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形成的综合因素
(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所形成的风险
(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模式、服务方向上存在的风险
(三)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协调农村信用社拓宽清收和盘活不良资产的渠道,化解历史包袱
(二)开拓新的经营理念,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效益
(三)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拓展农村金融阵地,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风险
论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与防范
随着国家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国家银行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接管方式剥离了不良资产,轻装上阵地准备与即将大批涌入的外国银行抗衡竞争。而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只有背着沉重的包袱经营,在社会经济环境激烈竞争下,积聚风险日益突出,经营状况日趋恶化,尤其是体制几经变化的农村信用社。本文从农村信用社体制与发展变化过程,分析存在的金融风险,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
一、影响农村信用社的金融风险形成的综合因素
(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史所形成的风险
1、中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变动的历史回顾。
自1951年5月份召开全国第一次农村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成立新中国农村信用社以来,已经走过50多年。50年多来,农村信用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机构,不仅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自身也有长足的进步,各项业务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到2004年末,我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27840亿元,比年初净增3777亿元,增长15.7%;各项贷款余额19551亿元,比年初净增2629亿元,增长15.54%。其中农业贷款8490亿元,占43%。农村信用社已成为我国农村联系农民的重要金融纽带和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
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
1951年至1959年,是新中国农村信用社建立和发展的第一阶段。195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大力发展农村信用社,到195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88368个。这一时期的农村信用社,资金由农民入股,干部由社员选举,通过信贷活动为社员的生产、生活服务,成为农民生产、生活的参谋助手,以及扶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
1959年至1980年,这一阶段由于极左路线的影响,农村信用社曾先后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后来又交给贫下中农管理,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成为基层社队的金融工具。
1980年至1996年,农村信用社由农业银行进行管理,在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和接受农业银行领导、监督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存贷业务。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性”。此后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经营、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特别是县级联社的设立,对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内部管理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同时也使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成了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走上了“官办”的道路,贷款大量投放乡镇企业,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活动失去了监督。
1996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信用社体制管理的政策措施。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一方面负责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行业管理组织和自律组织没有成立之前,承担了行业管理的职责。几年来,通过一系列改革整顿的规范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贷款投向进行了重大调整,农业贷款比重明显提高。2004年底,全国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8490亿元,比1996年增加7003亿元,农业贷款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2004年的43%,提高20个百分点。二是贷款方式进行了改进,农户贷款面明显扩大。通过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以及核发“贷款证”、“贷款卡”等方式,简化了贷款手续,增加了农户贷款面。2004年底,农户贷款6795亿元,占农业贷款的80%。三是经营机制有了初步转变,内部管理在加强。四是初步建立起中央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体系,风险有所控制。五是建立法人治理监控系统。按照决策、经营和监督分立的原则,完善信用社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明确经营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努力形成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农村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构有所增强。
