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成份的股本结构或股份名单有所变动,则改用变动之日的新基日,并以新基日计算。
关于成份股指数的几点说明:
1) 与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不同之处为:权数不同,上证30指数和深证指数以流通量为权数,而上证综合指数、深证成份指数以发行量为权数;样本数不同,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以现有所有上市的股票为样本,而编制上证30指数,则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0种A股股票为样本,深证成份指数,则以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40种A股股票为样本;指数基期不同,上证30指数、深证成份指数的指数基期均为1000点,上证30指数取1996年1月至3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指数的基期,指数以“点”为单位,深圳成份指数则以1994年1月20日为基日。
2) 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均包含B股的价格变动,而成份指数仅反映A股股票的价格变动。
2. 股票价格指数的基准功能
股价指数在国际市场中已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不同指数的构造目的不同,指数功能也在趋向多元化。设计指数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市场代表性、投资分散度、市场覆盖率、产品可投资性、股票流通性、抗操纵性、拟合度、跟踪成本等。根据指数功能不同,股票指数可分为基准指数与可投资指数两种。基准指数主要用于表征股票市场的整体水平与走势,以及反映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和作为衡量投资绩效的标准。基准指数追求较高的、稳定的市场覆盖率,所以它要有充分的市场代表性。可投资指数主要用于开发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可投资指数需要其样本股票有良好的流通性、较低的交易成本,另外,它与基准指数之间的跟踪误差应该满足一定的范围。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市场的演进,指数的功能也在不断延展和丰富之中。股价指数的初始功能相对单一,这就是基准功能,即指数是作为测度股票市场的标尺而出现的。现在基准功能仍然是股价指数最重要的基本功能。
具体来说,股价指数的基准功能主要体现以下在四个方面。
2.1 表征整体股票市场
这是股价指数最基本的基准功能,也是股价指数产生的缘由。1884年,查尔斯.道之所以创立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就是为了给《华尔街日报》的读者们提供一个了解整体股票市场现状和动态的窗口,使他们能通过个体通览总体。从这层意义上讲,通过观察由样本股价格计算出来的股价指数,就可以了解股票市场的总体价格水平。股价指数由个体股票构造成,在代表个体股票的同时又有别于它们。股价指数的扬跌涨落所刻画的是整体市场而非个体股票的运动状况。指数在每个时点上对股票市场的描述,联结起来就是市场的运动轨迹。指数不仅时股票市场的演进历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众所关注的事情和重大的国际国内事件都会反映到市场的波动中。因此,股价指数的历史涵盖了经济史、社会史和文化史,它如实地描绘了社会环境的变迁。每个时点的指数就是发展市场的层层横断面,记录了当时社会环境多方面的状况,比如从道-琼斯工业股价评均数的走势就可以洞察美国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善于观察的投资者应该能够从股票市场的历史轨迹中汲取经验教训。
2.2 反映国民经济的总体状况
如果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合理,与国民经济的结构吻合,并且股价指数对上市公司也有很好的代表性,那么指数就可以作为反映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两者之间以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作为连接纽带与传输渠道。国民经济的繁荣与衰退是通过上市公司盈利的增减来驱动股价指数的涨落。当上市公司代表的经济成份占国民经济的比例达到相当水平并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后,股价指数的运动与国民经济运行状况之间便会紧密联系起来,而且其对国民经济的反映还往往存在一定的放大效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与纽约股市市值同步大幅上涨就是一个例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55年中,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46倍,平均公司盈利增长了63倍,而其股票市值增长了71倍。而且,股价指数对经济的反映往往还有提前效应,根据一些经济学家的研究,这个提前周期一般是三个月左右。国际上著名的股价指数的最大特点就是灵敏反映国民经济运行,道-琼斯30家工业平均数与美国的GNP之间相关指数为0.92,恒生指数与香港地区的GNP相关系数为0.76,金融时报指数与英国的GNP相关系数为0.89。反观我国的股价指数,它们与GNP之间相关程度则很弱。当然,股价指数对国民经济的反映功能有时也会不明显,但这往往是暂时的。
2.3 客观衡量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投资收益可以用绝对值或相对值来加以衡量,但投资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关注更多的还是相对值。股票市场总体的波动会影响到每只股票,投资盈亏可能只是大市运动使然,并没有投资者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所带来的额外收益和亏损。只有用同一市场基准来衡量投资绩效时,才可以客观地界定投资者的水平,这也是“战胜市场”一词的实际内涵。股价指数所提供的正是这样一个尺度,投资者可以用它来客观地衡量投资的相对表现。
2.4 资产分配模型的重要参数
