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内涵
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应遵循的目标、原则
解决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问题的对策
结论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高负债”“高风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以货币资金作为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客观上使银行系统易出重案、要案,给国家、集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越来越突显出其重要性。该文从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论述了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应遵循的目标和原则,并进而提出了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问题的对策,即建立严密的操作流程、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权力牵制制度、确立计算机控制目标、建立和完善独立的稽查体系、健全表外业务核算、完善行员业绩考评与收入挂钩的设计。
强化国有商业银行内控问题研究
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高负债”“高风险”的基本特征及其以货币资金作为经营对象的特殊性,客观上使银行系统易出重案、要案,给国家、集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建设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既是商业银行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过程中安全稳健运行的可靠保证,更关系到保障存款人利益,保障市场体系正常有序地运行和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因此,如何建立规范、系统、可靠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系统,有效防范商业银行巨大的经营风险,成为新时期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内涵
对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世界各国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就内部控制本身而言,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认为,内部控制是管理层为完成既定的目标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美国会计师协会认为,内部控制是管理层在业务营运过程中为保证资金安全,检查会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遵守既定政策和预定目标所采取的方法和手段。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行业,建立其自身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围绕货币资金经营,维护金融资产完整,保持资金合理流动,规范经营行为,确保金融机构稳健运行来进行。因此,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的一种自律行为,是商业银行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
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仍属于一个较新的领域,理论准备和实践经验都不足,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不健全
银行内部组织的控制应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约的原则来设置,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完全达到这一要求。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内控本身固有的局限,受成本效益原则的限制,国有商业银行在设置内部结构时,必然在权衡为强化内控而付出的成本和收益,同时要考虑设计的经济性和执行的效益性,致使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目前仍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对重要职责和岗位没有严格而恰当的分离。二是内控制度牵制乏力。部门之间相互割裂、相互抵触的现象比较普遍。
2、权力制衡机制失效
银行内部授权授信的控制应按照业务工作程序进行,在健全完善各种审批手续,各级主管应在授权范围内实施管理,各项权力只有在制衡的条件下才能正确使用。但目前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开拓的需要,委派制度的执行,内控中对分理处经理的权力缺乏应有的控制机制。经理的个人决策行为、业务行为、责任行为没有操作性强的规范的内部牵制制度,对业务经理开拓市场缺乏指导和监督,甚至到了失控的边缘。经理权力无限放大,开拓业务,全凭个人直觉,无序竞争,无有效牵制制度。
3、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控制缺位
在会计核算手段日趋高效化、科学化的同时,原有的监督制约机制已不适应新兴业务及外币业务的需要,相应的会计电算化的内控措施没有及时配套,形成了内控领域的空白点。会计部门缺乏既懂业务又懂微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对广域网络环境下会计系统的内部控制缺乏研究,对内部控制的分类欠科学,电子数据处理系统设计与实际业务操作方法脱节,在程序内缺乏有效的对业务风险的控制方法和检查手段。
