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前我国经济与农村信用社问题概述
(一) 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与信贷结构调整的滞后
(二) 农业产业化与金融专业化的矛盾
(三) 农产品市场与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对称问题
(四)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差距
(五) 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与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脱节
二. 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一) 解决“三农”问题急需资金投入
(二) 农村信用改革,能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最终让农民得实惠,减少贫困人口
三. 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的实现审视
(一) 产权关系仍然模糊
(二) 农村信贷资产总量问题
(三) 盈利能力问题
(四) 资本充足率问题
(五) 组织体系问题
(六) 人才问题
四. 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下一步发展的思考
(一) 推进改革力度,建立产权清晰的新型的信用或商业银行
(二) 农村信用社正视现实,改变经营模式,树立“大农业”观念
(三) 择优支持企业发展
(四) 争取政策扶持
(五) 拓展业务领域,实现资产多元化
(六) 培养专业人才
(七) 树立农信社形象
(八) 加强综合管理
(九)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内 容 摘 要
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半个世纪曲折发展之后,如今定位于“由农民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并逐步融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开始真正意义的自主经营,自求发展。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和经营环境变化,本文从基层农村信用社当前存在的问题出发,研究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政策,谈几点粗浅看法,希望推进农村信用社更好地发展,更好的为农业经济服务。
论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的分析与探讨
一、当前我国经济与农村信用社问题概述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决定》实施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生了重大变革,部分地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但仍然滞后于农村发展步伐,即制度性、技术性、操作性问题,几乎遍及农村金融的各个方面。
(一) 农业经济结构的优化与信贷结构调整的滞后
我国农业生产正在由数量性粗放增长方式逐步过度到效益型集约增长方式,农产品品质得到全面改善,畜牧业和渔业在农业的比重中不断提高,农产品的精加工和深加工持续发展,对融资提出了新要求。但是,随着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性结构调整,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支行陆续退出县域经济,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而农村信用社贷款结构的调整并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结构优化的步伐,新增贷款缺乏新意,而目前农村信用社有近4000亿元的历年累积亏损和呆坏损失,存在贷款调整困难。具体表现为:第一,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仍主要局限于传统小农业领域;第二,贷款品种局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缺乏针对大农业的固定资产和更新改造中长期贷款;第三,在信贷周期上,传统耕作的特点是春种秋收,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演变为春贷秋收。既不利于信贷多样化发展,也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多样化。
(二) 农业产业化与金融专业化的矛盾
在市场导向下,各地出现不同层次的农业化趋向。有较初级层次的水果之乡、蔬菜之乡,也有中级层次的经济物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并涌现了高级层次的产业化企业,如草原兴发、丰乐果业、金健米业等151家国家重点企业和3万多个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信用社仍以传统的存款、贷款为主,虽然已开办了结算、汇兑及一些代收、代缴等中间业务,但服务品种单一,针对农业化趋势,却不能提供相配套的技改信贷、进出口结算等专业化服务。
农产品市场与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对称问题
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已经形成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专业市场与综合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共同繁荣的多层次市场体系:部分农民甚至退出生产领域,成为专业性经济人。但是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只开展了债券分销、现券买卖业务,不能作为独立法人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的单一、资金来源的狭窄,使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农产品市场多层次性形成的多形式融资需要。
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与金融服务体系的差距
近年来,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专业收割队、专业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庄稼医院”等的兴起,为农业提供了社会服务,但是金融服务却显得力不从心。一是业务种类少,主要集中于信贷服务。在信贷服务中,农村消费信贷、科技信贷和助学信贷等基本空白;二是介绍手段落后,以手工为主要方式,侧重现金结算,耗时长、效率低;三是缺乏营销服务观念,普遍存在“等贷”现象;四是资金分流严重,国有银行和邮政储蓄的农村网点把相当部分农村储蓄转移到非农领域,使本已不足的农村资金更加短缺,金融服务更加薄弱。
(五) 对农业的政策支持与对农村金融的政策支持脱节
我国农村金融政策在功能上是很完善的,各种性质的金融机构各施其职,但是从实质上来看是严重缺失的,金融机构的组织和分布极为不合理,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体系安排不能适应农村市场的需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经济对农村金融体制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就我国现行的体制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来说,是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
