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
农村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
支付清算系统建设
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支付清算环境的不足
改善农村支付清算服务的几点建议
内 容 摘 要
我国“十一五”规划中分别提出了“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发展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持久的金融支持,而持久的金融支持则需要畅通的支付结算环境支撑。如何将这两项发展任务相结合,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促进农村地区、农村与城市区域支付结算平衡发展,是发展农村经济、农村金融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何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值得深入思考。为此,本人结合工作经历,尝试分析其中存在的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建议。
对我国农村地区支付清算环境的思考
我国是一个拥有8亿多农民的农业大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仍比较落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在农村地区尤为突出。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分别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的重要发展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持久的金融支持,而作为经济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支付体系的发展状况不仅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有直接影响,而且对金融环境、金融创新,金融稳定发展有很强的支撑作用。
如何运用新的理念、新的机制、新的方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支付结算服务,值得深入思考。为此,本人结合工作经验,尝试分析其中存在的情况,并提出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服务的建议。
农村金融机构的组成
目前,构筑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自从1996年经历体制改革后,逐步退出农村基础市场、撤销县级以下营业网点,而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银行、在客观情况下都淡化了两者在农村金融中的作用。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为遍布农村的主要金融机构。其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银行的身份进入金融市场仅仅2年的时间,最后一家新疆分行是于2008年1月28日成立的,目前依托的网点共有37000家。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实就是农村信用社,农信社1996年与农业银行脱钩后,经过10余年的体制改革,现在交由省级政府进行管理,其资质符合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标准的成立了地方性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全国共有80000余家营业网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50多年来在支持“三农”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是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建立健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体系,进一步畅通支付结算渠道、完善支付结算功能、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是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不断发展、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任务。本文将主要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为例解析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情况。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清算体系现状
支付清算系统建设
农村金融机构支付清算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同城和异地的支付结算渠道也越来越通畅。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网内联行和全国农信银等重点业务的网点覆盖范围,有效推进了农村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和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构建了我国农村地区支付清算体系。
1.建立省内综合业务系统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各省包含支付结算业务在内的综合业务系统的建设步伐是不一致的,但因为受到市场竞争压力的结果,整体建设速度推进很快,全国30家省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有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21个省、市、自治区,建成了省内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实现了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所有机构营业网点各项业务数据集中和联网运行;另有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四川、甘肃、青海等7省、自治区或正在处于省综合业务系统建设过程中,或已完成核心业务平台的建设,正在组织推广,在辖内网点陆续上线运行;山西、辽宁两省前期已完成单一的省辖支付清算系统,正准备开发省综合业务系统,待系统建设成功后进行系统合网运行。
2.全国范围支付清算情况
由于受到机构网点区域性的影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业务无法延伸到省外,严重制约了其发展。目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的支付清算业务解决途径主要有三:
(1)加入人民银行大额、小额系统
已完成省级数据集中和部分完成数据集中的地市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集中接入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可通过系统为客户提供跨行、跨地区支付结算服务。此外,从2005年12月起,人民银行利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优势,借助中国银联的银行卡交易系统,开发了“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目前已完成第一、二期推广,在贵州、山东、福建、重庆、江苏、湖南、江西、四川、陕西、云南、河南、广西、湖北等13省、市、自治区开通此项业务,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工打工返乡携带大量现金的不安全问题。
(2)借助中国银联,实现一卡神州
