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现状4
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4
(一)、救助对象鱼龙混杂,难以甄别5
(二)、呆傻病人救助后,难以送出5
(三)、精神病人难以救助5
(四)、弃婴难以处理5
(五)、危重病人医疗费用支出较大 5
(六)、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断增加 5
(七)、职业乞丐难进救助管理站 5
(八)、难以杜绝骗助行为 6
三、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政策建议6
(一)、保险制度
(二)、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6
1、直接的社会功能 7
2、间接的社会功能 7
(三)、严格工作规程7
1、加强组织领导 8
2、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网络体系 8
(1)、确定定点医院,保证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8
(2)、确定救治范围、标准和程序,保证流浪乞讨人员救治通道顺畅 8
(3)、确定救治资金划拨渠道,保证救治资金及时结算 8
3、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体系 8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8
(2)、利用乡镇敬老院闲置的院舍、设施和人力资源 8
4、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宣传体系 8
(1)、媒体宣传 8
(2)、社会宣传 8
(3)、成立“小喇叭”宣传队 8
(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社会互动8
(五)、实施分类救助,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8
(六)、技能培训9
1、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9
2、然后将流浪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规划 9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9
四、结语 10
内 容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逐年增加,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文关怀和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但是,在救助推进的过程中,救助层面大多停留在以物质帮助的层面,治标不治本,在体现政府人性化救助的同时,缺乏针对性的救助管理手段,致使出现一些多投入少收益的成效,甚至出现以敛财为目的的流浪乞讨现象,这不仅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更是社会主义的推进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社会流浪乞讨人员 管理 救助
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及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贫富差距日益增大,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数量剧增,这已经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大量乞讨人员涌进城市,对城市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对于流浪乞讨人员这一个特殊的群体,我国一直都在探索一套能够解决问题的制度方案。在2003年8月1日,《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取代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作为社会救助制度的一个巨大的进步,办法的实施使一些因为生活困难而流浪的乞讨人员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但是社会流浪乞讨人群中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
一、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现状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是城市中一个特殊的困难群体,他们居无定所,靠沿街乞讨的方式获取钱财用以生存。社会流浪乞讨现象逐渐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市民的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市民对居住生活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大改善城市环境力度已被证实提上了日程。然而近两年,在城市周边也随处可见流浪乞讨人员的身影,据了解这些流浪乞讨人员大多为一种新兴的特殊群体--职业乞讨人员。他们大多都是由一位大人带着未成年人沿街乞讨,如大人乞讨失败便将乞讨方式转移到未成年人身上,未成年人一般使用“抱腿拉衣战术”,而市民也不好意思拒绝,都会丢下一些钱来摆脱纠缠,这样的做法无形当中助长了乞讨人员的“气焰”。甚至现在乞讨人员也将电子科技融入到了乞讨当中,通过手机扫码向市民进行乞讨。
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的乞讨原因主要是自身好逸恶劳或被家庭遗弃,随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增加,乞讨已经向职业化方向发展,这些职业乞讨人员一般是通过骗取社会慈善人士的爱心,达到使自己富裕的目的。乞讨方式和乞讨行为复杂多样并且有违法犯罪的倾向,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
在新环境下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分为三种:
家庭确实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通过各种途径,包括政府的救济,均无法解决问题,加上自身能力有限,收入不足以支撑支出,或者自身还有疾病无法工作;
不愿参加工作,靠乞讨为生,将乞讨当作自己的工作;
3、有组织的乞讨行为,这些人大多数是被个别人组织来到城市乞讨,并根据他们的收入给予一定的报酬,且报酬通常都很低。