二、 农村信用社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
解决“三农”问题急需资金投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成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因素。经济决定金融,经济发展程度决定金融的组织服务,金融对经济有杠杆作用。早在1925年毛泽东就提出“三农”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如今依然没有解决。如果“三农”问题解决得好,就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社会的坚实支掌;一旦出了偏差,就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当前,“三农”问题主要集中体现为“农民太穷,农民太多”,核心是如何搞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真正实现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在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在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同时保持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都需要贷款的支持,这给农村信用社提供了广阔发展的空间。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中介机构,按照萨伊定律“供给能创造需求”,它的存在是诱导性的,会扩大农民的资金要求。
农村信用改革,能提升“三农”服务水平,最终让农民得实惠,减少贫困人口。农村金融体系如何以及以任何方式减轻农村贫困,在定性和定量方面的研究很多,得到了很多不同的结论。但基本上共同的观点是,通过金融扶持,农民能增加收入,降低风险,能提高生活水平,走出贫困。在金融系统中,农村信用社与“三农”关系最紧密,对农信社进行改革,农民得到实惠。农信社受制于管理体系落后和产权结构不合理,点多面广的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让需求与供给同步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对农信社改革,发挥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为解决农村金融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满足农业、农村、农民对农村金融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经营证明是显著的。
三、 对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问题的实现审视
当前,在货币和金融框架内对农村信用社现实问题进行现实审视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信贷资产总量问题、盈利能力问题、资本充足率问题、组织体系问题、人才问题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揭示其运行质量及其原因。
产权关系仍然模糊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根本原因。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会形象激励和行为,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产权内容的改变,取决于统治集团对改变现有的产权安排所带来的收益的事前估计、监察和执行权利结构的改变所带来的成本的事前或事后估计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农信社选择的产权模式也不一样。目前,我国农信社可选择的产权模式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或者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惠的信用合作社等不用的产权模式。
农村信贷资产总量问题
统计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是多年来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积累形成的,有信用环境、行业政策、行政干预的原因,也有经营方针、内部控制、信贷管理的疏漏,还有领导决策、具体实施、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失误。对于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风险,不能简单的就化解论化解,必须把其置于发展和变革的环境中,在变革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发展中消化存在的风险,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理管理工作。
盈利能力问题
首先是规模不足使农村信用社在低盈利水平徘徊。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是数量众多的农户,单笔信贷规模多为几千、几万元,规模稍大的信贷往往集中于商业银行;其次是资金分流,主要是农村地区邮政储蓄吸储已达8985亿元(2003年12月末),占农村信用社存款的37.90%,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动员力;另外,约4000亿元的不良资产也制约着盈利能力的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持续上调,使得银行必须重新调整大类资产的配置,把资金从其他高收益品种调拨至准备金上,从而对银行的盈利产生负面影响。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超过了8%,一年期央票到期收益率超过了4%,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89%,超储利率则仅为0.99%。
资本充足率问题
进一步提高资本充足率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现状的迫切需要也是自身稳健经营的需要。过去在计划经济的思想影响下,农村信用社长期靠国家信用经营发展,不重视资本的补充,资本管理准则的确立与完善。当前信用社正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把信用社办成资本充足、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资本充足是运营安全的前提,而在《巴塞尔协议》框架下,信用社的资本充足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
组织体系问题
农村信用社在由合作社转向现在金融企业制度过程中,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没有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激励和约束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匹配。现有的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股东会和理事会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现象仍然严重。
