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改制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一)企业改制的基本概念
(二)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二、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缺失
(二)无形资产评估不规范
三、企业改制过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原因
(二)政府管理原因
(三)评估机构自身发展原因
四、企业改制中完善无形资产评估措施。
(一)明确产权
(二)加快无形资产评估细则的制定
(三)加强无形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督和约束
(四)形成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五)采用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培训,加大惩处力度,纯洁执业队伍
内 容 摘 要
无形资产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接受,但无形资产的管理、计量、评估远远落后于人们对无形资产作用的认识。无形资产评估面临复杂而不确定的因素,评估风险巨大。本文阐述了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评估的若干问题,主要侧重于寻找企业转制中无形资产评估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健全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举措。
企业改制中无形资产评估若干问的探讨
一.企业改制的基本概念及基本形式
(一)企业改制的基本概念
企业改制是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企业改制的核心是经济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的创新,实质是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
(二)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1、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二、企业改制中的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积累的重要产物,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重新促使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积极、活力的角色,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中央确定了国企改革的重大战略,而且在十六大报告中确立了我国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但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伴随资产评估的进行,在无形资产评估方面出现了评估缺失和评估不规范问题。
(一)无形资产评估缺失
无形资产作为企业多年积累的成果,在企业运作和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特别是一些老字号的商标、特殊行业的专有技术、特殊工艺、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对于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但是由于顾及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好,企业“盘子”过大,从而造成国企改制难以顺利进行的局面,许多企业采取了将无形资产不评估或者直接评为零值的措施,造成无形资产评估的缺失,致使国有资产灰色流失。据报道,哈尔滨市12户国有商业企业改革转制中,均未对商标、商号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价。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志国副教授认为,这些改制的企业中有不少是老字号或知名企业,其商标、商号经过多年的积淀,在市民中影响很大,无形资产的价值非常可观。而这些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在转制过程中不应被忽略,应和有形资产一道评估作价。全国其他地区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甘肃省计划2003年前卖掉80%的企业,这种贱卖、处理的改制方式中无形资产的评估状况就更加堪忧。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后,地方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国有资产“既管人,又管事”,对国有资产行使事实上的处决权,这又加剧了企业买方市场的形成,所以为了赶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出台前尽快处理企业的包袱,各地在进行企业过程中绝大多数都存在无形资产评估缺失问题。
(二)无形资产评估不规范
无形资产特别是不可确指无形资产其本身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性决定了其易于造成高估或低估。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出现了“灵活机动”弹性的怪现象。改制执行者希望高评就评出高价值,希望低评就评出低价值,甚至是零值。这种不反映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现象严重扭曲了评估活动,也干扰了企业改制。如一些企业为了宣传和营销的目的,在没有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聘请或者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的商誉进行不规范的评估,而且对外界公布其天文数字般的评估结果,严重地违背了国家有关严格禁止没有产权交易目的的商誉评估公布的规定。企业和广告部门向公众公布没有法律效力的信息,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的竞争法和广告法,是明显的违法行为。某些评估机构不服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目的,不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结论。有些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而是应企业的要求,动辄就把企业的无形资产评估为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这势必有搞乱评估行业秩序的危险。有些评估机构未取得合法的评估资格,或者聘用了没有评估资格的人担任评估职务。而有些企业为了上市,拿无形资产作为调节资产——负债率的砝码,授意评估机构按其所需的结果评估,甚至出现企业自己做好资产评估的报告,要求资产评估机构直接签字的荒唐
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的无形资产评估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制度原因
1.国有资产的权责不明确。
虽然十六大报告中确立了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形成了各级政府对国有资产行使事实上的所有权,即“分级所有,分级管理”的管理模式。但这种模式仍然没有明确国有资产管理者和经营者的具体组织,以及各组织行使所有者和经营者权利的有效方式和监督机制,这必然形成巨大的租金空间,一部分利益集团在国企改制中就努力寻求租金,形成寻租行为。由于企业的国有资产在以前的利用过程中就存在很多产生租金的惯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同样无法避免,从而出现了国有资产向个人集团的流失。作为企业重要资产的无形资产,其作用是可以使企业获取超额利润,它应当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然而,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企业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优劣以及是否完整、安全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因此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关注,其现实表现为淡薄的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和缺乏对无形资产有效管理加之企业独立董事制度的形同虚设,经理聘用机制的不完善,最终造成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
2.不科学的无形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我国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于购入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而企业的很多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生产诀窍等无形资产都是在原有体制下国家科研机构无偿提供给企业使用的。这些无形资产在会计账目上根本没有反映或者已经摊销完账面值,净值为零。由于很多企业没有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评价体系,缺乏基本的财务核算数据,且我国的评估活动目前还建立在财务数据的基础之上,所以在实际的无形资产评估活动中缺乏基本的评估依据。同时,在利用收益法时由于市场不完善的限制和预测技术的制约导致很难反映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而被评估单位对于自己的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底也就默认这种偏离实际的评估结果。
(二)政府管理原因
