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的内涵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二)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念与内涵二、农村信用社内控现状 (一)对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内控意识薄弱。 (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三)有“三会”制度,缺“三权”制约。 (四)内审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内审监督有效性还需提高。 (五)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不够。 三、案件发生的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四、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的几点想法 (一)注重内控文化建设,培养全员内控意识。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文化组织机构。 (三)建立完善的决策组织机构 , 重构“三权”制约机制。 (四)建立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进行监督。 (五)建立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及评价。
内 容 摘 要
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给社会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引发危机的原因十分复杂,但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内部控制不力始终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无疑给我国金融企业内控管理敲响了警钟。当前,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在构建新的管理体系、改革产权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各项业务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盈利能力也逐步增强。但是,目前我国整个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入世保护期结束后,银行业面临全面的开放,金融自由化,经济一体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加之邮政储蓄银行的建立,农业银行已经把股改业务定位回归农村经济建设等因素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将是在这些竞争中处于非常弱势的群体。而在与这些金融行业的竞争中,如何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控建设,提升竞争力,已成为农村信用社面临非常重要而又十分紧迫的课题。在此,作者将通过分析农村信用社的内控管理现状及案例分析,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自己对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的一些想法。
论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
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朱榕基曾经指出:“农村信用社是联系农民的最好纽带,是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而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潜在的风险不容回避和轻视,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是最重要的工作,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因此,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何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对农村信用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建设的内涵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内部控制是指管理者为确保法律法规及经营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组织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与可靠性,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实现既定的组织目标,在充分考虑内外环境因素的基础上,综合利用各种分析方法,针对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及相关的业务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方法、程序和制度等所形成的一种自我检查、自我调整和自我制约的系统。
内部控制是20世纪中叶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而建立起来的一个重要管理方法,它的内容和定义随着现代经济管理技术的进步和管理范围的不断拓宽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人们建立内部控制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利用分工产生的相互制约关系来差错防弊,保护资金与财产的安全、完整。内部控制最初称为内部牵制,其主要特点是以个人或部门不能单独控制任何一项或一部分业务权力的方式进行组织上的责任分工,从而使该项业务权力通过发挥其他个人或部门的职能进行交叉检查或交叉控制。内部牵制侧重于单位组织分工的控制,是内部控制的最初形式。随着经济的发展,适应单位和组织内部管理的需要,内部牵制的内容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扩展,从而使内部控制概念经过几十年的演变,从单纯的内部牵制发展为内部控制结构。
(二)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的概念与内涵
内部控制是农村信用社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农村信用社机构内部为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是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和不同操作环节相互交织、紧密联系的动态过程,是按照一定控制目的而由有关控制所组成的控制体系。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实质上就是对其业务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超前的控制和防范的一种自律的约束行为。内控建设是农村信用社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作为一种过程形态、一种意识形态、一种制度和组织机构,是指内控实施群体在长期内控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并被共同认可、遵循,带有价值取向、道德作风、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及其具体化的物质实体等因素的总和。其内涵不仅包括诚实、守信、正直等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为准则,还包含员工的价值观、风险意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以及与此相关的制度和组织结构等。它不仅具有导向和激励与约束功能,更具有重要的企业形象宣传功能。
