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界定
1.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内涵
2.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优点和缺点
3.有关分业经营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现状分析
1.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2.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3.我国现阶段对综合经营业务的探索
4.不断创新,推进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
三、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思考
1.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原因
2.我国适合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
3.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策略
4.我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的政策建议
内 容 摘 要
金融业的分业和综合经营问题争论己久。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五年,过渡保护期即将到期,中国金融业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作为其主体的银行业更是首当其冲地遭受巨大冲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金融业走上综合经营之路成为必然。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银行业务已经涉及综合经营的业务范围。毋庸置疑,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势在必行。
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主体的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模式是适合我国的。相关部门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我国的商业银行也要不断拓展业务范围,逐步过渡到综合经营。
关键词:分业经营 综合经营 金融控股公司 商业银行
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趋势分析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综合经营,也就是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渗透成为全能的银行,是当今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随着我国加入世贸,中国必须履行金融逐步开放的承诺,我国将面临适应金融全球化等诸多挑战,其中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我国金融机构将接受世界带来的竞争,之前安乐的环境不复存在。若仍是固守传统的分业经营体制,势必难与欧美发达国家综合经营下的银行竞争。竞争失败的结果不只是在国外的业务上,甚至以前自己辛劳在国内所创基业也要易主。
本文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情况展开论述,就我国的金融业体制进行分析,并着重对在分业经营模式下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探讨,从而得出分业经营制约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巩固经营和业绩扩大这一结论。在分业经营体制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寻找着各种可行的综合经营的尝试,银证合作、银保合作、银期合作在一些领域得到了实现,各商业银行不得不靠金融创新来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和提高盈利能力。综合经营——既是尝试,也是挑战,更是必然。当前,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如果还是守旧,还是固步自封,而不去改革、不去创新,结果必然是淘汰自己。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也就是综合经营,这是符合时代发展和我国银行发展的正确路子,我们要走下去,更要走好这条路。
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界定
我国加入WTO 后,为了和国外银行进行强有力抗衡,也为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发展,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必然是“混业经营”,而现行的分业经营模式即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这里提到的混业经营,也就是综合经营。关于综合经营的基础理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内涵
关于金融业综合经营,有着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概念
它主要指银行业和证券业之间的经营关系,金融综合经营即银行机构与证券机构可以进入对方领域进行业务交叉经营。
2、广义的概念
它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经营关系,金融综合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 , 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
本文所涉及综合经营倾向与广义的概念,也就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总之,综合经营只是一个程度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其深度和广度可能会不同,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内容也不尽相同。
(二)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优点和缺点