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对民政部门及社会管理来讲,是一个重大的考验,以往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制度,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程序和依托民间组织创新救助服务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在一定层度上得到了救助,并减少了流浪人员数量,总体做到了平稳过渡,思想认识不断提高,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救助任务较好完成。但由于救助办法的基础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被救助者鱼龙混杂,难以甄别。在申请求助人员中,一部分确为生活所迫而流浪乞讨,而另一部分则为懒汉或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但以现在的具体情况而言,还缺少有效的甄别办法。因为这些人员大部分都不能提供有效证件,难以确定身份,工作人员只能通过其口述来判断是否给予救助。
(二)呆傻病人救助后,难以送出。呆傻病人被护送进站后,由于无法确认其姓名、住址,无法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长期滞留在站,必定造成超过规定的留站时间,送出难度加大。
(三)精神病人难以救助。在以往的救助政策中,精神病人不属于救助对象,但在精神病人进站后必须予以救助。这类病人经常会对工作人员及救助设施造成极大的威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无法保障,同时救助站设施设备也经常受到破坏、被救助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一定威胁,这成为重大的救助安全隐患。
(四)弃婴难以处理。根据救助站的规定,弃婴也不属管理范畴,但当弃婴被送进站后,从人道主义角度考虑,救助站仍要救助,但问题在于弃婴多为残疾的初生婴儿,救助站没有适宜婴儿生活的条件,给救助带来较大的困难。
(五)危重病人医疗费用支出较大。救助对象大都是蓬首垢面、老弱病残、身患疾病或传染病,特别是危重病人一旦住院,医疗费用较高,财政支出较大。
(六)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断增加。由于注重以人为本的理念,自愿求助、无偿救助使救助管理步入――救助――送回――再救助――再送回的怪圈。特别是职业乞讨人员的增多,造成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增加。
(七)职业乞丐难进救助管理站。大量的流浪乞讨人员中,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的只占很小的比例,更多人以行乞为职业,通过骗取人们同情心来达到生财的目的。路过街边经常会见到这样的现象,一个小孩低着头跪在地上,一句话不说,他的前面密密麻麻地写着自己的身世,大凡都是父母双亡,没有钱回家,没有钱上学,请好心的叔叔阿姨施舍点钱。或者就是一个残疾人跪在地上,也有可能是四轮小推车上,并在地上用粉笔书写着自己的身世,内容也一样,目的也是要求好心人施舍钱财,这些人就是所谓的职业乞丐。“去了救助站,住上几天就会被送回家,回了家也没事可干,不乞讨我还能干什么?”这是职业乞丐们的普遍心理。
城市流浪人员为什么不愿意走进救助站?民政部门有关人士分析,流浪乞讨人员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于钱财被偷、被拐或者找不到工作等原因而沦为临时“乞丐”的流浪人员,另一类就是以乞讨为职业的长期流浪乞讨人员。前者一般都会主动到救助管理站申请救助,他们是社会救助的最大受益者。生活无着落便去乞讨,救助站对其救助反而是“断了财路”。由此形成了市民越施舍,街头行乞者越多,乞丐越不愿意求援救助站的“怪圈”。对此相关部门呼吁,市民应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正规救助,一味的“施舍”可能会导致更多的乞讨者成为“职业乞丐”。
(八)难以杜绝骗助行为。由于核实求助对象的口述情况存在一定困难,因而出现了一些重复救助或骗助的现象。一些人钻空子,救助管理站也曾发现过类似的情况。一名自称是外地来的打工者因找不到工作向救助管理站求助,而第二天却自愿离开,到了第二天晚上又来站求助。后得知这个人把救助管理站当作是免费旅馆,白天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到救助站要求救助。
三、对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政策建议
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是关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加强市容整治,营造推进生态环境氛围的重要举措。
(一)为此,对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可采用保险救援。保险救援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保险期内的安全与医疗保障而特别设计的保险特色服务,通过保险救援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可以获得一份紧急救援的保障。通过保险救援,社会流浪乞讨人员可在身体出现状况、病情的时候,被安排在当地尽可能符合治疗要求的救援服务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医疗机构就医。如果病情严重,还可以安排住院治疗。
(二)坚持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实行站内救助与站外救助相结合救助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其社会稳定的功能不言而喻。新型的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功能包括两个层次,
直接的社会功能,即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间接的社会功能,即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求助人员来站,首先要他主动、自愿,这个是原则和前提。
因此,要切实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站一例救助一例,杜绝“符合救助条件而未予救助”的现象出现。在进行站内救助的同时,继续依托“慈善服务社”,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实施站外救助。对属于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经入站救助后,及时送救助管理站。对本地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摸清情况后主动与有关乡镇联系,由乡镇根据其户口性质采取妥善措施,属于城镇户口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城镇低保对象;属于农村户口并符合低保条件的,将其纳入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从而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在社会稳定机制中的作用。
