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及需求分析
二、农村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分析
三、适合地区发展的农村保险市场供给模式
四、尽快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保险市场供给模式
五、合作保险模式开办农业保险的优点是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崛起,农村保险需求正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本地区是一个农业生产为主,农村保险市场建设落后,市场体系还不健全。通过对部分典型的乡村进行调查研究,对本地区的农村保险市场需求进行了系统的分析研究,并依此建立了本地区农村保险市场的供给体系和经营模式。
农村保险市场研究
近年来,中央提出要加快探索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保险发展模式,随着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崛起,农村保险需求正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将农村保险作为支农方式的创新,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本地区作为农业为主和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农业生产面临巨大的风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加快农村保险发展十分必要。
一、农村保险市场的现状及需求分析
(一) 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和购买情况
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是以支付保险费为前提的,因此经济因素必然是影响保险需求的重要因素之一。根据调查,农民家庭收入能够正常支付保险费的比例较少,说明当前农民对保险的整体购买能力不强。从收入来源看,主要靠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同时,外出务工家庭的收入一般都较无外出务工的农户高,打工收入成为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除了必要的生产、生活支出外,子女的教育费用成为消费重点。开支的方向可以反映出风险保障的需求点,在保险需求中,很大比例的农户关注学生教育,意外伤害以及医疗保险的需求。保险公司在开发农村市场时,应该首先考虑到农民支付能力弱这一基础条件,通过拓展渠道来增强保险的吸引力,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二)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和购买情况
当前农村并不是预想的那样闭塞,谈到保险时,认为对保险比较陌生的农民并不多,相当多的农民还是知道保险的。
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保险公司营销员的上门展业,对农民认识保险起重要作用。媒体宣传比较到位;从保险营销人员那里获取信息体现了差别
,偏远的农村,由于保险人员涉足少,农民了解就少;保险展业人员经常去的一些地方,当地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就有很大的提高。而从熟人那里听说保险的比率达到五成,说明通过熟人了解保险是很好的途径。农村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彼此间相对熟悉,信息传播比较快。这对农村保险的开展有利有弊。有利的是如果在某个村保险开展得好,就会带动周围的人投保;不利的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对一个村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会使当地产生对保险的不信任和抵触,要挽回这种影响是很难的。所以,农村保险的开展要慎重,要尽可能杜绝负面影响,通过以点带面,逐渐扩大。
传统的观念致使农村人普遍将钱存银行,不会主动选择购买保险,说明农民对风险防范的意识不高,对风险防范措施知得较少。
调查得知,农民对保险公司的满意程度是:表示很满意和非常差的人相对较少,感觉一般的人占较大比例,这也是农民对保险缺乏了解的一种表现。
从不愿意购买保险的原因看,“没有必要”体现出农民缺乏基本的风险意识;而“保险不可靠”和“对保险不了解”则说明农民缺乏对保险的了解和认识。
人们不会对他不了解的事情冒然认同。农民一方面保险不认同,感觉“不可靠”;而另一方面,又说不出原因,再次证明农民对保险这个事物还不缺乏了解。农民对买保险有疑虑,害怕出钱买了保险,出了问题不懂得去找谁办理,或者是不敢去办理,农民对保险公司的售后服务的关注是最重要的。只有能够看到实实在在的关怀,才会产生真切的认同感,如果保险公司“只是来收钱,收完就不管了”,“收钱时就很热情,说得有多好就有多好,出了事后爱理不理,找不着人了”,农民就无法打消心中的顾虑,无法感受到安全感,就会认为保险是“骗人的”。
(三)农民应对风险的方法和途径调查
风险无处不在,频繁的自然灾害和意外、疾病等所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农村不管是靠天吃饭还是家庭的日益小型化,都或多或少的存在对风险的担忧和规避风险的迫切需求。但与之不相称的是,广大农村现在还非常缺乏抵御风险的方法和手段。
据调查,发生自然灾害的种类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每次灾害损失在500元以下和1000以上的情况较多,相比较农民的一年收入来说,这些损失就显得很大。如果没有好的防范和保障机制,一旦发生灾害,很可能使一部分农民陷入困境。