综合经营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1、综合经营的优点在于:一是可以使银行充分利用其有限的资源实现金融业的规模效益,降低成本,提高盈利。二是能向客户提供全而、综合的服务。全能型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各种各样的信息,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实际需要,这样客户就不再需要与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分别打交道,现在只需选择一家全能银行就够了。三是可以增强与客户的联系。由于综合经营能够从事全而性的金融业务,从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与客户进行合作,进而可以在银行与客户之间建立密切的战略伙伴关系。四是有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定。综合经营使银行可以通过全面的金融业务,使其业务多元化,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2、综合经营的主要缺点是:任何制度和监管上的缺陷都会给金融体系带来极大的风险:同时,综合经营容易导致金融业的垄断,这一点在德国表现得尤为突出。
(三)有关分业经营
说综合经营,不得不提起与其对应的另一种重要的经营模式,也是我国现行的金融制度的基础,也就是分业经营。其定义可以简单概括成:是指金融机构仅从事一项义务。每个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兼营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是不被允许的。
分业经营的优点在于:一是能有效地降低整个金融体系运行中的风险。二是有益于保障证券市场的公正和合理。综合经营的金融机构可以比较方便地获得外界难以知道的内幕信息,并有可能进行内幕交易,而这对广大投资者来说是不公正的。三是在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离背景下促成了金融业的专业化分工,两者各司其职,拓展自己的业务空间。同时,业务分离弱化了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客观上降低了金融机构因竞争被淘汰的概率,从而有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尽管分业经营有上述优点,但其缺点也很明显,主要是它限制了银行业的活动,从而制约了本国银行的发展壮大,影响和削弱了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综上所述,不管是分业经营还是综合经营,都有自己的积极意义,也有消极的方面。但是不管怎样,综合经营确实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表现出了强大的竞争力。现在的趋势是,国际上商业银行正越来越多地向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渗透,规模越来越大,业务品种越来越多。这也在极大的影响着我国的商业银行。面对众多实力超越自己的国外大型全能银行,金融业的体制改革也成为了当今的一大热点问题。姑且不论我国的商业银行是否有能力进行综合经营,也不论我国会如何进行金融改革,综合经营作为世界银行经营的潮流,我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是必然的,我们不能逆流求生存。
二、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现状分析
从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发展现状与前景来看,我国商业银行业正处于任重而道远的调整与改革之中。虽然已形成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并存,功能齐全、形式多样、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多层次机构体系,但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函待解决。就其经营情况,这里进行简要分析。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
我国的金融体制是分业经营,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与传统银行的业务相近。即: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其中放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负债业务,是银行由于受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可转让定期存单、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可转让支付命令存款帐户、掉期存款。
中间业务,其收入不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其业务范围包括:结算业务、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信用卡业务和信息咨询业务。可以说:“该业务只需较少的运用商业银行资金,便可带来丰厚的附加利润。”
(二)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中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现状可用“低层次,小规模,零收益”九个字来概括。分业经营的模式束缚着不断成长的商业银行,影响越来越严重。对银行来说,下面两方面影响尤其明显:
1、存款增长趋缓,银行增加负债的难度越来越大
存款一直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近几年来,虽然随着经济发展,银行存款绝对额呈上升趋势,但是从增长率上看,已是逐年下滑。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宏观经济政策、金融监管、银行自身、直接融资的发展等方面的原因造成了负债业务的僵持局面。
2、追求高赢利资产难度增加,贷款选择的空间逐步缩小
从内部环境看,宏观经济的不景气,银行贷款比较谨慎;约束机制的逐渐形成制约着商业银行的信贷决策;责任和利益的不对称,信贷人员为回避责任也采取了保守的信贷策略。
从外部环境来讲,央行的一系列货币政策缩小了商业银行的存贷利差;作为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的国有企业普遍效益低下。
(三)我国现阶段对综合经营业务的探索
中国加入WT0将给我国银行带来很大的冲击,这包括:市场份额将下降、优良客户将减少、贷款行业风险会发生转移和变化、人才竞争压力增大、零售业务将受到冲击。由于我国银行将受很大的冲击,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各种金融风险会更加暴露,因此,提升我国银行竞争力将刻不容缓。这就要求着我国的商业银行要逐步扩大自己的业务范围,逐步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冲破分业经营的桎梏。表现在:
1、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银保合作是国内的“专有名词”,在英文中并无特别的术语与之对应。银保合作是指行(或邮政储汇局)与保险业之间通过合作,由银行代为推销保险的一种方式,是银行通过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的兼职代理活动,是一种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新型业务关系。与国外发展银行保险的经验有所不同,国内处于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体制下,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从一开始就是两方主体,难以到达银行保险最高程度一体化的程度。因此,在国内“银保合作”是较银行保险出现频率更多的一个词,主要涵盖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多方面的合作内容:一是代理合作,主要有代理销售、代收保险费、代理支付保险金及理赔金等,即银行保险的初级发展阶段;二是互补合作,主要有协议存款、资金汇划结算、一般性融资和信用式融资、保险资产托管、购买银行代销基金、电子商务、银行卡业务以及固定资产投保和员工保障计划等,这主要是基于银行在资金结算和保险公司在风险保障方面的优势;三是深层次合作,包括数据库连接、人力资源合作、产品的联合开发等。可以看出:银保合作是基于两方独立主体之间的业务合作,而银行保险则是基于共同的利益、使用共同的业务平台、为共同的客户提供经双方共同研究的银保产品,在发展的最高阶段有可能合二为一。
我国银保合作现状及问题:首先,银保合作仍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具有自目性,合作行为短期化,这样根本无法满足商业银行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其次,宣传不规范,销售人员将保险产品与银行储蓄信用产品混同宣传,进行不合理对比,易产生信用风险隐患。再次,代理手续费制定不规范,导致经营成本上升。最后,产品单一,且存在较高的风险。
综上,虽然现在在我国银行和保险公司有了业务上的联系,但程度还不够深,效益还不够明显。为了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应凭借自身的优势来加强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往来。
2、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
银证合作是指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协议,前者为后者提供融资、股票质押贷款、资金清算等服务以及双方在投资银行业务、开发服务共同客户、加强银证互补性金融创新等方面进行的全面合作。
主要业务有:资金拆借业务,银行可向证券公司提供规定数额内的短期信用拆借;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就证券公司提供的自营股票或证券投资基金券来发放短期贷款;资金清算业务,银行代理证券公司的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帐业务,实现客户银行帐户与其在证券部开立的资金帐户内的资金相互划转,减轻了营业部收现的压力;银证通业务,银证通业务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客户使用在银行开立的储蓄帐户,以电话座机、手机、互联网等作为介质,完成在证券公司进行的证券交易;此外,还有投资银行业务、基金业务等等。
总的来看,目前银证业务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首先,业务品种发展不均衡。尤其是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开展的银证业务无论在发展规模、业务范围、业务品种和业务收入上都相差甚远。其次,业务开办范围有一定局限性。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为证券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局限在结算性服务(结算、银证转账及银证通等业务)上,对资产、表外业务和投资银行等业务开展得较少或基本没开展,而这些业务恰恰是国际银行业银证介作中银行最主要的非利息收入来源。最后,商业银行内部存在利益分配不均现象,影响了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与券商之间的整体合作。
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实现了资源的互补,对双方都是利好的,我国的商业银行应主动密切与证券公司的联系,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扩大合作的范围,实现利润的增长。
(四)不断创新,推进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
金融“功能观”认为,金融中介提供的创造、转换、服务和风险分散功能,比提供这些功能的金融机构稳定得多。这就是说,只要功能稳定,金融中介机构的体系结构与经营模式应“与时俱进”,不断变化。所以,商业银行应该随着业务的需要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经营方式,扩大业务面。我国商业银行除了与证券、保险之间合作以外,与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也有业务联系,但深度还不够。面对当前严峻的金融竞争环境,我国商业银行不应固步自封,要主动巩固自身基础、加强实力。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要主动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主动加强与证券、保险、信托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不断推进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
三、关于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思考
当前,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还处于一个探索试验的阶段,一切需要谨慎,一切需要反复研究。
(一)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原因
在当前金融体制不完善,金融法规及监管不健全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但在综合经营优势明确并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背景之下,在压力面前,要想生存就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接受国际金融市场的游戏规则、而综合经营正是符合了这一历史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只有采取多元化经营的战略选择才不会被历史抛弃。
