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控制的意义及目标
(一)、内控的概念
(二)、内控的目标二、农村信用社由内控引发的案件表现、主要特点和成因分析
(一)、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做不到位。(二)、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
(三)、领导层和管理部门认识不深,对案件防范工作重视不够。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彻底,监督检查不到位。
(五)、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三)、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四)、强化管理机构的管理。
(五)、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
(六)、加强稽查工作。
(七)、努力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经过近几年的改革与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在为“三农”服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但同时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仍存在严重缺陷。尤其是今年以来,个别信用社已经开始暴露出一些风险苗头,不利于其今后的发展及支持经济作用的充分发挥。加上目前正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时期,关于如何做好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工作,是保证在改革过渡时期农村信用社的稳定发展和更好地服务“三农”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此,对近年农村信用社案发特点和案发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内控管理工作中进行探讨。
论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内控管理
目前正值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关键时期,做好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工作,对于保证改革过渡时期农村信用社稳定,更好地服务“三农”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信用社业务的不断发展,内控工作是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的一个相当重要环节,更是内部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难点。在此,就对近年某省农村信用社案发特点和主要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农村信用社在开展内控管理工作中进行探析。
一、内部控制的意义及目标
(一)、内控的概念
内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健全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关键,也是衡量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它具有以下特征:
1、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一个有机运作的系统。
2、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主要是一种事前防范机制。
3、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具有常规性和可预期性的特点。
(二)、内控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二、农村信用社由内控引发的案件表现、主要特点和成因分析
据统计,一年中某市农村信用社共计发案36件,涉案金额2,123万元,经司法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侦破。农信社发生的案件主要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从主体上看,直接管钱、管帐、管信贷的基层领导人员居多;从发案的部位上看,多数集中在基层所、社,且内外勾结共同作案;从犯罪情节上看,重、特大案件突出,数额巨大,危害严重;从发案情况看,作案后携款潜逃较多,隐蔽性强。
从案件情况来看,具体有以下特点:一是基层领导与从业人员,会计与出纳、管库人员群体合伙作案;二是案件发生在基层社一线要害岗位;三是由赌博、个人消费、经商而引发作案,且涉案金额较大;四是库房管理制度不落实,盗窃库款;五是涉案人员内部作案占比大,年龄结构上,30岁左右的职工作案较为普遍,女职工作案占比有上升趋势;六是执法不严,查处案件手软,措施不力,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近几年来,随着银监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农信社各项制度建设虽然有了长足的进展,内控机制已逐步形成雏形,但农信社的内控机制从总体上看还是比较薄弱,以致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做不到位。部分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思想麻痹,防范意识差,平时抓案件防范教育工作不认真、不扎实、不到位,未能联系实际,缺乏针对性,效果差,存在对职工思想教育薄弱,放松了学习,管理松懈,甚至有放纵现象,放弃了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法宝。在检查学习、会议记录时,发现有的社学习只是照读上级文件和有关报纸,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表现有针对性的开展,更不说与职工交心谈心。在用人上搞内部繁殖,内招就业人员没有经过严格把关;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未经过严格岗位培训就上岗。
(二)、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方式、经营策略及经营手段等方面已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在管理模式上尚未完全建立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市场经济管理模式。
1、内控建设滞后。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的更新仍滞后于业务的发展,尤其在新业务开拓、新功能应用、新机构增设过程中,没有很好贯彻“内控优先”的原则。