4、内部稽核监管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稽核地位不超脱。商业银行实行在本行长领导下的稽核管理体制或总稽核负责制,稽核部门作为同级的内部机构而存在,这种稽核管理体制,不能对由于行长决策而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监督,内部监督部门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内部监督力量配备不足,监管人员素质适应不了日益扩大和更新的内部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内部监督时效滞后。稽核部门是对已发生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是事后监督,没有渗入到经营管理的开始与过程中进行监督。四是内部稽核的频率低,覆盖面不够,内部稽核部门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全行的业务动态和经营状况,无法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的苗头,也难以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5、表外业务核算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表外业务界定不明确,易使会计信息失真。表外业务主要包括担保、贷款业务承诺事项,发放抵押贷款的抵押品和委托存贷款等。从目前具体业务来看,有些业务既可以是中间业务,也可以说是表外业务。如汇兑、银行汇票等,这些通过代理而获取手续费的业务,同时又引起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变化。二是表外科目的设置还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或存业务反映不够明晰。首先,目前表外科目仍停留在以反映和控制有价单证和重要空白凭证为主的初级阶段。其次,银行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科目,除中国银行设有表外科目外,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单设而是混在其它表外科目中反映。再次,结算、代理收付款等业务的发展趋势不相适应。三是表外业务账务组织相对落后,缺乏系统性。表外业务核算不够严密。银行对表外业务只设置了登记簿,用以统驭卡片或控制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代保管抵押实物及其他一些重要业务事项。对涉及的事项采用单式收付记帐,不便于事后查找及通过试算平衡检查帐务记录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6、行员考评体系不健全
无论银行资金如何运用,存款始终是银行的基础业务,没有存款这一重要的资金来源,资金运用也就成了“无米之饮,无本之木”。虽然存款的支付机制不断创新,存款组织方式、内容不断扩大,存款工作最终仍落实在营销部门和营业网点的行员身上完成。所以,对银行来说员工即企业。于是,如何完善银行行员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与行员收入挂钩的,能充分体现利益、责任、风险相一致的业绩考评系统就至关重要。但目前的实际行员考评体系即针对网点员工制定的与工资挂钩的业务量考核体系(ABIS系统)虽然在拉开网点之间、员工之间工资差距,有效提高业务繁忙网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方面有一定的作用,但仍存在因人事制度未完善而失去公平、对业务质量考核形同虚设等问题,无助于防范内控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业务总量与营业网点总体资源优势密切相关,这并不是员工主观能够改变的。虽然人事制度改革,“双向竞聘”。但因优势网点(业务总量占优势)窗口形象化的特殊需要,以及其他多方面综合因素的客观存在,业务技能好的员工并不一定就能在优势网点上班,收入与技能不对应。这显然与激励机制相违背,也有违业务量考核工作的初衷。二是既然是业务量考核,员工想方设法追求业务数量,甚至人为创造业务数量,而对业务质量无暇顾及。虽然考核中对业务量统计中弄虚作假有处罚规定,但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因为ABIS系统本身支持业务并笔记帐和过渡记帐功能,若专人逐日逐笔检查,耗时耗力,且从成本与利益孰低原则角度分析得不偿失。三是ABIS系统本身尚不完善,会计配比原则执行不全面。表现对收费业务,例如:信电汇手续费的收取,金穗卡开卡工本费的收取,各类挂失业务工本费、手续费的收取等,类似的应收费服务项目与收费业务处理之间无联动选择,导致的风险包括员工产生遗漏收费现象,减少银行财务收入和为恶意违规者留下截留国家财产的机会之门,除非现场发现,事后几乎是无据可查。现行业务量考核工作无助于此类现象有效防范和控制。
三、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应遵循的目标、原则
成功银行内控的共同特征是:具有审慎经营的理念和内部控制的文化氛围;拥有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部门和岗位设置;建有纵向的授权与审批制度;具有系统内部控制和业务活动融为一体的控制活动;拥有完善的信息系统。银行内控自律行为的功能在于实现行业内部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护同行业的整体利益,内控制度的作用在于防范和规避风险,实现稳健经营。银行是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特殊企业,因此其内控制度需具备以下目标和会计原则。
1、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银行监管规章贯彻执行。这既是商业很行要达到的宏观目标,也是具体业务执行过程中要坚决实施的具体目标。
第二、确保将各种风险控制在适当的范围之内。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控制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具体目标,也是内部控制的核心目标。