政府管理的原因主要表现在立法缺失、多头管理的体制和缺乏监督。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得到确立,但同步执行的立法工作却没有得到高效实施。在新的《国有资产法》出台之前,很多地方政府抓住这个时差加紧进行企业改制,以防将来受到制度的约束。而我国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本身对于无形资产的价值和其对于生产重要性的认识程序不够又加重了这种局面。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的一套体系,但实际执行管理职能的机构往往是混乱的,相互扯皮的事情屡见不鲜,在这种没有明确的管理和负责机构的状况下,很难对国有资产的流失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无形资产评估缺失和流失显然就不足为奇了。而且无形资产评估的结论是否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能仅仅由评估机构单方面做出决定,必须有一定的权威机构予以复核、认定。没有监督机制,
无形资产的评估结论是可能失真和失范的。无形资产评估的监督机制就是要求有多方面的监督,包括政府部门的监督、技术部门的监督、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等。
(三)评估机构自身发展原因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新兴服务业近十几年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原因,我国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自身发展仍然很不完善,这种状况影响了其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主要体现缺乏专职的权威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我国现行的无形资产评估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缺乏专门的、独立的工作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同时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都很难适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很难适应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情况。另外,无形资产的评估需要评估机构坚持独立的办事原则和办事立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虽然资产评估机构也面临着竞争的问题,但是资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其评估结果在一定条件下对社会和委托企业的经济运行都会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评估机构必须从职业业道德出发,坚持自身的独立立场,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自主、公正地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做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估结论。目前我国的评估专业细化工作还没有得到深入开展,评估机构内部的评估人员设置主要分为动产(机器设备)类、不动产(房地产)类和流动资产类,对于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是流动资产类评估人员按账面值进行粗略地调整。
四、健全完善无形资产评估的相关举措
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无形资产评估缺失和不规范的问题,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明确产权
明确产权一直是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经济学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必须体现责、权、利结合的机制。我国的企业改制中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也必须明确无形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对应的权利,对于个人开发的无形资产和企业组织开发的无形资产要建立一套合适的评价体系来确定各自的权数。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对无形资产实行人、事结合的管理方式,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会计计价方法的研究,建立无形资产价值机制。
(二)加快无形资产评估细则的制定
国家对无形资产评估的许多具体项目没有具体细则,对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中的体问题未能也不可能做出明确规定。因而给无形资产的评估带来了操作上的困难,往往容易引起评估结论偏离规范的现象。目前我国只出台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这只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般准则,具体的分类和分项的无形资产评估细则还没有出台,在评估实践的具体操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明确的约束和
指导。所以,我国应该抓紧制定无形资产评估细则,特别是有关商誉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评估细则。
(三)加强无形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督和约束
解决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无形资产出现评估缺失和不规范的问题,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评估结论的可靠性,必须有一定的监督机制。只有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鞭策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依德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防止评估结论的失真和失范。目前,我国主要由财政部对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结果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一定的审核,没有建立普遍性的监督机制。对重大项目的评估最好选择两个不同的评估机构进行背靠背地评估,比较他们的评估结果,从而得出可靠的评估结论,防止单~评估机构的主观偏差对评估结果造成影响
(四)形成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
鉴于国内还没有形成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在具体的评估过程中多是调整账面价值不科学的做法,应该建立专业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采用国际通用的方法和评价体系,对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的评估,反映其公允的价值。具体的措施可以在综合的评估机构下设专职的无形资产评估部门,或者设立只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的独立机构,在进行整体企业评估时采取多家评估事务所联合评估的方式。
(五)采用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
目前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有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在评估实践中主要使用的是收益法。使用收益法主要是确定科学、精确的收益期限、收益年限和折现率。由于我国关于收益预测技术的不完善以及无形资产交易的可比较案例较少的缘故,所以评估人员在评估实践中往往无所适从。目前,国际上对于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较多,如在评估商誉和商标价值采取倍率法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这种方法是英国老牌商标评估机构“Interbrand Group”经多年实践探索得出的,对于我国的商标评估有一定的借鉴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剧和我国经济对外交流的增多,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也有必要符合国际惯例,评估方法应该采用国际通用方法。
(六)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培训,加大惩处力度,纯洁执业队伍
除了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加强自律以外,还必须依靠行政和行业的力量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对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和评估师职业道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纯洁执业队伍,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在社会公众和评估报告使用者中的信赖度,靠优秀的服务质量和良好的行业形象拓展市场,确立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上百亿的评估项目已屡见不鲜,这就对评估机构的规模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参 考 文 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2009年5月1日
2、刘玉平 资产评估准则研究 2002
3、刘玉平 资产评估教程 2003
4、王敏燕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倍率法简介[期刊^文档]-财会月刊(综合版) 2001(09)
5、吕学芳 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失范现象及其防范对策 2001(06)
6、闻伟君 国企改制中有关财务问题的处理 2001(04)
7、任玉珑 傅道庆 无形资产的本质特征及识别方法研究[期刊^文档]-重庆大学学报 199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