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当前机动车辆从业人员素质,承保质量问题,保险费率的优惠,高赔付率、低效益、服务质量、理论创新这几方面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与企业的效益为先的保险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因此,在多家保险公司的业务竞争中,要想生存下去,首先要发展业务,其次是要实现一定的利润,再就要提高机动车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承保质量,加强现场查勘,简化索赔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经营管理,加强理论创新,规范保险市场等方面进改革与创新,才能使机动车辆保险业在竞争中取胜。
关键词: 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 改革
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探索1
一、机动车辆保险存在的问题2
(一)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不能适应车险市场业务发展的要求2
(二)代理、营销、费率比较混乱,造成赔付率高,效益低的状况2
(三)驾驶员的低素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险的负面效应3
(四)保险公司面临承保风险、理赔风险、道德风险3
(五)服务质量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4
二、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对策4
(一)提高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5
(二)加强经营管理,严把承保质量关5
(三)加强现场查勘,掌握第一手材料,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降低赔付率5
(四)简化手续,改变索赔难的状况6
(五)提高服务质量6
(六)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加强理论创新7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对促进改革、保证社会经济稳定造福人民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中国机动车辆保险收入占财产险的60%以上,是各项保险中利润额最高的一个险种,因而,成为各大保险公司的龙头险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中涉及保险的部分将对保险业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国保险业在面临巨大的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在新潮流、新趋势下,要正确解决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勇于开拓,大力创新。
一、机动车辆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不能适应车险市场业务发展的要求
由于我国停办国内保险业务长达二十多年之久 ,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对保险业、特别是机动车辆保险,保险从业人员的培养出现了断层。在保险业恢复经营的很长时间内,保险业最好的“人才”被认为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拉回最多的业务,收回更多的保费。因此,对机动车辆保险专业人员在储备和培养上没有得到重视。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国内中外资的保险公司急需扩充业务,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就财产保险公司来说,由原来的人保财险一家已发展到目前的30多家,但市场上机动车辆保险专业人才极缺,这不但不能较好地适应机动车辆保险业创新的需求,也给中国机动车辆保险的创新带来很大的风险。
(二)代理、营销、费率比较混乱,造成赔付率高,效益低的状况
由于车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分散性的特点,代理制度成为我国现行车险市场营销模式的主流。但代理制度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代理人利用代理制度进行不正当竞争,代理费用逐渐成为不合理的成本负担。例如,有一个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手续费由原来的2%到4%到10%一直到目前的30%,而保险公司和有关监管部门给的手续费最高不能超过8%,代理人的违法代理引发的后果也成为制约代理人制度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是由于多家保险公司的竞争,使原来制定得比较合理的费率在竟争中逐步下调,有10%到70%的费率优惠不等,这也是提高赔付率,降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我国车险保费分别由2001年的421.72亿元提高到2002年的472.35亿元、2003年的544.62亿元、2004年的744.82亿元,2005年的857.85亿元。车险赔付率也分别由2001年的51.78%提高到2002年的57.37%、2003年的61.49%、2004年的63.54%,2005年的60%以上。对于营销人员而言,业务赚不赚钱是公司的亊,保费销售业绩的高低才是决定个人奖金收入的关键,因此私下抬高给代理的回扣,更多的情况是保险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扩大份额,而不顾盈利与否,采取默许或鼓励高回扣的做法,尽管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保险各项代理手续费最多不得超过8%,但车险市场上保险公司给超过8%的现象一直存在,因为汽车交易市场和车辆检测站是各家产险公司都在争夺的业务市场,所以保险公司为了一定的业务发展,不得不以最少15%到30%的手续费来支付,有的公司把续保优待提前在投保时支付,不管新车旧车一律给付续保无赔款优待奖。利用各种“退费”等手段来招揽业务,致使代理费用一路上升,从而使保险公司利润降低。
(三)驾驶员的低素质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保险的负面效应
在近几年来,驾驶员的技术培训还未规范管理时,一些人利用关系,特别是各级领导,未经过正规培训和考试而获得的驾驶证,还有一些人的驾驶证是用钱买来的,更严重的是有的人无任何驾驶证而开车,出险后就叫有驾驶证的司机冒名顶替,另外,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驾驶人员严重违章,超载、超速、抢道或疲劳驾驶,成为潜在的危险。随着社会上私人车辆的兴起,大批兼职驾驶人员涌上道路。由于缺乏正规的驾驶培训,技术水平欠佳,驾驶经验和心理素质也相对较差,极易引起交通亊故,行人和骑自行车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极为淡薄,不懂法,不知法,忽视交通安全,特别是一些地区、街道、村屯历来都是车让人,而今,2003年10月出台的,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亊故处理的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亊故的,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具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法律条款中可以看出,交通亊故责任有一部分是强加给机动车,从而增大了保险赔款。
