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
入世后我国财税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加入WTO后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内 容 摘 要
我国入世后对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不仅给我国经济运行的大环镜带来深刻变化,对政府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也带来影响和冲击。入世我国的财税制度、运行规则必须按照WTO原则进行调整,关税减让与出口退税加大力度,直接影响财政支出,故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对策措施,以保证在国际竞争中财政持续发展、安全运行。
论入世后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财税经济对策
我国入世后,对我国产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对我国经济发展来生说,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不仅给我国经济运行的大环镜带来深刻的变化,对政府的管理方式也将带来影响和冲击。入世后,中国的财税制度、运行规则必须按照WTO原则进行调整,以融入国际贸易大环境中。在我国加入WTO后,关税减让与出口退税加大了力度,直接影响财政的收支。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可行的对策措施,以保证在国际竞争中财政支持发展、安全运行。
一、加入WTO对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影响:
(一)入世对信息产业的影响
入世后,将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在WTO规则制约下,将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通过国际竞争,使国有企业在市场机制引导下优胜劣汰,形成企业退出机制,通过外力推动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其次,入世将为我国信息产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接受国际产业转移、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历史性机遇,使我国成为区域性电子信息产业的制造基地。第三,参与才有发言权,入世将使我国有权参与制度相关的规则和协议,无条件获得“最惠国待遇”,进而可以从本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去修正世贸组织这个已获公正的体系。第四,加入WTO,可以建稳定的出口环境,扩大和改善我国的国际贸易,降低进口成本。第五,对目前出口已占较大比重的电子信息产品,加入WTO将可直接面对国际市场,获得更好的国际竞争优势。第六,加入WTO,将有利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合作,一方面引进我们所需要的技术设备和市场,另一方面,对进口原材料和元器件为主的加工组装业将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第七,加入WTO,可以 制电子信息产品走私活动,消除“隐形市场”,使我国的实际关税收入与名义关税逐步相一致。
(二)入世对钢铁工业的影响
入世对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有利影响:有利于转变政府观念及职能,规范政府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入WTO将有助于拆掉原来在中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间的各中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经济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流动。为适应WTO规则和我国政府对外承诺的要求,需要对现行税法进行清理,进一步统一税法和各类企业的纳税原则,公平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这些都为钢铁企业提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钢铁工业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入世对我国钢铁工业的不利影响:加入WTO后,由于最终取消进口许可证和降低关税,方便了国际钢材生产供应商进入中国市场,提高了他们的相对竞争能力,将使国内钢铁产业失去通过限制进口数量和维护较高税收来保护自身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的手段。国内市场相对较高收益的局面将会受到抑制,由于存在进口许可和关税,加上国内为稳定钢材市场价格实行总量控制,致使近年来中国 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始终高于国际钢材市场的价格。入世后,由于取消了进口许可证和降低关税,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必将向国际市场价格靠拢,最终将随国际钢材市场价格变化。
(三)入世对纺织工业发展的影响
入世改变了纺织工业竞争的范围和空间,改变了竞争规则、法律环境,改变了竞争对手的结构和竞争条件,参与竞争的机制和体制都面临严峻考验。
1、历史性机遇和有利因素:(1)有利于我国纺织品出口,多种纤维协定的配额范围内的纺织品出口增长起到既限制又保证的作用。其次,根据WTO的有关条款,我国可享受最优惠国待遇和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待遇。第三,可以借助于WTO仲裁机制解决贸易争端,同时也可以避免美国对我国进出口贸易进行一年一度的审议。(2)有利于建立国内外市场一体化的价格体系,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开放国内市场,建立起与国际市场一体化的市场价格体系,能更好的利用两种资源,掌握两套本领,拓展两个市场,纺织业在公平的大市场环境中生存,将推动纺织工业发展。(3)加入WTO后,在把企业推向国际市场的同时,要求投资机制也要实现大的改变,取消大化纤原料和纺织机械等产品的进口许可,限制进口、引进外资的行政管理手段将大为削弱,这将有利于我国纺织业按照市场经济和国际规范的要求参与市场竞争,扩大和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我国纺织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步伐。(4)有利于提高行业协会的作用,世贸组织是成员国(地区政府间的经济组织。
2、严峻的挑战和不利因素:(1)世界贸易区域联盟的发展和以原产地、反倾销、技术卫生标准等非关税手段为代表的新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日益猖獗,进一步加大了我国纺织品出口的困难。加入WTO并不意味着享受绝对的贸易平等待遇,根据WTO关于最优惠国的例外规定,边境贸易、自由贸易区及关税同盟可作为例外情况享有更优惠的政策。(2)取消配额以后,原有的出口秩序将被打乱,近出口经营权的进一步开放,使更多的企业参与贸易,从而引起出口量上升,出口额相对下降和贸易纠纷的增加。(3)我国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还承诺中国政府鼓励国外投资进入中国市场,取消新增能力政府审批和对外资股比例限制。(4)我国在纺织服装领域作出了特殊的承诺。
