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必须以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为基本方针
二、税收政策必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税收政策必须促进区域的稳定,保证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
内 容 摘 要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生存与永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是税收政策研究制定的必然取向。必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寻求突破,以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比较完整的能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均衡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精神,围绕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改进现有税收政策法规,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职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本文阐述的要点。
一、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必须以坚持可持续发展观为基本方针
坚持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生存与永续发展的现实问题。可持续发展的定义是:不仅需要满足我们这一代的生存需要,而且不能破坏地球满足未来人类生存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文档表明:1969至2003年的35年间,全球人口已从35亿人猛增到62亿人。照这样的增长速度,到本世纪中叶,全球人口将达到创纪录的100亿人。在目前8亿人忍饥挨饿、15亿人缺乏饮用水、20亿人用不上电的现实状况下,多出的40亿人将如何生存是一个不得不认真思考并亟待解决的问题。据估计,到2050年,如果发展中国家的每个居民的能源消费水平达到日本1973年时的人均水平,那么全球能源消费总水平将比现在翻两番。严峻的现实让人们不得不切实思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坚持可持续发展是税收政策研究制定的必然取向。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突破了以往人们对发展范畴的理解,使人类重新审视环境、经济、社会的关系,是人类发展观念的创新。可持续发展既包括与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经济发展,也包括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相协调的社会发展。而税收作为经济、社会调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大的调节经济增长和社会分配的职能,只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研究、制定、调整符合实际的税收政策,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必定能促进包括与环境、资源相协调的经济发展和包括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相协调的社会发展。
研究制定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必须寻求突破。根据可持续发展观的政策取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税收政策上的“五条”宏观举措:第一,落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减免农业税的工作;第二,全面落实西部大开发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实施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是,要认真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第四,建立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促进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第五,逐步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应该说,国家税务总局把握住了当前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的重点,但是还太过原则,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都还可以延伸、拓展和突破。宏观方面,可以探索突破现有税收制度的框架,稳步构建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税制模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必须坚持发展优先、兼顾环保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全球性特征,还应坚持国际合作原则。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税制模式,应着眼于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着眼于提高技术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份额。可以设想,改流转税系一枝独秀为多税系并重格局,建立以流转税系、所得税系、资源税系、环境保护税系、财产税系、社会保障税系等多重调节的税制结构。微观方面,必须突破单纯发展经济的旧思维,着重构建鼓励环境与资源保护和技术进步的税收政策: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可采取:(1)建立环保税制,对污染、破坏环境的产品和行为征税,对有利于环境的产品和行为给予优惠。(2)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的水、草原、森林、地热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3)对过分消费森林、水、矿产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或产品,征收消费税。(4)对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肥力、扩大耕地面积、植树造林等有利于环保的农业生产活动,给予减免税。(5)对占地较少的高层建筑从低课税,对困生态平衡、环保需要而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免税收,对绿化和环保设施用地减免土地使用税。