(三)严格工作规程,以“诚心、耐心、热心、爱心”的工作要求提高服务质量。救助管理站主要是解决求助对象临时的生活困难,并使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生硬为微笑。在接待、接收求助人员时要热心,做到进门有真诚的微笑和热忱的问候。对受助人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做好耐心的解释工作。并且经常要与受助人员交谈,发现问题要做细心的思想工作,有个别受助人员因思乡心切,归心似箭及不了解救助工作的具体程序,进站一两天就吵着要走;有的受助人员进站后,不愿离站,要求住满10天,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急躁,要通过自己的“诚心”做好解释工作,告诉受助人员救助管理站的有关规定,并耐心说服他们主动配合,真实告诉户口所在地或住所地的情况。对于特殊困难的受助对象如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智障及精神病人要给予更多的帮助,更多的爱心,要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臭的精神,如帮他们理发、洗澡,给他们喂饭,为他们料理大小便等。通过这些细小的环节进一步注重服务功能和提高服务质量。
(四)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社会互动,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联助机制救助管理工作是社会性工程,政策性强、覆盖面宽、必须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形成加强救助管理工作的合力;
2、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网络体系。
(1)确定定点医院,保证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确定救治范围、标准和程序,保证流浪乞讨人员救治通道顺畅;
(3)确定救治资金划拨渠道,保证救治资金及时结算。
3、建立流浪乞讨人员安置体系。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无法查找身源的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2)利用乡镇敬老院闲置的院舍、设施和人力资源,解决流浪人员安置难的问题。这种做法在不需要政府投入新建福利院资金的同时,为农村解决了劳力过剩的问题;
4、建立救助管理工作宣传体系。
(1)媒体宣传。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信息渠道披露流浪乞讨人员的欺骗行为,让市民认清流浪乞讨人员的实质是以敛财为致富目的,引导市民不随便进行施舍,使乞讨市场自行消失。
(2)社会宣传。通过社区通告和致全体市民公开信的方式揭露流浪乞讨人员的丑恶现象,劝导市民不盲目施舍。
(3)成立“小喇叭”宣传队。为社区救助管理自愿者队伍配备“小喇叭”,统一宣传内容,统一宣传时间,在本社区内的主要街路、繁华地点进行宣传,使流浪乞讨人员没有讨要市场。
(五)实施分类救助,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救助管理法规要求,不管是在站内救助还是在街头救助,坚持做到凡符合救助条件的都能得到救助。在此基础上,针对救助对象不同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实施分类救助。其中对对精神病人、痴呆傻人员要及时接到救助管理站,将他们视为亲人进行重点救助;对受助人员中没有自主返乡能力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求助对象,要分别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分别救助。如对年老体弱者,根据其衣着打扮,分析他外出时间的长短;根据口音辨别住所地位置;对老年痴呆、智障者,根据护送受助人员的派出所方位,及受助人员的口音,通过电视台、报纸寻找其亲戚;对精神病人,首先通过医院住院治疗,待病情稳定,能讲出家庭住址后,再与其家人及当地政府联系;对未成年人,针对其不原提供真实姓名等情况的特点,实施耐心教育和谈话,引导其改正谎报的姓名和住址;对少数民族人员,针对其不会写汉字,不会普通话的特点,想方设法找懂少数民族语言的人来当翻译。同时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重视和加强救助管理站建设,强化救助管理站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培养爱岗敬业的工作理念,坚持人性化服务,零距离接触,使救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救助管理工作程序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
(六)技能培训
加强组织管理,高度重视流浪人员的培训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通过成立流浪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并明确了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制定工作措施,为流浪人口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2、然后将流浪人员培训工作纳入到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必须把流浪人口培训工作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相关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已经初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分工运行机制。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围绕我镇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目标,通过制定了相关文件,明确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为加强对成人学校的组织管理,建立成教专干月例会制度、培训活动月报制度、专项工作调研与督导检查制度、年终考评和表彰奖励制度,指导成人学校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最后培训资金足额拨付到位。财政每年拨付成人教育培训费,用于办学用费和参培农民的差旅费。
4、结语
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其关系着社会的方方面面,这需要我们提高警惕,为社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完善不懈努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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