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1
1.实施改革方案所采取的措施..........................................1
1.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管理......................................1
1.1.1采取“统一法人”治理结构.....................................1
1.1.2转换经营机制,形成新的管理机制..............................1
1.2针对增资扩股采取了具体措施.....................................2
1.2.1通过舆论工具宣传...........................................2
1.2.2规范股金结构...............................................2
1.3降低不良贷款采取的主要措施.....................................2
2.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
2.1“统一法人”改革步履艰难.........................................3
2.2产权制度有形无实,产权关系不明晰................................3
2.3“支农”概念和统计口径狭窄.......................................3
2.4制度法规建设缺位,加大了经营难度................................4
2.5对改革的优惠政策落实较难.......................................4
2.6不良贷款清收难.................................................4
2.7社员综合素质较低,难适应改革的需要..............................4
3.对改革的建议及对策................................................5
3.1清除改革障碍,创造有利条件......................................5
3.2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化解信贷风险..............................5
3.4增强支农服务,延伸统计口径......................................6
参考文献............................................................7
致 谢............................................................8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切实搞好此项改革,对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自国务院下达信用社改革方案后,各试点地区的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改革进程仍然缓慢。本文从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背景、现状和改革措施入手,提出一些建议与看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改革
引 言
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纽带,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尽管多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体制、改善管理、改进服务方面有一定成效,但与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在管理、经营、服务方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在管理体制、产权制度、风险防范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作用的发挥,需要在新形势下,不断深化改革,解决问题。鉴于近年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我对山西省平定县信用联社及所属的基层农村信用社进行了调查,结合该县联社和基层社的实际情况对改革出现的问题及对策谈谈自己的想法。
平定县农村信用联社在上级行、局、办、省联社和各级党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1号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审慎经营、规避风险、和谐发展——全面开创平定信合事业全新局面的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实施“12345”工程,以科学的发展观,乘势而上抓改革,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将服务“三农”作为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
1实施改革方案所采取的措施
1.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管理
1.1.1采取“统一法人”治理结构
⑴ 成立平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了统一法人改革实施方案,内部机制改革方案等文件。明确县联社一级法人改革工作的准备,清产核资,筹建开业各阶段工作安排和重点,并组织实施。
⑵ 县辖区13个基层信用社第七届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和县联社五届三次社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通过了《信用社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取消本社法人资格,组建县联社等有关改革事项的决议。
1.1.2转换经营机制,形成新的管理机制
⑴ 该社依据国务院批准的《山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及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平定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根据业务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全县的农村信用社机构进行了调整,如:重新设置内部职能部门,合理设置分支机构,采取降格、合并、撤消的方式等。
⑵ 完善内部控制与监督激励机制,加强自我约束。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完善内审部门职责,组织专职审记队伍。
第二:实行会计派驻制。
第三:实行信贷人员主管聘用制和客户经理制。
第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统一的考试、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
1.2针对增资扩股采取了具体措施
1.2.1通过舆论工具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农村信用社的地位、作用、形象、资金实力,准确的向潜在投资者和社员传达了农村信用社是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使命,进一步规范股金,充分满足了“统一法人”的股权设置要求。
⑴为达到改革要求加大了募集投资者的力度。
⑵对入股企业档案重新核实并建档管理,使股金管理更趋于规范。
