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困难及原因…………………………..…………………4
制度问题是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也是新兴商业银行发展中的一个根本问题……………………………….………………………..…………4
银监部门对新兴商业银行的公平、合理的监管机制并未形成,对新兴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6
新兴商业银行的同业合作状况不甚理想,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将加剧新兴商业银行与同业的竞争……………….……………………………………...…7
新兴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需要进一步开发,业务.工具还较缺乏,这将对新兴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较大的制约作用 ……………………….....………..…………9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较为薄弱,不利于新兴商业银行持久健康发展…………………………………………………………….…..…...……….…10
二、解决的思路与对策……………………………….……….……………………11
制度方面…………………………………………….…………………..………11
宏观监管………………………………………….……………………..………11
银行自身方面….……………………………………….……….………………12
三、参考文献…………………………………………………………………………14
内 容 摘 要
我国新兴商业银行的发展面临着外部、内部等若干因素共同作用的困难、问题和挑战。本文从实事求是的态度出发,对有关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相应解决思路和应对措施,力求有利于新兴商业银行有健康、长远的发展。
当前我国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在我国现存的商业银行体系中,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还有农村合作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依据成立时间、所有制性质、经营机制等因素的判定,这10多家商业银行被约定俗成地称为新兴商业银行。此外还有近几年在原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的以上海银行、北京商业银行为代表的9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因而本文主要是以新兴商业银行为分析对象,就其共存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
对新兴商业银行从总体而言,其建立和发展不仅有力支持了我国经济发展,而且通过促进银行竞争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为社会提供了品种更多、水平更高、质量更好的金融服务。更为重要的是,这些新兴商业银行在探索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防范控制,在提高金融企业运作效率、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进行银行业务运作等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和良好的业绩。据统计,到1998年底,10家新兴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11822亿元,占全国银行业(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的7.5%,1998年实现利润115亿元,收息率为79.2%,平均资本利润率为16.8%,平均资产利润率为1.13%,人均创利13.2万元,其中许多指标在国内商业银行中居于领先地位。但是,也必须承认,我国新兴商业银行在发展中与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一样,同样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面临一系列自身的、外部的挑战。下面本文就此作一粗浅分析。
一、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一)制度问题是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共同问题,也是新兴商业银行发展中的一个根本问题。
新兴商业银行在进行组建时,在制度安排上就存在缺陷。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作为现代企业的核心即法人产权制度存在缺陷。大多数新兴商业银行在创立之初是建立在国有企业全资附属的基础上,以后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然而,由于存在着先天的制度缺陷,即使通过了股份制改造,但是从严格的意义来分析,仍未能促成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公司运作机制的形成,与国外真正的现代商业银行存在较大的制度差距,由此也导致了其他制度难以设立或实施。正因为存在着深刻的制度问题,有的新兴商业银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被认为形同虚设,是“橡皮图章”,因而难以形成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