1、综合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任重道远,但改革口标是明确的,即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真正的商业银行。这样的金融企业要遵循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追求利润最大化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而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基本策略是分散风险,实现资产结构的多样化,即“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模式限制了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拓展,商业银行资产种类单一,集中在贷款特别是对国有企业贷款上。由于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低下,致使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大,不良贷款比例上升,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万损。打破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限制,实现综合经营,不仅可以扩展商业银行的业务利润空间,而且通过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组合,可以避免业务过于集中的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2、综合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要求
加入WTO之后,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将给我国日前的分业经营模式带来严重冲击,其竞争不仅是国内的,也是国际的。一方而,外资银行将逐步进入中国,并从事全方位的金融业务活动,分业经营的中国银行业将面对不平等竞争,甚至会失去国内的优质客户;另一方而,我国商业银行将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拓展国际业务,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直面外国银行的竞争和挑战。全能化的外国银行能给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与客户之间建立紧密持久的联系,拥有优质的客户群,如果我们不打破分业经营限制,我们在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
3、综合经营也是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
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低水平阶段,证券业和保险业刚刚起步,市场融资以间接融资为主。在分业经营的限制下,证券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业务单调;保险公司投资选择范围狭窄。这种行业限制阻碍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也使得金融资源无法按照经济有效的原则来配置。发展综合经营,允许商业银行从事全方位业务,其资金能够合法合规地进入证券市场,必将大力促进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提高间接融资比例,逐步形成一个统一、高效的资金融通市场。
(二)我国适合以金融控股集团为主体的综合经营模式
在当前分业经营的格局下,我们要采取“渐进式”的方法,推进分业格局下的综合经营。它主要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模式;二是该模式应具备的条件;三是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策略。
1、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金融控股集团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综合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一步到位的德国全能银行模式;第二种金融机构出资新设金融综合机构的日本模式;第三种是美国的“母综合、子分业”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比较三种模式的利弊及其中国适用性,第三种模式对我国综合经营的发展最为合适。金融控股公司兼备了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优点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集团(控股公司)混业,经营分业”,即通过控股不同业务类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了公司来实现业务的多元化,实现各个公司间在资金、业务和技术上的协同合作,获得综合经营的正面效应。就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目前还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所需要的微观经营主体基础、法律制度保障、相关的市场条件和金融监管能力,在这种状况下,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现阶段金融业尤其是商业银行实践综合经营的一种有效的组织模式选择,其原因除了金融控股公司特有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上的特征外,还主要因为这种形式能有效地避开法律对于综合经营的限制;能有效阻断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传递;还有利于进行金融监管。这主要有三点理由:
首先,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符合中国金融改革所遵循的”渐进原则”,“集团综合子公司分业”的经营框架,既实现了集团控股下互相协作的综合经营,又便于监管机构提高分业监管水平,积累综合监管经验。因而在现行的分业格局下,更具有可行性。
其次,金融控股集团有助于在不激化矛盾的情况下,逐步解决中国金融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市场选择、经由兼并重组实现的金融控股集团模式,可以推进中国金融业产权制度和经营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抑制不正当权利的干预,有利于通过集团内部的防火墙控制经营风险。
再次,通过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存量的整合和优化,金融控股集团模式还有助于实现中国金融增长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2、金融控股集团的推行条件
金融控股集团的推行条件,包括宏观制度层面和微观合作与创新层面。
宏观制度:稳中趋松。目前的分业管制应边规范边放松,在控制风险和确保金融稳定的同时,消除综合经营的法律限制,支持金融工具创新、金融跨业控股或企业集团并购金融机构,以有利于金融各业的充分合作与竟争,提高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市场与国际竞争力。
微观主体:合作、竞争与创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中的“非禁区”,加强边缘业务、交叉业务的开发和合作,以及资产证券化、保险证券化等金融工具创新,研究与开发衍生金融工具和风险管理技术,完善内部风险隔离与控制机制。
(三)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策略
在金融控股集团的模式下,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策略,加强银行与证券、保险等业务的合作和金融工具创新。
1、功能定位
完善信用中介职能,提升支付中介、信用创造和金融服务职能。近年来中国