另外,当遭受灾害或意外时,农民依靠外力转嫁风险的方法有限,只能被动无助承担。在面对养老这一迫切问题时,“靠女儿”或“靠自己”成为两个必选项,不同的是依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依靠主体不同。在经济相对较好的地区,农民有能力养活自己,所以选择“靠自己”的人较多;而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很重。迫切需要新的方式来保证整个农村和农民的安全和稳定。
调查发现,很多农民对保险漠不关心,认为那是有钱人的事,我又没钱与我无关。作为农民,能够吃饱穿暖就不错了,至于养老、意外伤害、家庭财产损失等问题都不是他们主要关心的,万一真的出现意外,就自认倒霉,反正也没多少值钱的东西,自己承担。说明他们对保险互助性质还是不了解,认为不会有人来帮助自己的,有什么问题只能靠自己解决,再多不过向亲戚朋友求助。他们对子女的安全还是比较关注,很多人给上学的孩子购买学生平安保险。
农户投保率很低,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购买保险,除非有政府部门出钱来帮助购买,一般不会买,或者是有一些农户受出外人员的影响而认购,他们对保险有一定的了解,对于保险的作用比较信赖。他们还提了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保险公司派宣传人员下乡宣传,使他们多认识保险是什么。其实,农民保险意识差是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更重要的是保险公司没有及时向农村市场传递新信息,没有在农村市多设站点。
(四)农民家庭已买保险和目前保险需求调查分析
据调查,农民一般只是购买学生保险和车辆保险或摩托车保险,而且这些险种都略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质,农村的学生保险相对城镇来说还是比较低的,有些学生虽然没有买保险,但也听老师说有学生保险这回事。在机动车保险这方面,主要是摩托车和拖拉机保险。在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农民购买的保险还包括人身意外险,家庭财产险、种植、养殖保险等。养老保险方面极少有人投保,农民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严重。不管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情况都让人担忧。
农民没有购买保险不等于没有保险需求,相反,许多农民存在强烈的现实或潜在的保险需求: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是目前农民最希望得到的险种,而子女教育和意外伤害保险的需求也比较大。另外,农民对自身养老的规划还比较消极被动,对养老保险的需求不强烈。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率仍然很低,且险种单一,多为投保简便的短期保险,寿险和其它家庭财产保险市场十分薄弱,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对农村市场进行细致调研,加大投入。保费低廉,投保简便的意外伤害保险,可作为当前提高农民保险意识,打开农村保险市场的突破口。
二、农村保险市场潜在需求分析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当前农村保险市场的现实需求还不高,广大农民的投保意识还很弱,投保能力不足。但是,农民没有购买保险不等于没有保险需求,在调查中许多农民存在强烈的保险需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保险市场的需求结构
1、医疗保险
疾病治疗开支很大,特别是收入不高的农民,得一次大病对整个家庭经济可能造成巨大打击。目前,本地区农村还有很多贫困人口,其中有不少属于脱贫后又“因病返贫”的。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刚刚起步,覆盖人口还不多,巨大的医疗保险需求,将随着农民收入的提高而扩大。
2、子女的教育及意外伤害保险
农民对子女非常关注。农民投保率普遍很低,子女从小到大需要支出的学费、抚养费占了农民家庭开支的很大比例。为孩子提前准备教育费用,对孩子成长提供安全保障成为每个家庭的迫切需要。
3、意外伤害保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就业渠道的扩大,因职业、工种不同产生的意外风险事故也越来越多。加上意外和天灾频发,农民群众所面临的意外伤害风险也越来越大。部分地区发生大面积的暴雨引发山洪、泥石流,造成特大的伤亡事故。安全已成为人们必须认真关注的问题。
4、农民工保险
目前,农民就地或外出打工明显增加,农民工养老和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探索适应农民工流动特点的保险方式和保险制度,大力开拓农民工养老保险市场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与农民工相关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会逐步成为需求重点。
5、农村养老保险
可以有效弥补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缺失。目前,大多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尚无制度保障,随着家庭的日益小型化、人口老龄化、人口生命周期的延长以及农民长期依赖的“养儿防老”和“土地养老”模式的逐步瓦解,农民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对养老保险的需求也逐渐加大。
(二)财产保险市场的需求结构
1、家庭财产保险
目前,农村有不少家庭的财产积累已有一定价值。但随之而来的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农民除了加强防灾隐患以外,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不失为一种可靠的保障方式。
2、房屋保险
