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概述
(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背景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变化及其特点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变化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四、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二)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措施
(三)改善内外部环境
内 容 摘 要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和不断地改革创新,在2006年形成并颁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国会计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起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充分协调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对规范我国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它也不是完美无缺的,除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将会出现新的问题,所以还需要不断地改革创新,寻求解决方案,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发展。
^文档分析了新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期对企业正确应用新准则提供指导意义。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旧会计准则 差异 问题 措施
浅谈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
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概述
(一)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改革的背景
1、国际化趋同的需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资本市场的全球化、跨国公司的兴起与发展,客观上促使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的经济主体越来越多地关注别国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方法,对会计信息在国际范围内实现可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会计准则国际化已成为各个国家面对的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同时,WTO的长远目标是消除一切贸易障碍,促进贸易的全球化和自由化。会计是国际贸易通用的特殊语言,会计的国际标准是对这种语言的规范。从长远看,会计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统一是大势所趋,我国的会计标准迟早要融入国际化的这种特殊商业语言体系中去。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就是为了统一各国的会计语言,以便于不同国别的投资者(报表阅读人)阅读报表,而会计国际化的最重要体现之一,就是要执行通用的国际会计准则。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或成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国家会计准则,或是作为制定国际准则的基础,已成为世界广泛接受的会计准则之一。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了改组。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成员主要来自经济发达国家,其参照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将有助于国际会计准则达到高质量和高标准。新准则制定委员会若能按预期的那样制定出高质量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有可能被包括美国在内的国际资本市场所接受,特别是欧盟已宣布的其成员国上市公司从2005年开始强制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标志着会计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也标志着国际会计准则成为会计国际化的重要体现。
2、我国的现实选择
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需要也日益迫切。我国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充分协调之后,与2005年11月发表了联合声明。之后我国财政部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和参与会计国际趋同,2006年我国将构建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小企业除外)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现行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9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会计基本准则类似于美国的“概念结构”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它是用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指导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的处理。修改后的基本会计准则对原基本准则中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的部分作了删减,将它们放到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去规范。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建立、发展走过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
1、1985年《会计法》颁布
1985年1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法律责任 ”等做出规定。确立了会计工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2、1993年7月1日“两则两制”实施
1993年的7月1日起“两则两制”的出台实施,对沿用了几十年的会计管理体制和会计核算模式做了根本性的变革。这是中国会计制度第一次重大变革,是与国际惯例的初步接轨。(1)由原来的“资金占用=资金来源”改成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其次,会计报表体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基本形成了我们目前仍在使用的会计报表体系,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2)记账方法上取消收付实现法,统一用借贷记账法。
3、2001年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2001年元月起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后来又发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同时执行国家从97年至2003陆续发布的16个单项会计准则,对企业来说,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同步执行,另外还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
4、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出台,2007年开始在上市公司施行
为了主动适应经济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趋势的内在要求,为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2007年1月1日开始在上市公司施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真正实现了原来“两则两制”出台时国家确定的会计改革目标,是对93年会计改革的一次总结和全面的归纳提升。新准则特点可用16个字代替,就是立足国情、借鉴国际、涵盖广泛、独立实施。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根据1992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的修改,16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在2005年前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2项具体会计准则为全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符合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变化及其特点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变化
由于政府的业务活动是履行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因而对国家预算资金应当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1、总体结构的变化
旧准则共有10章,新准则共有11章。旧准则中,第二章“一般原则”变为新准则中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突出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有用的会计信息。新增加了“会计计量”一章,对会计计量和五种计量属性的概念进行阐述。
2、总则部分的变化
总体上比较,旧准则中总则部分只有9条,新准则共有11条。把旧准则中在“一般原则”中体现的“权责发生制”移到新基本准则中的总则部分。新准则增加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即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
新准则第一条明确了制定准则的目标和依据,即以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为依据,制定本法。旧准则第一条同样明确了制定准则的目的和依据,即以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新旧比较,不难发现,新准则强调的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这一点在基本准则后面部分条款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可以说,新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都是以这两点为准线,贯穿始终的。
3、会计核算原则部分的变化
