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利率体制的现状及弊端
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利率市场化有助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
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减少并最终消除政府对微观金融主体的行政干预,克服利率软约束对借贷行为和资金配置产生的困扰
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培育完善的金融市场
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才能真正成为资金的使用价格,反映资金供求
利率市场化改革,企业才能实现预算约束
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央银行才能真正实现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变
我国利率市场化面临的障碍
1、基准利率的制定难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原则。
2、市场利率的高低对企业使用资金缺乏有效约束力
3、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
4、对利率市场化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定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1、坚持间接调控的利率制度
2、进程安排
3、全面推进方式
4、加强法律建设
内 容 摘 要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反映供求关系,为资源流动提供信号,最终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率改革是金融改革的核心,加速利率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和内在约束大大增强,正是利率改革的最佳时机,不必担心因放松利率管制而引发通货膨胀。货币当局要变稳妥为积极,加速利率市场化的步伐,利率管制解除、利率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建立是金融改革不断完善的标志。
对我国利率改革的思考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反映供求关系,为资源流动提供信号,最终引导资源的优化配置,银行是经营资金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没有定价权,那它还能叫企业吗?因此,利率改革是金融改革的核心,加速利率改革的呼声不断高涨,商业银行的风险意识和内在约束大大增强,正是利率改革的最佳时机,不必担心因放松利率管制而引发通货膨胀,货币当局要变稳妥为积极,加速利率市场化的步伐。
我国利率体制的现状及弊端
利率管理体制滞后于改革实践。现行的利率管理体制仍是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利率管理体制,即利率由中央银行总行统一制定,统一管理,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动。虽然各金融机构有一定的利率浮动自主权,但利率的浮动和浮动范围的需经中央银行批准或备案后才能执行,不能够准确、及时反映市场资金的使用价格和供求状况。即使中央银行能根据市场资金利率变动情况作出调整,但经过一系列上传下达后,仍跟不上市场利率的变化形势,具有明显的滞后性,这必然导致利率作为市场资金供求的指示器功能失效,从而弱化了利率杠杆的调节功能。这就意味着,无论银行间经营管理的水准差别有多大,它们拿到市场上出售的产品价格都差不多(部分存贷款业务利率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
利率管制的必然结果——中国金融业基本尚未形成合理竞争格局。 对产品的定价权是企业的基本权利,没有这个权利,竞争就无从谈起。一批新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被允许进入金融业,初衷是想引入竞争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但由于被剥夺了价格这个最有力的武器,中小银行们的服务优势、管理优势、成本优势在四大银行庞大的网点优势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无可奈何。利率政策实际上是一种价格政策,而价格机制只有在竞争环境中才能发挥作用,竞争越充分,经济主体对价格信号就越敏感。
二、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
1、利率市场化有助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
在利率非市场化的情况下,利率水平无法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无法反映人民币的市场价值或真实价格。由于汇率水平和利率水平之间具有联动效应,往往是互相作用、影响,因此汇率水平的确定必然缺少客观的基础,汇率水平的调整更缺乏必要依据。利率市场化有助于合理确定人民币的内在价值,有助于对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和汇率形成机制及时调整和改革。最终也必然有利于包括利率政策和汇率政策在内的整个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
2、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减少并最终消除政府对微观金融主体的行政干预,克服利率软约束对借贷行为和资金配置产生的困扰。
在实施严格利率管制的制度安排下,政府通过制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和金融机构的法定利率直接控制利率水平,并利用优惠利率、利息减免、财政贴息、本金补贴、无偿划拨、上市融资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使它们实际支付的利息水平远远低于法定利率。其实,这也是中国企业投资和贷款缺乏利率弹性、银行“惜贷”的重要原因之一。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后,政府对于信贷分配的行政干预逐步减少直至完全消除,企业的融资决策和投资决策、银行的吸存和放贷行为将更加市场化、理性化、科学化,预算软约束和利率软约束以及行为的扭曲有可能从根本上得以扭转。
3、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培育完善的金融市场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所有的金融产品逐步按照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价值定价,金融机构可以理性地按照商业原则使用金融资源,可以积极主动地按照内在价值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可以通过多种交易方式、分散资产组合等方式有效规避运营风险。
