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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流业增值税改革的概述1
1.1 增值税改革的内容1
1.2 物流业的税收情况2
2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业的分析2
2.1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税制要素的分析2
2.1.1 从纳税人身份认定的角度分析2
2.1.2 从计税依据的角度分析2
2.1.3 从税率的角度分析3
2.1.4 从计算方法的角度分析3
2.2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分析3
2.3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发票使用的分析4
2.4 国际运输服务的新规定4
3 物流业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中存在的问题4
3.1 改革过渡期进项抵扣难4
3.2 发票的管理存在障碍5
3.3 各环节税收政策不协调5
4 物流业应对增值税改革的建议5
4.1 加强税务工作管理5
4.2 分析企业自身税负变化的原因6
4.3 科学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6
4.4 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降低发票管理风险6
4.5 加强财税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水平7
结论7
增值税扩围改革对物流业的影响
引言
从1994 年税制变革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我国流转税范畴的两大税种,履行并行征收。其中,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是指: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是指: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随着经济的发展,由于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增值税仅就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更加公平、效率,所以推进了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转变。而在我国目前税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增值税扩围改革是中国流转税制度变革的一个新突破点。改革期间我国实施了“十二五”税改,这项改革的目的在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降低营业税”。这是一个非常受关注的增值税改革政策,这项改革政策既在中国,也在全球范围内都吸引了人们的眼球。2008年推出了增值税转型变革,将增值税的类型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成消费型增值税。2009年初开始全面实施。2011年初提出增值税扩围改革政策,将应该交营业税的部分劳务改为交增值税。在增值税扩围变革的过程中,其变化最大的是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物流业是变革中率先试行的行业之一,其涉税事项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在改革之初研究其对于物流行业的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物流业增值税改革的概述
增值税改革的内容
增值税扩围改革自2012.1.1在上海试点以来,已经于2013.8.1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在本次改革中,关键点是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由原营业税税种变为增值税税种。随后,从2014年1月起,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的增值税扩围改革试点。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是在原有的17%和13%的税率中新增了两档税率,分别为11%和6%的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的纳税人适用的基本税率为17%;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而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的纳税人(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外)适用的税率为6%;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其提供的应税服务采用的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其年应税服务销售额的规模来确定,如果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低于此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新办企业,若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文档的,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物流业的税收情况
在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中,影响最大的行业之一是物流业。现代物流业属于第三产业,主要涉及到交通运输行业、仓储、装卸行业、包装业等行业,这构成了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税收制度分析,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中税种主要包含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特定目的税和财产行为税五大类共计18项税种。而物流企业所要缴纳的各类税种一般包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中营业税和所得税构成了物流企业的主要税种。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物流行业作为增值税应税服务的一种,由之前缴纳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业的分析
在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中,物流业在多方面都发生着变化,影响到其税制要素、税负、发票、国际运输服务等方面,主要情况比较如下: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税制要素的分析
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的税收制度使物流企业的税制要素产生了一些影响,下面本文将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变化、计算方法等四个角度去分析。
从纳税人身份认定的角度分析
纳税人由之前的营业税纳税人变为了增值税纳税人,另外,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之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不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那样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增值税扩围改革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的纳税人管理,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纳税人的身份不同,将导致其征税税率、计税方法、发票使用情况、管理制度都产生不同,因此纳税人面对“增值税扩围改革”应当明确自己的纳税身份。
从计税依据的角度分析