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金融业相互渗透与跨业经营趋势的逐渐明朗,使得商业银行功能发生了重大变化:因储蓄分流、存款负债的流动性增强,商业银行存在“脱媒”问题,信用中介职能有削弱趋势;与此同时,证券市场、投资基金的规范与发展,又强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清算)中介(证券保证金和基金的托管)、信用创造(如银证通)和金融服务职能。也就是说,金融其他各业的发展冲击了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但强化了其作为金融业务“操作平台”功能。这样,商业银行若保持传统优势、把握新兴优势,就得完善和提升各类职能,以推进综合经营。
2、业务突破
创新负债工具,发展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推行资产证券化业务负债工具创新,应侧重于开发能沟通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转换成本低且流动性强的存款工具(类似于美国的“现金管理账户”),以强化商业银行的“存款中介”作用和信用(工具)创造功能。推行不动产抵押贷款等资产的证券化,开辟新的银行融资途径,促进银行业与证券业、资本市场的对接,并为保险资金开辟新的投资渠道。资产业务创新上,可开办保单质押贷款,促进银行贷款与保险业务的沟通。积极探索贷款承诺、循环周转贷款协议等表外业务,以缓解券商的融资困境;加强金融各业在中间业务上的合作,开办证券、保单、基金的零售发行或承销业务。此外,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等),应大力发展境外的综合金融业务,尤其是投资银行、证券业务,以提高未来综合经营的国内外市场竟争力。
所有这些分业经营格局下的业务突破,既有利于金融业的对接沟通与走向综合,也能使商业银行积累综合经营的经验。
3、风险管理与人才、技术准备
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意味着风险的集中和有效分散,也标志着业务综合度、人才复合度、相关技术水平的提高。因此,与风险交易相关的风险管理技术成为未来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础,业务的多元化又有赖于高素质人才和先进网络技术设备的支持。因此,商业银行应加大研究和开发力量,作好风险管理与人才、技术的准备和储备。
(四)我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的政策建议
在当前金融体制不完善、金融法规及监管不健全的情况下,分业经营是我国的现实选择。但在在混业经营优势明确并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趋势的背景之下.在加入WTO银行业竞争更加激烈的压力之下.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则是必然选择。这里有四点政策建议:
1、加快金融监管改革,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综合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最主要的是金融风险的问题,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监管的首要目标,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保证货币政策的正确实施,促进经济发展。
2、加快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
我国《商业银行法》可以说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状况下制定的,其中有些条款在综合经营下有待于调整和补充,我国的监管机构要抓紧制定出我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关法律。
3、改革产权制度,构建公司化组织
在金融业走向混合经营的过程中,产权制度涉及金融企业内部不同权利主体之问的监督、激励和风险等问题。因此,推动金融业的产权重组,使金融业在产权并购方面有所突破,这是实现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内在必须条件。
4、加速人才培养,适应综合经营的需要
综合经营对人才的要求更加严格,高素质的人才储备才能保证我国金融业在综合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要建立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机制。
在金融市场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中介还有必要存在,“金融机构重要吗”?毋庸置疑是有必要的,但重要的是作为主体的商业银行该以何种经营模式出现在经济的中心环节,只有适应时代的发展的金融机构才能生存。商业银行可以经营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业务,这既是顺应世界金融的大环境,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美国的综合经营以金融控股集团为的特点,这点对我国同样具有现实意义,这种模式符合我国综合经营的现状和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是在我国推进商业综合经营理想模式。
相比外资银行的业务种类繁多,涉及面之广,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业务面窄,盈利能力差,在面对外资银行时常常力不从心,生怕连自己那些仅有的客户也被外资银行夺走。加入WTO之前,我国的银行是自己关起门来“做生意“,而现在是和实力雄厚的外国银行一起竞争,以前的方法现在已经行不通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在当前的分业经营模式下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了,这种趋势是客观的、必然的。
在加入WTO以后,现在我国要加紧金融制度的改革,来逐步推进综合经营。我国的金融监管当局应尽快制定出推进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引到导我国商业银行朝着正确的、安全的方向综合经营;我国商业银行要加大创新的力度,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加强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业务联系。同时,完善银行自身的经营体制和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开展综合经营业务。
总的来说,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是必然的,分业经营必将被综合经营所取代。我国相关部门要做好银行从分业经营过渡到综合经营的工作,提供适合商业银行综合经营的金融环境,加大对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业务的扶持力度,安全顺利地推进综合经营模式的实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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