农村信用社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及内控建设一直以来均是参照商业银行的规定来执行的。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提高,人们才逐渐将内部控制概念引入金融业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处于现代经济核心的重要点位,经营风险高于一般企业,为确保其实现经营目标,商业银行必须运行适当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因此,金融业内部控制的内涵比原来意义上的内部控制概念的内涵要丰富得多。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银行审慎监管的要求,制定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于2002年颁布实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二、农村信用社内控现状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改革中要实现的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强化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即要在转换经营机制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上下功夫,因为这是衡量农村信用社改革最终是否成功的关键所在,是实现“花钱买机制”的根本。但由于农村信用社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起步较晚,且受传统的思维定式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影响较深,认为内部控制仅仅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而不理解内部控制是一种机制,是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监督制约的动态机制,因此,在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法人治理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文化建设不够重视,内控意识薄弱。主要表现在农村信用社对内控机制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内控意识淡薄,上级对信用社各项业务制度、办法规定的不够细致,从基层来看,部分领导重业务发展,轻内部管理,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重要作用认识肤浅,没有形成共识。由于认识上的差距,导致工作中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重视不够,经营管理还没有从“粗放式”的经营管理模式里走出来,管理的整体水平不高。一是部分联社对内部控制概念模糊,把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简单地理解成为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装订、汇总,认为做了整章建制方面的工作就等于建立了内控机制。同时,长期以来思想上认为强化内控重点是在业务操作岗位,而对基层社主任等二层领导的道德风险和能力风险考虑相对较少,偏颇地认为管理者是可靠的、尽责的,从而使内控成为“控下不控上”,一些决策层的控制往往成为内控的“盲区”;二是一些员工以信任代替制度,风险意识差,简单地把规章制度执行定格在同事间的相互信任上,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的重要性;三是把稽核监督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健全内控制度就是加强稽核监督工作,忽视了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岗位之间的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四是把内部管理与内控制度混为一谈,认为加强内部管理就是健全内控制度,没有认识到内部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核心目标,而内控机制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目标;五是以“硬性”制度管理为主,忽视对人的“软管理”。有的信用社主任忙于事务性工作多,即使到营业室检查业务时,也是走马观花,只看报表,不查帐据;只听汇报,不作调查;只盘钱,不盘人,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对职工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内控风险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农村信用社内部业务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制度未能完全落实,内控制度操作执行情况不尽人意。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制度还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对制度“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些制度由于监督不严或监督脱节,执行起来容易走过场,形成硬制度,软执行。从我市近几年稽核检查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信贷制度执行方面:一是授信的内部控制不到位,个别信用社仍存在对单一客户、关联企业客户和集团客户风险的高度集中;二是“三查”制度不落实,贷前调查粗糙,意见不明确,风险点把握不准,审查岗人员走过场,对贷款^^文档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审查不严,贷后跟踪检查不到位;三是部分信用社实质上没有形成真正的审贷分离制度,仍存在“一手清贷款”现象。
2、会计制度执行方面:在财务管理、结算方式、现金管理等方面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工作上疏于管理,缺乏必要的管理制约机制。如:柜员管理方面因人员不足,交叉复核无法实行,仍存在交叉顶岗现象;柜员卡使用不合规,存在随意摆放,输入密码时未要求他人回避等问题;空白重要凭证的领用、使用、销号、保管未严格执行规定;费用列支手续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三签”制度等。
3、“三防一保”制度执行方面:一是部分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不强,营业厅的大门未反锁,自卫器械未放置于随手可取处;二是监控的管理和维护不到位,存在未及时更换损坏监控、监控录像未按规定期限留存等问题。
4、业务创新迅速,新业务风险突出。一是新业务品种开发时间短,大多操作办法正处于试行完善当中,存在一定的制度和法律风险;二是许多员工对新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到位,部分员工甚至对新业务流程一无所知,操作不熟练或不会操作,均易引起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
(三)有“三会”制度,缺“三权”制约。目前,农村信用社从形式看,都设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一整套治理机构。在这个结构中,社员代表大会代表所有者,是信用社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产生,拥有决策权;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聘任,拥有经营权;监事会拥有监督权,按照这种制度安排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但在实际运作中,这些相互制衡的“三会”制度并未产生“三权”制约的实际效果,作为委托人的社员代表大会与作为代理人的理事会。由于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二者之间的行为目标并不总是能够保持一致,社员代表大会实质上也是理事会控制;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提名和聘任,而且理事长可以兼任社主任,这就将相互制衡的理事会和社主任置于同一主体的控制之下;而监事会没有常设机构,对理事会和社主任没有弹劾权。这样,所有权力实际上集中在信用社主任一人手中,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其经营决策往往失去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失去约束的权力必然产生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滋生腐败。 (四)内审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内审监督有效性还需提高。根据《商业银行法》对银行内审基本职能的认定,农村信用社的内部审计应是农村信用社内部的一种独立的评价功能,以检查和评价其内部控制系统为主要工作方向,同时并兼有建议或咨询职能。内审部门应当通过对信用社内部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定期专项稽核,了解内控制度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发现内控的缺陷,向管理层报告,同时根据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提出改进内控的建议。而目前的农村信用社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的主要是稽核部门,在组织结构上属于信用社一个内设部门,未能真正做到“上挂一级”管理,因此不可避免的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稽核部门独立性不强,权威性不够。稽核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时难免会受到一些环境及领导的影响,工作质量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稽核人员配备不足,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以昆明市农村信用社为例,全市共有干部职工3363名,专职稽核人员共81名,占比仅为2.4%,但截止2010年3月末全市各项存款达659亿元,各项贷款达462亿元,机构网点368个,以这样的存贷款规模及机构网点,稽核人员的配备严重不匹配;二是稽核理念和手段落后。