依据现代投资理论,对证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和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将证券投资组合在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之间进行合理的动态配置,是提高分散度以降低非系统风险的有效手段。金融资产大致可以分为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别。股票资产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类型的股票,如大型股票与小型股票、成长型股票与价值型股票。此时,如何界定资产类别,并确定不同资产在投资组合中的相对比重就成为决定投资业绩的关键。而股价指数恰恰可以用来表征和描述资本市场的横切面,其收益与波动的历史数据也就成为基金经理们决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股价指数的基准功能使得指数对于全球各地的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也使得道-琼斯工业股价平均数、金融时报指数和恒生指数成为人们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征同一市场或反映同一地区经济,不同的股价指数也并非总是步调一致,比如道-琼斯指数和标准普尔500指数以及我国股票市场上的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综合指数的走势有时候就会出现背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同的市场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与运行机制,因此,即使是同一市场中的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也需要有相应的指数体系来代表,而非是少数几个指数产品所能涵盖的。再者,不同指数的服务目的、编制方法和设计原则也可能有很大差异。所以,根据自己的目的,投资者要有选择、有侧重地观察和运用股价指数。
3. 股权分置导致的综合指数基准功能缺陷
我国股票市场上股权结构较为复杂,存在具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现象。国外一般按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而我国是按投资主体的不同性质,将股票划分为国家股、法人股、公众股和外资股等不同类型。按股票是否可以在沪深两地交易所上市交易,又可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后者主要是国家股和法人股。我国股票市场之所以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这种同股不同权的现象,并且规定只有公开发行且符合上市条件的社会公众股及内部职工股才能流通,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1) 国家股及发起人股是不需募集的存量资产,而社会公众则是属于新募集的货币形态的增量资产。在高溢价发行新股条件下,只有允许新募集的社会公众股上市,增加其流动性,才能维持投资者对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热情,以便达到顺利融资的目的。
2) 在股票发行及上市实行计划额度控制下,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为了让本地区和本行业内更多的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往往采取将到手的股票发行及上市额度尽可能地切割分配给数家股份公司,以解决“粥少僧多”的难题。面对社会公众股切割后造成的上市公司股本缺额则采取发行不占额度的社会法人股予以弥补。
3) 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发起法人股及社会法人股都属于公有股,并且大都是以各种非货币形式平价折入股,这样一方面它们相对于高溢价的社会公众股而言在企业改制之初就已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公司上市后这些股份是否流通对其最终所有者来说,暂时没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上市公司公有股权不参加流通,不仅可以保证国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还可以避免市场的大幅度波动。
由于以上三个方面原因,我国股票市场中非流通股比重不仅长期居高不下,并且其绝对值随上市公司的增加还会逐年递增。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是当前“国有股减持”和“全流通”难题的主要原因。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种有中国特色的股权分置现象的存在也有其历史必然性。可以说,在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并逐渐形成中国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分置股权有过一定历史性、阶段性的积极意义。股份制改革初期的“先试点,后规范”以及“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的历史背景,决定了各种制度设计带有明显的试验性质,股权结构模式设计尤其如此。试验性质决定了初始股权结构模式的不成熟性和过渡性,也决定了最初的改革思路只能是先易后难,先将所占比例小、比较不引起争议的公众股上市,而将占比例大的及存有争议的公有股暂时搁置一边。
以发行量为权数来编制上证综合指数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也符合国际惯例,但是它忽视了发行量与流通量的差异。国际市场上公司股票发行量与流通量基本一致,以发行量为权重这种加权方法为国际上许多著名股价指数如标准普尔500指数、金融时报指数和香港恒生指数所采用。而我国股票市场有一个特殊之处,上市公司的发行总股本中将近三分之二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股票的发行量与流通量相差悬殊。一个突出的例子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石化,其发行量为867亿,其中流通A股量为28亿,流通A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仅为3.2%。在编制上证综合指数时将如此大份额的不能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列入权数,使得上证综指与流通量进而与成交量的关联度降低,而成交量是引起股价指数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样就难以反映股票价格真实的动态演变。以发行量为权数编制的上证综指的明显缺点就是人为地夸大了总股本大的股票在股价指数中的权重地位。在样本股票股本量相差悬殊的情况下,甚至少数发行量很大且流通量相差悬殊的股票也就是所谓的“指标股”的涨跌就可以部分控制上证综指的涨跌,使股价指数发生扭曲,造成指数不正常波动,掩盖了大多数股票的行情。而且,将股本量极大且不能上市流通、产生不出交易价格的公有股也纳入上证综指的权数之中,还极大地歪曲了实际流通的总市值和市场中的资金存量。这种编制方法上的缺陷,致使股价指数不但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股票价格总体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而且容易被操纵而显示出虚假行情,从而可能误导投资者。实际上,这种缺陷目前已经被一些庄家和主力机构利用来“做市”,即控制股价指数的涨跌,以便达到操纵市场的目的。发行量加权法为庄家和大户操纵股价指数、制造虚假行情提供了便利。
