的借贷——偿还——支付过程实现的。价值单方面的转移同传统的对等转移形成鲜明对照。 3、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贷出方为债权人,借入方为债务人,信用关系是债权债务关系的统一。 4、信用是与商品货币经济紧密相联的经济范畴。不同社会的信用反映了不同社会的经济关系。
二.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
在我国,金融信用的缺失是长期积累形成的问题,历史沉淀和制度性约束造成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种种信用缺失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行为的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
政府对市场的超经济干预,由于我国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政企关系交织在一起,人们的经济活动更是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可以说大多数国民都对金融信用缺乏认识,信用观念淡薄。在经济活动中政府的影响有时远远大与企业本身实力的影响,尤其是现代的招标活动常常被幕后黑手操纵,招标活动成为形式。大面积的干部赖账现象发生,除了干部利用手头权力、钻信用社漏洞之外,重要的是他们在赖账的时候就有“法不责众”的心理预期。因为参与贷款、参与赖账的人群体巨大,在“法不责众”的心理驱使下,他们互相攀比,互相鼓舞,互相壮胆,互相保护,使得赖账行为如滚雪球般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纪检监察部门真的按照“法不责众”思维行事,则正中赖账者下怀,不但已有的欠款难以收回,而且还会形成新的诱导和激励,产生新的官员赖账现象。因此,对于赖账逃债的党政官员,只有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方能解决问题。为防止打击面过大而姑息迁就,只能助长赖账行为。
对于人们的信用观念虽然有人说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传统,孔子在2千年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与朋友交而无信乎”,但是在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时,传统诚信观念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形成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信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二)信用的制度缺失和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经济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财产关系还未完全理顺,相关的制度和法规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因而整个社会的财产意识和履约意识也没有随着市场的发育和市场关系的发展而发展。如果市场主体是“经济人”、“理性人”,他们在市场中做出的一切行为均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因此,如果守信能带来利益,而失信会遭受损失的话,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守信,反之亦然。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目前我国社会规范不成熟,体制安排不合理。一方面对失信的惩罚不严厉,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守信的交易成本太高,失信的成本低,收益大,以至“格雷欣法规”发生作用,导致守信的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或者自动放弃守信原则。据中国人民银行某官员透露:全国有16.5万户企业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38%,是利润总额的8.5倍,达到14827亿元,因此增加的财务费用1年有2000亿元左右;企业相互拖欠导致负债增加,加重企业利息负担,16万户企业每年要多支付8.7亿元的利息。在全部拖欠案件中,约有80%以上是由于被拖欠企业自身的管理原因造成的,而以往人们所说的“政策性拖欠”仅占16%。由于市场经济秩序的不完善以及传统企业管理方式的落后,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呈现出一种严重信用失控的混乱局面。
其实,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目前我国企业在运行中,忽视信用的价值,不会有效利用、创造信用这一商品,增强自身竞争力,反而去摧毁原来就很脆弱的信用市场,只看到失信可以给他们带来短期“利润”,而忽略了长期利益,博弈论成立的前提之一是反复博弈。我们的法律制度没有将前一次的信用和以后每次的交易(得益)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因果关系。因此失信的人不必支付高昂的代价,其他人看到失信的好处,自然而然地在利益驱动下也开始放弃守信,正如一句西班牙谚语所说:“与狼生活在一起,你也会学会嚎叫”。
(三)信息不对称。
根据斯蒂格里兹的理解,信息不对称是指两个人对同一事物所得的信息不一致。在金融交易活动中,金融机构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不对称的,并且获取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获取客户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不仅表现在获取决定贷款信息时,还表现在贷款获取后监督贷款人行为时。贷款人为获得贷款可能隐瞒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使信用的性质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影响到金融信用的整体状态和效率。随着金融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工具不断创新,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资源开始得到多种利用,但是由于金融体系中的分业管理和分业经营的现状,不同投资方式的受理具有较大的限制,造成了金融信息的分割。2001年以来,股票市场接二连三的爆出内幕,说明了证券市场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随着住房贷款,消费信用等新的信用形式的启动,金融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的交易对手,更加难以收集交易对手的有效信息,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急需沟通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的桥梁――金融信用的发展和完善。
三.金融信用缺失的危害
“诚信缺失是中国企业管理的‘黑洞’,重建信用已经成为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诚信问题是关系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成长的要害所在信用缺失增加了金融风险。信贷是信用的基本方式,由于社会信用环境较差,企业恶意骗取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比比皆是,致使我国银行不良贷款居高不下。
信用缺失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益,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人类的相互交往,包括经济生活中的种种交易行为,都依赖于某种信任。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信用共识,这个社会中的成员就不可能与另一个社会成员进行交易。个人和企业只有在确信他们的预期能够兑现的情况下才可能购买、销售、雇佣劳力、投资和进行创新。个人间和厂商间的大量交易,都是在与许多陌生人和组织打交道中完成的,都是基于信用基础上的重复性运作,摩擦和不确定性比较小,交易的后果可以预见。如德国学者在其《制度经济学》一书中所言,在银行,我们对其储备和管理一无所知,但却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交给出纳员,并可能在数秒钟之后便将他的面容忘得一干二净;在我们以前从未进过的医院里,我们却会答应由医院中从未谋面的医生给我们做手术;我们会向轿车送货商预付车款,而这些轿车却要在外国工厂中由根本不会与我们见面的工人们来制造。