在增值税扩围改革前,纳税人缴纳的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等项目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在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物流行业则应该按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来征收税额,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指企业或者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增值额,主要体现在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改革前,物流行业征收的营业税为价内税,营业额是包含营业税的税款的。改革后变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其销售额则没有包含增值税的税款。
从税率的角度分析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物流企业涉及的交通运输业适用3%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5%税率。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物流企业的税率有大幅度的改变,其中物流行业中从事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业按交通运输业服务由3%的营业税税率改成11%的增值税税率。物流行业涉及的物流辅助服务行业由5%的营业税税率改成6%的增值税税率,税率的变化使得税负下降40%左右。改革后小规模纳税企业税负下降,这有利于促进小型企业的发展。对于物流业涉及的交通运输服务业适用 11% 的增值税税率,而物流辅助服务业适用 6% 的增值税税率,从而这两种行业出现5% 的税率差异,税负有所增长。
从计算方法的角度分析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营业税=营业额*税率。增值税扩围改革后,按照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来实施,其计算方法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公式是: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例如:一家属于增值税扩围改革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公司,该公司的年含税营业额为100万元。按增值税扩围改革前的计算方法计算,遵守营业税的纳税方法,这家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00万×5%=5万(元);增值税扩围改革后按照新的计算方法计算,这家公司应该缴纳的税款为:100万/(1+3%)×3%=2.9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即计算方法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含税销售额乘以税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购进货物时取得并在当期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分析
物流行业涉及的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物流辅助服务”行业在改革前后都是按照不同的税率在征税,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使得两行业税率都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导致物流企业的税负呈现有增有减的现状。
例如:上港集团是以港口物流业务为主的一家上市物流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上港集团主要流转税税种,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港集团从事的一些装卸搬运和仓储服务项目开始实行增值税扩围改革。上港集团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之前的2011年上半年流转税额比2010年同期增长96.99%,而改革后上港集团2012年上半年的流转税额比2011年同期上涨210.74%。可见,增值税扩围改革后该集团的流转税的负担率加重了不少。
增值税改革后,中国物流协会对上海21家物流企业的税负进行调研结果显示,今年1月份,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比改革前同期缴纳的营业税税负大幅增加的企业占调查行业67%,平均增加税负达到5万元,其中一些大型物流企业的税负增加到一百万元。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税负增加约3.4%;上海中远物流公司税负率增加约215%;上海佳吉快运有限公司在税改前税负的负担率为1.63%,改革后增值税实税负的负担率达到4.71%,增加189%。可得知,“增值税扩围改革”税制转换加重了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后对物流企业发票使用的分析
根据增值税扩围改革方案的规定,将停止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的统一发票。也就是说公路、内河货物运输行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开票日期在8月1日以后的发票将失效。当纳税人取得这样的发票时,会计人员应当拒绝使用。货运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扩围改革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在提供的货物运输业务时,统一使用的发票,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向所属税务机关申请代开货运专用发票。这样使得原提供运输行业的代开票企业纳税人,可以先纳为一般纳税人的范畴。
此外,在实施增值税扩围改革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当发票发生折让等错误时但又不具备发票作废的情况,不得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和红字货运专票,应到该行业的原主管税务机关,向专管员申请开具营业税红字发票。另外对于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最高开票上限由所在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税法政策规定其销售机动车的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系统进行发票的开具。货运专用发票的开具需要使用单独的税控体系。
国际运输服务的新规定
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扩围改革后,物流行业向境外提供的研发、设计等服务按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物流行业当提供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时,如果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免征增值税的规定;如果是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免抵退的规定。增值税扩围改革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的除仓储和收派服务外的物流辅助服务等符合规定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是政策规定适用零税率的情形除外。这样的政策对物流业而言,有利于行业扩展国际物流服务,有利于国内物流业走向国际化,这对大型物流集团而言,有利于发展国际物流项目,提高行业发展的速度。
物流业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增值税扩围改革的过程中,物流业发生了诸多的变化,虽然改革有效的推进了物流业的发展,但是改革的过程中物流业也突显了一些问题。主要的问题分析如下:
改革过渡期进项抵扣难
增值税扩围改革中,虽然物流业由以前的按营业额全额征营业税改为按增值税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征税,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可用于一般纳税人抵扣的项目较少,导致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在物流行业中,该企业实际需要负担的税负大大提高。例如物流业涉及到的交通运输企业,购买汽车等运输工具和汽车的修理费等诸多所耗费的费用是可以用于抵扣。但是对于交通运输业大部分固定资产设备都是在增值税扩围改革之前购买的,由于改革前是按照营业税征税,该行业在改革前购买这些设备时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在改革前取得的这些项目是不能用于增值税扩围改革后作为进项抵扣的。出现了交通运输业可抵扣进项税偏少的现象,从而明显增加了税负水平。