人才问题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员工素质与其他金融部门相比,相距之大,令人堪优;一是人员文化素质低。在农村信用社中,受过全日制大学教育的寥寥无几,几乎是在职的学历教育或未受过专业教育的初、高中毕业生。二是业务素质差。农行和信用社分家后,有不少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骨干都流入农行,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历史问题,增加的员工有不少则是原来农行、信用社的待业子女,有一定的优越感而缺乏苦练内功的精神。另外,农村信用社经营业务范围较小,得不到更多金融业务的实践和锻炼,一旦要开拓新业务,很可能会出现难以适应和无人胜任的情况。三是领导人匮乏。农村信用社在目前的很多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老业务把式”,文化水平不高,观念保守,缺乏综合管理能力和开拓进去精神。部分高管人员现代管理意识不强,多年延续下来的习惯性做法在短期内难以彻底纠正,制约了农信社的发展空间。
四、 对我国农村信用社下一步发展的思考
基于对农村金融的现实审视,如何塑造符合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是当前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信用社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推进改革力度,建立产权清晰的新型的信用或商业银行。产权问题,一直是转轨经济中困扰我国经济改革的问题。在今后的农信社改革中,应该强化明晰产权的改革力度,规定农信社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选择农信社模式,国家不强求统一。现代经济条件下的农户和农村中小型企业的金融需求是多样化的,一个地方存在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并不意味着这种“垄断竞争”就是最优的结构,通过行政控制造成的均衡往往是低水平均衡。需要通过市场的力量,促进民营资本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参与,建立各种新型金融机构。要相信农民即市场力量能够自我做出合理的选择。
(二) 农村信用社正视现实,改变经营模式,树立“大农业”观念。在支持农民增收的同时,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时候同时发展自己。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农村幅员辽阔,种植业、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各种服务业为农村信用社拓展了广阔的信贷经营领域。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立足农村、服务农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信用社的支持,而且农村信用社通过长期以来采取形式多样的支农活动,在广大农民心目中已经形成了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信用社应利用这些优势,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树立起新时期农村信用社崭新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展示农村信用社的雄厚实力,巩固农村业务阵地,扩大农村信贷经营领域,加大对高效农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一户带多业,一业带多业,多业带一村的滚动式经营,形成以村为主的粮食、蔬菜、肉食、果品等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扶持农村搞农产品的深加工,逐步扩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农村信用社只有牢固树立支农观念,坚定不移地坚持支农、兴农的大方向,通过改进和加强支农服务,开发农村,服务农村,实现规模效益,才能加快自己的发展。
(三) 择优支持企业发展。企业的健康发展不仅能加速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周转,而且还可以增加信用社的低成本存款,优化负债结构。但是,在前一时期对企业的信贷投入上,由于信用社风险意识不强,或因有些信用社领导为了一己私利,加之一些地区地方政府为了达到“创业绩”的目的所施加的行政干预,不坚持核定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遵循国家有关产业、环境保护、矿山开采等有关政策规定,不注重资源和技术条件而盲目上项目,还有的不强调担保抵押,不坚持“三查”制度,使一部分信用社信贷资金有帐难收,致使大量的信贷资金血本无归,有的信用社甚至出现支付困难。鉴于上述教训,农村信用社在积极采取措施,依靠法律手段清收贷款,抓紧补办和完善企业贷款担保抵押手续的同时,对今后发放的企业贷款必须坚持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出发,建立并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不折不扣地执行审贷分离制度,强化管理,严格坚持核定企业自有资金比例,选择那些既符合政策又效益好,规模适中,并且科技含量高、低耗能、前景广阔、信用状况良好的优秀企业,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千方百计扶持一批自己的“饭碗企业”。可以试推行客户经理制,给予全防卫的优质服务,换去存、贷、结算综合效益,这样信用社的经营水平必然随之提高。
(四) 争取政策扶持。在我国,不管农信社改革后采取何种经营体制,起服务“三农”的方向都不会改变,仍然承担着相当多的政策性业务,政策性会比较浓,作为弱质金融机构的现实也无法一下子根本改变。因此,笔者认为,既然其存在体现了政策,国家政策就应该给予相应的扶持。而争取政策扶持的行动,对于基层农信社来讲是不切合实际的。那么,作为农信社行业管理组织理应有所为。行业管理组织争取政策扶持,应根据我国农信社为实际需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废除和制止少数部门出台针对农村信用社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鼓励和引导将农村政策性业务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特别是财政性、事业性单位的存款引导其存入信用社同,时建议银监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邮储资金适当反还农村的办法,制止金融机构的不正当竞争,让支农资金不外流,增强信用社的支农后劲。从国家政策上切实解决农信社巨大的历史包袱问题,使农信社真正轻装上阵,更好地服务“三农”;配合国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应给予农信社政策倾斜与优惠,弥补农信社可能由此产生的信贷资产损失;向政府扫清税收优惠和行政手段扶持稳定发展;向人民银行争取再贷款、利率、呆帐准备金提取、机构市场准入、开办新业务等方面的政策优惠。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全省,全国通存通兑,提高信用社竞争能力,争取实现改革和发展的“双丰收”。
