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1
上市公司自身原因……………………………………………… 1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可选择性给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性……………………………………………………………… 4
监管力度不够…………………………………………………… 5
(四)注册会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其独立性丧失…………… 5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防范……………………………………… 6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制度………………………6
严肃财经法规,加大执法力度…………………………………6
加强和完善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7
加强道德规范,形成诚信素质…………………………………7
参考文献………………………………………………………………………9
内 容 摘 要
“银广夏”等上市公司财务信息造假事件严重地损害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常发展,极大地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引起社会公愤。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根治对策作一探讨。其产生的根源有:上市公司自身原因;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可选择性给上市公司利润超重提供了可能性;监管力度不够;注册会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其独立性丧失。针对上述财务信息造假产生的根源,提出如下对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制度;严肃财经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和完善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加强道德规范,形成诚信素质。
关键词: 财务信息 失真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问题研究
“银广夏”事件在中国证券市场堪为造假的“典范”之一。它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从而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使股价在一年内飞涨440%,创造了中国股市的神话。真相曝光之后,在股市上引起强烈震动,公司股票犹如“烫手山芋”成为市场争相抛售的对象。自2001年9月10日复牌后,一连拉出14个跌停板,创下我国证券市场的跌停记录,其股价也从停牌前的30.79元一路跌至2.16元左右,在短短两个多月,流通市场值损失80.64亿元,给其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很多人以为,这样的故事可能只发生在监管和治理尚不完善的中国股市,但出人意料的是,同样的美国版神话就在大洋彼岸坍塌了,这个故事的主角是美国安然公司。它利用“特殊目的实体”、“空挂应收账款”等手段,操纵会计报表、虚报盈利、欺骗股民。2001年11月28日,债券评级机构调低安然公司股票评级,安然公司的信用评估被降至“垃圾级”,股价也由4.11美元跌至0.61美元,大跌85.16%,11月30日,该公司股票进一步跌至每股0.26美分。2002年12月4日,安然正式宣布申请破产,并创下美国破产申请记录之最:破产申请开列资产498亿美元。在安然事件中,被套住的不仅仅是普通投资者,卷入其中的还有J.P摩根大通和花旗银行等多家大金融财团,其中单是J.P摩根大通和花旗银行借给安然的款项就超过16亿美元。此外还有德国最大的银行集团德意志银行可能损失数千万美元,日本四大银行当中的三大银行因借给安然款项使其股票面临巨大的抛售压力。上述^^文档表明,财务信息失真已大大破坏了证券市场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市场环境处在灰色状态,严重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和投资积极性,它已成为证券市场无法回避的焦点之一。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自身原因。
1、公司利益的驱动。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能在证券市场上树立良好形象,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通过操纵利润来粉饰绩效,谎报业绩的行为屡见不鲜。究其原因,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第一,搭乘上市快车圈钱。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阶段,证监会要求公司有连续三年盈利记录,为了能上市,就需要进行财务包装。如红光公司为了达到公司股票上市圈钱的目的,其主要领导人明知1996年度公司亏损,不符合《公司法》关于股票上市的有关规定,但在1997年5月23日该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中,隐瞒1996年公司实际亏损10300万元的事实,采用改变折旧方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将1996年度净利润虚列为5428万元,虚报利润共计15728万元,骗取上市资格;第二,为了能获得配股资格。证监会把"净资产收益率最近连续三年不低于10%"作为上市公司获准配售新股的重要条件之一,上市公司视此为"生命线",不惜使用各种手段粉饰经营业绩,使自己保持或重新获得配股资格;第三,为免除摘牌或特别处理的威胁。证交所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将被进行"特别处理",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的股票就要被暂时停止交易,即被"摘牌"。上市公司为了解除摘牌或特别处理的威胁,往往会通过利润操纵等会计造假手段与市场监管部门博弈。如ST黎明,为了避免"特别处理",虚增资产8996万元,虚增负债1956万元,虚增所有者权益8679万元,虚增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两项分别占对外披露数字的37%和 166%。第四,为提高新股发行和配股价格。股票市场流通价格同市场 (投资者)对其预期盈利信息密切相关,从而促使一些公司通过财务包装这一"捷径"达到抬高股市价格的目的。由于长时间以来我国股票发行数量有额度限制,为了在有限的额度内,尽可能多地募集,上市公司只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股票发行价格。我国股票发行价格的定价常采用固定发行方式,一般应使股票市盈率保持13-15倍之间。为了达到这一水准,上市公司只能在每股收益上"大做文章"。上市公司为了通过配股获取最大限度的资金量,有意提高每股收益,为抬高股价打下基础,从而为配股价格的提高留下空间;第五,为了达到盈利预测中的目标。上市公司为获取投资者的青睐,常常公布一些良好的业绩预期,以吸引投资者的关注。当实际盈利与预期目标相差甚远时,为了能维护公司的声誉,便只有求助于会计上的技术处理弥补利润"缺口”;第六,为了谋取私利,与庄家联手操纵股价。不少上市公司作假其实是与二级市场的庄家共同牟取暴利,这些造假的上市公司,其股价的表现往往是十分出色的,股价狂涨,庄家利用虚假的信息赚足了钱,一走了之,而中小股民却深套其中。我们从"银广夏" 1999年以来的K线图中可以发现"银广夏"虚构利润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配合庄家的炒作。正是由于炮制了惊人的利润,才有"银广夏"低市盈率、高成长性的蓝筹股神话出笼,才有"银广夏"2000年位居深沪两市涨幅第二的440%涨幅。"银广夏"的疯狂造假是一场活生生的上市公司与庄家联手操纵股价、共同牟取暴利的骗局。
