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
建立适合中国农业保险的模式…………………………………….......3
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4
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性..................................................................6
中国农业保险之“路”…………………………………………..7
参 考 文 献……………………………………………………………10
内 容 摘 要
建立适合中国农业保险的制度模式,首先要制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法》极其相关法规,规范政府行为。在建立农业保险公司的同时、必须农业再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农业保险总准备金。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迫切需要农业保险,它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保护神”。每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解决农民问题的,可见,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增加农民收入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十分重要影响因素。农民问题解决的好坏,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执行,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 农业保险制度模式 农业再保险 农业保险总准备金 政府行为
建立适合中国农业保险的制度模式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同时也是世界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平均每年受灾面积为6.77亿,占农作物播种面积达30%。增加农民收入是一件事关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和实现全面建不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大经济问题,它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影响大局的政治问题。因为各种自然灾害,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又不稳定。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最大的是1996年,达到了9%。从1997年农民收入增长幅度开始下滑为4.6%,2000年为2.1%,从2001年开始恢复性增长达到4。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860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2366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高大3:1。所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开展农业保险是政府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稳定农村经济,乃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有效工具之一,也是确保粮食安全、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
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历来不容忽视,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问题。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利用农业保险手段降低农业风险对于有效改善“三农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政策措施和有效渠道,是积极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和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具体行动。
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及其面临的问题
翻开历史的记录,一连串数字让人感到沉重。1982年原中国人保公司经营
农业保险险种60多个。1996年分业经营后农业保险开始出现萎缩的趋势,险种降到现在不到30个。24年来收取保费收取保费73.9亿元,保险金额1365亿元,赔款支出64亿元,赔付率86.6%,加上其他费用,基本处于亏损状态。
原中国人保公司经营农村保险业务,各省(市)县都设立农村保险机构,
乡(镇)设立农村保险所,配备专职干部。分业经营后,原农村保险机构全部撤消与其他处室合并,农村保险业务年年萎缩。如200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3.3亿元,占全国财产保险收入的0.4%,比上年下降20%,2003年保费收入4。6亿元,占全国财险保费收入的0.5%。
农村经济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规模不大,经营项目投资少,见效快,
对管理要求不高,市场占有率不大,经济收入不稳定,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大部分农民经济比较困难,温饱问题未解决,农民不合理的负担太多太重,开展农业保险难度很大,在思想上有抵触情绪,存在侥幸心理。
分业经营后,一是严重缺乏懂种养业的技术人员;二是大多数干部因工作
艰苦、难度大,愿搞农业保险。尤其是种植业出险后的查勘、理赔、理算工作更艰苦,难度更大,程序繁多且复杂;三是种养业出险后的不规范行为(道德行为),严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
研发投入少,导致农业保险管理水平低,出险率高,赔付率高,道德风险
大,加上农业保险展业、管理和运营的难度与成本大。
农业保险条款不科学,适用面比较狭窄,受自然环境限制,不同地理环境
使用同一条款,农民经济得不到保障,费率高,出险高,保险公司容易发生亏损。
我国是一个发展国家,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业保险体系是
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目前尚无配套、专门的农业保险法规,缺乏系统、全面的激励政策及配套政策予以扶植和支持,财政补贴无保障,农业保险未能与整个社会福利制度紧密衔接,成本高效率低。国外对农业保险有各种政策和法规支持保护农业保险的实施,在财政补贴上,根据不同的种养业的险种分类补贴。而我国只征营业税,其他方面并无优惠政策,同商业性保险一样。
发展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农业保险是一个全局性的发展战略,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还具有重
大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努力发挥农业保险的各项功能作用,支持农业发展,是农业保险具有义不容辞责任。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没有农业保险的国家,保险市场是一个不完整的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及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指出:“要探索、加快建立政策性保险制度”。就如何建立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政策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风险机制和分散机制的制度抓紧进行研究。
2004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会议,保险系统代表准备了有关保险内容的提
案8个其中一项“关于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提案中的8点建议:①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机制;②制定农业保险条例;③实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业化运作;④实施农业巨灾强制保险制度;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⑥大力发展配套服务;⑦推动农业保险研究和农业保险信息基础建设;⑧加强宣传,防范道德风险。它关系到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命运,也是研究具有中国特色农业保险的理论依据。
