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容摘要…………………………………………………………………………(2)
一、小额信贷的内容及特征………………………………………………………… (3)
二、小额农贷的必要性和意义………………………………………………………(5)
三、推行小额信贷的成果……………………………………………………………(6)
四、小额农贷发放中的困难和问题…………………………………………………(6)
五、针对以上问题所提出的建议……………………………………………………(7)
参考文献…………………………………………………………………………(10)
内 容 摘 要
“三农”的资金投放逐步萎缩,广大农村农民在生产、生活、消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保证和供给,为解决这一难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植倾斜力度。小额信贷是只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是向贫困家庭提供非常小的贷款以帮助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他们现有的小生意,一品困惑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地过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是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
关键词
小额信贷
贷款风险
三农
关于小额信贷问题的研究
小额信贷是中国金融领域的一个新话题,主要是扶贫开发的一种方式,投入的资金数额较小,资金性质为贷款,实行信用放宽,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是向贫困家庭提供非常小的贷款以帮助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他们现有的小生意,以贫困户、中低收入群体为特定目标客户,并提供适合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服务,是小额信贷项目区别与正规金融机构的常规金融服务以及传统扶贫项目的本质特征。目前小额贷款机构已经在中国获准诞生。
小额信贷扶贫方式具有如下三个特点:1、采取市场经济的一般运行规则,商业利率、满负荷工作亮灯,使为穷人服务的小额信贷机构在财务上持续,而政府又不承担沉重的财政负担。2、吸收民间互相组织或合作组织的特点,外化银行成本,又用社会压力体态抵押担保。3、小额、短期、高时间成本,自动淘汰了非穷人,保证项目的基本不标群体是穷人。然而,小额信贷的理论和实践在中国还非常有限,需要全面认识。
1994年小额信贷作为国际组织推荐的一种扶贫方式被引进中国。其目的是解决中国的贫困人口问题,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到1998年底,仅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华援助的小额信贷项目资金就达到300万美元,涉及43个贫困县。2004年,小额信贷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明确提出,并由此引发了关于小额信贷理论和实践的论证。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国有商业银行已逐渐退出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农村市场,对“三农”的资金投放逐步萎缩,广大农村农民在生产、生活、消费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得不到有效保证和供给,为解决这一难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支持,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扶植倾斜力度。
支持“三农”发展的重任长期以来就在农村金融主力军——农村信用社的肩上。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占比一直比较高,给信用社的自身经营造成很大风险和历史包袱,因而信用社对农户发放贷款就非常谨慎,不愿发放过多信用贷款,因此,“贷款难”已经成为制约农民脱贫致富和信用社发展的“瓶颈”。信用社办理贷款手续繁琐,时间长,在很大程度上也抑制了农民的信贷需求,限制了信用社资产扩张,“贷款难”已成为制约农民脱贫致富和信用社发展的瓶颈,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支农作用的发挥。这种以单一农户为借贷对象的小额农贷,采用“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金额控制在万元以下,恰恰满足了广大农村一家一户调整种养结构的资金需求,农民不用请客吃饭,不用托关系,不用找存单质押、房产抵押,只凭贷款证、身份证、信用社借款申请、私章,就可以直接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小额农贷的发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生产资金的需求,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拉近了农村信用社与农民之间的距离,并促使农信社贷款质量显著上升,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实力日益俱增,达到了农信“双赢”的理想效果。
2001年初,桦南县农村信用社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农村信用工程”,即:通过开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促进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发放,来改进支农服务水平,解决老百姓贷款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止2006年6月底,全县信用社已为农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证10万余份,累计发放小额信用贷款3000余万元,有6万多户农户通过小额信用证解决了资金紧缺问题,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资金的难题。具体表现在:
1、有力地加快了当地产业发展步伐。小额信用贷款的及时足额发放,不仅及时帮助解决了“三农”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帮助发展农业生产开拓市场、增加农业收入,推动了全县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据统计,通过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支持全县形成了枇杷20万亩、草莓15万亩、柚子10万亩、大棚蔬菜5万亩、肉牛养殖1万头的产业化布局,促使当地农业产值大幅度增长,农民人均收入由2000年底的2000多元,增长到2005年底的4000多元。
2、改善了金融服务方式,密切了农信关系。农村信用社对信用户发放贷款,实行信贷公开,增加了透明度,简化了贷款手续,拓宽了服务渠道,同时,在开展“三信创建”过程中,农村信用社还开展了送信息、送科技、送资金活动,真正解决农户发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从而改变了信用社和农民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使广大农户真正感受到农村信用社真心的为三农服务。
3、农村信用社服务的对象更加突出。农村信用社通过投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不仅有利于增加农业的投入,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而且更有利于支持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据统计,桦南县农村信用社新增农业贷款占比达90%以上,充分体现了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办社方向,强化了农村信用社联合农民的纽带作用。
4、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规范了信贷管理,降低了贷款风险,优化了当地金融环境。能够评上信用户的农户均是家境较好、守信度高、有一定固定收入而短时间缺少资金的农户,而对辖区内无固定收入、信用观念较差、资信状况差、没有确定还款资金来源的农户则不贷,从而使小额信用贷款的农户明朗化,增加了借款户的信用观念,唤起了农户的诚信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精神文明建设,优化了当地金融环境,进一步提高了信用社的资产质量。
