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永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2
(一)地理位置2
(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3
(三)、财税及金融信贷现状3
二、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概况3
三、我县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4
(一)、小额农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4
(二)、小额农贷的财务自立能力较弱4
(三)、小额农资贷款发放措施与农户农业产业化需求不相匹配5
(四)、农户小额作用贷款利率负担较重5
(五)、小额农贷实际操作与管理机制不对称5
(六)、保障机制的缺失不全6
(七)、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程序欠规范6
四、对发展我县农村小额贷款的建议7
(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小额信贷载体7
(二)、完善农户小额信贷经营管理机制,防范信贷风险8
(三)、加大改革和政策扶持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8
(四)、加大农资小额信用贷款政策扶持力度9
(五)、切实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9
(六)、切实加强农村信用贷款业务创新9
内 容 摘 要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是向贫困家庭提供非常小的贷款以帮助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现有的小本生意。农村小额信贷以贫困或中低收入农村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这是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本文通过对永善县农村小额信贷市场三大经营机构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永善支行、永善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分析。对永善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进行深入思考。
关键词:小额信贷 政府扶持 机构参与 社区协助
对永善县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是向贫困家庭提供非常小的贷款以帮助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现有的小本生意。农村小额信贷以贫困或中低收入农村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这是农村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人民银行(现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成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它以网点多、覆盖广成为农村小额信贷的重要发放主体。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农村信用社于2001年推出一种新兴的贷款品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一、永善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一)地理位置
永善县位于乌蒙山脉西北面的金沙江南岸,介于东经103°15′-104°01′,北纬27°31′-28°32′之间。东与大关、盐津县接壤;南连昭通市;北接绥江县;西北隔金沙江与四川雷波、金阳两县相望。总面积2778平方千米。县城距昭通市政府驻地昭阳区180千米,距省会昆明市580千米。
永善境内矿藏有铅、锌、铜、铁、铝、磷、煤、沙金、石膏、石灰石、彩花大理石及银、汞、重晶石、冰洲石等。全县有三江口原始森林7万亩,竹林20万亩,森林覆盖率为7.9%,成材林主要有松、杉,有女贞、珙桐、黄杉、香樟、椿木、楠木、水青树、鹅掌楸等珍稀树种。现有豹、獐、猴、野猪、熊等数十种野兽,有野鸭、白鹭、鹦鹉、黑颈鹤等170多种鸟类。山间产当归、天麻、吴萸、杜仲、党参、竹荪、蛤蚧等名贵药材。永善是全国半细毛羊改良基地,有草山72万亩。境内土产丰富,干鲜水果四季不断,“金江花椒”、“金江柑橘”、“金江魔芋”和红糖、竹笋、桐枧、蜡虫等在省境内外都享有盛誉。永善是国家能源基地,正在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距县城7公里,建成后总装机量1260万千瓦,主要送电方向为华中、华东地区。
(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为453047人,其中农业人口426324人,非农业人口26723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40.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4.9‰,死亡率为6.4‰,自然增长率为8.5‰。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723元,增长15.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23元,增长8.1%。全县2010年末有普通中学在校学生23756人,比上年增长2.4%,小学在校学生52731人, 下降4.9%;初中学龄人口净入学率达68.5%,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6%;普通中学专任教师达1423人,比上年增长10%,小学专任教师达2588人,比上年下降3.1%。
(三)、财税及金融信贷现状
2010年,全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623万元,比上年增长30.5%;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609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0503万元,增长23.0%。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30677万元,各项贷款余额127148万元,分别增长15.7%和22.6%。全年现金投放511814万元,回笼447627万元,现金净投放6418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6044万元,增长10.4%。
二、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概况
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建于1989年,位于永善县振兴大街,下辖4部2室,13个信用社,22个营业网点,是永善县服务网点最多,辐射面最广,服务功能齐全,资金实力雄厚的唯一农村金融组织。自1989年组建至今,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政部门的领导与支持下,以坚持“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以“服务社会、发展经济”为己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不断加强自身文明建设,全力支持永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主动有效地介入地方经济,特别是近年来配合政府的发展思路,切实加大支持力度,优先支持和引导农业发展,加大支农贷款的投入,有效促进了永善农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辉煌的业绩。