2、制度建设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有些制度过于陈旧,没有随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业务已经开展,但制度尚未建立,操作上缺乏规范,管理上存在盲区,带有一定的风险性;有些制度过于概括、简单和条文化,操作性不强;有些制度偏重于强调纪律约束,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
3、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刚性不强。经营决策缺乏必要的程序控制,随意性较大;在农村信用社内部部门及岗位的设置和管理中,有些分工不合理,职责模糊,突出表现为一线业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在一些业务处理中出现反向运作情况,直接自上而下作“指示”,造成必要的审批和经办过程走过场。
4、内部审计稽核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主动性。由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稽核成立较晚,人员配备不足,不但信用社基本上没有配备,县联社也未按规定配足人员,稽核力量薄弱,难以担当众多网点稽核任务。内部审计稽核人员由于缺乏经常性的新业务、新知识培训,其整体素质只能适应违规性检查,事后察觉性控制,而事前预测、事中预警能力有限,开展管理稽核、效益稽核还显得力不从心,不能抓住关键,选准最佳切入点,稽核效果不尽如人意。
(三)、领导层和管理部门认识不深,对案件防范工作重视不够。
1、对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内控意识淡薄。虽有内控制度,但主要精力仍在业务经营方面,对内控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
2、对内部控制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认为内部控制就是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汇总,把内部控制等同于各项规章制度,没有理解内部控制的内涵。即认为制定了规章制度,就强化了内控管理,导致内控讲在嘴上,各项制度写在纸上,就是落实不到业务工作上;认为内部控制是各主要业务环节的控制和制约,而没有认识到内部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实践中,往往将内部控制等同于内部管理,将加强内部控制等同于加强内部管理和加强内部稽核监督,分不清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结果导致内控泛化,实际作用弱化。由于管理层认识上的差距,导致工作中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重视不够,管理上不够规范。部分地区和单位领导对违规违制行为、违法违纪案件形势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基层工作岗位潜伏或引发案件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落实防范措施不力,致使重大经济案件不断发生。
(四)、内控制度执行不彻底,监督检查不到位。 “十案九违规”,无一不是因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监督管理疏漏而造成严重后果。规定印、证、押分管并且定向交接,但有些兼职混岗责任不明;要求信贷人员审贷分离,但有些仍一人包揽,缺乏制约;还有些视人情高于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有些农信社在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制度归制度、执行归执行的“双轨制”现象。
1、以“信任”替代制度。在实际临柜操作中,员工间以相互信任代制度的现象较为普遍。如临柜员工暂时离岗,现金、印章、重要空白凭证不进箱上锁,终端操作画面未签退,业务忙时请人代收付现金、代记账情况时有发生,从而使这方面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极有可能留下风险隐患。
2、做表面文章,执行内控仅为应付检查。如有些员工平时有章不循,为贪图方便走捷径,对有些制度是明知故犯,缺乏制度观念,往往将制度挂在墙上,而逢领导或上级来检查时,又装模作样地做得一丝不苟。还有个别管理人员对员工违规操作搞双重标准,平时对员工的违规现象视而不见,未加阻止,或者光指出未深究,而上级来检查时,要求员工规范操作不能出洋相,否则重究。
(五)、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广度和深度。 1、稽查力量薄弱。就某市现状来看,全市共有营业网点66个,员工688人,而配置专职的稽核人员只有6人。由于时间和任务等矛盾原因,往往对有些检查力不从心,只能涉及表面和皮毛,而缺乏应有的力度,从而使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得不到发现和纠正。
2、内控检查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在检查中,往往只注意临柜操作是否规范,各种登记簿是否完备,凭证要素是否齐全,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是否账实相符,而对会计科目的记载内容、资金流向动态、成本利润等方面的正确性、真实性和合法性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广度和深度,致使有关业务成为多次监督检查中的盲区和死角,从而导致一些违规操作现象长期未被发现。稽核手段单一、方法欠妥,缺乏全面性、灵活性。现场稽核搞事先通知,在工作中走过场,未认真履行其职责,对发现的问题不追根求源、跟踪督办。联社各职能科室协调配合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再监督流于形式。
3、对违章违纪者处理不及时,惩处打击力度不够。部分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领导怕影响声誉和个人政绩,知情瞒案不报,宁愿息事宁人,把违法、违纪看作不正之风,把现玩忽职守当作官僚主义,只作简单的批评教育,而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作出严肃处理,未能起到杀一儆百。信用社各员工之间、岗位之间互相监督的意识差,群防群治无从体现,致使经济案件群体合伙作案,盗库案件连续发生,给信用社资金造成严重的损失。