二、入世后我国的财税经济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财税政策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财税政策的有效性不断的提高,在社会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扶持短浅,仰制长线,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发展。产业政策是为了解决资源配置的均衡与问题。产业政策系政府行为其作用主要弥补市场缺陷。因此,要扶持我国相关产业的发展,财税政策应当作相应的调整。
(一)关税政策。近年来,为了与国际市场接轨,达到发展中国家“入世”标准,我国已大幅度降低关税水平,平均关税水平从1992年的43%下降到1997年的17%。加入世贸组织意味着中国的进口关税进一步下调。根据中国政府在1998年4月日内瓦提出的方案,2005年我国的工业品关税算术水平将下降为10郾8%。关税平均税率水平的下降,不仅影响关税收入,而且会影响工商税收,影响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与消费税收入。由于关税是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组成部分,组成计税价格的下降也会导致海关代征收入的减少。
(二)非歧视与国民待遇。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民待遇原则。目前我国的财税政策法规中还存在有这一原则之处,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现行财税政策法规作进一步调整,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与本国人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既要废除歧视性税收待遇,也不能让外国法人、自然人享受“超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内外资企业税法的统一,包括税率统一、各种减免税规定统一、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等等。
(三)市场规制与限制。首先世贸组织提供了国际市场竞争的统一、规范制度框架、体系和国际体系规则。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将从国际社会引入具有较强约束力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为准则,建立与改进国内市场经济运行规程。世贸组织通过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可持续发展、服务贸易自由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手段,其协调管理的触角不断深入。目前中国正处于市场导向经济改革的制度建设阶段,许多做法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不相容,需要进行调整。
( 四) 政策法规的透明度。世贸组织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贸易政策法规透明度原则。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应公布其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贸易政策法规,包括海关法规、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有关对进出口商品征收的国内税法规和规章等。透明度原则规定,这些法规的的公布应该是迅速的,各成员国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有关法规、规章。我国现有的税收政策法规建设离这一原则的要求尚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往除公开颁布一些重要的财税法律、行政法则和规章外,常制定若干内部政策规定;二是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后,缺乏集中、固定、权威的公布渠道,使人不易获得和掌握财税政策法规信息;三是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发布后,往往没有及时翻译成外文,使外国人不易了解中国的财税政策法规,不利外国投资者到中国进行投资和从事贸易。
针对以上问题我国财税经济政策宜采取切实有效的调整并废止和修改相关规章和政策措施。
三、加入WTO后促进我国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一)促进产业发展的财税经济对策
1、 加大对工业化的支持力度,培育骨干支柱财源。
(1) 突出扶持和培育优势产业。摒弃过去财政对单一企业的个案优惠,更多地采取财政贴息、注入资本金、风险投资、贷款担保等多种方式,重点扶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建设。通过设立优势产业引导资金投向,整和财政支持手段,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制造基地和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工业化水平。
(2) 支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归集企业产权转让收入、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财政预算拨款等多条途径,积累筹集改革资金,专项支持国企改革。逐步建立并不断充实企业关闭破产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加快建立国有资产预算制度,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3) 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其风险补偿机制建设。进一步清理和完善现行财税法规和政策体系,规范和整顿涉及几企业的收费项目,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4) 逐步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调整科技三项费用的支出结构,重点向企业的技术研究和科技推广方面倾斜。
(5) 逐步提高政府采购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通过政府采购强化产业导向。
2、 完善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着力解决“三农”问题。
(1) 优化和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整合现有农业项目、资金,适度归并支出事项,重点支持一批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工业化提升农业产业化。同时,通过补贴、贴息、奖励等方式引导各方面资本对农业的投入。
(2)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着力构建农村卫生防疫体系公共财政应急反应机制。设立乡镇动物防疫人员经费、补助专款,分期分批对乡镇防疫检检测设备进行配置和完善。
(3) 建立促进农业增收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取消农业税步伐,积极稳妥地推进配套改革,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充分利用入世后的相关政策,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裣检测等方面的投入。借鉴国际惯例,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坚持并完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适当合并补贴项目,降低补贴成本。
