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形成了与国有经济并驾齐驱的局面。当前,我国又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经济大发展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个体私营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和落后的税收管理体制形成尖锐的矛盾,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日趋迫切。
当前,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不尽如人意,税收管理方面亦存在不少漏洞,主要表现在:
一、税收外部环境中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
二、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制订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了改变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
二、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管理方面,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目录
一、税收外部环境中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1
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与税收管理的思考2
一、税收外部环境中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2
(一)个体私营业主的整体素质偏低,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3
(三)各种名目的收费,使个体私营企业也倍感压力3
二、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3
(一)个体私营业主的纳税意识普遍低下。3
(三)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偷税现象比较严重。4
(四)税收制度的制定尚不科学和完善4
(五)税收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5
(六)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6
一、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6
(二)要积极地建设和创造一个宽松的投资和用人环境。7
二、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管理方面,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7
(四)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创造一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8
关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状况与税收管理的思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形成了与国有经济并驾齐驱的局面。当前,我国又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国家对西部大开发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经济大发展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个体私营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和落后的税收管理体制形成尖锐的矛盾,税收管理体制的改革日趋迫切。
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我市的经济繁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纵观1994年至2004年,个体私营企业在市委、市政府整套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截止2004年底个体私营企业已达1.5万余户,在1994年3000余户的基础上共增加1.2万余户,增长近4倍,安置待业及下岗失业人员1.5万余人,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并减缓了社会就业的压力。
税收是经济的晴雨表,个体私营经济的稳步增长也为国家税收的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从1994年至2004年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由450余万元上升到3000余万元,增长近5.6倍,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一些与生俱来的先天不足,政府服务不到位和竞争压力大等情况时时困扰着个体私营企业,同时税收方面的问题也日益尖锐与突出,前不久我们对都江堰市的个体私营经济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的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不尽如人意,税收管理方面亦存在不少漏洞。
一、税收外部环境中存在诸多因素,制约着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
(一)个体私营业主的整体素质偏低,管理水平和效率不高。
据不完全统计个体私营业主学历构成如下:大专以上学历8%,高中(包括中专)学历56%,中专以下学历占36%,这部分私营业主大多由以前是从事相关产业的生产者、管理者进而演变成业主的,实践经验较丰富,但这种知识结构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水平相对较低,企业的效率不够高,这个问题也成为个体私营经济再次跃进的壁垒。
(二)个体私营企业缺少一个高效率的管理服务机构,许多日常事务无人管理,虽然国家在工商部门设立个协和私协对个体私营企业进行管理,可现实情况却是个协和私协各存实亡,个体私营经济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许多个体私营企业只重视眼前短暂的经济利益,疏于企业职工的教育管理,根本谈不上企业自身文化的建立。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不足,特别是形成规模的企业也愈来愈显示出缺乏统一的思想和步调,造成个体私营企业后天发展乏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各种名目的收费,使个体私营企业也倍感压力