如此一来,到一季度末,股本金余额达8132万元,较上月增加120万元。其中,除法人股金及资格股相对减少外,自然人(含职工)股金都有所增加,法人股金,自然人股金,职工股金,资格股和投资股占比分别为33.8%、66.2%、24.5%、70.1%、29.9%。改革后,共增扩股金5292万元,通过增扩股金,所有者权益由2008年的-1449万元增加到9707万元,增加了11156万元,资本实力不断壮大。
1.2.2规范股金结构
该联社还根据1000元以下自然人股金户数多,金额小,规范难度大的特点,积极制定更新了股金结构调整方案,集中时间、人力在一季度末进行了规范。
⑴ 对2008年的股本金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对不达1000元标准的自然人股金19619户,金额382万元,登记注册,通过清、退、增、扩等方式,共清理不达标自然人股金13471户,金额376万元,并对法人股金进行了重新审核。
⑵ 对2008年末亏损的企业法人股金13户,金额350余万元进行了清退,同时通过宣传,对退股后的差额部分,及时补充了新股金,新增扩自然人股金1000余万元,保证了股金的稳定性。
⑶ 通过增资扩股,减少风险资产,提高盈利水平等,以致于在一季度末,全县的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增加了0.17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较年初减少了0.25百分点.实际资能抵债10495元,符合票据兑付的指标要求,提高了支付、偿债和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1.3降低不良贷款采取的主要措施
通过对基层社的不良贷款情况进行了逐户逐笔摸底排查,并制定详细的清收计划,做到了有的放矢,促进清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行不良贷款“双降”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加强对客户的监督管理,按月进行贷后检查,明确贷款风险责任。一季度清收不良贷款323.06万元,其中收旧贷新收回130万元,现金方式收回193.06万元,截止3元末,不良贷款余额为7287万元,较年初减少了138万元,占各项贷款的4.88%,较年初下降0.18个百分点,其中逾期贷款为188万元,较年初减少452万元,占不良贷款的2.58%。呆滞贷款5066万元,较年初增加313万元,占不良贷款的69.5%。呆帐贷款为2034万元,较年初持平,占不良贷款的27.92%。收回票据置换不良贷款2.77万元,资产规模不断壮大,支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一季度末,资产总额为252229万元,较年初增加5227万元。负债总额272522万元,较年初增加49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6%。所有者权益为970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8132万元,未弥补历年亏损3175万元,实际帐面利润390万元,实际利润为1168万元。各项存款余额达202484万元,比年初净增29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达149182万元,比年初增加2459万元,存款比例为73.68%,剔除支农5500万元,存贷比例为70.96%,其中,“三农”贷款余额为148244万元,占比99.4%较2005年同期多增加6875万元,支农力度明显加大。
2 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统一法人”改革步履艰难
按照银监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社合作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精神,该联社按照程序由银监部门牵头,成立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筹建工作中领导小组组织先后召开了县乡两级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通过了同意合并组建平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决议,并授权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资质的中界机构进行了清产核资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农村信用社的清产核资基准日原则上选定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始前的上季末,清产核资结果和净资产确认经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县联社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由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净资产处置方案,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或银监部门组织对清产核资,净资产确认工作进行验收,并出具《清产核资验收意见书》。但目前对清产核资工作的验收应由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还是银监部门进行验收不明确。
以目前的“统一法人”改革工作来看,从省到市,从上而下,没有统一协调,没有统一组织领导,造成该县基层农村信用社无所适从,“统一法人”改革工作受阻。
2.2产权制度有形无实,产权关系不明晰
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从目前来看,该联社及基层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已基本完成,作为农村信用社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入股社员应是农村信用社的所有者,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应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他的最高权利机关是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行使其权利,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经营,而现在的管理仍然是至上而下的直接领导和多级管理,直接对基层信用社的经营进行管理,管理越位导致信用社的经营不能自主,产权关系不明确,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将难上加难。
2.3“支农”概念和统计口径狭窄
目前,判断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效果的标准,主要是衡量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等业务的规模,此类业务主要针对农业生产中种植,养殖等初级形态,从目前的“支农”统计口径来看,该县仅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组织经济贷款业务。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和目前农业发展逐步升级,县城经济逐步扩大,农村个体工商户,家庭工业,农庄经济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私营企业等大量出现,因此,“支农”的范围在不断扩大,其服务内容应既包括传统小农业,也包括现代大农业,其服务对象既包括应长住当地的农民,也包括“走出去,跑进来”的农民。范围扩大后,统计口径仅限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支农”的效果难以充分显现。