3、 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 建议各级政府设立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奖励招商引资有功单位和个人,不段改善招商引资环境。通过制定更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吸引境内外大公司、大财团,引进技术含量高、带动力强的知名品牌项目。
(2) 重点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完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调整和优化外经贸发展基金使用方向,由主要用于出口退税托管贷款贴息改为重点支持各类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出口。
(3)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对到境外投资办企业给予资金资助。
4、 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功能
(1) 压缩行政性基建、行政管理费用等支出,扩大科技三项费用、科技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规模,提高财政对企业科技进步的支持能力。
(2) 鼓励企业追加在投资。对经济效益好,上缴税收多,而后续投入大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与扩大投入挂钩的办法,以财政支出的形式用于企业投资贴。
(3) 加限制项目外,对新企业,可以采取底价转让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象征性收取土地使用租金或直接补助搬迁费用的办法等,鼓励企业大胆发展。
(4) 鼓励各类企业进行风险投资。进行的风险投资,可以实行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5) 发挥地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各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经济担保公司、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整合力度,提高其资金实力,使之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二)调整关税水平。
关税减让是一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基本要求,我国的关税水平经过近几年的几次减让已降至目前的17%,但与世贸组织规定的平均水平相比仍显得偏高。因此,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不仅要非歧视性地征收关税,而且还要制定关税减让安排表,逐步减低关税。
关税水平的大幅度消减,并不会影响我国的整体财政收入水平。由于加入WTO促进了整体经济的增长,它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将是积极的。如果按到2005年实现“入世”过渡,那么到2005年,财政收入将比入世前有轻微的提高,因为随着生产的扩张和居民收入的提高,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收入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企业所得税收入则有轻微的下降,这主要是因为加入WTO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后,一些国有贸易公司将不能借助其垄断地位获得相应的寻租机会,其利润将相应减少,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收的轻微下降。
(三)财政支出政策的调整。相对于财政收入而言,加入WTO对中国财政的更大挑战在于支出方面。无论是在加入WTO的过渡期还是在过渡期之后,我国经济都会因此处于重大的调整和改革进程中。政府在改善经济环境、调整经济关系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所起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也将越来越强。这将增加政府在行政管理理、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整方面的支出负担。具体而言,这些增加的财政支出负担可能集中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涉外经济管理方面,加入会直接增加在海关管理、卫生检疫、技术和环境标准检验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成本;二是加入WTO初期劳动力在各部门间的调整将造成一定的结构性失业,这要求政府在失业保险以及劳动力教育和培训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负担;三是地区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将要求政府间转移支付力度加强,这可能导致财政支出规模扩大;四是在短时期,仍可能需要增加农业补贴以保护农民利益;五是由于收入分配状况可能恶化,政府在失业救济、扶贫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支出将会增加;六是伴随农业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而加速的城市化进程,要求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公共投资增加。
(四)关于国民待遇问题。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是贸易组织的的基本原则,它要求成员国对于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反倾销、反补贴原则的财税政策进行调整,消除内外差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财税政策体系。在这方面我国有许多工作要做
第一,要尽快统一内外两套所得税制,对外商逐步实行同等国民待遇,把按经济性质给予税收优惠改为按技术产业标准给予税收优惠,消除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之间的税收差别。
第二,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现行增值税是在经济过热、需要 制投资膨胀的条件下出台的,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潮流不相符,不利于对企业技术改造和高新技术的投资。改为消费增值税,一方面可以和国际惯例接轨,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增值税的链条机制,真正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为中外产品的公平竞争提高条件。
第三,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完善对避税地所得征税的立法和转让定价立法,增加跨国公司向我国税务部门提供境外投资经营活动信息的法定义务,以保护国家税收权益。