房屋是农民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存在巨大的保险需求。本地区属山区,很多农民的房屋依山靠水而建,同时,本地区又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暴雨、洪水、地陷、崖崩等灾害时有发生,加上受经济水平制约,农房结构普遍较简单,多为砖瓦结构,抗灾能力较差,对农民的房屋安全造成很大威胁,承保风险较大。
3、农业保险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不同的地域经过整合后的种养殖业都有较大的发展。比如水稻、甘蔗、烟叶、桑叶、桉树等经济作物种植规模都非常大,家禽、牲畜、鱼、虾等养殖的面积、亩产量以及相对集中都有所提高。根据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地方经济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种养殖业予以关注和扶持,大力发展已成规模、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林木火灾、水灾或者旱灾等灾害事故的保险,提高农村、农民抵御风险能力。
4、机动车保险
本地农村的机动车保有量不少,主要是摩托车、农用车等,营业性的客车、货车的老板很大部分是农村的,今后农村的机动车保险发展仍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
5、乡镇企业财产保险
乡镇企业特别是生产型企业一般拥有较多的固定资产,这些资产的价值相对家庭财产要大得多。由于乡镇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许多不确定性和潜在的危险,企业面临较大的风险。当风险发生时,企业会遭受较大损失。企业无法避免这些风险,承担困难或无力承受,因而只有转移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为企业解除后顾之忧。
6、责任保险
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推进,乡镇企业的发展明显加快。由于多数乡镇企业规模不大,生产、生活各方面能够提供的防范和保护措施不足,导致生产事故层出不穷,企业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给企业的持续发展带来很大的威胁,开拓相关的责任保险就显得市场广阔。
7、农机保险
农业机械保险一直是难点。一方面由于《道路交通法》规定拖拉机等农业机械也要按照机动车辆标准上第三者责任险,且保费较高,车主难以承受,造成农机保险承保率低,难有发展。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由于农机保险业务利润微簿,风险又高不愿意开展此项业务。
8、综合保险
针对目前广大农村风险相对集中而农民短时期内投保能力还有限的情况,已经有一些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上体现出灵活性,如采用人身保险内部、财产保险内部或者两者之间的综合性保险,在收取较少保费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的范围,让农民交费少,又得到更多的保障,从而满足其对全面保障的渴求。
三、适合地区发展的农村保险市场供给模式
(一)农村的保险服务机构较少
目前本地区的农村保险供给体系不完善,发展形势堪忧。面向农村的保险服务机构较少。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把主要资源放在中心城市,对农村市场关注较少,造成农村保险市场开发严重不足。在本地区的七家财产保险公司中,开办农业种养殖保险及农房保险等农村保险业务的只有人保财险公司,其它几家公司只承保有部分拖拉机保险业务;除中国人寿公司在部分乡镇设有网点外,经营产险的保险公司几乎没有在乡镇设置有网点。机构网点少也是制约农村保险发展的一大弱点。
(二)业务结构体系不完善
业务结构体系不完善,传统农村保险业务发展不乐观。目前,除农村寿险和农用车保险业务发展较好外,其余的涉农险种没有什么发展。由于农业保险承保面较窄,没有新的业务增长点,又缺乏农民迫切需要的种养殖业、养老、医疗等保险新产品,因此发展前景堪忧。
(三)农村保险的新亮点。
随着《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和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保险的扶持力度,农村保险呈现出新的亮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在农村开办的人身险业务主要有学生险和长期寿险业务。学生险开办时间较长,基本覆盖农村地区的学生群体。一些地方的农村寿险市场不断定拓展,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业务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保险监管系统和各保险公司加快了探索和建设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农业保险体系的步伐,虽然困难很多,但随着各方支持力度的加大,农业保险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2006年以来,由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以及国家有关农业保险发展政策的出台,农业保险扭转了十多年来持续萎缩的局面,一些农业保险试点县以及农业险险种试点应运产生,一些地方的财政给予保费补贴,使得农业保险快速发展起来。此外,农业保险供给主体也打破了由人保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个别财产保险公司开始涉足农业保险业务。
四、尽快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农村保险市场供给模式