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具备开通银行卡的软硬件条件应用条件,获准发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借助中国银联系统开展各类银行卡业务,可实现异地消费、自助设备取款等服务,拓展了业务覆盖范围。目前,已发行的银行卡有广西桂盛卡、陕西富秦卡、北京凤凰卡、云南金碧卡、重庆平安卡、内蒙古金牛卡、吉林吉卡、上海如意卡. 顺德恒通卡、深圳信通卡、江西百福卡、福建万通卡、江苏圆鼎卡、浙江丰收卡。
(3)成立“农信银”,实现全国范围“行内”清算
全国30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信用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在原全国农村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中心的基础上,出资成立了农信银资金清算之心有限责任公司,其目的就是利用其网络连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成全国一盘棋的局面,解决异地支付清算困难的问题。
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含实时和批量业务系统)已开通运行,覆盖了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85000家营业网点的90%以上。该系统从2006年10月16日上线运行,截至现在已经加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的有广东、深圳、湖南、湖北、江西、河北(沧州)、上海、青海、北京、重庆、山东、天津、吉林、云南、浙江、江苏、山西、四川、陕西、广西、福建等21个省,其主要业务有三,电子汇兑业务、农信银银行汇票业务、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使广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同全国性商业银行办理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业务,具有了相同的手段和条件。2007年全年共办理各项业务400余万笔。随着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陆续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业务的机构网点范围将不断扩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渠道会越来越通畅。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现状
鉴于全国范围内的同城和异地支付结算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支付结算渠道越来越通畅,致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也有了快速发展。
1.使用多种支付结算工具和支付服务方式。如票据业务,主要是支票和汇票,其中汇票业务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而商业汇票又以“银行承兑商业汇票”为主(属担保类中间业务,除支付结算功能以外,因其提示付款期限长达6个月,还具有融资功能,可办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汇兑业务,含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等;银行卡业务,借助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办理跨省、市、自治区个人存款账户(含存折户)柜面及自助设备的异地通存通兑等。
2.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业务量逐年增加。以原全国农村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清算服务中心(注)的业务数据和有关调查情况分析,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内异地特约电子汇兑业务,1997年的业务量仅10.6万笔、42.9亿元(以电子汇兑往帐业务单向计,下同),2001年业务量达到131.2万笔、394.3亿元,5年翻了近4番,2003年业务量达到最高峰的187万笔、542亿元。2004年以后,随着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推广运行,农村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系统的业务量逐年下降,2006年业务量下降到48.2万笔、114.7亿元,但从部分省、市、自治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典型调查情况看,系统内电子汇兑业务量仅占3%左右,绝大部分业务都通过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送,推算下来,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006年的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汇兑业务量为1600多万笔,是1997年的150多倍。
支付清算环境的不足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发展较快,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也有一定提高,但社会上包括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仍感到支付结算渠道不畅、办理异地支付结算难,分析下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现有支付结算渠道利用不充分,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一年来,绝大部分跨地区和全部的跨行汇兑业务,都通过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送。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网络系统开通时间短,一些省、市、自治区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还没有集中接入农信银实时支付清算系统,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汇票和实时电子汇兑及个人存款账户通存通兑业务,目前只能在少数机构网点办理,比如:只有18个省开通实时电子汇兑业务、17个省可以签发农信银银行汇票(全国范围可以解付),13个省开通个人账户通存通兑业务,而以上三项业务全部开通的省只有9家。
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
许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业务人员还不十分熟悉现有支付结算工具,影响相关支付结算业务正常办理。如在办理签发银行汇票业务过程中,个别出票社(行)业务人员不及时更新程序并注意修正系统日期,打印出的票面日期与实际不符,或压数机操作员在压印大写金额时误压印在“实际结算金额”处,且经办人员未认真审核票面要素就将票据交付客户,导致银行汇票无法使用而办理退票。在办理解付银行汇票业务时,个别代理付款社(行)业务人员遇票面上经办人名章不清晰、打印字迹不清晰,不是按照规定向出票社(行)发出查询,而是直接拒绝办理解付。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能力和市场信誉度等因素,制约了相关支付结算业务发展。
银行承兑汇票不仅是支付结算工具,同时还具有融资功能,属于担保类中间业务,对办理此项业务机构网点的风险控制力有较高要求,各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对开办此项业务普遍持谨慎态度,并予以严格控制。此外,其他商业银行在办理票据贴现业务时,大部分不受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兑的汇票,除了部分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信誉度较低的影响以外,其中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承兑的汇票办理查询、查复难,在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内有社(行)名、社(行)号的,可以通过支付系统办理查询、查复,其他机构网点承兑的汇票,如须查询,相关商业银行只能人工上门查询或通过邮寄查询书的方式办理,查询、查复周期较长,且办理查询、查复成本较高。