我国农村信用社50年多来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一些基本的经验教训。一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扎根农村,贴近农户,主动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方向。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金融发展中的历史产物,其资金来源于农村、运用于农村,员工来自农民、服务农民这一基本特征,使其成为有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特殊金融组织,在支持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资本自聚,资金自筹,经营自主,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经营管理机制。三是必须正确处理好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加快自身业务发展的三者关系,促进其依法经营。同时也要看到,农村信用社在经营机制不健全、历史包袱沉重、资产状况得不到改善的情况下,也难以有效地支持经济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管理模式的历史原因而形成的风险。
(1)农村信用社的体制不完善。一是产权关系长期不明晰。农村信用社的股金部分是农村信用社成立初期和80年代初为落实合作制,也有部分在行社脱钩后为规范合作制而筹集起来的,股民极其分散,每个股民入股股金大多是一元几角钱,对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自然漠不关心。农村信用社究竟是谁的、风险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根本就没有落实,造成产权主体缺位。二是管理体制摇摆不定,农信社管理体制自解放初建社以来,曾随着农村体制的变化而经历了多次变革,如“文革”期间下放人民公社,后又委托农行代管,实际上成为农行的下属机构;1996年底行社“脱钩”后,成立农金改办进行管理,但随后农金改办又并入人民银行,使人民银行既监管又实施行业管理。由于农信社产权关系长期模糊不清,并且在建立什么样的管理体制上举棋不定,严重阻碍了农信社的发展。
(2)历史包袱沉重,信贷资产质量差、风险大,亏损严重。多年来农行一直将农信社当成自己的“调节器”、“蓄水池”,当信贷规模紧张时,通过农信社发放贷款,绕开人民银行的监管;当经费紧缺时,伸手要农信社上缴,将农信社当作“唐僧肉”,任人宰割,使农信社背上了沉重负担。据保守的估计,如今农信社的不良贷款中,至少80%以上是当年农行代管留下来的。加上前几年以贷收息、高息揽存等违规现象严重,造成经营效益低下,严重威胁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这些历史遗留下来的包袱给农村信用社造成极大风险,严重阻碍农信社业务的发展。
(3)人员素质严重低下,是造成农信社经营风险的又一因素。农信社的职工大部分都是为照顾本单位(农行)干部子女就业而进社的,形成目前农信社队伍普遍存在人员本地化、年老化、裙带关系多、知识层次低的现象,只有小部分是通过人才中心或到正规的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毕业生。与农行脱钩后,虽然加大员工学历教育力度,但是由于大多数是业余函授教育,素质普遍较低,知识水平不高,业务技能不能随时代发展而更新,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4)基础建设滞后,业务渠道不畅通。主要表现在:一是电子化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商业银行的电子化程度已相当高,不仅实现了县、地市、省辖联网,有的还实现了全国的通存通兑,网络银行、电子货币已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事。而农信用社呢,虽然是几十年的手工储蓄记账作业在近几年逐步被电脑所替代,但办理业务效率明显偏低。目前虽然开通了农信社县辖联行往来,但其电子联行往来暂时依托于人民银行的联行系统只能作有限的运作,远远满足不了农信社的业务需求,造成结算渠道窄、速度慢,客户不愿意在农信社开设结算账户,导致大量的优质客户流失,制约了农信社业务的发展。
(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模式、服务方向上存在的风险
1、分析农村信用社违背了合作制模式经营而形成的风险。
回顾建国50多年来中国信用社发展的历史,是一部任人摆布、令人痛心的历史,历经民办、官办多次反复和与农业银行的分分合合,及多次改革、整顿、规范,已使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质面目全非,明晰的产权关系被严重扭曲,造成农村信用社实际所有者缺位,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失去了合作金融的性质,背离了合作金融的方向。
按照合作制原则,内部治理结构实行“三会”制度,但从各方面的情况看,距合作制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信用社逐步进行了规范,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内部治理结构有了一定的改进。但实际上“三会”制度未有进一步去完善、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也就难以发挥作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就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