4、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才能真正成为资金的使用价格,反映资金供求,发挥其杠杆调节作用,使社会资源的配置通过资金流动和组合形成第一推动力。
5、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企业才能实现预算约束,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审慎进行投资,商业银行才能真正成为企业法人,量入为出,严格控制信贷风险,尽量减少坏帐损失。
6、只有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央银行才能真正实现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以基准利率为指导,从容采用再贴现率的货币政策工具,才能实现供求双方最大程度地通过市场实现资金交易,并尽量杜绝高利贷、地下钱庄等非法行为的发生。
三、我国利率市场化面临的障碍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利率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改革,以充分发挥利率杠杆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当前的利率运行机制看,中国利率市场化面临的障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基准利率的制定难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原则。
社会平均利润率尚未形成不同的产业之间,不同的地区之间,相同的资金投入其盈利水平差别很大。在相同的贷款利率水平下,有些行业、企业能够游刃有余,取得很高的利润,而有些行业、企业则对利息的支付不堪重负。如目前电子业的资金利润率约为3%,石油业的资金利润率约为70%,但贷款利率却一样,如此结果,势必造成企业利息负担苦乐不均。
2、市场利率的高低对企业使用资金缺乏有效约束力
实行市场利率的目的从宏观上讲,无非是要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资金的合理流动;从微观上讲,是促使企业讲成本,生产畅销的产品,用有限的资金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企业自我约束、市场风险意识虽然比起前几年有了很大提高,但仍然不能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完全按照市场化进行决策和管理的机制普遍还没有形成,这必然造成企业对利率杠杆的反应迟钝,它们所关心的不是利率的高低而是贷款的多少。必须等到利息的承受主体切实转变经营管理体制,把银行的利息负担纳入利润支出而不是产品成本,能够与银行就资金价格讨价还价的时候,才能广泛推行市场利率。
3、国有商业银行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发挥作用
国有商业银行还要承担服从国家产业政策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艰巨任务,无法按贷款风险程度、通货膨胀溢价、资金供求状况等因素制定合适的利率,还要在国家有计划的政策调整中,服从大局,发放各种优惠贷款等,因此,商业银行并不能形成自身的市场利率。
4、对利率市场化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定
在固定利率条件下,利率受央行严格控制,不能随便提高或下浮,而在市场利率条件下商业银行利率的浮动范围将被大大放宽,利率执行主体的行为控制也同时被大大放松,但另一方面,对在利率执行中的行为人并没有一套完整、详细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其行为。
四、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1、坚持间接调控的利率制度
鉴于利率对经济金融的显著影响,一方面,在我国市场经济不完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失衡、产业部门之间资金利润率差别很大的情况下,由于资金的趋利性质,完全的利率市场化可能会加剧资金的不合理流动,加剧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不平衡。这就需要政府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弱质产业设立财政贴息和担保制度,以弥补市场利率均等原则带来的宏观经济失衡。
另一方面,即使是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利率也是不可取的。尤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健全,政府不仅要弥补市场失灵领域,还要主动承担培育发展市场的重任,利率作为宏观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也不可能完全市场化。
在间接调控的利率制度下,完整的利率体系包括中央银行利率、金融市场利率、商业银行利率三个层次。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实质上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给与需求决定市场利率水平,二是通过货币市场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我国利率市场化亦旨在实现“市场形成利率,央行调控利率”这一目标模式,这种间接调控的利率制度正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2、进程安排
在进程安排上从我国利率改革的发展情况来看,利率市场化的最终实现可分四步:固定利率——管理浮动利率——放开部分利率——利率全部自由化。我国已经实现了由固定利率向管理浮动利率的转变,即已基本放弃了固定利率体制,实现了利率的浮动,并且放开了部分利率,现在问题是要完善由管理浮动利率到放开部分利率的转变,逐步扩大利率自由化的种类和范围,才能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可以这样描述:有限制的利率浮动——完全自由浮动——利率市场化。首先,在我国利率浮动管理体制建立的初期,还是要继续实行规定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的管理方法。规定存款利率上限,是因为在我国储蓄率高、存款量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规定上限以限制商业银行利用提高利率作为争夺存款的手段,避免利率大战,以降低银行的经营成本,稳定金融秩序;规定贷款利率下限是为了保证银行资产运用的基本收益,防止以降低利率放款而提供“经济租金”,避免内外勾结吞蚀银行金融资产,或人情关系贷款行为的发生。在金融监管比较乏力,银行内部自律管理不很严格,经营行为还欠规范的金融条件下,采用对存款利率上限和贷款利率下限同时控制的办法,是会有积极的意义;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待浮动利率运行稳定后,即可实行只控制存款利率上限的做法;最后,当利率市场化条件成熟后,即可取消利率上限,实现完全浮动。