正因为存在制度差异,所以我国各新兴商业银行基本上都难以达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的“四化”标准。即资本社会化、收益社会化、风险社会化、监督社会化。资本社会化是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定向或公开向社会募集资本,银行股权可以自由转让,这样可以充分吸收社会闲散资金,补充银行资本不足,同时也可以实现产权合理配置。收益社会化要求社会上银行投资者(股票持有人)可获取股息,可得到回报。风险社会化是要求银行股东要共同对银行的经营成果负责,这种成果当然也包括银行亏损,从而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监督社会化是要求不仅要接受社会投资者的监督,还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状况,有利于形成对经营层面的监督机制;在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虽然按上述四项要求,不同程度地有所体现。但个人认为资本社会化和风险社会化来要求,则我国新兴商业银行更为欠缺。从资本社会化而言,各新兴商业银行虽然进行了资本改造,但是(除中信实业银行外)从总体而言,股本结构严重不合理,国有企业股占比过大,民营企业股份占得太少或基本没有;目前可向民间募集资本金,能够上市的新兴商业银行只有少数几家,范围还不够大;另外在股本结构上,新兴商业银行目前普遍不能发行金融债券,以扩大附属资本,从社会化而言,目前各银行均谈不上严格、规范意义上的风险社会化。如果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其经营风险集国家单一主体,那么大多数新兴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主要集中于国有企业,而这些企业都是隶属于国家、隶属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根本难以社会化问题。由于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股东与民营企业股东、个人股东相比,在对风险的关切度方面,自然有所不同,而且在收益社会化和监督社会化方面也是同样。
如我国某一家新兴商业银行,在产权制度方面,与其它新兴商业银行相比,更接近于市场化的制度要求。这家银行的股份资本是以民营资本为基础。据有关媒体反映己有国际上重要的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在有关评估分析报告中,对这家银行的制度看好,并做了较为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希望入股,曾康霖教授认为,这家银行存在较好的制度优势,这是一笔很大的无形资产。根据曾康霖教授分析,其制度层面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确立股份制企业负有限责任,这种“负有限责任”的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需要的,是分散、转移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2、以民营经济股本为主,与其它新兴商业银行相比,易做到“政企分离”,而政企分离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3、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而民营经济较能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其经营和发展受政府干预很少,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这样的银行才能真正以“经济人”身份进入市场。对以上分析不言而喻,这种制度创立应当对所有新兴商业银行制度改革有所启迪。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新兴商业银行共同面临的制度问题,对新兴商业银行发展是一个根本性问题。
当然,制度问题不是商业银行自身所能解决的,它必须依赖于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依赖于政治体制的改革。因此,各新兴商业银行进行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二)央行对新兴商业银行的公平、合理的监管机制并未形成,对新兴商业银行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任何一国的中央银行(包括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包括我国的新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对其长远发展是大有裨益的,这有利于增强新兴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但是由于我国央行监管历史较短(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开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也刚刚成立不久,各项监管配套措施较不完善,加之我国银行监督机构的政策行为及商业银行业务行为受地方政府干预的机会大大高于其它国家,货币政策及操作目标在多变性的因素影响,存在着我国中央银行、银监会等对新兴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监管制度并未形成。这固然是中央银行自身的问题,但是由于银监会的监管行为及政策行为,对新兴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市场开拓、工具创新等具有极大的影响,有些甚至是决定性的。因而这方面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为新兴商业银行必须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外部性”问题,这一问题能否得以较好解决,对新兴商业银行发展影响极大。这方面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我国银监会尚未建立完善的针对包括新兴商业银行在内的商业银行监管制度和体系,有关监管内容极其有限,监管部门主要侧重于机构和产品审批,重于一些检查。二是监管准则不规范。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无论是对商业银行的检查和稽核,还是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监管,都有具体而明确的量化标准,实行“标准化”商业银行监管。我国目前衡量各类商业银行的政策界限和奖罚尺度并不明确。如对各类各级商业银行的设立及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等等,都没有规范的、科学的定性标准和定量指标体系,有的方面即使有一些,标准和指标也不十分明确、配套,使得中央银行及其分支行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带有很大的主观性、随意性,对不同的商业银行松紧不一的情况时有发生,缺乏公开和公正性。就新兴商业银行情况而言,其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与90多家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相比,具有很大的不同,但银监部门有些政策的制订和实行,却忽视了这方面情况。在新兴商业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存在政策“不公”现象,某些有利于新兴商业银行发展的业务政策规定,却仅仅适用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而将新兴商业银行排斥在外。三是我国央行监管方式单一,主要依赖于行政性管理,通常采取计划、命令并辅之以经济处罚的形式进行。