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上的“商业化”。从信用社几十年的发展轨迹看,与农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同样受到体制、政策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信用社也以追求利润为目标,把大量信贷资金投放给了农村工商企业,有的信用社工商企业贷款比重占到各项贷款余额的60%以上,实际上已演变为事实上的农村商业银行。
2、农村信用社脱离了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方向所形成的风险。
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对象是农民,成长的土壤是农业,发展的空间在农村。如果偏离了“三农”的服务方向,把大量的信贷资金集中在乡镇企业、房地产开发等,随着地方工、商业越来越不景气,信贷资质量日益下降,经营风险越来越大,其发展最终陷入困境。造成农村信用社经营潜伏着较大的风险,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因此,农村信用社脱离了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方向所形成的风险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
(1)违规及投资拆放资金的风险。
在行社脱钩之前,农村信用社未严格遵循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进行违规经营,加剧了农信社资金营运的风险,受地方经济过热的影响,偏离了支农方向。由于为了处理好与当地党政部门关系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合作愿望,大力支持政府部门决策的项目,其实这些项目大部份属于投资大、风险大、效益差的项目,且未经科学的论证、评估,就要求信用社贷款,成了“政府拍板、信用社贷款”的政策,同时还通过凭证置换,强求农信社贷款。从贷款^^文档档案分析,所有乡镇企业在立项过程中根本无自筹资金,其购买生产设备、厂房建筑、土地征用均靠信贷资金投入,造成资产负债率高和先天性不足,使信贷资金处于高风险运作;搞贷新还旧和以贷收息,这种违规行为一度流行,这为一些不良企业取得信贷资金提供了方便之门,农信社通过不断地借新还旧和立据收息,掩盖了其经营效益真相,使盲目的贷款发放得不到有效制止,造成目前风险积重难返;违规高息吸存,农信社1996年前吸收存款性股金,由于利率过高,将其利差减去营业费用和税金等,利润接近于零,根本没有讲究成本核算。
(2)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企业效益差而形成的信贷风险。
受地方产业结构的影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过于集中在水泥、建材两大行业,这两大行业产业结构单一,容易受政策影响。1993年后,水泥、建材业由于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外部环境影响,应变能力差,市场疲软,产品滞销,导致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企业效益急剧下滑,导致农信社贷款沉淀。同时,地方行政干预的行为,致使农信社依法收贷难度加大。
(三)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对农村信用社影响
1、国家银行体制改革对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影响。
(1)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轨。
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四大专业银行从1992年转轨为国有商业银行,并从1995年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法》,明确了商业银行的责、权和在社会中的地位。所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后,为实现以追求利益为最大化的目的,各大商业银行在排除以前的政策性经营行为的束缚,重塑大银行形象与品牌,一方面通过机构和劳动用工改革,优化网点结构,分流低素质人员,达到吸纳专才,以科技创新服务手段。确立了银行品牌和社会竞争优势,逐渐扩展市场占有率。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自从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后,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以统一的银行标识、统一的网点门面装修、统一员工着装,现在以全新形象、新理念去开展业务。在短短的几年间,其业务发展得到一个新的飞跃,实现全国一卡通、超市银行等,在广大的金融市场中树立了其品牌和社会信誉,占有了相当比例的金融市场,提高了经营效益,可谓名利双收。
农村信用社自从行社脱钩后,其体制还未得到理顺,改革方案几经变化,但自下而上的垂直行业机构还未真正统一,各自为政的经营造成农村信用社的劣势充分暴露出来。首先表现为地区发展不平衡,富裕地区农信社的业务虽然发展较快,部分甚至可以与商业银行抗衡,但欠发达地区农信社经营则差上加差,连年亏损已达到资不抵债的状况。各自为政经营又不能体现大银行模式的互助,虽有大银行的理念,但只有小银行的经营。其次由于国家商行改革,创新了服务手段,而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还在试行之中,科技服务手段拓展停滞不前,甚至还存在电脑单机业务运作,在银行业务日新月异的今天,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竞争劣势尤其显得突出。因此,农村信用社惟有痛失城区经营阵地,使其市场占有额和业务萎缩,经营效益低下,形成风险越来越大。
(2)不良资产的历史包袱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发展。
随着国家银行体制改革,各大国家银行以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接管方式剥离了大批不良资产,轻装上阵,大展拳脚地发展新业务。而农村信用社,还在背负着几十年历形成的不良资产包袱,举步艰难。为了消化历史遗留包袱,化解存在风险而投入大量盘活化解工作,从而大大制约了农村信用社新业务发展。历史包袱的“毒瘤”未能得到控制和切除,甚至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生存与发展。这也是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的根源之一。
2、农村信用社受国家处置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的影响而造成的风险。