永善农村信用社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服务于民的经营政策,始终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结合地方政府的统一规划,依托农村区域资源优势,支持传统产业增效益,主导产业上层次,新兴产业上规模,在支持农村粮食生产,支持农民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建设,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全面提供信贷支持,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永善信用社积极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和业务多元化战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在发送贷款支农工作中,永善县农村信用社充分发挥点多面广、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进一步发扬“背包下乡、走村串户”的精神,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工作队伍开展上门服务;简化贷款手续,采用农户小额贷款的“一次核实,周转使用,谁贷谁用”的方式,为农民群众提供了金柜创业贷款、小额农户贷款、联保贷款、农民特色贷款、购房贷款、家电下乡贷款等一系列的服务品种。截止2009年年末,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项存款余额为12.4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68亿元,其中农业贷款5.62亿元,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经成为全县农业资金投入的主渠道,是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
三、我县农村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小额农贷资金供给渠道狭窄
永善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机构良莠不齐,邮政储蓄和永善县诚信小额贷款服务公司业务基础薄弱,永善县农村信贷供给渠道狭窄,形成了供不应求,需求大大超过信贷供给的局面。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进程加快,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溪洛渡水电站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永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农业产业化发展速度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对县域内农业经济规模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域农村经济开始向多元化、多样化、规模化、常态化方向快速发展,对农村信贷资金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出现了严重供不应求的现象。
(二)、小额农贷的财务自立能力较弱
长期以来,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是全县农村金融“一折通”唯一指定承办机构,承担着全县涉农津、补贴的发放和涉农资金政策性投入的具体业务办理。相应的弥补途径较少,享受到政府相应的资金组织和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对较少。而小额农贷一般情况下创造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在农贷发放过程中,每个乡镇农村信用合作社业务覆盖范围广、业务对象整体素质较低和农村居民居住极其分散等因素导致业务成本过高。农村小额农资贷款要用较低的利率去承担资金成本和经济损失,(如投入大量人财物力、包括宣传、交通、工本、人工等大量的间接费用支出)、实现小额农贷的财务自立是非常艰难的,从而给农村信用社增加了风险,背上了自负盈亏包袱。随着政府对三农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政府对小额信贷政策扶持较少,形成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义务与政策扶持的不对等,制约了小额农贷的可持续发展,挫伤了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贷款积极性,削弱了信用社的支农后劲。
(三)、小额农资贷款发放措施与农户农业产业化需求不相匹配
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投放小额贷款时,仍多沿袭过去“春放秋收冬不贷” 的做法,即春季农资需求旺季开始发放农资贷款,秋季农作物收获时以当年发放贷款进行催收,冬季不现发放任何农资贷款。贷款周期一般控制在一年以内,仅仅适用于简单农作物生产性农资购买资金需要。与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经济周期长的特点不相适应,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不相匹配。
信用合作社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金额按一级、二级、三级划分,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分别能够按贷款等级贷款5 000元、3 000元、1 000元,主要适合以小规模家庭生产为主的传统农业生产。但目前,大部分农户小规模生产资金可通过自筹解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后,农民加大了对新兴养殖业、高效经济作物、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甚至基础设施的投入,他们对大额贷款的需求越来越高,急需多元化的大额信贷品种与之相匹配。
(四)、农户小额作用贷款利率负担较重
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指导利率,信用社有权根据借款人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上浮或下调。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9倍,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农贷利率一般上浮80%,年利率普遍在9%左右,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负担较重,贷款成本较高,付息压力较大。从而农副产品生产成本相对较高。
(五)、小额农贷实际操作与管理机制不对称