中央银行的一些监管方法与手段很不科学,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影响到新兴商业银行业务运作、市场开拓及长远发展。商业银行有其特殊的发展规律,中央银行今后应增强监管规则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推进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而不单纯采取行政手段,以提高新兴商业银行的整体运作效率,降低新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为重点,推行公平、公正的监管政策,促进新兴商业银行稳定、健康发展。
(三)新兴商业银行的同业合作状况不甚理想,外资银行进入国内市场,将加剧新兴商业银行与同业的竞争。
各新兴商业银行间合作情况并不理想,许多可以联手进行的业务,但却都是画地为牢、各自为战。近些年新兴商业银行竞相向央行争取政策支持、机构支持、资金支持,但各行间业务合作的项目和领域却很有限。就各新兴商业银行的各自特点来说,如加强联合,争取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可以相得益彰,会更有利于新兴商业银行发展。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小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成功事例很多。如在实行单一银行制的美国,由于美国每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规模相对较小,所以银行间的业务合作比其它国家的银行间合作更为紧密,在融资、结算、信用卡代理等方面已形成了比较科学和完善的合作体系,这种范围大、科学合理的业务合作大大减少了金融资源的浪费。据有关统计,美国的每个银行柜员提供服务的人口数达到4200人。而在有些没有实行单一银行制的西方国家,平均每个柜员提供的服务人口数仅为2800人。西方发达国家中小行同业合作的成功经验,应为我国各新兴商业银行所吸取。
此外,外资银行加入国内银行业间竞争,加剧新兴商业银行与同业间竞争的激烈程度,使新兴商业银行面临的同业环境更加严峻。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WTO),按照世贸组织协定规定,属于服务业领域的我国金融市场必须对外进一步开放,这无疑会使我国的商业银行特别是处于成长阶段的商业银行面临的同业环境更加严峻。一是外资银行经营更为灵活,更具有体制上的优势,其业务操作主要依据市场行为,能排除市场因素的干预,可自主决定信贷数额,资金投身、结构及价格,在用人机制和收入分配上采取与国内银行不相同的管理办法。二是外资银行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目前进驻我国的外资银行,均具有发达的银行网络和高质、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能向社会提供更多的业务品种,可以为国内客户提供更多表外业务、境外融资等业务,服务质量与服务手段更强、更有效率、更具有盈利能力,在一些国内商业银行包括新兴商业银行还处于空白业务领域更易占据主导地位。三是外资银行可经营人民币业务,必然要使新兴商业银行失去一部分客户主要是优秀客户资源,而受到冲击首先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据统计,目前外资银行办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己占市场份额40%以上)。四是外资银行在中国拓展业务,会以高薪、出国培训以及优越的工作环境等条件,吸引大量国内优秀人士,其结果将是高层次的、专业化业务人才大量流失。外资银行介入,对成长中的中国新兴商业银行形成严峻的挑战,由此也更进一步加剧了银行间的竞争程度。
(四)新兴商业银行业务创新需要进一步开发,业务工具还较缺乏,这将对新兴商业银行的发展起到较大的制约作用。
发达国家的现代商业银行是以业务综合化、服务全能化为宗旨,除一般的存贷业务外,商业银行普遍涉足信托、证券、基金、保险等各项金融业务,尽可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具有十足意义的“金融百货公司”性质。发展中间业务是在传统的资产业务创收日益下降的情况下保持盈利能力的首要选择。而目前我国的新兴商业银行,相对于工农中建行而言,虽然体制、机制相对较新,但其业务功能还很传统,金融工具还很缺乏。这主要是由于:一是中央银行从防范金融风险的目的出发,对商业银行金融工具创新,报批环节多,难度大,所以目前各行的业务品种基本是较为传统的业务。二是新兴商业银行自身机构少,任何一家都有难以在全国推开为社会公众所信服的业务网络,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而言,推行一些业务品种,如各项代收代付业务、信用卡业务、通存通兑、异地结算等,给客户带来的方便与收益并不大。在这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却依托于众多机构网络,具有很大优势,社会客户(包括单位和、居民)较为认同。三是科技手段落后,科技投入较少,虽然现代电子、信息、通信技术在各商业银行中得到了一定应用,但各行科技运用的系统性、成熟度和先进性等并不理想,与工农中建相比,新兴商业银行业务手段与功能创新,都远远不如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中目前除招行外,其它新兴商业银行在信用卡的功能与发卡量、市场占有率方面,都与工农中建各行相距甚远。四是各行间为业务创新,推出新工具而进行的合作不够。各新兴商业银行进行科技开发,都是各自为战,分散开发,分散投资,技术与兼容性都有很差,形成了科技资源的浪费。五是新兴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水平不高,也与我国内地,相对于西方国家、相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市场不发达有关。尽管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相对活跃,但是市场结构层次较低,分层次的市场框架尚未形成,中介经纪机构较为缺乏,商业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信用工具规模较小,资金清算系统比较滞后等。