国家金融机构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部分,而非银行金融机构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各种非银行地方中小型金融机构伴随纷纷建立起来,如以各种形式开办的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信托投资公司等。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这些机构设立五花八门,尤其是城市信用社和农村基金会,农村基金会在广东有些县以下的乡镇至少开办一个,有的甚至几个以上。这些机构由于没有系统的行业监管约束,缺乏专业科学的管理,且以高息融资,自身存在着很大的经营风险,出现了难兑付存款性资金的经营局面,而且迷惑坑害了老百姓的钱,扰乱了社会金融秩序,致使有些地方的老百姓根本就不相信所有银行金融机构。这些非金融机构因为经营期间不遵循人民银行的法规经营,削弱农村信用社生存与发展能力,还在近年的处置过程中直接波及了农村信用社,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誉,形成了新的风险。由于这种机构不但自身经营不善构成风险,而且给社会造成一种信誉风险,影响其他金融机构。因此,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各级政府支持下于1999年11月对辖区内的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实行关停处置,由政府负责融资兑付集资或存款。由于这些机构在一段时期已难保正常经营,处置时触发了部分群众误解,把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性质地位与农村信用社联系一起,引发了农村信用社的支付风波,甚至出现了支付风险,农村信用社虽然在人民银行的再贷款支持下确保了支付,但社会信誉已受到了一定程度损害。而且为保支付而向人民银行借入再贷款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负担,从而形成财务风险。对经营艰难的农村信用社来说更是雪上加霜,风险重重。
二、防范和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措施
(一)采取多种方式,指导协调农村信用社拓宽清收和盘活不良资产的渠道,化解历史包袱
联社资产管理部,必须加强以人为本的管理工作机制,选择精业务、熟法律、有经验的管理人才充实工作岗位。做好市场调查,搜集信息,及时调整各时期的工作方式方法,并落实岗位责任制,把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勇于开拓,勇于创新,指导协调农村信用社拓宽盘活方式,消除历史“包袱”,化解经营风险。
1、摸清辖区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底数,按不良资产的风险系数、其抵押物的可变现易难等因素来进行等级分类,然后按照贷款类别制定相应的盘活工作措施。
2、制定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盘活不良贷款的奖励措施,将按贷款类别与盘活成效与职工的工资收入挂钩,实施激励机制,提高盘活工作成效。
3、依法保全信贷资产。在盘活工作中要注意确保贷款的法律时效,这是依法收贷的关键。尤其是乡镇集体企业贷款,由于企业通过重组、兼并等原因而造成农村信用社的债权悬空,有的甚至失去了诉讼时效。因此,在盘活工作中必须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通过重新落实债权债务,然后再由法院去保全资产,从而减少资产的流失。
4、实施以物抵债盘活不良资产。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成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客观因素,还存在着主观上因素。农村信用社过去的信贷管理工作薄弱而形成漏洞,很多的贷款抵押资产存在着抵押物抵押无效或通过法院裁决后执行难等现象,最终还是要通过银企协商落实偿还方式。因此,在企业不能正常履行还债时,实施以物抵贷不失为盘活不良资产的一种有效方式。一方面减少了常规的法律诉讼程序的时间,能尽快将抵押物及时处置变现,收回贷款;另一方面减少了解决债务仲裁的中间费用,提高企业以物抵贷、还贷的积极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了银企间各种矛盾,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抵贷资产的处置变现。
5、加强与地方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债权工作的支持。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由于历史原因,尤其是以乡镇企业不良贷款占比大。因此,要盘活资产,与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力度息息相关。各级政府要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工作。农村信用应把握时机,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维护农信社的债权,盘活不良资产工作的支持。农信社的领导要定期向党政领导汇报各时期农信社的经营状况,达成对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与地方党政领导共担责任的共识,使政府部门加强对乡镇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的逃废债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并采取积极的态度共同维护农信社的债权,在政策上支持农信社盘活处置资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二)开拓新的经营理念,壮大经济实力,提高经营效益
目前国外银行已形成了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中间业务和存贷业务、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共同发展的局面,而农信社仍以传统的存、贷、汇款为主。农信社新业务品种的开发能力较弱、速度较慢。据统计,农信社非利息收入只占总收入的4.3%,而美国银行业的非利息收入已占其总收入的40%左右。