一是小额农贷的超常工作量与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偏少、管理手段落后、社会诚信观念淡薄等的矛盾非常突出。二是小额农贷责权利不对称。目前对到期不能收回贷款的信贷员采取的各种责任清收措施,导致信贷员所承担风险与利益的不对等,从而影响了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即使上级下达硬性指标,信贷员仍然惧贷、惜贷,使小额农贷的推广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小额农贷的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周期不对称。《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贷款期限为6个月以内(含6个月)”,这就从源头上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发放农业贷款的期限。再加上《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从政策上就没有建立起一种中长期贷款机制。这些运行机制与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投入大、周期长的产业发展特点相矛盾,不利于资农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管理。
(六)、保障机制的缺失不全
首先是贷款本身的风险。由于农业产业是一个受自然灾害、市场行情、人为因素等诸多环节影响的弱质产业,加上小额农贷的借款主体——农民,大多还属于经济劣势群体,自身本来抗风险能力脆弱,如果用每天生息的贷款从事高风险产业,一旦出现风险,无疑给本来拮据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农村信用社每遇到类似风险,往往也是束手无策。特别是近年冰凌雪灾、干旱、洪水等自然灾害连年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沉重的打击,突显我县农村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地区农户自行投资兴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的能力很低,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又因种种原因的影响,重点突击集中打造示范点上,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整体提高覆盖低、见效慢。甚至有部分基层地方领导认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效益不如其他行业好,政绩不如其他行业明显,从而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性不高。
其次是来自外部的各类风险。一是来自于农户的信用风险,由于部分农户信用意识不强,同时居住较为偏远、分散,影响了农户归还贷款的积极性;二是由于农户法律法规知识的淡薄,存在将多个小额农贷转移给一户使用的现象,形成风险叠加,农户还款能力降低;三是缺乏有效的信息反馈机制。由于外出务工、外迁等原因,信用社不能及时掌握信息,致使一些小额农贷因债务人外迁或长年外出务工,无法收回贷款。四是小额农贷管理落后,给农村信用社员工造成混水摸鱼之机,形成新的道德风险。
(七)、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程序欠规范
小额农贷的基础是信用。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小额农贷顺利推广的关键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评定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一般情况下,在农户需要使用资金时,到当地信用社申请贷款;信息社在接到贷款申请后,由负责农户所在片区的信贷员了解该农户的基本情况,同时综合农户贷款项目情况、家庭财产可供抵押情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对农户的进行信用评定。这些评定工作程序欠规范,特别是农户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给信用评级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导致信贷员不愿深入这些地区开展信用评级工作,信用评级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影响农资贷款发放。
四、对发展我县农村小额贷款的建议
200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新华社发布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就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是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小额农贷对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致富持续发展无疑又是举足轻重。因此,全力打造小额农贷这一业务品牌是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小额信贷载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对提出要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对新时期农村金融,特别是农村小额信贷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未来的若干年内,小额信贷的主要力量在农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少量中小型的民营小额信贷机构。2011年6月,永善县首家小额贷款公司永善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成立,为永善小额贷款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永善将形成以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争取客户的相互合作、竞争有序的小额信贷市场。
农村信用社成立时间较长,具有合法的金融机构身份、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其经营网点遍布全国农村,它也是目前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主要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储蓄和信贷发放时间经验积累丰富,有较为固定的客户群。不过,目前我县农信社小额信贷的发展并不平衡。部分乡镇甚至存在发展失衡、不良资产率高等现象。
邮政储蓄银行覆盖面较广,尤其在农村有全国一体化的庞大网络机构,具有经济实力强和网络科技优势。全县各乡镇均已覆盖邮政储蓄银行服务网点。不过,由于邮政储蓄银行开展储蓄业务时间较短,开展信贷业务更是只有短短两年时间。目前,邮政储蓄系统还缺乏大量从事信贷工作的专业人员。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在信贷管理服务上有更大的创新,才能迎头赶上,与之抗衡。
永善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一家私人股本合伙入股,以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小额贷款需求者为服务对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成立,为永善小额信贷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有利于客户服务的市场竞争机制。但该公司成立时间短、市场面较窄,客户市场需要较长的时间建立。对全县小额信贷市场来说,象征意义大于现实意义。
(二)、完善农户小额信贷经营管理机制,防范信贷风险
一是各小额信贷业务经营机构要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状况,建立和不断完善信用评级管理、业务监督、财务管理、风险预测等内控制度,尤其要加强对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考核。建立信贷人员奖励激励机制,对小额信贷放得出、收得回的信贷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激励他们加强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管理。
