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府职能机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正式的专业的面对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帮助的机构。从历史看, 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以及行政干预,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至今仍是按所有制性质来划分企业贷款的。国有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要容易些, 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要获得贷款就难得多,而中小企业大多都属于非国有经济成份。这就出现了目前私营企业的坏账率比国企低, 但其获得的贷款却少于国企的现象,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政策扶持惯性, 是造成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的另一重要原因。以广西为例,广西政策性担保机构数量少、主要集中在少数中心城市,担保资金扩大倍数较低,其数量及规模还远远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担保需求。金融机构倾向于与有政策支持背景及资金实力雄厚的担保公司合作,但由于广西有政策支持背景的担保机构为数不多;在缺少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再担保机构及有效风险分担机制的状况下,金融机构对信用担保贷款业务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导致担保业务发展缓慢,下图为广西政策性担保机构情况:
广西政策性担保机构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0年
以下以广西某企业为例,从市场因数、法律意识、企业管理、财务制度等方面分析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广西某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乡镇人民政府(甲)与广西一进口总公司(乙)、广州一贸易公司(丙)三方合资。该公司筹建于2006年8月,历经两年,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乙方、丙方的资本金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甲方过于迁就不及时追讨索赔,不注意掌握控制权,导致高价从国外买进设备闲置;且丙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购买环节中饱私囊等原因,该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只得宣告破产。该公司合资失败的主要原因有:1、甲方在合资前太盲目,没有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也没有调查合资伙伴的背景,很草率的就实行合资;2、甲方没有法律意识,没有依法维护合法权益;3、有名无实。甲方轻易的放弃掉控制权,使得丙方在购置固定资产时为所欲为,使大量集体资金流出企业,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4、该公司的财务制度紊乱,管理机构涣散,管理人员贪图享受,大肆挥霍,至使企业背负繁多利息。
从此案例中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慎重选择合资伙伴。合资伙伴的正确选择是企业成功的前提条件。而在实际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许多企业对外来合资者来而不拒,过于迁就,把他们当成太上皇对待,许多事情不讲原则。2、树立法律观念。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合约经济。作为合资中的任何一方应对其他投资者的违法、失信、弃约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维护自身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无原则地迁就、退让、退却。3、注意掌握控制权,对企业全面负责。在这个案例中,丙方利用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在设备进口、设备购买时大捞好处,而其他的所有者的权益却遭受莫大的损害。因此,控制权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重视,否则要在合资合作中遭受更多的损失。4、肃清管理组织,先吃苦,后享受。案例中的公司管理涣散,没有一个牢固的组织框架,致使管理十分混乱。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所有者贪图享受,挥霍浪费成风,创业初期,除了会享受,其他的有关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却没有,眼看着大量的集体利益流失,却不思改进,一步一步的将企业推向破产。
四、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对策
(一)培养企业的核心能力
中小企业要重视自身资本积累,减小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将企业赢利的相当部分用于增加资本金,逐步提高企业资本中自有资金的比例。在财务管理上,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做好筹资、投资等理财决策,确定合理的筹资渠道和方式,分析每种融资类型所带来的成本和风险,树立全面理财观念,做到财务管理规范透明,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同时,要形成将财务报表定期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意识,提高财务数据的可信度,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以自身的实力取信于银行,增强融资能力。为此,企业必须积极建立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互换机制,如企业与银行、保险公司 证券公司之间的信息互换,充分客观地公布企业内部的财务信息,以便银行进行科学、准确的资信调查,提高其资信等级,加强企业自身信用建设。信用是现代企业生存的基础,企业也必须讲诚信。在业务培训上,实话战略管理,按照产业政策的要求,重长远,大力开展技术创新,从自己的传统产品中开发出特有的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会计师,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决策水平,不断组织培训、学习,提高知识水平,并聘请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在公司管理上,积极由自由人产权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转变,完善企业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同时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靠拢,努力建成一个公正、透明、可信和负责的治理结构,从而加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当企业具有发展后劲、品牌知名度提高之时,银行自会主要为之服务。这也是近年来部分中小企业得到国有银行青睐的关键所在。。
(二)扩大银行的融资面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型企业之间沟通还存在着规模和所有制上的障碍,从而难以形成良好的伙伴关系。因此需要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政策,建立和完善面向中小型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国家需要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制定优惠的政策,鼓励商业性中小金融机构建立,充分发挥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并给其更多的经营自主权。
大力发展中小型企业担保机制,解决中小型企业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物从而难以贷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需要齐心协力,共同对中小型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或者贷款援助,鼓励中小企业组建立互助基金或者担保机制如浙商银行推出的中小企业贷款“套餐”。
银行应该转变服务职能,要长远考虑,不要把目光只聚焦在大企业上,对于优质的中小企业应该给予扶持,与企业合作,共同分享未来企业盈利前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更有甚者,国家开发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效仿美国硅谷银行做法,推新融资方式。
(三)完善各种融资渠道,真正实现多渠道融资
为解决中小企业缺乏担保品的问题,应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一是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的担保机构,其性质带有一定的政策性,不应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投资业务,不应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二是发展中小企业互助性质的会员制担保机构。这类机构由中小企业自愿组成,以会员企业出资为主,以会员企业为服务对象,是一种合作制机构,有利于形成会员企业之间的相互监督机构;三是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这类机构由民间出资,对其业务范围可不作过多限制,允许其从事贷款担保以外的其他投资业务。
建立企业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即对各类企业的社会整体信用建立数据库,并向社会开放,这是解决融资问题的根本方法。也就是说,在建立中小银行体系和担保体系之外,应建立一套非常重要的中小企业信用机制,这包括一套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机构、信用培养机构以及中小企业本身的规范等。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相对国外市场,还是不十分完善的,在资本市场上,更多的是投机成分,而真正投资成分较少,企业发行股票上市,发起人也并没有足够的意识去考虑借助资本市场筹集资金是为了更高的发展企业,更有甚者,是抱着“圈钱"的心态,对信息披露不规范,虽然国家对上市前审批较严格,但是一旦企业上市后续跟踪监督力度不够,对企业的股利分配政策监控不到位。为此,我国应加强直接融资渠道的畅通。首先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创业板市场,为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便利的融资平台,这一措施已经在我国启动,事实也证明,自创业板市场开通后,我国拥有一批中小企业确实在此平台上融到了自己发展所需的资金。其次为中小企业建立一个完善的债券融资市场,我国目前在债券市场发展非常缓慢,企业发行债券审批非常严格。最后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并确保操作高透明度,加强基金管理人才素质培养。
(四)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高,银行的管理成本较高,贷款风险也较高,因此,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普遍采用抵押贷款,但中小企业因其规模小,缺乏抵押物品,导致融资困难。针对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以混合型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和互助担保机构为两翼、以防范风险为营运主题、多元化业务拓展为生存空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发办【2000】 59号文件《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的基本框架和试点发展情况看,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用下图表示: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