因此,农信社应不断开拓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以增强盈利。对各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而言,其业务范围具有同质性,区别只在于服务形式、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思想等。谁在业务上领先,谁就是竞争中的胜利者。因此,农信社必须转变经营思想,为顾客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1、金融业务创新。
(1)产品新创。业务创新的一个相当重要方面是产品创新,目前农信社的首要任务是抓紧时间开设其他商业银行已经办理的业务种类,尽快真补业务空白,而后考虑进一步创新。如在抓好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代收、代付、代保管等中间业务,逐步开设国际业务、投资咨询、项目评估等业务,以增加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手段,加强服务管理。
(2)金融工具创新。要积极进行以增加种类、提高质量为核心的金融工具创新,如商业票据、一卡通(一本通)、企业债券、信用卡等,以弥补现在农信社只有代签汇票业务和没有信用社卡等不足。
(3)技术创新。目的是提高农信社的业务处理能力和工作效益,充分发挥电脑网络系统的作用,如:存贷款的电话自动查询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等。传统银行的竞争力主要在于资产规模、机构网点、地理位置等,但网络银行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网上银行的竞争力在于低成本与个性化的服务能力。网络银行将通过改变银行的经营的环境,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将发生转移。从规模转向技术、服务,营业网点的缩减将成为一种趋势,从而改变传统银行依靠营业网点的扩张方式。因此农信社必须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开发网络银行,为农信社赢得竞争优势。
(4)创新服务项目和服务方式。要不断推出新的服务和更新服务手段,特别是增加个人金融服务的比重,此外,要创新金融市场的管理手段,不断提高金融市场的动作效率。
2、经营观念创新。
(1)经营意识创新。当前农信社管理松弛、经营成本偏高、资产风险大、产品开发和营销意识缺乏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意识,面对外资银行的介入,农信社必须树立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思想,用以指导农信社的经营,并体现在所有的经营活动中。
(2)市场意识创新。面对国际金融机构的惯用竞争手段,农信社的市场有待提高,应引入成套的金融产品开发、立体宣传攻势的市场营销方法等。
(3)服务意识创新。创新服务意识就是要摆正自己的服务供给者的位置,树立大服务思想,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客户的需求就是我们的努力方向。
(三)扎根农村、服务“三农”,拓展农村金融阵地
农村信用社性质,地位及服务功能局限了农村信用社必须扎根农村,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在近年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基层网点,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之际,农村信用社更应把市场目标锁定在农村,发挥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通过信贷支农等金融服务手段,服务于农村、农业、农民,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金融阵地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的金融安生地带,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绿色经济的繁荣又衬托了农信事业兴旺。由此可见,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金融阵地,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创建金融安全区和以求发展、化历史风险的必由之路。
1、以支农为契机,拓展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信用社过去由于历史体制原因,前几年信贷投向以乡镇企业为主追求急功近利,垒大户,舍弃了小额农业、农村贷款,失去了农民群众对农村信用社的错爱,农民与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几十年的鱼水关系由此淡薄。农村信用社瞬间辉煌,遗留下了前景的一片暗淡。而现在能让信用社事业看曙光的亮点,就是醇朴农民的农业贷款,一直能保持正常运作。事实证明了,农村信用社出路就在农村,必须依靠广大农民群众。
农业、农民的贷款由于额小、面广,实质是将信贷风险分散,而农业收益较为稳固和长久。因此当前农村信用社应把信贷投入向农业、农村、农民倾斜,积极组织支农资金,资金不足的高风险的信用社,更要利用人民银行支农专项再贷款为契机,重塑农村信用社的信誉,以支农服务取得农民群众的依赖和支持,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逐步化解潜在风险。
2、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走民富社裕之路。
近年农村信用社的支服务已得到了回报,部分信用社已从中改善了经营环境,并逐步得到了好转。因此,农村信用社在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的基础工作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进一步扩大农贷的发放面和受惠面,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走民富社裕之路。广东高州市根子镇创建信用村(镇)的成功经验,肯定了民富必社裕的规律。农民收获的季节,就是农村信用社存款上升及收贷高峰之时。
通过创建信用村(镇)活动不仅民、社双赢,而且逐步在农村培养了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和信用体系,为今后农信用社的生存、发展奠定了一个良好的空间。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1.7
2、《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1.7
3、《南方金融》2001.5
4、《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