旧准则中此部分的内容被划分在“一般原则”中叙述,而在新准则中是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叙述。其实,新旧准则中反映的会计核算原则的实质是一样的,目的也相同,只是换了个说法而已。旧准则中的“一般原则”的内容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中同样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变换说法的目的在于更加明确会计核算原则的制定是为了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加有用。旧准则中总共有12项一般原则,其中包括7个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的特性(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及明晰性)和5个确认和计量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及谨慎性原则)。新准则中共规定了8个原则,即: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明晰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将原来作为一般原则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在新准则总则中反映。新准则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新准则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放在“会计计量”部分,作为会计计量属性。新准则把旧准则中的“可比性原则” 和“一致性原则”合并为“可比性原则”。其用意在于:保持企业前后各期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的目的本身就在于方便企业会计数据前后各期具有可比性,说可比性,本身就应该包括了一致性特征。
4、资产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强调两点:
(1)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未来或者即将发生而还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不能够形成企业的资产。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2)资产必须是预期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资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不管是哪种,都必须具有导致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如果某项资产在能够预见的将来不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该项资产就不能被认作是资产。
5、负债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负债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强调两点:
(1)负债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未来或者即将发生而未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实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2)负债必须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如果某项负债在能够预见的将来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那么该项负债就不能被认作是企业现实义务。新准则增加了负债的确认条件,即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不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则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负债。符合负债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应该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新准则负债部分删除了旧准则中对负债的详细分类,以及对各种不同负债类型定义的规定,体现了对负债的高度概括,更具有一般意义。
6、所有者权益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定义作了修改,以所有者权益的计算方式引出其定义,即所有者权益是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利”,取消了旧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分类。新准则明确了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对其中的“利得”和“损失”进行了解释:
(1)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2)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新准则还强调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只要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能够计量,则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就能计量。所有者权益项目必须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7、收入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作了修改。新准则对收入的定义中没有提及收入的具体来源形式,而是强调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而不具体指旧准则中所叙述的收入是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济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定义中未对收入的组成进行划定,只要是日常活动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就应该被认作是收入。新准则对收入的确认条件进行了修改,但没有进行具体规定,而是笼统地规定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与旧准则相比,更加注重经济实质。同时规定,符合收入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在利润表中反映,这在旧准则中没有规定。
8、费用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费用的定义进行了修改。新定义为:“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与旧定义相比,强调企业的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而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新准则增加了费用的确认条件,即费用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且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同时规定,符合费用定义和确认条件的项目,必须在利润表中反映。
9、利润部分的变化
未对利润的定义进行修改,即新旧准则都规定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但对利润的范围进行了修改,增加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新准则规定了利润金额的确定取决于收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同时规定,作为利润的项目必须在利润表中反映。旧准则中没有相关规定。
10、新增加会计计量部分
在旧准则中,没有专门对会计计量进行规定。新准则专门用一章来对会计计量的概念和相关计量属性进行了详细规定。会计计量属性包括5个,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值”、“现值”、“公允价值”。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11、财务会计报告部分的变化
新准则对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进行了修改。旧准则规定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文档,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新准则强调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企业采用现金流量表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变动情况,因此,新准则顺应实际需要规定了企业应当编制现金流量表。新准则取消了财务情况说明书。旧准则中的“损益表”改为新基本准则中的“利润表”,但实质未变,损益表和利润表都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1、系统化、科学规范化。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环境和管理要求,对会计准则体例、准则规定、准则分类和编号等诸多方面尽可能系统化,基本做到科学规范。
2、法规体系一致性与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体现出了明显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法规体系一致。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实施,使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其他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趋于一致,彻底改变了1993年7月1日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来,陆续实施具体会计准则出现的会计准则相互“打架”的尴尬局面。如: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企业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而《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则要求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等,从而使会计准则体系内部各会计准则之间达到协调一致。
(2)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如: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非现金资产与债务重组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不再要求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对于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不再强求专门借款,只要属于长期资产。如,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资产的借入款项等发生的利息均可资本化,计入对应的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