尽管国家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减少了很多针对企业的收费,但一些政府执法部门在具体管理过程中仍然极不严肃,巧立名目,以罚代管,以罚款补充经费现象屡见不鲜,且一些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武断蛮横,循私舞弊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经济和税收的正常秩序。
二、个体私营经济在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从1994年进行了大规模的税收体制改革,使我市的税收管理水平有了一个突飞猛进的发展。从我市税收总收入的入库数很容易发现由1994年的1.2亿一路攀升到2004年的5.9亿,增长近4倍。然而,面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相关的税收管理工作也成倍增加,造成我们在税收管理方面同样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个体私营业主的纳税意识普遍低下。
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个体私营业主逐渐成为经济大军中的主角,但在依法纳税方面,整个社会还未形成偷漏税可耻的共识,反而无论是个体私营业主还是广大群众都认为偷漏一点税无关紧要,又不是盗取别人的财物,殊不知偷税就是在窃取国家的财政资金。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处罚力度较小,偷漏税成本不高,绝大部分人认为被查处偷漏税顶多补了就完事。
(二)管理户籍大增,税收管理压力增大,且信息与工商登记不能互通,造成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
个体私营企业从1994年的3000余户发展到现在的1.5万余户。相应的税收管理无论是从税收户籍、定额评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稽查检查等方面的工作都承受前所未有的压力,税收日常工作大量增加。同时由于在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在信息互通方面未制度化、规范化,各自独立操作,无相互协作,造成大量个体私营业主已办营业执照,未办税务登记,或者只在国税或地税其中一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从而使税收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
(三)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负担率明显偏低,偷税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近几年经济起伏不定,再加个体体私营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因此偷税现象比较严重。具体体现在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行为和内部管理极不规范,现金交易、店外交易、销售不开票不入帐或故意不设帐的现象比比皆是,从而造成了个体私营企业的收入无法控制,自行申报营业额明显偏低。据不完全统计,在税收实际工作中,核定的个体私营业户税收定额一般仅达到正常营业额的30%,有的甚至只达到10%左右,国家税收大量流失,我们查实的个体私营经济偷税犯罪案件也是直线上升趋势。
(四)税收制度的制定尚不科学和完善
1.个体所得税的设置尚不合理。现行税收制度对个体工商业户及私营独资合伙企业采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且无起征点,造成个人所得税税负不均。如对某征收所进行调查显示,该所辖个体工商业户560余户,其中商业420余户,由于地处乡区,月营业额普遍在1000—1500元,按照现行税收制度规定,仍需按照营业额附征2%的个人所得税,而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等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都有个人生计费用的扣除,如收入额在800元以下的,则不用纳税,而以月营业额1000元的个体双定户为例,按毛利率20%计算,其月收入为200元,仍需缴纳月营业额2%(20元)的个人所得税,造成税负明显不公。
2.国家在对个体私营企业减免税收政策上设置不科学,如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税收优惠方面,在一些行业仅凭下岗失业证在工商、税务办理相关登记后,即可享受国家三年的免税优惠,由此造成大量的借用、滥用下岗失业优惠证进行假登记,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而该制度缺乏操控性和监督机制。
3.对私营企业的废品收购和农产品收购政策方面,缺乏监控。
国家规定,对废品收购和农产品收购仅凭收购人开据收购凭据就可以对增值税进行抵免,同时按所载金额入帐,由此造成一些收购业主大量虚开收购票据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和同时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造成税收的流失。
(五)税收管理体制严重滞后,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1.个体私营税收定额核定缺乏依据,使定额征收缺乏科学性。虽然对大部分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采取双定方法,并结合蹲点调查、保本测算、综合评定等方面,然而由于上述方法缺乏可操作性,在实际工作中流于形式,造成个体私营经济定额征收的税收随意性加大,税款流失严重。
2.已经建帐的个体私营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偷税问题。由于当前我国的商业信用覆盖面不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营销活动无法查询控管,使建帐企业的偷税现象有增无减。同时由于国家对财务人员的管理缺乏科学性,个体私营企业聘用财务人员绝大部分都做两套帐,一套帐对付税务局检查,而另一套帐是内部帐,两套帐相加正好是一套完整的企业经营帐。这种现象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司空见惯,据统计建帐企业的90%以上的假帐。
3.双定户税收分税管理不尽合理,个体私营业户中大部份是双定户。他们纳税意识本来就比较淡薄,对税收管理存有抵触心理,因此国、地税收两片税的管理体制更激化了其对纳税的逆反心理。实际上对增值税纳税人来说,国税征收的是以商品的销售额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收入额为依据计算的增值税,地税征收的则是以增值税为计算依据附征的城建税、教育税附加或以应纳税所得额为依据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由于国、地税体制存在差异和信息沟通不足,往往对同一纳税人核定两种不同的定额,因而大大淡化了税法的严肃性。另外,对大部分个体私营业主月纳税额都较小,特别是地处乡区的个体工商业户,月纳税额基本都在20—50元左右,却要月月申报,不仅繁锁,而且大大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税收成本高,优化税收服务也无从谈起。