发展农村保险要根据实际情况,从满足农村、农民的切实需求出发,不断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尽快建立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农村保险市场供给模式。
(一)由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村保险
这种模式是建立专门经营农村保险的商业性保险公司,或者由现有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面对农村市场的机构或部门对农村提供相应的保险业务,采用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方式经营。在商业性保险公司运作的同时,国家给予专业保险公司与经营农村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一定比例的补贴,并给予一定的免税支持,国家对代理业务的地域、费率、补贴、巨灾保险、业务监管等以法定的形式予以确定。这种模式由于涉及到财政补贴或者税收减免问题,必须防止保险公司将其他保险业务与农村保险业务混在一起,从而将其它业务所发生的亏损计入农村保险内以骗取国家财政的补贴。必须严格规范财政补贴的方式方法,明确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业务分离,独立核算。
(二)采取政府扶持型的合作互济型保险模式
以乡镇一级为基本单位建立合作保险组织。我国一般农户的主要活动范围和住处区域主要在本乡镇,因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农业保险合作社的信息成本、管理成本可以实现最低。在各村可设立非独立的合作小组,具体展业等工作可委托社员代表办理,损失评估和理赔也可让社员介入。同时在县级建立农业保险合作联社,在省级可以设立总社,为下级合作社提供指导和再保险。由于各地差别较大,厘定费率的自主权可以考虑放到县级联社,省级总社可以提供指导性意见。县级联社可以为基层人员提供损失评估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基层合作社自留的保费收入也可委托联社进行投资。通过总社、联社、合作社三层两级再保险,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分散风险。在这种模式下,必须避免重蹈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老路。同样是互助性质,却存在性质定位不明确、行业管理组织不明确、资金结算渠道不畅通、资产质量差、管理落后等问题。因此,在成立互济型农业保险组织时,必须从发展定位清晰,行业管理机构单一、资金资产质量良好、业务管理方法与手段现代化、内控制度健全、外部环境有利等方面来促进其发展。
五、合作保险模式开办农业保险的优点是
(一)合作保险可以降低道德风险
合作保险机构由一地区的农户自愿组成,农户间彼此熟悉,对农业生产过程以及所面临的风险因素比较清楚;同时,农民既是投保人,又是合作社股东,合作社的利益就是农户自己的利益,从而使投保人骗取保费的主观动力大为削弱。通过合作社社员的自律和相互监督能够有效降低道德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合作社可以促进防灾减损工作
投保人利益与合作社利益的同一性使投保农户能够主动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合作社也可以方便地进行指导。当事故发生时,投保农户能够积极投入到救灾减损工作中。农业保险工作还可以发动社员改善排涝灌溉措施,以减少灾害发生的概率。
合作保险制度的组织和管理成本较低。合作机构不需设置庞大的营业机构,具体展业工作委托社员代表进行,可以大大减少经营费用。同时,社员代表对于所在村镇的经济状况、农业生产和灾害状况等比较了解,便于定损理赔。此外,广大农村具有深厚的互助合作传统,农民淳朴的扶贫济困思想观念有助于农村合作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三)组建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借鉴美国以及旧中国的经验,可考虑成立专门的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专门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既可减轻政府农业减灾的压力,也可以充分利用保险和再保险机制,使农业风险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最大程度的分散。同时农业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特征,政府实行垄断经营可以纠正市场失灵的问题,利用政府的权威进行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较容易推行和为农民所接受。另外,在省级设立分支机构、具体业务由各县支公司组织上办理,以县为单位进行独立核算。公司的经营启动资金由政府拔付,并享有一定的免税优惠。作为政府拥有的合资子公司,其业务活动接受农业部的专业指导,其经营活动业绩考核由国资委负责。通过双线领导,规范其业务经营,强化其成本控制,激励其扩大经营;同时可避免作为国有全资公司,其公司领导和员工开展工作时态度不积极,理赔时乱赔或少赔,成本控制不严格,甚至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使国家对农业的扶持政策不能真正落到实处,甚至是流于形式。只要建立良好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地方政府的责权利明确,公司经营不受地方政府政策影响,该模式是可以实施的。
参 考 文 献
1.潘永,《广西金融研究》,2004年10月10日
2.李扬 陈文辉,《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11
3.王治军 祖晓蓉,《商业保险如何参与农村医保市场》,中国保险报,2007年06月25日
4.李扬,《中国农村人身保险市场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