2.4制度法规建设缺位,加大了经营难度
就目前该县农村信用社的法律,法规建设来看,没有针对农村信用社的专门法规,即使有,也只是农村信用社比照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进行执行,比如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人,关联方的界定,股东为关联人,对关联人的种种限定就不切和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最大单户和十户贷款的比例限定也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实际不相吻合。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信用社的经营难度。又如股份合作制这一产权制度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目前尚不明确,其直接后果就是改制后的统一法人无法进行工商登记,因此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的相关条例和规定,进行合作金融立法已迫在眉睫。
按照人民银行票据兑付考核要求,作为“一级法人”,信用社必须制定比较完善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从该县实际来看已制定各项内控制度55个,但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要以全省的制度进行执行,该社制定的制度大部分未出台,并且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制度并没有涵盖基层信用社操作的各个层面,必然会产生内部控制的盲点,和人民银行票据兑付考核要求相矛盾。
2.5对改革的优惠政策落实较难
由于各级各部门没有明确的行业性文件予以规定,致使信用社在实现各项优惠政策时,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如工商、税务、房管、土地等部门对于农村信用社在处理抵债资产过程中,接收债务人的房屋、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机构收取的土地评估费,地税局收取的土地出让契约,不动产销售税,房管所收取交易费,公正处收取公正费,车管所收取过户费等在实际操作中都未能落实,省,市级营业税退税也未落实,同时在“统一法人”的组建过程中严格比照商业银行的准入条件进行,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应制定农村信用社改革过渡的具体规定,为“统一法人”的组建创造条件。
2.6不良贷款清收难
根据国家的宏观政策和信用社支持的对象,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命周期决定了投资收回的期限会延长,而有的企业受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的影响出现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境以至关停,去年以来,国家产能过剩,导致部分企业出现了经营困难,新的不良贷款可能产生。
通过对已置换不良贷款逐笔调查摸底。大部分不良贷款是96年以前由于该信用社执行国家宏观政策发放的贷款,金额大,时间长,收回难,经调查,企业大部分已关停多年,资产已处置完毕,有的借款人难以找到,手续完善相当困难,即使能提起诉讼,费用也较大。
2.7社员综合素质较低,难适应改革的需要
由于历史及其他因素,该县农村信用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素质人员教少员工的数量不足,综合素质偏低,存在2个明显矛盾:业务高速增长与人员缓慢增大的矛盾,现有的低素质人员难分流清理与基层社高素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综合素质较高
的人员不能及时补充,员工的低素质短期内难以提高,很难支撑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
制度的改革,严重制约农村信用社的改革进程和质量。
3 对改革的建议
3.1清除改革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⑴ 组建以县联社为“统一法人”的时间安排、方法和步骤。全省农村信用社,银监部门应做出具体的时间安排及规定,银监部门应加强指导。
⑵ 加强对现有高管人员和员工培训,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员工,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⑶ 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及时加入全国大额支付结算系统及早实现储蓄业务全省通存通兑,提高同业竞争能力。
⑷ 各级政府,银监部门,人民银行等相关机构,要切实帮助该县农村信用社化解历史包袱,加快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大风险防范力度,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产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⑸ 及时出台有关信用社管理的法律、法规、使信用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作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2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积极化解信贷风险
⑴ 通过金融制裁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清收。
⑵ 加大清收力度,对已起诉不良贷款要积极申请执行,确保债权实现。
⑶ 各级政府部门要以政策行文,帮助信用社清理不良贷款,对于乡(镇)村企业,村集体不良贷款要最大程度进行保全。
3.3增强支农服务,延伸统计口径
坚持服务“农村”的经营方向,把解决好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农村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长方式转变,逐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该地方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积极加强调研。对支农统计口径要进一步延伸,使农村信用社更加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总之,该县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实践,使得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存款稳步增长,贷款投放适度,资本充足率稳定提高,不良贷款实现了双下降,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支持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了农村经济的平稳运行。在此基础上,要巩固改革成果。对未完善的机制要在时间中进一步探索,而对于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不良因素,要正确对待,寻找对策,适应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来解决,使农村信用社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
参 考 文 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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