(六)税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税务干部中有的人员素质不高,事业心与责任感不强,工作失职以税谋私,确有为税不廉和各种腐败现象的存在,有的干部缺乏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较低,对国家的税收法规、制度章程一知半解,与当前税收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不相适应。
上述影响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的瓶颈。因此,我们必须针对这些问题制订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尽快改变个体私营经济在现阶段的尴尬境地,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经济环境。为了改变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
(一)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地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的正确发展方向。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从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制订相关的鼓励政策从宏观上调整产业结构,有重点、有计划地引导纳税人的资金的正确流向,开发有发展潜力的拳头产品,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改造和利用,提高优势行业的装备水平,逐步形成有带动作用的龙头产业。合理配置有限的资金,要重点对生态、环保、农牧业基础建设进行扶持。避免因盲目竞争而造成的人财物力的巨大浪费,使有限的资金产生与之相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要积极地建设和创造一个宽松的投资和用人环境。
1.要在投资管理激励措施方面进行改革,并保持措施或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我们要给个体私营企业以一个宽松的投资环境,在用人用工方面要给企业以一定的自主权和优惠权。
2.在银行信贷方面,要积极出台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扶助政策。各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要有针对性地修改一些已经过时的规定,对于有抵偿债务能力的个体私营业主,要在留有足够质押物的前提下,放宽信贷范围和条件,以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
3.大力启动个私协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以前个私协会只收取会费,并没有真正地运作起来,成为纳税人的领导机构。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参与个私协会的管理,将最新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动向及时传达到企业当中,使之及时捕捉有用信息拓宽神野。同时举办相关知识的培训与讲座,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学习来提高纳税人的文化水平,提高其整体的知识结构。也可开展文化体育的交流活动,同时在个体私营企业中发展思想积极进步分子加入党组织。
二、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管理方面,我们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同时进一步加强税收服务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社会地位。
强化税法意识重要的是做好税法宣传的普及工作,要把税法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的正常轨道,从娃娃学生抓起,运用各形式和工具进行税法宣传,使税法意识深入人心,使公民既知义务又知权利,有较强税法意识。要针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特点,分期举办税法教育学习班,使他们知法、懂法,进而更好地守法,同时加大偷漏税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增大偷漏税的风险和成本。税务机关应该放下架子,抛去那些陈旧的本位思想,削去门槛和纳税人平等交流。使纳税人能够充分享受国家赋予的权利,应该结合《税收征管法》的内容,提高为纳税人的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同时,要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社会地位,尊重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定期公布财政开支的预决算情况,增加政府财政开支的透明度,让纳税人知晓政府的财政收、支、用的情况。
(二)加强个体私营征收第一线的力量。由于工作量成倍增加,应从系统内部在人员上向征收一线倾斜,应以工作量来科学配置人员,而不应以税收任务的绝对数来配置人员。将有一定工作能力、熟悉管理业务的机关人员充实到征收一线去。在信息上实现与工商登记互通、互动,可以采取联网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凡是在工商办理了登记的个体私营业户凭其营业执照副本在规定时间内到国、地税主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以后,经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单才能回工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正本,方可正常经营。在源头上杜绝只办营业执照或只办税务登记的现象发生。
(三)相关部门应加快税制改革,使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化和人性化。对个体工商业户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设置起征点或设定扣除数,使税负设置合理和公平;对下岗失业减免税模式改变为收支两条线,下岗失业人员正常经营依法足额纳税,同时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给予定期定额的生活补助,使广大个体私营业户在生产经营能处在同一起跑线;加强废旧物资和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杜绝虚开、乱开的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