农业保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如下
措施:①把“三农”服务作为农业保险的一项重点任务,鼓励农业保险公司加大力度,积极开发适合农村和农民需要的新产品。②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或农业保险方面有专长的外国保险机构,将予优先考虑。③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努力为农业保险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④研究对农业再保险支持体系,建立健全农业保险风险分散机构。⑤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制度,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合作,采取分类指导的方式,鼓励各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共同探索农业保险有效经营模式。
中国农业保险之“路”
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
只有加大改革力度和深度,才能解决束缚农业保险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
当前发展农业保险有条件:①农业结构稳步调整,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对农业保险提出了新的要求,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潜力很大。②广大农民保险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农民希望通过农业保险来防范化解农业生产中的风险。③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都非常关心和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有很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所以
农业保险必须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保障制度合理运行。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保险法”极其细则明确规定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经营主体资格及职能,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顺利建立和业务协调运作,保护农民的利益,保证政府宏观目标的实现,才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风险保障制度的执行。改革开放后的农民生活有很大的改善,但经济基础还是很薄弱,从农业保险发展规律看,目前还难以单纯靠市场化方式发展农业保险市场,必须借助于市场机制办理政策性农业保险。成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包括农村中的工业、商业、人身险及其他业务。因为农业保险是为种植业和养殖业提供保险保障,而农村保险则为工业、商业、人身险及其他业务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险保障,范围广,服务内容多,风险相对小于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只是农村保险中一个组成部分。农村保险中的农业保险为政策性保险,国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对投保人实行保费补助,农村保险经营的业务按商业化,盈利部分弥补农业保险亏损,结余部分留地方。农村保险通过巨灾再保险,仍无法承担保险补偿责任,国家可以采取救灾政策或设立专项基金办法给予支持和解决。
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形式有:中国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或政策性)、农业互助
(相互)保险公司、外资农业保险公司、中外合资农业保险公司。由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风险差异很大,经济基础还很薄弱,风险分散机制等方面条件尚未成熟,而农民有限的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无法支持一个商业化农业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也无法提供合理、公平、有效的保障供给。现阶段只能设立一家全国政策性“中国农业保险公司”,统一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后,再建立经营多元化农业保险经营体系。
建立中国农业保险监管机制。
农业保险监管机构负责全国农业保险制度的设计、规划和监管。具体负责监
管农业保险和险种与费率,审查和批准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向经营机构发放经营补贴,监管农业保险经营与偿付能力,包括农业保险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管理、经营真实性和合规性的检查等。
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办法。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19条明确指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
择部分产品或部分地区率先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参加种养保险的农业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在费用方面,由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提供补贴。具体补贴比率和数额因政府的财力状况和不同险种而有异。对于国家重点扶持的农业保险项目,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重点财政的支持。政府补贴分为保险费补贴和管理费补贴。中央财政对风险费率(保险费)进行补贴,地方财政对管理费用进行补贴,政府给予税收免征优惠政策。
建立农业保险总准备金。
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鼓励农民和集体投保,建立多
层次、相互联系的农业保险基金,逐步建立农业灾害补偿制度”。根据农业风险和保险一般法则,建立雄厚的农业保险总准备金,才能服务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准备金来源可采取多渠道筹措:①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各级民政部门资金投入;②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上缴中央、地方财政利润和税收,按比例提成充实农业保险基金;③农民和集体投保。
建立一支强大的农业保险技术队伍。
农业保险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业务,尤其是种植业受灾后,查勘技术非常复
杂,对技术要求很高,很严格。所以农业保险必须配备懂种植业和养殖业知识农业技术及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还有要配备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才能承担艰巨的农业保险管理和理赔工作的重任。
农民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十分
重要的影响因素。农民问题解决好坏,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执行,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唯一的出路。24年冰山之旅后,中国农业保险迎来了春暖花开的时光,为农业保险创造可一个宽松的平台,不仅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而且合国情,符国策。
参 考 文 献
裴光:《中国保险业监管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9年版
江生忠:《中国保险业发展报告2003年》南开大学出版社。
谢德文:《关于农业保险的状况极其发展的设想》广西保险^文档选集(1)1989年12月出版P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