2、各持股主体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首先,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
国有股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一样,国家作为持股大户存在"所有者缺位"的现象。由于国有股产权主体虚置,使得国有股股东缺乏足够的逐利行为,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对公司管理高层进行择优汰劣和激励约束,从而造成公司管理权失控,以致给利润操纵者提供机会。其次,我国的法人股更多是原企业的"公共财产",仍然避免不了传统体制下"国家财产"、"公有财产"产权模糊的状态。尽管还没有具体的^^文档说明法人股东的产权性质,但就经验观察和一些不规范的统计来看,法人股中有相当一部分由国有产权占控制地位,在这种情况下,经理由国家任命,具有双重的身份和人格,从而弱化了法人股东的约束。最后,有^^文档表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仅为1/3,持有者多为个人股东,没有人愿意监督企业经理行为,持股人寻求的是短期买卖价差利润。从股票交易的周转率来看,中国两大股票交易所的周转率高达200%,而股票流通性很好的美国只有67%考虑到我国可交易的A股只占总股本的20--30%,故实际周转率可能高达700--1000%。换言之,中国股票持有的平均期限只有1-2个月,而在美国是18个月。小股东的投资周期如此之短,表明他们无意愿参与公司治理。除此之外 我国很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对于会股东有最小持股数量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还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是按照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来计算的。因此,零散的社会公众股也没有能力监督公司是否操纵利润。
3、"一股独大"使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极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一个明显特
征是国家股比重大,流通股比重小。从以下表格我们可看出我国境内上市的167家发行A股的公司,按第一大股东的主体角色划分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分组统计情况。
表1: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布情况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
公司数目
公司类别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100%
全部样本公司
30
26
45
37
25
4
国家第一大股东的公司
22
12
36
26
19
3
法人为第一大股东的公司
8
14
9
11
6
1
^^文档来源:《优化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突破口》
由上表可知,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偏高。这种集中度很高的股权结构,带来了不少问题。上市公司决策权过多集中于控股股东,致使发生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转移资产等问题,控股股东为了自身利益,制造一些虚假信息,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ST猴王,大股东为了从上市公司获取既得利益,提出极其慷慨的分红、派息方案,1993--1997年间,猴王股份向大股东送出和转增的股份达到6162万股,使大股东的股份增长3144.78%,送出的现金高达3393万元。
(二)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时可选择性给上市公司利润操纵提供了可能性。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按照会计准则一致性的原则,企业一旦制定就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由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执行的人为性,给上市公司极大的操纵余地。主要表现在:
1、改变折旧政策。利用政策规定的模糊性延长折旧年限(比如,将加速折旧改变为平均年限法等)和降低折旧率,可兼收降低本期成本费用与高估资产价值,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使本期折旧费用减少,相应减少本期的营业成本,从而增加本期账面利润,还虚增了资产价值。固定资产占总资产比重大的企业,折旧政策的调整对当期的利润影响将非常大。
2、利用计提八项准备金的人为因素。由于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
长期投资减值损失等的确定由"董事会认可"就行。因此,很多上市公司根据需要将其认为的坏账、跌价损失、减值损失等计提各类准备金,至于来年其认为不是坏账,不是损失,那自然又可以确认来年的收益了。如"郑百文"公司在1999年6月30日对其应收账款1年以内按10%. 1—2年按60%,2—3年80%,3年以上按100%计提坏账准备,致使坏账准备高达2.6亿元。这与1998年度报告的仅按0.3%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形成了极大的反差,严重影响了财务会计政策的相对稳定性。
3、上市公司可以利用时间差跨年度调节利润。如提升当期业绩的潜亏挂帐。潜亏挂帐,即上市公司为了提升当期的经营业绩,不愿处理两年以上的待摊费用等不良资产的账户余额,使其长时间挂在账上,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出现严重"虚胖",利润水分极大。再如,提升将来业绩的巨额冲销。巨额冲销就是利用会计期间假设及应计制,通过操纵可自由控制的应计项目,把有可能在以后期间发生的损失提前确认,美其名日"长痛不如短痛",使利润在不同的会计期间转移,以提高以后年度的业绩。此种手段常见于上市公司己有两年亏损,为免遭第三年亏损被"摘牌"时所采用。
(三)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我国证券监管体系尚未理顺,证监会无论在监管的规范、范围及时间上,还是监管及处罚力度上都还不健全。银广夏事件,是由《财经》杂志一指捅破天窗的。《财经》杂志并非是证券类刊物,但《财经》杂志对证券市场的报道一直较有深度。与之相反,负有直接监管职能的地方证管办没能直接发现银广夏的问题,这表明地方证管办的监管力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中出现弄虚作假的案例并非银广夏一家,琼明源、红光实业、东万锅炉等均有案可查。针对以往上市公司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的,有关部门对其多采用罚款、市场禁入、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政处罚方式,也有个别绳之以法的,如红光实业等。但由于多数案例处罚较轻,如在经济处罚上,纵览所有有关对个人的处罚条款规定,发现一般为几万至几十万元之间。这相对于巨大的违规收益(银广夏仅通过配股就获得了2.5亿元)来说,是多么的微不足道,这使得银广夏之流有恃无恐。银广夏敢于以身试法,也可以认为是市场滋生造假的环境。实际上,《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中对此类行为的界定都有相关的规定。如果这个案子发生在美国,从监管者的角度来看,绝对会被认为是蓄意欺诈,会引用刑法立案侦查。