(四)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创造一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1.对不具备建帐条件的个体私营业户可以继续采用双定方式征收,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来规范定税的幅度,尽量减少定额税收的随意性。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认真调查、准确测算的基础上,采取分地段、分行业、分规模制定统一的计税标准,同时编制一套相关的计算机软件,使税务主管人员只需按标准输入行业、营业地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等相关参数,即可计算出此纳税户的月纳税额,从源头上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同时进行公开办税,增加征收管理的透明度,也接受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从而有效控制个体工商业户税负不均及偷漏税现象发生。
2.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的建帐健制工作。对生产经营规模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必须建立帐簿,健全会计核算制度,实行查帐征收。要采取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方式,分类型分批次地推行建帐制度,重点放在以个体大户、私营企业以及假国有假集体企业的管理上,逐步理顺其税收管理。
3.在选定的行业中大力推行税控装置的配置。要结合《征管法》的要求,选取一些易于监控的行业,进行全面地强制性地推行税控装置的安装。如在加油站配置税控加油机,在药品批发销售、大型批发行业和大型超市、大型餐饮饭店、宾馆等行业配置税控收银机等各种形式的税控装置。从而彻底根治该类企业的偷税顽疾,逐步创造一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4.实行国、地税统一管理的办法,消除因分别管理而造成的负面影响,具体办法有两个:其一,双定户由国、地税中的一家征收,属于受托代征的一方可按规定提取定比例的手续费。其二,区片双定户类别,分别由国、地税一家管理,比如,对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个体私营户主要由地税管理,对以缴纳增值税为主的个体私营业户主主要由国税管理,并代征地税部门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双定户的征收,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做法,大幅度缩减缴税的次数,这也是优化服务方面最有效的举措。当然,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主动申报的纳税人,则可通过制定相应的稽核措施进行重罚来逐步改变其纳税观念。
5.完善和扩充个体私营的税收稽查力量,加大惩处力度。针对个体私营经济点多面广的特点,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税法宣传,采取专项检查、重奖举报人等方式,大力打击个体私营企业的偷漏税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充分体现税收执法的刚性,同时增加其偷漏税的违法成本,使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真正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6.加强普通发票的改版工作,打击制售假发票行为。必须进行普通发票的改革,我们建议有绝大部分行业改版使用防伪水印的剪贴式发票,部分大型商场,超市可采用电脑打印的卷筒式发票,这样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偷税现象。还要组织力量打击非法印制销售假发票的行为,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不受侵害,净化税收环境。
(五)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结算制度。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个体私营企业聘请的财务人员,必须通过会计师协会和税务机关认可登记之后,方可就职执业。同时要建立健全会计人员档案,如果存在三次以上偷税行为的会计,就应注销其会计资格证,并且不允许再为企业担任财务人员。同时,企业必须健全财务管理及相关制度。
(六)加强税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抓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与事业心,在思想上要构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坚决杜绝为税不廉和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强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学习、定期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不予上岗。
(七)加强与其它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国、地税之间与其它管理机构如工商、海关、银行、公安等进行计算机联网,使相关的公共信息资源能得到充分的共享。可为企业设定统一的计算机代码,既便于提高服务效率,又便于各部门进行网上查询,有效地控制企业虚假注册和法人代表在偷税后的逃逸现象,并且在发现重大偷骗税案件之后便于公安部门及时网上寻捕。
(八)必须建立完善的金融结算制度,加强税银之间的联系与协作。 国家要通过立法来全面推行信用交易制度,杜绝大额现金的交易,企业可设立企业代码信用卡,在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进行同城和异地大额经营业务的结算。金融系统应该整顿银行的开户制度,严格禁止企业多头开户现象,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纳税人的经营业务资金的流动情况,可以有效地控制个体私营企业通过帐外交易偷税的行为,从而为规范税收金融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九)规范各行政机关的各种收费项目,选取部分改征税款。要明令禁止出台除国家规费以外的一切形式的收费,一切收费都要纳入财政和税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其它非财政部门直接参与财政分配,特别是执法部门强制性的收费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我们认为部分规费可分情况改征税款,具有服务性的收费可推向市场不能强制收取,而一些管理职能部门办理的证照只可收取成本费用。
参考文献:1、“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税收管理必须注入新的管理理念” 郝建弟
《税务研究》2002年第4期
2、“浅议纳税服务与加强征管” 李泽明、李颖
《金色税收》理论篇2004年12月
3、“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杨书军、杨世清
《金色税收》综合卷200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