另外,大量新股额发行使上证综指的对比基期频繁变动,也使股价指数的可比性受到破坏。目前,我国股市仍处在高速扩容阶段,而上证综指又以全部上市股票作为编制范围,使得样本股票无可选择,既避不开价格波动不正常的新股和扩容老股,也避不开流通量大大小于发行量的大盘股。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以发行量为权重的上证综指的固有缺陷,使其走势失去连续性和可比性。从2002年9月23日开始,新股上市首日即纳入上证综指的计算,其基期价是发行价。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发行定价模式的特殊性,新股发行价与二级市场的市场化定价偏离较大,新股上市首日通常有一个比较大的涨幅。只要新股上市后始终不跌破发行价,则每只新股的发行上市都会带动指数攀升。因为通过一级市场上公开发行的是流通股,发行价只表示投资者对以流通量供给股票的认可程度。发行量与公开发行量也就是流通量越悬殊、总发行量越大以及一、二级市场的价差越大,新股上市对上证综指的上涨贡献也就越大。市场在1999年已经历了一次新股调整方式的转变,基准价格由一个月后的价格调整为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但2002年9月23日的调整与1999年的调整存在本质区别。1999年调整后的基准价格尽管在时间、数值上存在差异,但两个价格都是在二级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是以市场化方式产生的价格。2002年将基准价格由第一日的收盘价调整为新股的发行价格,而新股的发行价格是一个在二级市场上根本就不存在的价格,是在一级市场上以非市场方式产生的价格。
以全样本来编制,沪、深两市综合指数的主要功能理应是全面、真是、准确和客观地表征我国股票市场。但是,由于存在着发行量和流通量悬殊的“指标股”对上证综指和深证综指的“杠杆效应”,它们都不能很好地反映各自市场的总体价格水平和其动态演变趋势。
我国上市公司的行业结构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行业结构也不一致。根据规定,我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都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公司上市产业政策指引的演变直接影响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和资金分布。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的建设重心是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融资,忽略了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在这种政策导向下,通过管理层审判、获得发行额度的上市公司缺乏行业代表性,尤其缺少近年来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的民营企业,同时市场的总体容量也偏小。从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GDP指标来看,我国的经济在持续、稳步和高速地发展,而股票市场却处在巨幅的波动中。股票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代表性不够,现有的综合指数又不能准确、客观地表征股票市场,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沪深两市的综合指数远远不能反映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失去了其本该具有的“晴雨表”的作用。
目前,在大部分股票价格都处在历史低位,而沪深指数仍处在较高水平的情况下,投资者自然无法用它来准确地衡量资金的投资业绩。令中小投资者感到困惑的“只挣指数不挣钱”的原因正是两市综指编制上的内在缺陷。另外,证券投资组合管理者和基金经理在使用夏普指数、詹森指数或特雷诺指数评价组合业绩时,均与市场组合M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为现实中用于替代市场组合M的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所以选择不同的指数或因采用不同方法计算出来的指数值差异,可能会导致得到的评估结果截然不同。因此,股价指数在采用以上三种方法对组合或基金进行业绩评价时,起着重要的作用。另外,组合管理者和基金经理在做资产分配决策时,一般选择某一股价指数作为风险市场组合M的替代。选择不同的股价指数或因计算方法差异导致的不同结果,会影响均值标准差坐标图中资本市场线的斜率,不同的斜率又代表不同的单位风险价格,这就会导致持有相同风险偏好的资产管理者做出不同的资产分配决策。可见,在一定的条件下,股价指数在资产分配决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我国股票市场,利用发行量加权的综合指数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不适宜作为衡量投资业绩和资产分配模型中的市场替代。
4.结论
借鉴国外股票价格指数编制方法,我国股票市场也制定了自己的股价指数,用以衡量股票价格涨跌趋势及波动幅度,综合反映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在股权分置改革下,存在非流通股比重不仅长期居高不下,出现了发行量和流通量悬殊很大的“指标股”,从而使得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的深、沪综合指数缺乏准确性,大量新股额发行使上证综指的对比基期频繁变动,也使股价指数的可比性受到破坏,它们很大程度上不能很好地反映各自市场的总体价格水平和其动态演变趋势。发行量加权法也为庄家和大户操纵股价指数、制造虚假行情提供了便利。
总之,由于在股权分置的前提下,我国股票市场上现有的综合指数在表征市场、反映国民经济、衡量投资业绩和为组合资产管理者提供决策支持等方面都存在功能缺陷。投资者在运用股价综合指数进行投资分析时,务必要客观衡量股价综合指数的信号导向,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采用上证30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证券投资技术分析多种方法结合,综合考虑。股票价格综合指数只能是作为证券投资考虑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充要条件。
参 考 文 献
1.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发展趋向.经济问题,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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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晓求.股权分置改革的若干理论问题——兼论全流通条件下中国资本市场的若干新变化.财贸经济,2006(2).
4.吴世农.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