面对市场、科技投入等诸多方面的制约,新兴商业银行必须立足于现有基础,不断做出努力,即除巩固传统的存贷业务外,必须改变金融品种单一,服务手段落后问题,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开拓利润增长点。一是应进一步扩大中间业务品种,开展各种代理业务,增加代理业务范围(比如拓展结售汇业务、积极开展信用证业务、非贸易结算业务、进出口贸易结算等等);拓展私人银行业务,也即是为社会居民个人服务的银行零售业务,为私人或企业提供理财服务;拓展以信贷业务为服务对象的中介业务。二是开发金融新产品,开发多功能业务新品种,根据客户消费多元化,投资多元化的需求,设计兼备多功能的信用工具等。三是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电子化建设,实现高效的现代化服务功能,延伸服务网络。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较为薄弱,不利于新兴商业银行持久健康发展。
各新兴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贷款业务方面,贷款经办与审查、管理过于集中,潜在风险大;部分信贷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在担保、抵押、诉讼、催债等方面的操作不符合规章制度,贷前审查和贷后检查不严格,论证不充分等等,有些担保过于“形式”化,并未起到防范风险的目的。而信贷业务是银行的三大业务之一,贷款质量与银行的效益以至生死存亡息息相关,尽管各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上下了很多功夫,但由于改革形势变化大,银行自身管理跨度大,受地方行政干预,发放人情贷款以及贷款控制和审批本身具有的主观性,导致一些贷款由于人为因素而形成不良资产。会计业务方面,对资金流量缺乏必要的控制手段,会计核算指标体系不很健全,会计账务处理不很规范,对一些结算人员和科技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其他如计划资金、后勤保险、安全保卫等方面都存在内控制度不完善的方面。部分基层行(处)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绕规模放款、搞账外经营、隐瞒或虚增存贷款。个别经办人员内外勾结,侵吞银行资金,从事贪污诈骗活动时有发生。上述问题尽管是由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内控制度不健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的思路与对策
制度方面
我国银行在市场需求多样的诱致力和对外开放压力的作用下,银行制度创新已提到议事日程中来。从整体上我国银行业制度创新涉及的内容是全方位的,既需要在银行法律方面进行变革,推动银行正式制度安排的创新,又要在银行内部进行各种制度规则、组织形式、金融产品等方面的变革,活跃银行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创新。银行正式的制度安排创新解决的主题目标是使金融市场在对外开放前,首先对国内开放,允许国内的银行介入投资银行、保险等业务领域,为商业银行、信用观念等非正式的制度形式的培育、引导和强化。这关系我国银行制度能否健康地生存和发展。这些归总起来实际上是商业银行制度创新所需要的外部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在银行制度创新的微观领域应注重的问题是商业银行的内部制度创新。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内部制度建设上所面临的问题是全方位的,既有资本所有制度、契约(银行提供的服务产品)、人事工资制度、考核制度、计划财务制度等正式制度规则的建立。修订和完善,也有商业银行企业文化等非正式制度安排的建立和完善问题。也就是说我国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也是结构性的,商业银行自身在制度创新中需要在以上诸方面建立新的银行内部制度结构。总之,我们要关注并适应我国银行制度综合化趋势,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宏观监管
从中央银行、银监会对新兴商业银行业务支持方面来分析,目前中央银行、银监会某些政策的限制,各新兴商业银行资本状况并不乐观,资本金相对不足,资本结构不甚合理,在目前资本市场相对活跃的情况下,针对新兴商业银行需扩充资本,并争取上市接受社会资本金的政策措施不到位(当然,这涉及到其他监管部门),同时,各新兴商业银行日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要的业务品种报批难度较大。在制定新兴商业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有关政策时,没有更多地有针对性的考虑新兴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因此,中央银行、银监会应针对新兴商业银行的特殊性给予某些特别扶植。对新兴商业银行扩股增资和扩充资本,要以更积极的态度予以鼓励和支持,促其增强资本实力和搞风险能力,并提出具体的政策操作方案。比如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开上市,应进一步予以支持,要有明确、公平和透明的审批标准;要适当放宽新兴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放宽新兴商业银行新兴业务品种的审批,只要其具备所需的管理能力、技术支持和人才条件,都应予以支持。央行、银监应积极协商证券监管部门,灵活处理新兴商业银行经营问题,支持新兴商业银行更进一步介入资本市场的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动作;应在新兴商业银行中进行利率改革试点,至少应给予其更大的利率浮动极,或参照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做法,区别银行规模规定没的利率标准,给予规模较小的银行以政策倾斜;中央银行在制定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控制考核指标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和照顾新兴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避免出现名义上的平等而实际上不平等的情况。