(五)关于财税政策的透明度问题。中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及农业税条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颁布以外,其余都是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暂行条例或草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法的权威性。加入世贸组织,要求我们按世贸组织的规定提高各项法律法规的透明度,税收法律法规作为国家实施宏观调空的重要财政政策工具,尤其需要增加透明度。不仅要使其制定过程公开透明,还要使其执行过程公开透明,使市场活动的主体能够充分行使知情权,确信竞争条件是公平的、非歧视性的。”
(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
逐步完善财政的自动稳定功能。财政的自动稳定器功能通常包括三方面的
政策内容:一是个人所得税;二是失业救济金和各种福利性支出;三是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目前,我国财政的自动稳定器政策中,只有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比较成熟;个人所得税虽已开征,但税制尚不完善,作为地税种,其现有税基较窄,相关的征管和监督措施也不够完备;社会保障税尚未开征,失业救济和各种福利性支出很小。当前我们应在继续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政策的同时,对个人所得税制要进行适当调整,尽快建立起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同时,针对加入WTO后结构性失业人数趋于增加的形势,借鉴其它国家的经验,尽快将社会保障收费改为社会保障税,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2、转变财政对各产业的支持方式,在WTO有关原则和协议允许范围内,通过制度创新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一是适应WTO规则要求,将目前以区域性为主的财政优惠政策改为以产业导向为主,实行保护重点产业的税收政策;对农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其它具有重大国家利益而需要扶持的行业,实行重点支持。二是根据WTO允许政府在治理环境、技术进步方面对企业进行补贴的规定,对受冲击大且确需国家政策保护的国有企业,实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三是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设备投资,促进产业升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四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剥离社会服务机构。进一步落实并完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改组、改制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和新产品的试制费提取比例。同时尽快将企业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它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所需费用逐步过度到有政府全部承担。
3、利用WTO的“绿箱”(不引起贸易扭曲的政策)和“黄箱”(产生贸易扭曲的政策)政策支持农业发展。一是适当提高以国有农产品为原料的国内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增值税抵口率;二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和农业科研成果推广方面的投入;三是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加大得“种子工程”、优质饲料、区域性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产业优化龙头企业和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的财政投入;四是增加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生态环境建设投入,加大对农产品检测检疫和不发达地区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加对农业自然灾害、农民转业和农产品市场风险的补助支出。
(七)完善税收制度,为企业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统一内、外税制,对所有企业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一是合并内、外资企
业所得税法(条列),实行统一的所得税法。并根据近年来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二是采取切实步骤,逐步消除内外资企业及个人在适用其它税种、税率等方面的差异。三是逐步统一对内外资企业的进口税收政策。今后,应使内外资企业进口设备不予免税进口的目录逐渐靠拢,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大体统一这两个目录。随着我国进口关税的逐步降低和国产设备质量的不断提高,在时机成熟时;取消对进口设备大面积免税政策。
改变现行对合伙制企业既征收企业所得税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双重征税”
做法,按照国际惯例,改为只征收个人所得税。为国内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条件。
采取适当的关税策略。一是调整关税税率机构。利用WTO规则允许保护国
内幼稚产业的例外条款,结合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政策,合理调整税税率结构,实现关税税率由上游产品向下游产品的合理“关税税率升级”机制。二是研究制订“紧急关税条款”。利用WTO的保障条款,借鉴有关国家的做法,研究制定“紧急关税条款”,为在必要时通过大幅度提高关税的措施保护国内产业提供法律依据。
4、完善有关非关税保护措施。一是对以进口为主、并对国内产品有很强替代性的个别最终消费品,通过适当调整消费税政策,在关税壁垒降低的情况下,发挥一定的补充替代保护作用。二是尽快出台关税配额的管理办法,在WTO规则范围内,灵活运用各种配额分配方式。三是建立有效的反倾销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利用反倾销、反补贴等社会保障措施,阻止国外企业对我国市场的低价倾销,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加强征管,打击偷漏税现象。一是统一出口退(免)税办法、完善出口退
税机制,合理调整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并对大部分征收出口关税的产品,继续实行零税率或较低的出口关税税率。二是加大征收的硬件投入,加快完成“金税”工程,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减少偷漏骗税现象。三是积极研究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措施。
参 考 文 献
«完善财税管理体制若干思考» 李友志
加入WTO的财税对策 王保安
“入世”一年财税政策的调整及展望 (中国科学院报) 赵云耕
入世后国有企业财会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对策 丁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