对现有支付结算工具和支付服务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广大客户还不熟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办理的支付结算业务。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客户,多为村镇企业、农户和农民,普遍对金融知识、特别是异地支付结算工具缺乏了解,必须要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工具和支付服务方式的宣传普及,特别是加强对近几年陆续新开办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卡等项业务的宣传,让广大客户在实际应用中逐步熟悉各项支付结算业务的功能特点,培养其逐渐习惯应用各种安全、方便、快捷的非现金支付方式,从而使其充分感受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越来越优质的支付结算服务,在不断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市场竞争能力。
电子银行类的新兴支付服务业务有待发展。
各家商业银行包括规模较大的城市商业银行,普遍都设立了24小时自助服务银行、网上银行、电话(手机)银行、特约商户销售点终端(POS)等,此类新型支付服务渠道及自助缴费等结算服务方式,给需求各异的广大客户提供了便利。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除北京、上海、江西、深圳等地以外,上述电子银行服务手段普遍都没有应用,从而使一部分客户感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支付结算服务比较落后。
农民对非现金结算工作的认知度低
目前,作为客户群主体的农民和个体工商户仍然习惯于使用现金结算,而各金融机构又往往把农民视为低端客户,较少考虑农民的结算需求。大量农民撒谎能够为在银行开立账户或办理银行卡,无法享受支付结算工具的便利,不同业务收费的差异也影响了农民工银行卡业务的发展
农村支付清算设备滞后
表现在便民设施不全或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如:自动取款机在乡村的配置不到位,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未配备验钞机,且已配备的验钞机性能较差。
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的几点建议
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
加快农村电子支付结算建设步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实现所有省的省级数据集中,并通过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全国范围的联网运作,消弥农村全国电子汇兑结算“短腿”现象。充分发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功能优势,对有效利用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遍布城乡的网点资源,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进一步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跨行支付清算作用
人民银行组织开发建设的大额实时、小额批量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骨干与核心,是各金融机构间的“支付清算高速公路”。接入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充分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跨行支付清算优势,尽量减少支付清算业务信息传输转发节点、降低差错率,应当在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全面推广运行后,尽快与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实现对接,这样就可以使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所有营业网点都纳入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范围,最终形成全国农村合作金融间的支付清算业务,直接通过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处理,跨行的支付清算业务,经由农信银支付清算业务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大额实时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从而提高支付清算系统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支付清算业务成本。
扩大支付结算工具的使用范围、增加业务品种
要为适应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银行卡、现金管理、网络及电话银行结算、代理支付结算等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产品,不仅非常必要,技术和业务组织上也是切实可行的。
(四)加大业务培训的深度、广度
许多地方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员工对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业务,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制度规范不十分熟悉,办理这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比较弱。应当结合现有的各项支付结算业务,有针对性地组织举办业务操作规程、相关法规和制度办法的培训班,对辖属机构网点一线业务人员进行资金支付结算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强化训练,迅速提高支付结算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加大支付结算业务宣传力度
支付结算业务的宣传比较少、不充分,广大客户,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结算业务,特别是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服务功能,缺乏必要的了解。应当积极地、频繁地组织所属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对支付结算业务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逐步树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服务品牌,提升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整体办理跨省、市、自治区异地支付结算的市场竞争力。
参 考 文 献
苏宁 《支付发展体系》 中国金融出版社;
苏宁《支付发展体系比较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曾志耕《金融监督管理学》 西南财大教材;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暨清算中心工作会议材料及讲话材料;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对外发问稿件及内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