3、与我国国情相适应。我国构建的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同时又充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涵盖各类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独立实施的会计准则体系,并非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同,或是国际会计准则的翻版,而是仍然立足于中国实际,在规范经济业务方面按照中国实际,制定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处理方法。譬如,在准则立项上,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各准则项目相对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言,有些准则项目进行了适当合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是将《国际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与《国际会计准则—折旧会计》进行了合并。
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按照我国的会计法制环境现状要求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体系通过民间组织制定是不现实的,因此,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各准则,不可能像会计惯例那样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执行。例如,财政部门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一部分,制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时没有直接采用国际准则中财务会计报表概念的形式,但其中的内容仍然紧紧围绕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以及财务报表列报等加以规范,从而成为起草各项具体准则的重要指导原则。
4、国际化趋势明显。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各会计准则的实质内容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很明显的国际趋同性。如,关于金融资产的四项分类与相应计量,源于《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对于衍生金融工具,变以往表外披露为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企业可以采用套期会计方法,但必须满足严格的前提条件。
三、我国新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一)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仍然具有较大的局限性,会计信息的横向可比性可能进一步降低 财政部在发布会上称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换言之,除了上市公司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外,对于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存在差异的地方,其他企业仍然有较大的选择空间。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的运用仅限于上市公司,与同行业的非上市公司相比较,二者提供的会计信息可能基于不同的核算标准,导致其可比性进一步降低。
(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将面临极大挑战 由于社会发展的大量需要,我国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培养了数量众多的会计人员,目前全国有1000万会计人员。新会计准则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楼继伟,2006),然而我国会计人员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对准则和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以及不同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会计准则的运用效果。因此,会计人员是否具有较高水平的职业操守和恰当的职业判断成为企业和会计信息使用者极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会计目标的实质就是要客观地反映经济现实,会计准则本身不可能提供具体答案,对于如何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是否披露等问题都需要会计师自己进行职业判断,这使得会计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面临极大挑战。
(三)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导致会计的监管成本提高
不难看出,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是本次会计准则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如何强化和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又是会计工作的难点。目前我国在准则的执行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除了限于本身的专业水准,对准则本身理解不够外,有的是出于自身动机的需要,甚至某些政府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也会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由于新会计准则赋予企业在会计处理上更多的职业判断,相应地会计监督的水平也必须相应提高,财政部同时发布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目的不言而喻:为提高事务所审计质量,进一步强化专业监督提供有力支持。然而,由于新会计准则给予企业更多的“会计空间”,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必然要求更多的人力和物力的投入,监督成本相应也会增加。
四、有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会计专业技能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1、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专业技能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不仅仅依靠在学校的专业学习,更多的是在实际工作中逐步确立起来的。因此,需要建立体系完整的会计人员素质和后续专业技能教育机制,并使这一机制更加有效地运行。如针对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会计的不同核算要求,提供相应对口的后续教育,并将后续教育成为一种职业的终身化教育,使得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水平能够持续有效地提高。
2、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尽管专业技能教育是对会计准则高效率实施的有力保证,但是职业道德教育同样不容忽视。由于我国会计职业界的法律风险相对较低,导致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也较低。因此需要强化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业自律意识,严格执行与遵守有关规范。职业道德教育应尽早开始,并和专业教育同时开展。
总之,颁布新的准则体系只是会计改革重要的一步,如果仅仅片面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出现与我国会计环境不相适应的情况,导致会计信息的混乱或失控,由此产生的成本和风险都是巨大的。目前当务之急就是尽快切实理解新会计准则的内涵,发挥新会计准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作用,进而提高会计职业界的整体实务水平,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完善新会计准则的各项配套
1、法律配套
我国当前尚缺乏有效地使用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氛围,更加不能奢望会计准则可从技术上彻底禁绝各类舞弊造假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既保持会计准则良好的灵活性,又防止会计政策被滥用。相关的法律配套可使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准则与制度的配套措施
准则的配套不仅仅是发布足够的会计准则,还必须对准则有权威的解释。2006年8月发布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相关解释即是新会计准则运用最好的注解。此外,从现阶段来看,我国暂时还无法取消企业会计制度,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将在一定时期内实施会计制度。为了避免准则与制度中存在的矛盾和冲突,还应加快修订《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使之部分内容与会计准则尽可能匹配。
(三)改善内外部环境 1、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是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遏制企业会计造假的最好办法。加强企业的内部监控主要包括:加快现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优化的组织结构和高效的运作程序;建立先进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使获取实时信息成为可能,提高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督与评审,确保内控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的效果良好。 2、加强企业外部监管
企业行为的不规范,市场交易的不真实,都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生存的土壤。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问题有一部分是由于外部监管不力造成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管齐下:如加强证券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企业信息披露加强管理与监督;加强外部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对于企业不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要让任何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被惩罚的后果将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国财经出版社,2006年;
2、企业会计准则编审委员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年;
3、肖虹,《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与衔接》,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
4、《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指南》编写组,《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操作指南》,企业管理出版社,2007年;
5、翟继光,《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定应用指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