(四)注册会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其独立性丧失。
众所周知,社会审计是解决企业经营者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外部制度安排。然而,我国现有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建体制,聘任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使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缺失,间接上成了企业造假的帮凶。首先,由于当初在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上(如挂靠制)缺乏资格控制和科学管理,使得全国事务所数量恶性膨胀,同时产生了大量不够条件的事务所。事务所繁多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僧多粥少,竞争激烈,为了争夺客户,出具虚假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严重影响其独立性。其次,按照我国现有的制度安排,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但由于我国的内部人控股现象普遍存在,导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权力实际上掌握在企业管理层手中,股东大会在此问题上只是一个橡皮图章罢了。这样审计业务的委托方和被审计方就成了同一对象。这种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带来的后果是,在注册会计师界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潜在"生存"危机——规范执业等死(被上市公司解聘),不规范执业找死 (被监管部门禁入)。不难想象,这种"生存"压力势必危及到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麦科特作假案的曝光曾经引起市场哗然。究其原因,不仅该企业三年内共虚构利润9000多万港元,并以此骗得虚假上市的行径让人愕然惊叹;更可怕的是,在此过程中所有中介机构无一例外地"开闸放水"、"推波助澜",使这起造假工程发挥到了"极致"。对在麦科特上市过程中,由会计师、评估师等出具的审计报告书、资产评估书等,中国证监会发言人一概给出了"严重失实"的结论,并认定其中有涉嫌犯罪的行为。由此可见,在我国,外部审计独立性不强,使得独立审计对会计信息的鉴证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纵容了低质量甚至虚假会计信息的披露。
二、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防范 -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内控制度是营造正常会计内部环境的重要方面。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流于形式,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比,相差甚远,这也是造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使企业会计工作处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之中,才能更好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企业内控制度,通过企业内控制度,为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创造必要的条件,将会计信息质量落到实处。独立董事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新机制。中国证监会期望引入独立董事保障各利益主体的相关利益形成合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在《OECD公司治理结构原则及注释》中指出:"独立的董事会成员能对董事会的决策作出重大贡献,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业绩作出客观评价。另外,当经理层,公司和股东在某些方面利益不一致时,比如执行官报酬、继位继承计划、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反收购计划、大规模的收购以及审计职能等,他们却能发挥重要作用。"在国有股控股的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大股东缺位"现象。由于大股东缺位,高层经理成为企业的"内部人"并行使对公司的控制权,这类公司可能发生为维护"企业内部人利益"而牺牲中小股东或大股东(国家)或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不但要关注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要关注和维护国有股东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内部人"是由大股东和高层经理人构成,因而可能存在大股东和高层经理组成的内部人控制,从而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要关注和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严肃财经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要治理财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质量,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关键在于要不断完善会计法规,强化执法力度,"矫枉必须过正"。尤其是在当前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泛滥,以致严重干扰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要广泛宣传和严格贯彻、实施《会计法》,抓住那些会计信息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责任人,除追究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应立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在目前,财务信息的造假,多是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示或强令方式下进行的,或是由于单位负责人疏于管理、监督造成的,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即时从严处理,并公诸于众,起到震慑作用。"红光"公司是首例被检察机关依法起诉的上市公司。