发票的管理存在障碍
物流业由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组成,税法中明确显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税目不一致,这将导致物流业各环节税目不统一。而增值税扩围改革后两大税目的税率也不相同,因此导致使用的发票不一致。物流业是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其运作属于一体化形式,就是所谓的“一票到底”服务形式。但是在现行的物流管理体制下,对于综合物流业务一定会涉及到各种形式的发票,甚至有些物流企业使用的发票达20多种以上,而有些物流企业开票金额很小、开票的次数频繁、开票数量很大。这给纳税人、税务机关在发票的征管工作上带来了一定的麻烦,也给日常经营中带来了许多不便,导致物流业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设置了一定的障碍。
各环节税收政策不协调
据了解物流企业的根本运作方式是调整各种物流行业资源,实施所谓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包括一体化运作,另外推行一票到底业务、一站式服务等。这也是当今客户的普遍服务要求。增值税扩围改革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各项物流业务环环相扣,会给运输服务业与物流辅助服务行业带来了如何区别两行业的问题。例如当一个行业既涉及到一部分运输服务,又涉及一部分物流辅助服务时,而两个行业的适用税率不一致,企业应该分别核算其销售额,如果企业不能分别核算时,则应该从高计税,既按照高税率征收税款。这样增加了企业在混业经营时,税收征管方面的难度,物流业涉及的交通运输业与物流辅助行业很难区分开来,这会导致物流业的税收系统存在各环节税收制度不协调的问题。
物流业应对增值税改革的建议
物流业在增值税扩围改革运行中突显了一些问题,而物流业的发展将对其他产业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所以物流行业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积极应对在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促进物流行业各方面的发展。
加强税务工作管理
物流业公司可以在本公司财务部设置一个专业的、专用的税务管理部门。税务管理部门与会计部门的职能分开,会计部负责处理公司日常账务处理程序,税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税务方面的管理工作。税务管理部门负责向会计部提供税务筹划方法,负责收集、宣传国家税务政策,负责对公司会计人员进行税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知识的培训,负责制定企业的税收计划并落实完成。单独建立一个税务管理部门可以提高企业管理者对税务方面的关注度,同时将会计和税务分开,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促进税务管理工作事项的开展。物流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税务特点,科学合理的制定可行的税务管理方案,并确保有效的推行。
分析企业自身税负变化的原因
面对增值税扩围改革,物流行业应该主动分析企业自身税负的一个变化情况,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变化。本次增值税扩围改革中物流行业涉及的有些行业税负不降反升,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增值税扩围改革的每一个行业的税收负担都是增加的。面对这样的现状,物流企业不必盲目恐慌和盲目的反对和抵制,相反应当时刻保持清晰的头脑、稳定情绪、积极准备、采取适当的方式方法应对本次的增值扩围改革。从长远的观点来看,物流企业在此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暂时性税负增加问题,企业应当积极查明其税负增加的来源。对于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税负增加情形,企业还应该从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加以分析。查明企业自身税负增加的原因,应对此次增值税扩围改革。增值税扩围改革,有些行业的税负是明显下降的,比如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这样的行业应该积极的抓住时机,迅速提高本行业的发展。
科学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纳税成本一直是一项十分需要关注的支出。物流企业在此次增值税改革中,其纳税成本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特别是对于纳税成本增加的企业,应该科学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调整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可根据新的税收政策,做出一系列的事先安排,从而降低纳税成本。
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降低发票管理风险
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措施一直以来是税法范畴需要关注的重心,此次的增值税扩围改革,企业对增值税的发票管理会更加严谨,这也加强了企业的一种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因为税法方面的风险可能会引发很多不满意的后果。
在发票的领购方面,纳税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领购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业发票,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只能申请领购普通发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业务需要专用发票时,则需要获得了税务机关的批准,才可以申请由税务机关开具代开的专用发票。企业还应该加强发票的开具、使用方面的管理,认真学习发票的开具、使用方面的注意事项,加强发票的管理。
物流企业为了做到降低税负,应该在经营过程中尽可能的取得可以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物流企业的采购渠道增加或减少会直接影响物流公司的税负问题。改革前物流企业在采购期间考虑价格时,关注的是税收成本;改革后,物流企业应该更关注与其合作的供应商的规模形式,当供应商的规模足够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这时与其供应商进行合作时,可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可以用于抵扣的,也可以降低税负。所以,企业应当加强增值税的发票管理,降低其发票管理风险,应对改革带来的挑战。
加强财税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水平
对于增值税扩围改革,改革内容很多,改革涉及的注意事项很复杂。因此企业应组织税收知识方面的深入培训,例如怎样按照要求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设置相关账户、设置辅助表,如何实施纳税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的对接,如何更好的调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的管理制度系统,如何采取最好的方法来规避新税制对物流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的诸多风险等等。加强财税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水平,对培养会计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在这方面也可以聘请在税法和财务方面都十分有经验的财税律师给财税人员作相关的培训讲座和咨询。
结论
综合所述,物流业在此次改革中涉税事项发生了很多变化,使得物流业税负有增有减。为了加强完善增值税扩围改革,促进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企业应该积极调整企业内部管理的方案,加强税务工作管理,加强人员的业务培训,科学合理规划物流业的增值税政策,增加企业的竞争力,推进增值税扩围改革顺利的进行。这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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