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1.1内部审计概述
1.2 税务系统内部审计现状
1.3 曲靖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基本情况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2机构不顺,内审队伍不稳定
2.3 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强
2.4 内部审计方法简单,思路狭窄,注重凭证审计,忽视效益审计
2.5 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2.6指导乏力,操作程序不规范
3.对策
3.1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2找准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点
3.3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法和方式
3.4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
3.5加强内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3.6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3.7推进内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内 容 摘 要
内部审计,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对本级税务机关及所属机构和下级税务机关及所属机构的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曲靖市地方税务局作为负责曲靖市地方税收征收的单位,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征税成本显得十分重要。本文试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
一、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对策
加强曲靖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的不断推行,使财务管理日趋规范,相应地内部审计的主体、对象、方法、领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曲靖市地方税务局作为负责辖区地方税收征收的单位,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服务大局、查错纠弊、堵塞漏洞、促进管理”的职能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征税成本,更好地为税收工作保驾护航十分重要。本文试就如何更好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结合曲靖地税系统工作实际作出探讨。
1.当前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1.1内部审计概述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其目的在于确定、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和加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控制。主要职能是监督和评价。经济监督职能是内部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指以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为评价依据,对被审对象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以便衡量和确定其会计^^文档和其他^^文档是否正确、真实,其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有效,检查被审对象是否履行其经济责任,有无违法违纪、损失浪费等行为,追究或解除其所负经济责任,从而督促被审单位纠错防弊,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经济评价职能是由经济监督职能派生出来的另一种职能,现在的内部审计,评价职能已显得越来越重要,内部审计要在履行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履行评价职能为主。经济评价就是通过审核检查,评定被审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是否先进可行,经济活动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和目标进行,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以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1.2 税务系统内部审计现状
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是指各级税务机关依法对本级税务机关及所属机构和下级税务机关及所属机构的税收执法、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从目前机构设置来看,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督察内审司,主管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内部财务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国税系统财务、基建、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下设综合处、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审计一处、审计二处、审计三处等处室。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税务机关设立独立的督察内审机构,配备与其承担职责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有条件的地、市级税务机关,设立独立的督察内审机构,配备与其承担职责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尚不具备条件的,按照职责落实、人员适任的原则,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授权本单位其他部门、机构(以下统称督察内审部门)履行督察内审职责,并配备专职督察内审人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于2011年11月成立督察内审处,专门负责税收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1.3 曲靖地税系统内部审计基本情况
2011年,按省局统一部署,曲靖市局明确计财科作为督察内审联系部门,一名副科长具体负责督察内审工作,法规科、计财科、监察室具体承担了相应工作职责。法规部门主要负责税收执法督察,计财部门主要负责财务收支审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按照这一运行机制,全市地税系统建章立制,创新方法,加强管理,密切配合,不断的取得了新成效,为各项地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运行两年后,由于职能职责不明确,工作机制不健全,各种问题不断显现。2014年4月,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将督察内审部门挂靠到纪检监察部门,曲靖市地方税务局结合实际,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调整到督察内审机构,指定一名负责人,配备3名工作人员,独立办公,由于机构、编制等原因,形式上仍然是挂靠在纪检监察部门。县市区局督察内审全面挂靠监察室。