(四)保险公司面临承保风险、理赔风险、道德风险
1.承保风险。我国汽车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了完成保费指标,抢占市场份额,代理人及代办网点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就是多办业务多得手续费,另外,还有一些公司实行全员营销,分内勤、外勤(展业人员)、每个营销员每个月都分有续保任务和新增任务,并与工资奖金挂勾,导致一些人员思想素质差的为了追求高额奖金而不顾公司的利益,对那些报废车、靠挂牌照的车、走私车(高额承保)、先出险的车统统都承保下来,更不用说是验车承保,这样的粗放经营,低层次竞争,低水平管理,使承保风险加剧。
2.理赔风险。理赔是直接影响赔付率及实现利润的关键。车险理赔工作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理赔人员的业务素质影响整个理赔质量的高低,理赔环节中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一是查勘不及时,目前大部分公司基本上实行车险查勘、定损、理赔人员轮流服务,没有配备专门的亊故查勘人员,就是配有专人查勘定损人员也是二级公司,二级公司管理的面广,出险的车辆多,而车子又是活动性最大最快的财产,还有就是车辆发生亊故是不分白天和晚上的,就拿一个县来说吧,车辆发生亊故后,车主报案到交警队和保险公司要几分钟,保险公司赶到亊故现场,近的最快要十来分钟,亊故地点远的要2~4个钟头,在这2~4个钟头里面,有很多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和地质因素,特别在山区里面,人员伤亡得不到及时抢救,车辆也有可能因山体滑坡或地面下陷等都给保险公司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素,还有的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第一现场,通过各种手段,伪造假案进行骗赔。另外就是定损不规范,定损是理赔工作的一个主要环节,由于绝大多数定损人员思想素质较低,责任心不强,对损失范围修理工时的确定随意性很强,造成理赔水份的增加,有的还到修理厂去拿回扣等。
3.道德风险。是与人的品德修养有关的无形的因素,即指由于个人不诚实,不正直或不轨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亊故发生,以致引起的车辆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原因,例如,有的车半夜三更报案,说承保车辆在某地方碰山,损失不大,估计在1000元左右,这就是一些人摸清了保险公司人员的心理,一是半夜三更、二是损失金额不大,也就不去现场查勘,从而给保险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赔偿。
(五)服务质量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需要
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着:去找保户投保,要保费时笑脸相迎,一旦保户来索赔时不是要求这样或那样的手续,有的保户来找一次保险公司要求回去补一项手续,下一次来再补一项手续,如索赔金额少的,有的保户说不原意去找保险公司要这点赔款。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由温饱步入小康,对保险服务的需求不再是承保和理赔,而是包括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后的风险防范和管理,保险条件优化和保险补偿等在内的全程服务。
二、机动车辆保险的发展对策
(一)提高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提高保险公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车辆保险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手段。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是代表公司与客户接触的人员,他们的业务素质的高低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保险公司在客户心中信誉程度,他们对保户的许诺代表着公司对保户的承诺。所以要加强业务人员对保险知识、保险条款的学习,普及保户的保险知识,加快培养和建立一支熟悉机动车辆保险业务队伍,加强对现有队伍人员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行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例如:如果业务人员对业务、对保险条款不熟悉的话,车辆发生亊故就分不清属不属于保险责任。注重培养队伍的法律意识、竟争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挖掘队伍的潜力,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人才的竟争力和服务手段,加强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加强经营管理,严把承保质量关
加强经营管理,首先是要严把承保质量,承保作为保险业务的原头,其质量优劣严重影响和制约着以后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对于投保车辆,应先验车后承保,可避免了先出险后承保的不必要的损失赔偿,对于已报废的车辆坚决不予承保车损险,对于走私车要严格控制车损险保额,对承保盗抢险的车辆必须要求有专职司机,对个体车辆不予承保盗抢险或控制车辆价格比例承保。其次是提高驾驶员的思想素质,对于驾驶员的技术考核,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严把质量关,协助建立安全行车档案,对肇亊驾驶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加强车险和路查活动的额度和力度,对违章车辆严肃处理,对一些破旧病车给予报停或修整。对不合格的驾驶人员进行限期培训,通过宣传和教育形式,全面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知识,增强驾驶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同时还要做好驾驶人员的思想道德工作,减少交通亊故发生率。