5、改善了金融服务方式,提高了信用社的经营效益。我县各信用社都在营业柜台设立了小额信用贷款专柜,农户持身份证和小额信用贷款证、借款申请、私章,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原则,可直接到柜台办理贷款,就象存取款一样方便,解决了长期以来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增强了农民对信用社的信任,而各级党委、政府也越来越认识到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重大作用,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开展存贷款业务,协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等工作,促进了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可以说,从开始发放小额信用贷款至今,各项业务均实现了翻番,5年的发展规模相当于农村信用社建社以来50年的发展。
6、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形象得到提升。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辐射面广,工作量大,发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过程,实质上就是重新塑造农村信用社形象的过程,得到实惠的广大农民群众通过自身的切身感受,感激信用社、宣传信用社,这又在无形中为塑造信用社的新形象增添了光彩。
目前,有关我国小额信贷的理论研究时常见诸于大众传媒之上,一些政府部门组织出国考察后也提出一些报告,但不论在基本理论上还是实践指导上都缺乏一般性的考虑。尤其是忽略了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新产品、新市场的定位和发展理念,忽略了对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以及小额信贷机构发展所需要的外部环境等问题的研究。
从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过程考察,小额信贷的持续性发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目前大量的小额信贷机构存在高额的不良贷款。各地建立的小额信贷机构性质含混,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管理费用混乱、成本极高;不良资产比例明显偏高;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水平较低,缺少培训机制;特别是缺少及时发现问题的信息监测系统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农村信用社对以信用方式发放农户贷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限制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广泛推广。相当一部分信用社认为农户贷款点多面广风险大。据调查,近几年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不良率是很低的。农村信用社只要对农户资信状况进行充分审查、把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二是农村信用社习惯了以前抵押担保的信贷思路,对信用贷款认识不足。另一方面,信用社在强化风险责任约束的同时,却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奖励机制,导致信贷人员发放贷款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使得信贷人员贷款更趋谨慎,存在惧贷、惜贷心理,尤其是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不敢轻意发放信用贷款。
2、部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意识不强。由于农户贷款额度小、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营成本高,因此,少数信用社推广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有的社对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宣传不够,多数农户对此项工作不甚了解;有的社坐门等客,存在着官商作风,不能深入农村和农民中间,农户信息掌握不够;有的社在信贷投向上重工轻农、重大额轻小额、重盈利轻服务,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
3、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空间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一方面, 由于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宣传不够,农民对方便快捷的办贷程序还不十分了解,加之受传统的观念左右,认为没有关系就贷不到款,因此制约了一部分信贷需求;另一方面,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进程中,受技术、信息、资金等多方面因素制约,传统农业的种植方式还占主导地位。而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耕作对资金的投入相对较少, 这部分资金大多数农民能够通过自身的积累来解决。因此,还有一半以上的农户没有成为信用户,不能及时得到小额信用贷款的支持,信用社的支农发展空间还很大。
4、农户联保贷款实际操作较难。据调查,农户联保贷款目前在某些基层农村信用社尚未开展起来。这主要是由于当地农民、家庭之间的经济状况各不相同,较富裕的农户自身贷款需求不大,他们不需要贷款支持,也不愿意与其他农户进行联保;而条件较差的农户,由于家庭收入水平低、底子薄,虽然有较强的贷款需求,但很难找到其他农户联保。因此联户联保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大量细致的工作。
5、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村信用社贷款没有安全保障。有些农民信用观念比较淡薄,一部分农民把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当作政府部门的扶贫款和民政部门的救济款,不管是不是搞生产经营,只要能贷到款,就尽量贷;只要贷到款,就不想还,有的甚至赖债、逃债、废债,给信用社信贷资金造成很大的风险。
6、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缺乏严谨的态度。一些信用社的信贷人员仅凭个人的主观印象对农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未能征询当地“村两委”的意见,对农户的信息掌握不够,没有全面掌握农户的家庭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该户家庭的借贷和信誉情况。对农户资信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掌握,因此,所评定的信用户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具有潜在的信贷风险。
目前小额贷款出现得问题,应及早采取措施,否则不但会影响农户小额贷款方式的活力,更会影响到农民生产生活的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更会影响到农村经济发长远发展。为此,建议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做好本地农业发展规划,有计划的开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好示范,使农户的生产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合拍,从而消除生产方向上的障碍,以农户生产规模的扩大,带动资金需求的增加。
二,农村信用社在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要努力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为农户提供各种信息,帮助农户理财,指导农户用好贷款,使农户小额贷款不但能借能还,还能常借常还。
三,要把培养信用户、创建信用村(镇)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抓出成效,用农户良好的信誉,来保证贷款的质量。
四,适时调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强适应性,使之能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办好农户联保贷款及其他方式的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资金需要。
五,由于这种贷款相对风险比较大,成本比较高,应考虑给农村信用社一定的补偿,以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利益和工作积极性。