(五) 拓展业务领域,实现资产多元化。首先是要加大吸收股本金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股金的增加既可以充实信用社的自有资本金,又可增加信贷资金总量。一是要做好工作,扩大农村集体经营单位和乡镇企业入股,增加大股东比重,还要发扬“海纳百川”的精神,广泛吸收来自方方面面地零散股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社会网络格局;二是对原有股金进行清理分红,凡是盈利较多的信用社,可按规定进行股金分红,扩大社会影响。在清理分红工作中,进行适当比例的增股扩股,扩展股金总量。其次是要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第三产业和中间服务业不断向农村延伸,为信用社提供了新的业务天地。信用社要抓住时机,开展代理、代办、代收、代付、代保管、信息咨询、租赁等业务,特别要与税务、保险、电力、邮电等部门搞好协调,把代收农村税金,保险费、电费、电话费等业务争取过来。这样,既可增加经营收入,又可增加大量的低成本存款,把信用社的业务经营与广泛地为社会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再次是要优化投向,实现资产多元化。对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要改变过去只是存款和贷款的单一、传统经营方式,科学运用资金,贷款投向高效农业、高效企业倾斜的同时,适当购买一部分国家债券,增加一些利润高,风险低的投资,实现资产多元化,从而提高盈利水平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六) 培养专业人才。在当前知识、技术、科学竞争非常激烈的年代里,能否拥有一支文化高、专业技术强、政治思想过硬的职工队伍,是信用社在今后竞争中成败的关键。所以,提高信用社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当务之急。一是选择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对口人才,充实员工队伍,在用工问题上,实行全员聘任制,引入能者上、庸者下的优胜劣汰用工机制,实实在在开展“达标上岗”活动,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坚决卡住“关系”杜绝“照顾”。二是对现有职工队伍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强化教育,促其提高。针对当前大多数信用社人员较紧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不同职务,有的放矢,确定不同学习内容,定期进行问答、答卷、实际操作等形式的考核,对成绩突出、贡献较大,工作有创新的优秀人才,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资奖励,同时与个人晋级、职称、评选先进挂钩。由县联社每年对各岗位人员组织一次或两次专业知识培训,除学习贷款、会计、储蓄等岗位操作知识外,还要学习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微机操作和管理等知识。把岗位自学同有重点地选送各种专业人才到大中专院校学习结合起来。鼓励青年职工岗位自学电大、函大和参加社会成人高等考试。采取多种渠道,与有关院校联系,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选拔基层优秀人才进大中专院校学习,为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的发展培养高层次管理人才。
(七) 树立农信社形象。一直以来,农信社独立、一体性的观念在人么心目中较为模糊,地方性子较为明显,面对国家信用作后盾的国有商业银行,其竞争上明显处于弱势;加上前几年城市信用社与农金会的风险影响,同样冠以“信用社”名称的农信社社会信誉仍然无法完全从社会民众的质疑中较好树立起来。为此,各级农信社行业管理部门应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对农信社进行有规划的、系统的、深入的正面宣传,不懈努力地树立农信社强大且良好的形象,全面提高其在国家乃至在地方的信誉度,增强其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平稳发展。
(八) 加强综合管理。各级联社要制定、完善适合辖内农信社特点的业务、财务、人事、劳资、稽核、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和方法,运用间接管理手段,逐步引导信用社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不断提高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因此,还要加强信用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构筑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证营运安全;落实和完善信用社经营责任制;切实做好“三防一保”工作,防止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
(九) 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其经营与发展都离不开它,但由于其分散、规模小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协调、解决问题上显得力不从心。因此,作为各级联社,应当负起对农村信用联社保驾护航的职责,积极协助农村信用社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首先要帮助农村信用社理顺与当地政府的关系,促进各级政府转变观念,把农村信用社当作自己的金融机构和农民的银行加以爱护,为农村信用社提供行政扶持,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债权和信誉,保障农村信用社平衡发展。其次要帮农村信用社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尤其是要协调好工商、税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关系,为农村信用社争取宽松的社会环境。再次要帮助农村信用社理顺同银监会,人民银行的关系,在依法接受银监会监管的同时,争取银监会、人民银行的理解和政策支持;要帮助农村信用社理顺与其它金融机构的关系,防止不正当竞争。
综上所述,中国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农村信用社更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在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中,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优化资金配置、产权关系明晰、法人治理结构规范、风险责任明确的管理体制。坚持服务“三农”的经营方向,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方式,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树立发展意识、企业意识,真正使农村信用社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企业,同时要为农村信用社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使信用社真正享受到国家的扶持政策。这样,农村信用社才能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戴相龙 《加强金融理论研究,促进中国金融发展》
《金融研究》2000年 第10期
戴根有 《关于我国货币政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金融研究》2000年 第9期
张耀 《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0年 第1期
廖文义 《关于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思考》
《南方金融》2002年 第2期
张宏萍 《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思路探讨》
《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01年 第6期
周有忠 《当前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
《中国金融》2001年 第6期
易诚 《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广西金融研究》2003年 第11期
吴承运 《关于农村合作金融发展问题的探讨》
《中国金融统计》 1997、1999年
《中国金融年鉴》 1998、1999年
《中国金融年鉴》 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