二是建立农户小额信贷风险机制,强化审计稽核部门的监督功能,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稽核,降低小额信用贷款风险。
三是加强金融法制建设,加大金融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小额信贷服务对象的金融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信贷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为小额农贷发展提供所需要的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
(三)、加大改革和政策扶持的力度,营造良好的宏观政策环境
一方面各小额信贷经营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从完善内部财务制度、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等方面入手,真实准确地进行账务核算和报表反映,以便采取有效措施使小额信贷经营的发展进入良性运作的轨道。另一方面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情况下,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
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多、深入农村的优势,按照商业原则引导邮政储蓄资金以适当形式回流农村,增强其在农村的储蓄、汇兑和支付等功能,促进其对农村经济的资金投入,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扶持其开展农村小额资农信贷业务。
利率自由浮动并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是我国利率改革的最终日标。放开农村信用合作社存贷款利率是一项一举多得的措施,一方面扩大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自主权,利用其灵活机制,多吸收存款,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利率全面市场化积累经验。在严格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适当地降低贷款利率上浮比率,使农民在信贷中得到真正的实惠,从而也能增加其还贷积极性。
(四)、加大农资小额信用贷款政策扶持力度
“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是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政策导向。县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可借鉴团县委、县人保局、县财政局和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个体工商户财政贴息小额经营信用贷款模式。对小额农资信用贷款采取相应的政策扶持、财政支持和政企联合信贷业务模式。由农业、财政等部门联合小额农资贷款发放机构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财政对小额农资信用贷款贴息,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五)、切实加强农村金融环境建设
首先继续推行农户“贷款证”制度,将小额农户信贷纳入个人征信体系,让农户个人信用得到规范,并使它成为社会守信的基础工程,创建信用保障和支持系统。其次,大力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强化对农民诚实守信教育、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农户等活动,为讲信用的农户开绿灯,提高授信额度,对失信农户取消授信资格、降低信用等级等,促进增强农民信用意识的,营造稳定、和谐的融资环境。最后,探索建立优化我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落实奖惩措施,尽快把我县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评价工作纳入到对基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范围,有效保护金融资源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有关当事人的金融行为,逐步形成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六)、切实加强农村信用贷款业务创新
近年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相继推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农村党员创业贷款、巾帼创业信用贷款等农村金融创新业务。这些业务在永善的开展惠及了永善农村大量的农户。例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简化了农户小额信贷发放程序,贷款期限最长为三年,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是指不少于3户的农户组成联保小组,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和消费等用途、并由联保小组成员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分期还款”。主要贷款对象为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区居民组成的联保小组成员。农户联保贷款最高单户限额可达2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联保协议期限。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是指农户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贷款对象主要为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3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十年。这些创新业务项目,正在形成一个方位的、适应农户贷款现实需求的小额信贷产品体系,为不同的农户提供了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参 考 文 献
任金海,《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控制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2005
《永善县年鉴(2010)》,《永善县年鉴》编纂委员会,2010年8月
《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概况》,永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0年9月
《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党建出版社,2005年12月
熊德平,《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1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党建出版社,2011年3月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服务业务指南》,云南省农村信用社,201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