2.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个完善、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中,必须有完善、严密的内部审计制度、独立有效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系统中重要的一个分支系统,又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内审制度的完善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同时,内部审计还能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的意见。由于对内部审计工作认识程度不一,单位领导层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工作要想较好地开展,除了部门本身的努力外,领导重视亦是关键因素。一些地地方甚至认为内审工作是“找茬”,可有可无,对税收工作影响不大,无关大局,由于重视不够,致使内审人员信心不足,工作开展困难。另外,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多以对下审计为主,审计的工作面也多限于财务方面内部审计,审计的次数和对象也多为日常专项审计或者干部离任审计,事中、事前监督审计开展的比较少等等。这些现象表现出各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还没有真正用好这样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来参与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因此,也就不能成为一种内控预防的有效手段。
2.2机构不顺,内审队伍不稳定
当前曲靖地税内部审计工作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内审机构不健全,内审人员不到位,内审队伍不稳定。市局虽然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内审机构,但形式上仍然挂靠纪检监察部门,不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应工作人员也不到位,有效开展内审工作缺乏人力基础。县市区局督察内审工作还没有完全理顺,多数挂靠在纪检监察部门,一些地方仍然在法规部门。挂靠人员还相兼顾其他工作,职责交叉、工作找不到对应的人。有的人员认为督察内审只是一个临时机构,没有归属感,队伍不够稳定,不利于内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2.3 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强
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灵魂,是内部审计人员保持诚实信念,做出客观判断和避免重大质量妥协的保证。没有独立性就不能取得内部审计的预期效果。由于机构人员等原因,有的地方以财务人员兼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自己审自己,就出现了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同时,从上到下没有明确的内部审计独立工作报告体系,多数单位是向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汇报而不是向主要领导汇报,独立性不够。审计工作的面比较窄,多以财务内容为主,至于税收征管效率审计、税收执法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等则开展的相对薄弱,审计的系统性不够强。内部审计的非独立性,严重制约了审计职能的发挥,束缚了内控预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2.4 内部审计方法简单,思路狭窄,注重凭证审计,忽视效益审计
目前大量的税务内部审计工作还是针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审查,仅仅是审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等,没有深入分析资金的使用效益。内部审计大多是以传统的事后监督审计为主,较少开展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审计方法上还是沿用传统的审计方法,采用简单的从会计账簿、报表切入的历史纪录核实法,以账对账,简单把会计数据准确性和差异性作为审计的重点,而忽视对经费使用效率和效益的审计分析,较少使用统计分析技术中的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税款征收、税收绩效等等审计较少。所有这些,使得内部审计参与内控预防的职能大打折扣。
2.5 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多为兼职,来自其他部门,没有级过专门的学习培训,且本身工作任务较重,缺乏更新审计知识的学习,思想观念不适应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缺乏创新意识,审计程序不规范。自审意识虽然有,但也是审出问题自行解决,不做审计计划、不做工作底稿,不做审计方案,简单地“审而改之”。一些内部审计人员业务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业务水平不高,对出现的问题看不透,摸不准,识不破,审而不“查”,找不出问题原因,简单一改了之;审而不“察”,不能分析发现问题的深层原因,审计不深入,加大了审计的风险,降低了审计质量。
2.6指导乏力,操作程序不规范
按现行体制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在业务主要受上级地税部门指导。但由于税务系统的特殊情况,多数是针对财务收支、经济责任方面的审计制度,缺乏一套完善的针对地税部门特点的审计模版,操作过程中各部门按照自己对《内部审计准则》和相关制度的理解,自成一套,缺乏统一的内审计标准。一些内审机构年初没有项目计划,只能听领导安排,缺乏主动性,审计过程缺乏系统规范,审计内容简单,取证不严谨,审计报告、工作底稿粗糙,影响内审效果和质量。
3.对策
3.1加强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认识问题,有的是体制、制度问题,也有的是人员素质问题和工作中的问题,可以说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也必须统筹兼顾、多管齐下,不仅要提高认识、完善法规、健全制度,也要改进工作、提高素质、全面推进。加大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各级各部门能够深刻认识到,内部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作好税务系统内控预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极构建税收内控预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一方面领导层要强化内部审计队伍建设,积极组建专业化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作风良、业务精的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内部审计监督部门的地位,取得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另一方面,广大内部审计人员应转变观念,不仅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善于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促进内部管控效力的提升,真正体现为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服务,将内部审计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使得内部审计在内控预防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促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视。
3.2找准内部审计工作的定位点