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大支柱险种,该险种的经营成果对产险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起着主导作用,随着我国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辆保险的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如何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中坚持速度与效益并重,加强经营管理,对于该险种要保持良好的发展速度,又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因此,针对目前车险“高费用、高手续费、高赔付、低效益、低保费”的经营现状,就要加强经营管理,抓好从承保到理赔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现场查勘,掌握第一手材料,制定合理的赔偿标准,降低赔付率
及时查勘,坚持双人查勘制度,配备专门的查勘车辆,在亊故发生后及时赶到第一现场进行查勘。并对现场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施救,减少亊故损失。同时,收集亊故第一手^^文档,为合理赔付做好准备,并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了保险诈欺行为的发生。
合理定损,加强对定损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有关汽车构造、一般故障及修理、驾驶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培养一批技术过关、政策性强、知识面广并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定损人才。加强定损工作的监督制度,变盲目估价为有根据的定价,从而使定损更合理、公正和规范。
机动车辆是一种风险大,亊故发生率高的保险标的。现场查勘任务繁重,专业技术性也很强。对亊故车辆的准确勘验,是现场查勘的关健和难点,现场查勘是分析亊故原因,确定亊故种类及责任归属的衣据,也是分析亊故原因,确定亊故种类及及责任归属的衣据,也是解决车险理赔诉讼案的有力证据,现场查勘不仅有利于分清责任,公正理赔,也有利于识破假案,打击不法骗赔,同时对涉及人员伤亡的亊故可以得到及时的送医院抢救和处理赔偿问题。
降低赔付率是保险公司经营效益、成本核算和内部管理的一项主要手段:一降低赔付率是驾驶员的技术水平;二是驾驶员的思想道德水平;三是承保车辆时是否验车承保;四是发生交通亊故是否及时现场查勘;五是保险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如何;六是加强对受伤人员的病历、发票的查取,对不符合保险条款赔付的应给予剔除。
(四)简化手续,改变索赔难的状况
虽然,保险车辆出险率高,但车辆出险当中,每年也只有50%左右的承保车辆,在出险时亊故有大有小,但从几年的查勘、定损来看,保险公司不是每个案都可以到现场查勘的,但是可以肯定出险时都报统一的服务电话,如人保财险的95518电话报案,或者是报承保公司经理、科长、办公室人员,在这期间,保险公司就要作出决定是否现场查勘定损,同时通知报案人员到时索赔所要的有关材料,保证简单的案件送材料来的当天可领到赔款,复杂的案件定时通知保户领取或送赔款上门。
(五)提高服务质量
车险是财产保险的龙头险种,保险费60%~70%来自机动车辆保险,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公司业务的发展,甚至关系到公司的生存。目前影响保险公司业务服务创新的有:一是对条款、承保、理赔及有关保险^^文档宣传得少;二是对保险公司自身的实力优势宣传得少;三是对保险亊故的现场查勘、定损、报价核价、伤者医疗评残、交警划分责任和法律诉讼、理算核赔等方面没有及时得到处理。如保险公司规定1万元以上的定损权属二级公司,二级公司的定损小组及人员是有限的,而车辆出险是无限的,不定时的,业务还涉及到各个县、区内、区外、这就影响到亊故车辆的及时定损、理赔、也就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要进一步深化保险服务创新:一方面围绕保险咨询-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承保-承保后的风险防范-出险后的查勘定损-理赔这一服务链。逐步向外扩展链接;另一方面应从我国相关的制度改革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展开各种各样的增值服务及附加值服务。说到底,人们都是讲眼前的,讲利益的,也就最主要的是出险后能得到合理、及时的理赔才是现实的,通过良好的服务,打造机动车辆保险业的整体品牌,吸引更多公众自愿投保,变成潜在的需求为现实需求。
(六)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加强理论创新
规范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是行业自律得以实现的主要载体是行业协会,后者是行业内各企业自律协调的一个民间社团组织。我国的保险行业协会自成立以来做了许多工作,特别是督促和推进行业内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实施自律管理和自律惩戒方面发挥更大和作用。也就是要加强对行业内和兼业代理人和监管,依法查处扰乱市场和恶性竟争和误导欺骗客户和不诚信行为,维护机动车辆保险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良好竟争环境,对扰乱市场和要一查到底,并严肃处理。通过依法监管,努力营造经营合规,竟争有序的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机动车辆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通过保监委的费率制定,实行统一的费率、统一的保额、统一的手续费支付标准,明确处罚规定,避免过度竟争和不正当竟争的低保额、高反还、高手续费的现象,保证车辆出险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一个行业的理性做法应该是选择通过自律,从而不是去选择不自律,恶性竞争,从而招致更加严格的政府监管和更加狭小的发展空间,而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行业自律”使得监管部门可以更加专注于所谓“核心亊项”的监管,从而构建我国机动车辆保险理论的系统性框架,寻求机动车辆保险理论新突破,为加快机动车辆保险业发展提供指导。
机动车辆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的龙头险种,它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安定,机动车辆保险面广,它不象企业财产一个企业的保险费就是几千上万到几百万上千万元不等,容易垄断,但是机动车辆就不同,机动车辆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保险公司:一是宣传作用;二是服务质量;三是保险公司的信誉;四是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五是保险公司对当地社会及各单位部门的效应。因此,中国机动车辆保险业要做大做强唯有改革与创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笋,《论车险放开经营后的竟争成本与营销机制》,保险研究,第2003年第(8)期。
[2]卓志,《论保险业的制度变革与创新》,保险研究,2002年第(12)期。
[3]蒋辉,《机动车辆险赔付率居高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广西保险,2006年第(3)期
[4]周炯,《竟争中的车险价格行为》, 中国人保,2006年第(1)期。
[5]孙祁祥,《行业自律与政府有效监管》,中国人保,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