市场经济依靠信用来维持,如果这个社会缺乏信用,就意味着维系市场经济基础的契约失衡,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并共享收益的制度安排遭到破坏,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要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一是合作伙伴之间在交易过程中的许多细节问题上达成一致所需要的谈判成本增加;二是当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为判断原有的合作关系能否存续、如何对原有的合作关系进行调整也将增加信息搜索成本。但一旦信用缺失,交易过程中的运作就变得十分困难,就必须应付无信用状态,成立专门的清欠追帐队伍、打假队伍、法律维权队伍等,这就实际上增加了生产过程中的开支,造成企业运行成本的急剧上升,从而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下降。据学者胡鞍钢的研究,仅违反公平竞争的失信行为造成各种合法税收减免引起的海关税收和其他税收的流失损失就达5700~6800亿元。又如在金融企业放贷投资活动中,担保者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对企业没有信用纪录,对银行没有信用考评,对担保没有信用评估系统。逃废债问题更是严重。2002年6月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为1.73万亿元,不良资产比例为23.5%,银行由于逃废债承受的直接损失每年约1800亿元。信用的缺失严重阻隔了中国市场化的进程,作为交换媒介和交易凭证的金融和票据的发育状况,又是一个国家市场发育状况的晴雨表。我国票据市场的失信和欺诈已经使票据成为资金风险的承载体和聚焦点,仅200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伪造金融票据、违法票据承兑的犯罪案件就达7419起,涉案金额高达52亿元。
利用合同进行欺诈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一大毒瘤。有关^^文档显示,2000年上半年,我国合同违法案件共有5338起,涉案金额达到16·3亿元,仅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广东省立案查处的利用合同违法案件就有37起,涉案金额达14398万元。就是在以发展高科技产业、培育风险著称的北京中关村,失信和欺诈也已经成为了一个极为普遍的问题。
四.解决金融信用缺失的建议
面对信用体系的缺失,近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如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334个地级市建立全国企业信贷信用登记系统和相应的数据中心开始全国联网。从数据内容上看,该系统只收录了企业的金融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相距较远。至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仍在做论证工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从法律角度来讲提出若干建议。
1、政企分工明确,倡导信用消费意识,培育信用法制观念。
首先,明确政府在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
其次注重信用法制观念的宣传,提高企业重信用、守信用意识。首先在全社会培育养成信用消费的社会风尚,把信用观念作为道德价值、商品价值和资本价值来看待。通过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法制等有力措施,鼓励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以"一处失信、处处制约"引导社会信用行为,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然后,利用各种传媒优先向消费者宣传推荐信用产品,信用企业和信用企业家,培养消费者的信用消费意识,形成消费者热情支持信用企业和信用产品,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诚信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伦理监控与监督。在信用倡导过程中,注重保护遵守信用者,牢牢构筑信用的基础。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
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
(1)征信法和信用控制法,就是建立企业资信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企业、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企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我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税务、保险、银行、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程序以及传播方式、对象及时限等问题。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在开展征信活动中可能触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用控制法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动中范围更加广泛,加速了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互联网虚拟市场通过虚拟空间构建的关系进行交易,在网上,金融信用关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来,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
(2)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体系,这个过程可分三步逐步进行。第一步,各家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打破行际间信息封锁的局面,按照统一的征信信息采集标准,实现银行系统内部的联合征信。第二步,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由当地政府信用领导机构牵头,联合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公用事业单位、财政、税收、审计、司法等拥有信用信息的部门,实现本地区的联合征信,然后发挥信用体系的辐射功能,实现地区与地区的联合,稳步扩大征信信息的采集范围。第三步,待条件成熟后,由全国的信用领导机构牵头,对各区域间的信用数据进行联网,实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在征信机构运作模式上实现由行政管理向公司化运作模式的转变
3、增强信用信息披露,加大失信惩罚力度
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就是经济手段和道德谴责手段并用,惩罚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失信者,将有严重经济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从市场主流中剔除出去。同时形成一种向诚实守信的企业和消费者倾斜的政策优惠和社会环境以及一种正向的激励机制,间接降低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获取资本和技术的门槛。失信惩罚机制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制作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并以合法的形式向合法的用户传播其交易对象的不良信用记录。
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以及信息披露的全面性是建立政府信用的基础。在信用监管体制建设中,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和全面性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包括政府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是否完善,更有赖于政府机构的改革是否有助于形成会计师和律师等其它中介机构保持中立和诚信地履行职责、媒体和社会舆论公正及时地行使监督、政企关系的明晰等一系列制度安排。
金融信用在国家的经济建设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经济活动中要发扬好的经济传统和经济手段,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课题组《试论中国金融信用关联性问题及其制度解决方案》、《金融论坛》2002年9月
2、 郭文义《加强金融信用环境建设的思考》、《福建金融》2002年8月
3、 肖珍樱《金融信用环境重建构想》、《湖南经济》2002年3月
4、 (美)安东尼·桑德斯(Anthony Saunders)著 信用风险度量:风险估值的新方法与其他范式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1年
5、马晓军 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及展望 《国际金融研究》2000年第9、第10期
6、 于荟楠 信用风险管理新技术—信用衍生产品 《经济问题探索》2000年第2期
7、 《 金融风险控制与管理 》山西经济出版社 1998
8、 信用风险度量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 程鹏 吴冲锋 陈江 《上海金融》2000年第8期
9、 冯敏飞《呼唤金融信用》、《福建税务》1998年4月
10、 林其屏《规则和信用:市场经济两大基石的缺损与重构》、《福建论坛:经济社会版》200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