4、处罚力度不足,使内控制度执行缺乏刚性。一是现有的违规违章处罚办法没有相应“与时俱进”,以致对一些新出现问题出现处罚无依据的的尴尬局面,或者有些条款处罚金额过小,使被罚者未觉“痛痒”,罚了又犯。二是对平时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处理不严,有做老好人、点到为止、下不为例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规者的侥幸心理,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问责不严,对案件的查处及责任追究仅限于当事人,管理连带责任查处不够坚决,起不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四是发现违规苗头,只是轻描淡写批评了事,长期不过问职工8小时以外在干什么、想什么,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罪犯长期利用夜间在社会上赌博。五是内部稽核部门作用疲软,导致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乏力。即使检查发现违规违章问题,一般也没有实质性的处理结果,往往不了了之,或过得去就行,弱化了内部控制的作用。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针对当前部分农村信用社职工政治思想认识淡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内控制度中存在着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的一些不容忽视问题,农村信用社当务之急必须规范日常管理操作,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内控管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坚决杜绝分社案件事故多发态势,防患于未然,确保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故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信社会计内控机制特别是其中薄弱和极易忽视的环节的建设,已成为我们农信社各级管理人员不容回避和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根据农村信用社内部作案占比大,青年职工作案多,重要岗位发案突出的新动向,必须加强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信用社思想政治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在全辖农村信用社开展查学习风气、查职业道德、查社规社纪的“三查”活动;开展群众评议党员,党员评议领导,基层评议联社机关的“三评”活动;开展落实服务宗旨,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三落实”活动,以上“三查”、“三评”、“三落实”活动,要以联社为主导,加强对基层社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职工素质教育与信用社业务工作有机进行结合。
(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高干部职工素质,适应新形式下农信社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规避金融风险的迫切需要,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的迫切需要。农村信用社兴衰,职工道德为本,在新形势下,加强新时期职业道德教育工作是农村信用社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县联社要建立以党委为核心的党、政、工三位一体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组织体系。全方位、多层次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竞争观、效益观、风险观、创新观、金融创业职业道德观及爱岗观、敬业观。
而引导员工坚持党的路线、方针、金融法规、信用社制度,能够行为规范自我、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文明服务,主要看五个方面的差距,即:一是看是否把农信社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觉维护一级法人制度,维护农村信用社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形象;二是否自觉加强学习和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职业纪律和掌握先进的职业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以强烈的事业心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对待和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三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金融法律法规,遵守农信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章守纪,合规经营,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四是否确立“市场是饭碗、客户是上帝、服务三农是宗旨”的经营理念,做到诚实守信,热情主动,准确迅速,优质文明,达到规范化服务的要求;五是否做到以信合事业为重,以改革大局为重,把个人和局部利益放在第二位,服从组织安排,尊重人、关心人、团结协作,以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保证全社上下政令畅通,指挥如意,运行高效,自觉为农信社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作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更要以身作则带头成为单位职业道德的表率,以自身的模范行动推动本单位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深入,经常了解辖内员工的思想动态,切实加强预防工作。
(三)、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以法制制度为突破口,通过政纪、法纪、法律、法规的经常教育,使员工知道什么是反腐败行为,什么是守法行为,什么是违法行为,增强纪律、法制意识,通过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农村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社新业务,努力提高职工素质,培养一支讲大局、守规矩、明是非、求上进的新时期信用社员工队伍。要注重针对性教育,抓好结合点,既要树立和弘扬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有选择地进行案例剖析,运用反面典型教导、警醒人。