第三、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2、建立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有效性原则。主要解决内控制度有效自律制约问题。要使内部机制充分发挥控制作用,在各部门和各岗位得到贯彻实施,其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有效性,即各种内控制度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要真正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此外,执行内控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人(包括行长、经理)不得拥有超越或违反制度的权力。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为了使各种风险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建立内部控制必须以审慎经营为出发点,要充分考虑到业务过程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设立适当的操作程序和控制步骤来避免和减少风险,并且设定在风险发生时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进行补救。审慎性原则是建立内部控制的最重要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控机制必须全面、完整,覆盖到各个业务环节和业务部门,不能留有任何死角和空白点。如果在业务过程中,有一个环节失控,即使其他各个环节控制的再好,也有可能导致风险的发生。因此,只有坚持全面性原则,才能使内部控制完全发挥作用。
独立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它控制的是整个经营过程,因此,与其密不可分。从整个业务过程来看,各个环节都是整个业务的一部分,它们之间在操作上有连续性;从控制上来看,各个环节的操作又是相对独立的,它们之间是相互核查、相互控制的关系。因此,在建立业务过程内部控制时,要保持各个环节的相对独立性,即坚持独立性原则。同时,内部控制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必须独立于其所控制的业务操作系统,直接的操作人员和直接的控制人员必须适当分开,并向不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存在管理人员职责交叉的情况下,要为负责控制的人员提供一条向最高管理层直接汇报的渠道。 及时性原则。是指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要跟上业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开设新的业务机构和开办新的业务种类,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即使在金融创新的领域,也不能因为法律没有规定或监管当局没有要求而不采取必要的控制制度,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业务变化的新特点,适时进行修订,保证不落后于形势。
配比性原则。银行内控制度必须与业务活动融为一体,关联业务之间必须建立严格对应关系。如基本业务中涉及应收费的业务与损益类收费业务之间建立严密的配比关系,否则就会导致财务损失风险的漏洞。
四、解决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问题的对策
1、建立严密的操作流程,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
内部控制,无论是直接控制还是间接控制,最终都要落实到具体的业务运作上,如果没有科学严密的操作程序,风险控制更是空中楼阁。商业银行应建立以操作规程为基础,岗位独立、人员分工、职责分明的业务操作制度以及涵盖不同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的内控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关系和风险控制点。一是严格岗位分工,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需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尽量做到分工合理。并实行轮岗制度,及时发现岗位存在的问题,杜绝隐患。二是明确岗位责任。按照每一项业务至少必须有两个岗位或两个以上人员参与记录、核算和管理的要求,明确各岗位或员工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按各自的工作性质权限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操作的事后检查,每项业务要求由一名业务主管或专门岗位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流程进行综合把关和全过程检查,确保各岗位按职责要求正确处理同一业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相互促进工作。
2、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权力牵制制度
即指权力的制衡,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执行行长、经理负责制,但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领导权力过大,独断专行。针对权力制衡中存在的问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决策层面的制衡机制,防止个人随意性和非理性行为对全行重大决策的影响。通过产权改革、股份改造,建立和完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使各项权力得以合理配置,商业银行每一级行领导都要坚持分工负责制、民主制基础上的负责制。对全行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贷款的发放应集体研究,少数服从多数,由审贷委员会决定。二是根据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科学的业务授权控制系统,包括:授权内容、确定合理的授权层次和权限,、授权规定必须合法合规及采用先进技术进行授权等四个方面内容。明确各级人员某项业务的权力,同时权责挂钩,权责对等。三是建立年审制度。每年年终由上级行的稽核监察部门对下一级行领导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重大决策情况、执行制度情况等进行稽核、检查评价。对于评价的结果除在适宜的范围和场合通报外,应计入个人档案。四是提高业务主管部门对规章制度垂直管理的权威性。明确规定其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级领导不得随意变通,不能越权行使。规定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属于本职管辖范围的重大原则问题必须坚持原则,如遇疑难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否则要对不良后果负连带责任。五是完善干部异地交流和岗位轮换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发展不够平衡,有的力度太小,又不规范,应该对领导干部任期和交流,重要业务工作岗位上一般干部的任期和交流做出明确的规定,使之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六是推行决策失误责任制度,以此促进各级领导提高决策能力,减少决策失误,防止金融风险。七是完善离任和重要工作岗位上干部换岗审计制度。任职期满、重要工作岗位上干部交流时,应有人事、稽核、会计、信贷、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期间的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稽核,并存档管理。八是增强各行业务运作和决策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员工的民主监督。