银行自身方面:
(1)银行业务创新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全新的国内外金融背景下,积极致力于创新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选择。1、资本业务创新。可以采取两种方式和措施:一是增加资本投入扩张股本规模来增加核心资本,具体可以鼓励那些效益好、经营稳健、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公开发行A股、B股、红筹股等,通过上市来募集股本金。二是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增加附属资本,具体可以发行7——10年的债券来筹集资本。 2、存款业务创新。开发新存款业务品种,使存款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更具灵活性。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存款业务的科技含量,推出高品味、多元化的金融工具。例如:自动转账服务、货币市场存款账户、货币市场存单、可转让定期存单、定活两便存款,通知存款、礼仪存款、住宅存款、个人退休存款等。另外,可以开发使用个人支票、旅行支票、多功能的银行卡,大力发展自助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手段。3、贷款业务创新。 一是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和住宅放款。二是以非抵抵为基础,分期偿还的消费信贷,如医疗和教育费用贷款;三是信用卡透支信贷。住宅放款创新主要有:流动利率抵押放款和可调整抵押放款等。二是推广票据贴现业务和并购贷款。三是试行贷款证券化和证券抵押贷款。另外,商业银行可发展和创新的业务还有投资于资产支持的证券等投资业务创新 。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通过一系列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建立起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制度,借以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其着眼点在于保障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防范经营风险。为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一是应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强化各级行员包括经营机构各级负责人,经常严明强调法制观念,警示全行员工。二是在经营机构建立有效的决策约束和制衡机制,防止个人随意性和非理智性对某一经营机构重大决策的影响,特别是涉及重大决策、大额贷款审批、大额财务支出等都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决策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防止决策风险。三是实现有效的控制活动。健全内部授权、授信审批机制,完善各种业务制度,对操作过程的内部控制进一步强化,体现内控要求,同时按国际商业银行惯例建立现金、同业拆放、投资、有价证券、信用卡、电脑等到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确立控制目标。四要确保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杜绝账外经营,对发现、暴露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必须严肃查处。五是强化稽核监控,发挥稽核部门内控综合管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稽核工作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并应积极拓展风险性稽核,建立新兴商业银行稽核监督的预警机制。
结尾: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而银行业则是金融业中重中之重,而新兴商业银行作为银行业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在进入一个历史性转折阶段的同时,必将面临着经营发展国际化的巨大机遇与挑战。加入世贸组织的好处在于可以减轻银行业的负担(我国银行业的平均税率为50%,而外资银行为15%-30%),但它又带来了竞争的加剧、加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因为加入WTO将使得我国的银行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和处于一个高速变化的环境中,而新兴商业银行只有通过积极进行自身改造,提高竞争能力,并加强银行业之间的合作,积极发展中间业务,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营效益这样才能使他们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兴商业银行的发展道路虽然是曲折的,但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本文参考文献:
1、《南方金融》2003年第6期《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战略思考》严青;
2、《金融参考》2001年第1期《提高商业银行效益任重道远》王福河;
3、《新金融》1999年第6期《论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袁琪;
4、《金融会计》1997年第9期《浅谈商业银行结算拓展中间业务的发展方向》张强、杨福全;
5、《金融研究》1999年第9期;《金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