它因1997年发行股票时,采用虚假财务数据欺诈上市,于1998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2000年1月4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与2000年12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公司犯有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这给其他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再监督检查,刹住不注重执业质量、相互残杀的歪风,对完全失去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的必须严肃处理。根据现有^^文档显示,针对注册会计师个人名义做出的处罚始于蓝田股份案件(1999年10月15日公告处罚决定),此后证监会越来越多地在处罚决定中直接针对涉案注册会计师个人;对个人处罚最重的个案包括红光实业案件中对原郑州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处罚(个人罚款30万元以及暂停执业资格三年)。2001年爆发的银广夏,麦科特两大案,则进一步显现出注册会计师个人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加重,社会舆论对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的涉案各方的民事赔偿责任也有更高的呼声。除了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以外,在二级市场上操纵股价的庄家也应作严厉处罚,因为有不少公司作假其实是为二级市场的庄家服务的,有时可以说是穿同一条裤子的。只要我们本着对中小股民负责的态度,平时加强对二级市场的技术监管,这种恶性现象是可以慢慢消除的。
(三) 加强和完善中介机构的外部监管。
要想保证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的监督质量,首先中介机构自身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据业内人士透露,我国从事审计工作的整个注册会计师队伍普遍存在专业知识不够,经验不足的现象,不能完全胜任当前的审计工作需要。这点在银广夏事件中证监会调查公布的一些事实就很有代表性地说明了这一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比如,在银广夏的造假事实中,天津 ;广夏提供给中天勤事务所审计的一些海关报关单上,每一样商品的"出口商品编号"均为空白。这一违反报关单填写基本常识的问题,只要稍通外贸报关事务知识就能发现,可没能引起中天勤审计人员的注意。因为银广夏所提供的报关单数量多,因此,这种对明白人来说又是显而易见的问题却未被发现,只能审计人员自己缺乏这一方面的知识。其次,改革上市公司的审计聘任制度,可考虑由证监会采取招标的方式,综合考虑参与投标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资质、实力、内部管埋水平等综合因素,为被审计单位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会计师事务所的信誉应作为选择的首要因素,必须建立有关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信誉档案",有重大违规记录者将被一票否决。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向证监会交纳审计费,然后由证监会与事务所结算费用,从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提供必不可少的环境。再次,加速推行会计师事务所向合伙制形式迈进,并进一步完善合伙制。无限责任合伙制是对会计审计人员最具经济约束力的组织形式,它应是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尚不规范、社会诚信普遍不高的情况下,防范会计师事务所的首选方式。同时需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委任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基于当前公司治理结构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的现实,可要求在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中增设审计委员会,由其负责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
(四)加强道德规范,形成诚信素质。
市场经济是高度的法治经济,证券市场是充满机会和诱惑的博弈场所,需要制订股票上市、
交易、会计信息披露等一系列的"游戏规则",以便对市场参与者进行制约和威慑,才能保证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转和健康发展。但是,再好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游戏规则"都有其缺陷和不足,就是十金十美的制度,也需要市场参与者共同来遵守,如果市场参与者不讲道德,不守诚信,对制度、规则不以为然,再好的制度也将显得苍白无力。美国可谓是高度法治的国家,其证券交易的法规和会计准则也可谓是全世界的典范,可近年来美国的上市公司,如安然公司、世界通讯等连爆会计造假丑闻,说明仅有完善的制度是不够的。一个上市公司一旦失去诚信,必将面临最大风险,纵然是万丈高楼,也会瞬间土崩瓦解,安然便是明证!一个中介机构,一旦失去诚信,终将失去整个市场,纵然是百年基业,也可能毁于一旦。安达信便是明证!大量财务信息失真事件,实际是在透支国家信用。当造假事件层出不穷时,投资者就会感觉到受骗不单来自一家公司或一个中介机构,而是变形的市场,从而动摇全社会的信心,影响整个市场经济运行。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调道德建设和诚信教育尤为重耍,因为当巨大的经济利益与严肃的道德规范相碰撞时,只有潜移默化的诚信教育,才能使道德发挥效能。不仅要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诚信教育,而且要对律师、证券分析师、投资银行、信用评级机构、投资者进行诚信教育,还要加强对包括政府官员、监管机构和新闻界在内的市场监管者的诚信教育。只有市场参与者都弘扬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道德风范,才能使制度、规范得以落实到实处,才能防范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金明伟,2003:“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若干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第98页。
郭春丽,2002:“优化股权结构: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突破口”,《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年第9期,第30页。
汪小华,印巧云,2003:“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原因及对策”,《南通工学院学报》,2003年第12期,第47页。
李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与公司治理难点问题透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8月第一版,第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