内部审计不同于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是对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服务。目前,内部审计人员大多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及监督上,审计的主要职能就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税收活动做分析、评价和提出管理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相关^^文档。因此,内部审计机构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根据这种定位,衡量内部审计工作成效的标准,也主要应看其在定位点上的作用发挥得如何,而不能单纯地看查出了多少违纪违规问题和多少违纪违规金额。
3.3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方法和方式
首先,内部审计的职能要从查错防弊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一般的内部审计人员往往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监督上,其主要职能是查错防弊而不是对管理做出分析、评价和做出管理建议。随着内控制度的建立,外部约束机制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的逐步提高,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帐本表面的错弊会越来越少,内部审计也应从传统的防错向服务转变,内部审计的重点应从内部检查和监督向内部分析和评价转变。例如对税务行政办公运营经费项目的审计中,不能仅仅审核凭证是否完整,附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预算等等,而应对物品采购价格是否正常、支出结构是否合理,整体经费支出所占比重是否合理,单项经费支出变动趋势,固定资产配置使用效率等等,进行深入的分析。其次,税务内部审计也要突出税收绩效审计,加强对所属部门的税收结构是否合理,税收增长是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税率、范围及标准征收,各项收入是否应收尽收,入库是否及时,税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存在因管理不力造成大量税收流失等,以正确评估税收征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再次,充分发挥内审结果运用。及时出台《内审结果运用办法》,对内审的结果运用制度化,将审计的内容分类分级、对认定的问题实施分级管理,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型,通过通报、报告、风险提示、专题会议,以及与考核、人事、纪检监察的管理挂钩等方式,实现结果的具体运用。建立问题清单或台账制度,开展结果的通报、整改措施的立项、存在问题的“销账”、风险提示,以及与考核挂钩等工作。同时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是干部任用的前置条件,必须在转正前完成,若涉及相关问题,及时采取延期转正等组织措施进行处理。3.4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针对性
根据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建立“防、堵、查”为主线的递进式的监控措施。即在税源管理、税款征收、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审理审批等工作第一线,建立互相牵制、互相制约的内控制度,严格双人入户查询制度,重要业务最好采用双签制,税务稽查一案双查制度,所有业务均要经过复核,禁止一个人处理业务的全过程,建立起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在会计部门常规性核算的基础上,内审部门对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通过内部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纪律检查、专项审计等手段,建立以“查”为主的监控防线。通过以上三个层次的内控措施,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而且对于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3.5加强内审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业务素质
当前,督察内审专职人员刚刚调配到位,针对大部分人员不熟悉督察内审业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培训,通过讲授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操作实务、工作经验,使督察内审人员明确工作思路和职能定位,熟练掌握业务规范和流程方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对于经过培训有基础的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人才库,加大分级、分类专业化培训的力度,通过审前培训、察前培训、实战练兵、选送总局参加专业培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内审队伍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内审队伍。
3.6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制度
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实施内部审计,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省局快去建立和完善州市局内部审计方案的模板或指引,州市局层面建立县级版的审计方案模板和指引,逐步形成一套适合曲靖地税系统的审计相关,供大家参照执行。
3.7推进内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积极依托信息化系统,开展计算机联网审计。充分利用税务综合征管系统MIS2.0、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公文处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固定资管理系统等信息资源,实现与税收征收、管理的同步审计。研发、试点和推广地税税收执法和财务管理内控平台,开展工作调研、需求分析、项目评审、系统研发。选取部分试点单位进行系统上线的准备、测试和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为审计达建一个更加自动化的平台。
综上所述,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税务机关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始终坚持审计质量,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税收管理及经费收支中存在的问题,当好曲靖地税系统的保健医生,为税收工作更好的保驾护航。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1号)
3.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公告2013年第1号)
4.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
5.《税务系统督察内审工作规定》税总发〔2014〕11号
6.《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修订)的通知》(云地税审〔2014〕10号)
7.《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税务系统内部财务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地税发〔2012〕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