(四)、强化管理机构的管理。从农村信用社发生案件情况来看,这并不是偶然的现象,管理机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进一步增强管理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管理制度。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责任追究,明确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施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处分:第一,对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工作不履行职责,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不考核,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问题;第二,上级主管部门和联社领导布置的工作不重视,采取敷衍态度,致使直接管理的工作没有得到很好组织实施;第三,利用职权、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骗组织的;第四,对查办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案件不履行职责,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办,袒护包庇的,或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第五,因疏于管理,直接管辖或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六,其他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农村信用社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的。领导者对分管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在任职期间所负有责任,不能因其以后职责的改变而消失。
(五)、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当前部分信用社存在的职工思想认识淡薄,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会计辅导学习松散,监督检查流于形式等现象。为防范和杜绝各类责任事故、经济案件以及各种风险,当务之急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
1、实行资源重新整合配置。农村信用社应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所有与风险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一是建立相应的授权体系,实行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二是必要的职责分离,以及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关系;三是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员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四是明确关键岗位、特殊岗位、不相容岗位及其控制要求;五是建立关键岗位定期或不定期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则。及时有效地评估和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要因地制宜地根据各社的实际情况,对达不到保本点的分社实行撤并,分流人员,合理配置,以达到对业务进行控制的目的。在业务经营和内控安全等目标方面,建立“联社、驻片稽核员、信用社、信用分社、责任人”五级目标控制体系,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2、建立岗位责任控制,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程序定位和内部牵制的原则设立了内、外勤岗和综合管理岗,并按岗位定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如信用社各项贷款业务,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核批、贷后跟踪检查等环节,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就要按责任比例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从而达到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3、建立授权授信控制,实行量化管理。信用社对基层社的授权授信主要包括:一是各基层社库存现金的授权,一般可根据基层社距离主社的远近和业务量的大小核定日库存限额,超限额必须及时解缴;二是各基层社贷款权限的授信,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外,其他大额贷款超金额的必须实行报批制,不得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三是对计算机业务的授权,随着计算机业务在信用社以及各基层社的广泛运用,加强其授权控制势在必行,如电脑修改密码、删除、抹账以及修改账户信息等必须经会计主管(或坐班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操作并登记《电脑抹帐登记簿》备查。
4、设置科学的操作规程。为控制操作过程的风险,使制度与具体的业务操作联系紧密,业务环节连续,就必须按新的操作要求和规范、实用、安全、有效的原则,设置新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涵盖会计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操作规程实行上岗对下岗负责,下岗对上岗监督的运行机制,严禁独自一人操作业务全过程,做到环环相扣,不漏项、不空白。特别是每推出一项新业务时,应根据及时性原则,在新业务推出之前建立健全新业务的各项操作规程,使新业务开展时就有章可循,以减少开展新业务的风险。操作规程的落实应建立严密的分级授权制度,对会计财务处理必须实行岗位分工,各岗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后道工序制约前道工序,后台制约前台;各种业务必须交由不同的人完成,不相容的岗位一定要分离管理;对各个程序及岗位,合理地授予相应的处理业务的责任和权力,对重要会计事项,如错账冲正、开销账户、调整积数、大额付现等必须坚持授权审批,形成分工明确、权责对等的严密的风险防范体系。
5、建立会计制度控制,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一是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制定相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办法、操作程序以及有关补充规定,严格印证分管、账证分管。二是加强内部管理的控制,采用科目控制、凭证控制、账簿控制、报表控制等方式加强凭证审核,账务核对,确保会计核算达到“五无、六相符”的质量标准。三是加强会计辅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内控登记簿,对各网点社坚持按月内部互审,进行经常性业务检查与指导。
6、建立内部稽核控制,实行问题报告制度。内部稽核控制采取专项检查和定期互审两种方式,联社组织的突击查、专项查和信用社组织的定期查相结合,加大检查频率和力度,找出网点社执行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风险点,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与措施,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规行为,在规定权限内对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报告制度,将信用社暴露出的问题与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信用社一方平安。