3、全面推进方式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方式,实质上是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的选择问题。在现有的关于利率市场化演进的逻辑,它虽存在着理论上的合理性,但难以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我们提出利率市场化的立体突破或结构突破的思路,也就是说要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选择、金融市场利率放开的顺序安排和商业银行利率管制的取消三个方面同时寻找突破口。原因在于,我国的金融市场不完善,市场分割状况存在,难以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那样,通过找到一个突破口就能引起其它利率的联动,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因而必须同时在不同的金融市场中选择利率市场化的操作目标,实现立体推进战略。
我们可以将利率体系分为中央银行利率、金融市场利率和商业银行利率三个层次,在这三个层次中,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分别为:中央银行基准利率;金融市场的国债利率、同业拆借利率;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市场化有其特殊性,它不可能像其他利率那样直接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而是主要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和体现货币政策意图,以此调节市场利率。部分国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已经基本市场化,进一步的问题是巩固和完善已取得的成果,在国债利率上应逐步全部放开,使所有的国债利率都市场化,在同业拆借上要扩大同业拆借网络,使参与银行同业拆借业务的银行数量不断增多,使其利率市场化得到深化;在金融市场利率中还应该逐渐放开债券和股票发行利率,使其市场化。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突破口是贷款利率,稍后再放开存款利率。但是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并不可能马上进行,因此目前可供选择的是逐步扩大商业银行的利率浮动权,以此奠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基础。上述情况说明,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还处于初期或者外围发展阶段,通过商业银行体制外的发展促进商业银行体制内的利率改革,实现利率市场化的“激励约束相容”。
4、加强法律建设
一切金融运行都必须建立在法律治理的结构上。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立法和执法是整个金融法律治理结构中不可或缺的内容。首先对利率这一敏感的市场指示信号,要在法规上规范和保障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在法律中对其进行详细而确切的规定。为了保证我国利率改革的有序进行,使社会公众明确知晓利率市场化的改革安排,我们确实需要通过立法机关颁布一个相关的法律文件,指导我国的利率改革。在利率改革的实践中,政府的任务是制定法律,使利率市场化按照法律来运行,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通过法律文件指导利率改革,为利率改革的深化提供正常的环境。利率改革的进行并不需要政府随时随地的具体干扰,而在于通过立法和执法来保证改革任务的完成。其次,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一开始就纳入法律轨道,追踪每一具体步骤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及时采取调整及补救措施。再次,利率的传导机制在市场化过程中存在很大的时滞性,其事后效果远远脱离于政策执行初始。因此,在关键时候要提出一些法律规定,以保证利率政策执行的稳定性、有效性。
利率管制解除、利率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建立是金融改革不断完善的标志。虽然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已经有了一定进展,但必须正视我国利率市场化中所面临的环境障碍,坚持间接调控的利率制度,明确适合我国国情的进程安排,并以加强法律建设作为制度保障。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利率是能够实现合理的平均利润率,促进合理资金价格和稳定汇率水平的形成,实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由直接调控到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的转变,最终成为真正反映央行货币政策运行状况的中介目标。
中国加入WTO已经几年,根据中美协议,外资银行将在中国境内全面开展人民币和外币存贷款业务,利率市场化的紧迫性骤然提升。几乎所有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已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我们的金融机构一直处在利率管制下,到时候怎么与外资银行竞争?我们的金融市场怎么与国际金融市场对接?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外资银行的大举进入,他们是不会和我们争论要不要解除利率管制,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先改起来再说吧!毕竟,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参 考 文 献
1、赵尚梅,《利率政策有效性研究》,2001年12月1日
2、刘义圣,《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论纲》,2002年9月1日
3、王文平,《经济发展中的利率政策》,2005年7月
4、马杰,《利率与汇率风险管理》,2006年12月1日
5、戴国强,《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研究》2005年12年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