稽核人员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不完全适应,审计服务意识没有完全牢固树立,审计人员对推动审计成果向经营成果转化的重要意义未能成分认识;同时,审计人员未能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方法开展审计,仍以传统手工操作进行现场审计,对非现场审计工作研究的不够,未能及时从源头上遏制各种风险尤其是案件和不良资产的发生;三是稽核结果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特别表现在离任稽核审计方面。目前,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的任职情况的重要检查手段之一,但由于体制问题,领导干部的任免总是先于离任审计前就已经下文,作为监督机构的稽核部门在离任审计过程中难免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检查结果未能充分暴露,以至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未能在内审中出现。 (五)风险控制系统不健全,对内部控制的评价与监督不够。 风险控制是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的一个难点,目前,在我市农村信用社以整体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尚处于软约束阶段,以局部风险控制为内涵的授权分责管理还执行不严格,缺乏具体风险评估及控制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监控、交易风险管理监控的手段,管理制度和评估方法也极不完善,重经营合理性的控制和检查,重事后的检查和纠正,内控管理的重点由合规性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的意识尚未真正形成,在风险控制手段上缺乏有力地措施。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的风险管理制度、办法操作性不是很强,系统性比较差,还是依赖传统的、以财务报表为主的风险评价方式,还有的依赖外部机构做的风险判断;二是没有一套有效识别风险的预警体系,干部、员工的风险鉴别能力,化解能力以及自我约束能力较弱,存在经验管理强于制度控制现象;三是权利制约失衡,不能有效识别风险承担责任人,尤其是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相对软化,造成风险度集中;四是重制度建设,轻执行落实,重事后检查,轻事前防范;五是各项制度之间缺乏足够地相互制约性、缺乏整合性;六是考核机制不完善,突出各项任务指标完成,忽视内控管理要求。
三、案件发生的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
(一)案件发生的主要特点。从近年全省查处的案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大多是内部人作案,其中基层信用社中层领导作案占比相当高,带来的后果较为严重。在近年查处的6起案件中除1起受贿案件之外,其余所有的作案人都是内部职工,其它案件都是挪用、侵占、盗窃信用社资金等。同时,在发生的6起案件中,4起时基层信用社主任,占案件总数的60%。
2、涉案人员年轻化、青年职工作案多。从近年查处的6起案件11名涉案人员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年轻职工9人,占全部涉案人员的82%,其中35岁以下的7人,年龄最小的23岁,这些人员大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业务比较熟悉。
3、信贷、会计、储蓄岗位是大案要案易发部位,具体分析案件发案部位。首先应是信贷业务,其次就是会计、储蓄岗位。这充分说明,主任、信贷员、经办柜员这些人员直接接触信贷、会计、储蓄业务、掌握信贷、结算大权和直接办理储蓄业务,有采取违规放款,违规办理结算,恶意偷支客户存款等作案手段,非法放贷和实施资金侵占的便利条件。
4、发生案件的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和空间,流程上的空隙和瑕疵。自省联社成立后,把强化监督管理的重点,集中于制度建设,经过几年的不断努力,一整套涵盖面广,操作性强,内容翔实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和完善起来,但从发生的案件分析,几起案件都存在不执行制度的情况,特别是在会计、出纳、安全保卫方面,以人情代替制度的现象较为突出。
(二)案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从查处案件的原因看,一是涉案人员政治素质低下,放松对自己的思想改造,世界观扭曲,法制、制度观念淡簿,随心所欲,不受约束,铤而走险,将信用社利益、法制、制度置于脑后,导致犯罪;二是制度执行不严,有章不循。 几乎无一案件不是先从违章开始的,如在全省查处案件中,1起盗窃库款的案件就是发生在经营业绩优越,管理基础扎实,规章制度健全的某合行,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职工以人情代替制度,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⑶ 对员工思想教育不到位。 在查处的6起案件中,有4起罪犯作案的直接原因都是参与赌博、炒股、经商、做生意。
四、加强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的几点想法
从以上案件发生的原因来看,几乎无一例外地与信用社内部人员违规操作、内部控制不严这一根本性、基础性因素有关。再有就是职工内控意识淡薄,以人情代替制度, 因此,就目前农村信用社内控建设,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来加强:
(一)注重内控文化建设,培养全员内控意识。内控文化建设必须形成一个单位的氛围,它包括最高管理层的能力、道德观念、管理及经营的指导思想、员工的职业道德和进取心。内控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以及经营目标及整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目前来说,一是领导要重视,强化组织推动。这是培养全员内控意识的根本,信用社管理层必须牢固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制,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方式,以身作则,按制度办事,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同时,要制定有效的信息^^文档流转通报制度,保证员工及时了解重要的法规和管理层的经营思想;二是要培养员工内控意识。内部管理必须以人为本,只有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才能更好地实施管理。 因此组织学习培训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要建立健全全员培训学习制度,增加有关内控文化的内容,坚持理论知识培训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业务培训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同时,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参加各种社会考试,拓宽知识面,全面提高员工整体综合素质;三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员工文体活动、知识竞赛、业务练兵活动等,激发员工的热情和内在的感召力,使每个员工产生浓厚的归属感、荣誉感。通过对内控文化的建设,努力使每个员工都能很自觉地遵守内控制度,形成“全员抓内控建设,全员参与内控管理”的良好局面,并主动报告内控的隐患,使内控环节前移,内控的成本将会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内控效果将大大提高。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文化组织机构。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要以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规范业务行为为标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内控机制进行全面清理,查遗补缺,充实完善,做到出台一项新业务建立一项规章制度,并建立健全考核处罚制度,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二是结合农信社点多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较大的实际状况,优化网点布局,严格岗位分工,同时明确岗位职责,健全岗位责任制。要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分,不同岗位职责分配要合理、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并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责任,使每个员工在其岗,明其责,这样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从而形成完善的岗位责任体系;三是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通过实行轮岗、换岗、强制休假、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来培养信用社的员工,提高员工的素质。要通过建立起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管理机制,例如采用竞聘方式竞争上岗、技术岗位能手奖励制度等等,形成富有良好激励机制的职务晋升和工资晋级制度; 五是将内控管理成效与考评机制相结合。各级农村信用社要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签订内控制度执行及案件防范责任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单位、部门、职员,年末在考核考评的基础上,逗硬奖惩,并与评先、晋资、晋级等挂钩。对执行制度差、有不良行为的职工在经教育后仍未改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清除不安全隐患。