(六)、加强稽查工作。稽核监督是内控机制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监督机制建设,是实现农村信用社在深化改革中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监督约束机制的最佳形式。稽核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能否安全、高效和稳健经营,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重点就是要加强对业务部门自律管理和重点对象、要害部门的检查,既要分清责任,减少重复劳动,又要提高内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按要求及时研究制定所辖信用社的稽核检查工作方案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期限、方式及重点,认真组织实施,使稽核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稽核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稽核人员工作进行检查。
2、抓好稽核队伍建设。要将身体健康,政治思想硬,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职工充实到稽核队伍之中,并逐步实施稽核人员专业化。建立规范的稽核人员培训制度,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素质。适当提高稽核人员待遇,对稽核队伍要上收一级管理,充分树立稽核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实施稽核部门的奖惩制度。建立稽核工作问责制,对稽核检查工作的质量好坏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进行奖惩,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或检查中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要追究检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罚,进一步完善自控,互控,监督的体系。
4、加强稽核查处力度。稽核人员要忠于职守,保持警觉,对发现的疑点和问题要细心分析,一查到底,绝不能敷衍了事。处罚是稽核工作的难点,各级领导要给稽核人员“撑腰”,要赋予一定的处罚权,使稽核人员能够按规定及时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稽核人员也要敢于坚持原则,打破“人情障碍”,大胆揭露和处理违规行为。
(七)、努力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经济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不能只交给检察和安全保卫部门处理就完事了。现在农村信用社有一种现象,业务管理部门少于对信用社业务违制、违规现象进行检查,即使检查了也少进行处罚,甚至不进行处罚,总认为检查和处罚工作是稽核部门的事,这是很不正确的。通过对全省、全市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案件分析,可以看出作案最多的是会计、出纳、信贷员及信用社主任,这就涉及到人事部门对重要岗位人员的上岗考核问题,涉及到信贷、会计、电脑部门管理问题,涉及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问题,涉及到领导工作方法问题等。所以,各职能部门必须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各显其能,互相配合,分工协作,共同防范各类案件事故发生。
1、人事教育部门要抓好员工的录用、考核,抓好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不宜在重要岗位工作的要及时拿出调整建议,把思想健康、作风优良、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关键岗位上。
2、职能部门要管好自己的人,制定和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3、监督部门要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检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处理,切实纠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将人的管理与内控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严”格的制度,实行“严”格的管理,进行“严”格的监督,实施“严”格的奖惩,把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落实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内控管理水平。
4、从严抓好安保。从近年新发生的以暴力抢劫为主的外部作案案件看,农村信用社应以重点强化网点科技化、智能化、规范化为突破口,采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内保外联工作。内保要配备现代化安全警具,训练职工掌握基本的防卫技能,保证营业网点一库、三室、三铁(铁窗、铁门、铁栏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外联要做好与当地治安部门和相邻单位的治安联防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活动。同时制定人防与技防的防范规则,对要害部位和易发生问题的“死角”加强现代化装备,特别是对县(市)联社和城区信用社等重要场所尽可能安装闭路监控电视,并实现与“11O”报警联网,以确保农村信用社人、财、物安全。
参 考 文 献
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杂志社,《健全内控机制 防范会计风险》,2003年 第5期;《从某社百万大案看农信社内控度制的构建》,2003年 第8期;《加强管理 规范经营》,2004年4期。
二、宫坂纯一,《经营管理理论》,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
三、李昆蕾,《农信社职务犯罪手段成因及防范》,《南方金融》2003年11期。
四、罗三秀,《当前农信分社内控管理存在问题的思考与对策》,《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年12期。
五、余志海,《关于信用社加大稽核力度化解经营风险的经验探讨》,《金融时报》2003年11月25日。
六、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银发[1998]666号。
七、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银发[1998]666号。
八、唐双宁(主编),《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检查》,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