在促进技术进步方面,可采取:(1)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技术进步投资、研究和开发。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可长期实行低税,对研究和开发的投资,按实际发生额进入成本;对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在一定额度内免征所得税。(2)调整个人所得税,鼓励个人进行技术研究和开发。(3)对从事技术研究和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上给予支持。(4)诱导个人与企业消费高新技术产品和环保产品,其支出可酌情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税收政策必须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资源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第一,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总量大,远远超过环境自净能力;水和大气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有些地区相当严重。 第二,由工业、城市生活带来的水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和大气二氧化硫及颗粒物污染等老环境问题还没有解决,诸如危险废物、微量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土壤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外来物种入侵和全球环境问题等新的环境问题已经出现,环境污染呈现复合型和压缩型特点。第三,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尚未得到遏制。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森林和草地退化、江河断流、湖泊萎缩、水生态系统失衡等生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服务功能持续下降,生态灾害加重,生态问题复杂化。
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可持续发展以及由此而需要强调的环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就成为了现代经济政策因而也是税收政策的新目标。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为解决上述问题,税收制度上应注重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研究制定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协调发展的税收政策。
环境保护方面的税种不成体系。在我国现行税制中,还没有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种主要是: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车船使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经停征,其余几项税收收入的数量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也比较小。在完善税收制度中,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整的“绿色税收”体系,加强和更多地运用税收手段保护自然环境,有效地协同人与自然的关系,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具体可从3个方面考虑:
一是适时开征环境污染税。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收费制度改为征收环境污染税,建立起独立的环境保护税种,既能进一步唤起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又能充分发挥税收对环保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是增强并完善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并不是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针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矿产品和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收,目的是调节从事资源开发企业由于资源本身的优劣和地理位置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属于矿产资源占用税的性质。由于资源税收入大部分归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又因为是对使用煤、石油、天然气、盐等自然资源所获得的收益征税,往往起到了鼓励地方对资源过度开发的作用,反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进一步增强并完善资源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来改善:第一,扩大征收范围。应该在现行资源税的基础上,将那些必须加以保护开发和利用的资源也列入征收范围,如土地、森林、草原、滩涂、地热、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资源;第二,调整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销售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调整为以产量为计税依据,并适当提高单位计税税额,特别是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资源征以重税,以此限制掠夺性开采与开发;第三,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育林基金、林政保护费、电力基金、水资源费、渔业资源费等也并入资源税;第四,制定必要的鼓励资源回收利用、开发利用替代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资源循环可再生的利用率,使资源税真正成为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税种。
三是加大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消费税的职能不能仅仅限于简单的财政和一般调节消费的职能,消费税也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寓禁于征的调节作用。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对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可以通过对企业生产有害环境的产品征收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的方式,提高成本,进而达到提高个人消费成本的目的,通过价格信号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消费,鼓励健康性的消费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情况和消费水平变化情况,对资源消耗量大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如一次性木筷、高档建筑装饰材料、高尔夫球具等,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煤炭、电池、一次性塑料包装物及会对臭氧层造成破坏的氟利昂产品可列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而对资源消耗量小、循环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和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绿色产品、清洁产品,应征收较低的消费税。如对现行消费税的无铅汽油实行较低税率,对达到高排放指标(欧Ⅲ)的小汽车实行一定优惠。
三、税收政策必须促进区域的稳定,保证社会的平衡协调发展
调节收入分配和协调地区间经济的均衡发展,是税收调控的重要目标。^^文档表明:至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000美元,从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预计到2020年,人均GDP将超过3000美元。从国际上看,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的阶段,可能成为一个快速增长期,也可能成为一个经济社会矛盾多发的徘徊期。
据广东人口网^^文档: 截止到2002年底,按照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看法,农村现在未解决温饱的人口有3000万人,低收入人口(也就是人均年收入以865元为准)为6000万人,两者相加为9000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1%左右。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扶贫办主任刘坚日前坦言,2003年全国未解决温饱(人均年收入637元以下)的贫困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倒增加80万。