六、适当放宽贷款条件,切实提高农民融资便利性。一是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应依据风险的大小,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允许浮动幅度内适当实行差别优惠。二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周期和具体要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使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资金周期速度相衔接,提高贷款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要灵活界定信用贷款条件,对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良好的农户,可视其情况及时调整贷款限额。
七、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小额信用贷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必须紧密依靠地方各级政府。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协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探索建立由镇政府、信用社、村委会和农户“四位一体”共同创建的互信互助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地方政府要与农村信用社一起采取有效措施,发展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积极推行联户联保制度,努力探索、创新各种有利于降低对农户贷款成本和降低贷款风险的制度形式。要探索建立农户担保基金,协助信用社建立起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制度,促进信用社增加农户信贷投入。
八、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应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对部分资产质量相对较好、资金相对宽松的信用社,以及地方经济结构调整较好的县(市)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部分经济结构单一、资产质量较差的县(市),应在发放质押、抵押、联保贷款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对不同资信情况农户的贷款方式:对经济实力强、信誉高、从事生产项目效益好的农户,要克服“惧贷”心理,对其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对经济实力较差、有实干精神、从事生产经营效益一般的农户,也可在实行抵押担保贷款的同时,小额度地试行信用贷款;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借款者本人又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农户贷款,可采取联户联保的办法;对于市场前景难以把握的较大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农户的大额资金需求,应按《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坚持审贷分离,逐笔核贷,手续健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九、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思想认识要到位。农村信用社是最基层的合作金融组织,其根本宗旨就是服务于“三农”,而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在农村各项金融方针政策、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个最重要手段。因此,各农村信用社要端正经营思想,转变经营机制,认清形势,不断提高为“三农”服务的层次与水平,让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不再存在“贷款难”。
十、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着眼于信贷方式的转变,传统的信贷管理方式必须打破。一是要严格按照人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操作程序办贷,简化贷款审批环节和手续,方便农户贷款;二是要广泛宣传,将小额信用贷款的办贷程序和要求宣传到辖区的每一个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要符合实际需要,不要成为摆设;四是信贷投放要常放常收,改变过去那种“春放秋收冬不贷”,只能适用于传统农业而不能满足于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五是对信贷人员的考核指标要细化,实行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责权利相结合,以期调动信贷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
十一、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与防范信贷风险、创建信用镇、信用村相结合。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并不是不需要防范信贷风险,防范信贷风险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农村信用社要在对农户信用评定等级的基础上,实行限额核定,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要主动加强与村两委的联系,取得支持和配合,依靠地方政府推动信用评定制度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一些“钉子户”、“赖债户”要协助做工作,或通过法律、教育等手段,保护信用社债权。
十二、切实加强信用社内部管理,改进服务方式。一是要彻底转变经营作风,切实改善金融服务,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二是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修改完善对农户贷款的制度办法,简化贷款方式,积极支持农民增加收入,不断总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适当放宽信用贷款额度和服务范围,及时满足农民多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三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一些信贷人员只管放不管收的现象,以保证支农贷款贷得出、收得回;四是拓宽服务领域,要根据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需要,在优先解决农户种养业资金需要的前提下,积极开办农民需要的住房、教育、大额消费性贷款,支持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多种经营。
十三、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有政策的扶持,以促使农村信用社既要有让利于农民的利率优惠行为,自身又能实现效益,从而达到“社农双赢”。在政府的支持下可实行税收优惠和适当的利率浮动政策,对支农专项贷款利息收入减免营业税;人民银行适当提高农村信用社转存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或者降低支农再贷款利率,给农村信用社创造一个较大的盈利空间,让利于广大农民。
参 考 文 献
(1)旷宗仁,鲁静芳,左停; 创新与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研究; 2006年02期
(2)李宪忠; 小额信贷发展路径探析;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6年09期
(3)钱水土,乐韵; 中国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学分析;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7年05期
(4)邓晶,鲁靖; 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看农业金融支持的弱化; 金融与经济; 2005年06期
(5)王宗强,尹洁; 小额信贷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乡镇经济; 2007年07期
(6)焦瑾璞; 探索发展小额信贷的有效模式; 中国金融; 2007年0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