(三)建立完善的决策组织机构,重构“三权”制约机制。一是强化社员代表大会职能。赋予社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的民主选举权和提名权;理事会公示的各项决策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审议通过。对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营管理不善、敬业精神不强、严重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金融风险的法人,社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并向银监部门提交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重新换届选举的议案;二是改革理事会机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机制,实行理事长与主任分设制。建立健全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授权授信制度,明确理事会、主任经营层的职权、职责和相互制约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少数人控制;三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将监事会深化为经营监督机构,使监事会工作融于经营决策之前、经营执行之中、反馈信息之后,确保监事会独立依章行使职权。同时要充分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包括对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经营的查询权,对班子重大决策和信用社主任经营管理的质询权,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对理事长或主任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建议权,对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弹劾权,提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提议权等,以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四)建立具有权威性和相对独立性的内部审计机构,有效进行监督。 一是改进稽核工作,完善组织柜架和职能定位设计。要按照“上挂下查”的原则建立垂直的稽核队伍架构体系,各级联社不但要明确稽核部门和人员的地位、工作范围、权利和责任,而且要从体制、职权、人员配备和管理机制上予以保证稽核审计队伍建设,从而提高内部稽核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减少各方面的行政干预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同时使稽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稽核工作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独立高效的监控队伍,提高稽核队伍的稽核工作质量。要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责任心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稽核队伍中来,为审计工作打牢基础。同时,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提升内审工作质量和层次。例如我市在省联社成立“稽查大队”的基础上,可以研究考虑成立市级稽查大队,选择全市业务骨干组成,同时,县级联社成立稽查分队,大队及分队成员分别上挂一级,确保组织建设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难以协调的问题,构筑有效的内控监督机制;三是要实行内部控制全方位、全系统管理,在业务职能相关部门之间建立权力制衡、程序约束的内控机制,加强部门与部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以及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信用社主任、重要岗位人员,通过实行轮岗、换岗、任期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等,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四是加强稽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稽查水平和稽查覆盖面,消灭稽查盲区,使稽查工作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五)建立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体系,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及评价。一是实行风险动态监测。重点要对信用社操作风险进行动态管理,提高对各项业务的操作风险进行预测、监视、识别、分析和研究的能力,及时提出操作风险监控重点,定期收集流动性、盈利性、充足性和安全性的指标数据,搞好风险分析报告,逐步实现对主要操作风险点的监测;二是督促落实风险管理责任。遵循“集中管理,分散控制;专项报告,统一监测;严格问责,落实奖惩”的风险管理原则。将风险管理的责任分别落实到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三个方面。并以工作成效作为奖惩依据,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屡查屡犯问题,有效消除高频率的操作风险事件,避免风险损失;三是建立内控管理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各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及各联社要对本单位(部门)内控现状,内控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以及加强内管的措施等相关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汇报。同时,上一级管理部门也要及时对基层反映情况给予意见反馈和指导,并加强系统内的经验交流、提高农村信用社整体内控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健全,商业银行的竞争将愈演愈烈。作为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要想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取得可持续发展,除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占取市场份额,获取利润之外,还必须重视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使控制活动寓于管理活动之中,成为信用社日常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姚世新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控制》
陈晓军 浅谈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中国金融界网
陈明芳 当前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途径;文秘热线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 《警示教育读本》
李志强 杜航 范庆坡 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有关问题研究 河北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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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青青 浅议强化农村信用社内控管理之我见 文秘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