根据经济学的“木桶定律”,经济结构不协调状态下的增长,会有相当一部分是无效增长。巴西农业部给他提供了三个数据:巴西2002年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城市化率达到82%,但贫困人口却占到国民人口总数的34%。一边是现代化,一边却产生了那么多穷人;有增长、无发展,大多数人享受不到现代化的成果,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拉美陷阱”。
众所周知,我国的储蓄结构呈现“二八现象” ----80%的存款是属于20%的人。与此同时存在着一个消费上的“二八现象”----其中20%的人不用消费,而只占存款20%的另外80%的人消费不起,于是和投资与出口两驾马车相比,消费成为多年来无法真正拉动经济增长的短腿。
贫困人口增加,显现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缺乏统筹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的问题。而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缺乏可持续发展观念,造成资源枯竭与环境破坏。更不用说,农村缺乏最低社会生活保障,而农村税费负担较重的情况下还大量存在“三乱现象”,使农民的生存状态恶化。
2000-2002年,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口从1030万人增加到2000万人,登记失业率从3.1%提高到4.25%。2003年我国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失业人口1400万;调查失业率远不止于此,根据国务院政策研究中心提供的数字,今后10年我国的城镇失业率将达到10%以上,失业人口在2000万人左右。未来5-10年,全国每年将新增就业人口1000万人,加上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这将给我国就业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由于大量贫困和失业人口,为保持社会的长期稳定,要求完善和建立更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而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筹资和管理中存在的“范围小、层次低、差异大、管理乱、收缴难”问题,现行的社保机制难以适应社保要求,现行的社保筹资措施不能满足社保需求,这要求加快开征社会保障税。为了避免“拉美陷阱”,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内容,而税收和公共支出是政府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两大工具。面对现实中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更多地运用公共支出这个手段,通过社会保障的手段,保障低收入者、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所带来的绝对贫困化。从长久来看,以社会保障税的方式来改革目前的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最终目标。但总的说来,社会保障税的建设宜分步走,先单纯由费改为税,再结合政府职能的转换,逐步完善税收体制。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个人所得税制,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机制。第一是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分类税制、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综合税制三类中最能体现税收合理性和公平性的是综合税制模式。目前一方面不具备:个人收入完全货币化、建立了完善的信用制度和具备有效的收人汇总手段的条件。另一方面,完全放弃分类模式不现实,可能会加剧税源失控。所以,比较务实的选择是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再逐步向综合税制过渡。具体而言,对某些应税所得实行综合征收,如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经营所得等经常性所得合并统一,对其他属于投资性的没有费用扣除的应税所得实行分类征收,或者对部分所得先分类征收再在年终时申报全年综合所得。按月或按次预缴的同时年终汇算,符合了量能负担的原则,将分类制和综合制的优点兼收并蓄。第二是健全费用扣除制度。确定合理的税收扣除制度,适当提高免征额。由国家划出扣除标准范围,各省、直辖市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考虑选择相适应的标准,再予以法制化。考虑纳税人不同税收负担程度,根据婚姻状况分别按单身、已婚联合申报、已婚分别申报等情况,按不同身份分别制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级次和税率,并要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成员人数和子女教育费用、房屋购建费用等,对于烈军属、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在正常扣除标准基础上增加附加扣除的照顾。应随着通货膨胀率和收入水平的变动对扣除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即实行扣除标准“指数化”。第三是简化税制结构。减少税率级次,降低边际税率,把累进税的级距定在5级左右,最高税率定在40%左右,扩大中间税率的适用范围,使低收人者的税负水平保持不变或略有下降,提高高收人者的税负水平,特别是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商等高收入行业群体的征收。第四是强化依法治税观念,加强征管。依法治税应当包括依法征税、依法纳税、依法用税三方面,征、纳、用税三者相统一成为一个系统工程。
适度减税与适度增税并举,突出税收平衡社会发展的功能。在减税方面,可以考虑:(1)适当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边际税率过高会诱发高收入者偷逃税的动机,也会抑制个人投资和劳动的积极性,减少税收收入。适当降低高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既可增加税收,又能减轻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刺激其消费和投资的积极性。(2)取消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该税是在特定时期为抑制投资规模膨胀而设置的,明显过时,应当取消。(3)规范税收行为,减轻不合理负担。目前人们比较关注乱收费问题,而事实上有些地区也存在着寅吃卯粮、预征税款、变相包税、摊派税款、税收空转、贷款缴税等等。在增税方面,可以考虑:(1)适当增加部分高消费服务业和娱乐业的税负。如提高高级美容美发、洗浴桑拿、高档影楼、高级酒店等的营业税税负。(2)适当提高烟、酒等商品的消费税税率。(3)开征遗产税和财产税。一方面增加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解决单纯依靠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效果不佳的问题。(4)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强即时消费能力。(5)强化征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6)规范政府部门收费,谨慎操作“费改税”。
参 考 文 献
1、建立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税制 傅玉生
2、建立完善可持续发展税收政策 谢旭仁
3、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政策 曲福田 郭忠兴 朱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