3、确立计算机控制目标
一是实现对远程操作的控制,即实现对远程记账、报账、查账、制表、审计以及网上报税等操作的安全控制。二是建立对网上支付的控制,即保证支付信息的机密、支付过程的完整、交易双方的合法身份以及互操作性,实现安全支付。三是完善对电子凭证的控制,即控制电子凭证的正确收发、真伪确认、安全传递和格式转换等问题。以上控制既涉及技术层面,也涉及政府立法和银行内部的制度建设。在技术上要采用公开密匙加密、电子数字签名、电子信封、电子证书等技术,加强对网上输入、输出和传输信息的合法性、正确性控制,在银行内部网与外部公共网之间建立防火墙,对外部访问实行多层认证。在法律上建立电子商务法律法规,规范网上交易、支付、核算行为,并制定网络财务准则和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要知道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网络财务。
4、建立和完善独立的稽查体系,增强内部控制的权威性。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内审体系改革步伐,建立隶属总行垂直领导、独立运作的内审系统,实行统一法人派出制。以总行为中心,以分行为重点,向基层派出驻监管人员,实行垂直领导,变过去向本级行长负责为向统一法人负责,改变稽审主体与负责主体重合现象。二是充实稽核人员,不断提高稽核人员素质。安排熟悉金融法规和制度规定,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综合分析能力的人员从事稽核工作,并保证对其实施继续教育和培训,使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能长期满足稽核工作的需要。三是建立快捷的稽审监督系统,增强内部控制的时效性。针对近年来银行业务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而内控手段相对落后的现状,要利用科学技术来改善稽核手段,加快研制稽查数据软件,将稽核监督系统全面引入业务操作系统,构建综合信息共享网络,并与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建立非现场监督系统,通过网络可随时全面掌握商业银行的经营动态和会计信息,实现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控。提高稽核的综合监督职能。
5、不断健全表外业务核算
一是遵循国际会计惯例,正确界定表内、表外业务范围。首先,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表内、表外同时核算,在有表外业务报表的情况下可只作表外处理。因为,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具有于票据到期日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银行在承兑商业汇票的同时,就增加了银行的债权和债务。其次,对抵押贷款下的抵押品,也应采取定期重估,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在表外进行核算。这既是会计准则中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符合金融业防范风险的需要。第三,对于委托存贷款业务,我国银行业应将其列入表外业务核算,不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因为,委托业务事实上不是受托人实际的资产与负债,列入表内则虚增了银行的资产与负债,也不符合国际惯例。总之,我们必须结合业务性质和工作实际对新兴的银行业务作具体分析、深入研究,充分认识表外业务内涵,正确界定表外业务范围,统一表内、表外业务核算口径,杜绝业务核算的随意性,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二是依据反映和控制表外业务的原则,科学设置表外科目。随着表外业务的不断拓展,我们应结合新兴业务及表外业务发展趋势,加大对表外科目设置研究,而从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角度来讲,更应有超前意识,应注重与表外业务发展趋势尤其是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会计科目设置研究。首先,表外业务是用以反映未涉及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化,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中,但又必须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重要会计事项,因此表外科目的设置也应遵循表内科目的设置原则,按照业务经营管理需要、会计核算要求及业务特点来设置。其次,从表外科目的框架结构上看,至少应包括两大类,一类是以反映和控制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为主的科目,如“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为备忘科目。另一类应是与或有业务及承诺事项相关的;控制和反映表外业务的科目,如“银行承兑汇票”、“开往国外保证凭信”等,以突出表外业务地位。
6、完善行员业绩考评与收入挂钩的设计
前面所提业务量考核制度有利亦有弊,拼弃自然是不可取,但仅以业务量考核作为员工业绩考评的唯一环节也是不科学的。收入分配要素分资本、土地、劳动和技术,从银行角度分析,劳动和技术应作为必要分配要素。业务量,是员工劳动强弱程度的体现,是对员工业务工作的肯定,有必要作为与员工收入挂钩的重要项之一。同时,为了弥补业务量考核制度本身固有的不能体现员工综合技能的缺陷,从技术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技能等级”划分,并也作为与员工收入挂钩的重要项之二。“技能等级”划分思路:每年一次综合业务技能评定考试,试题尽可能广泛的涉及常用业务,考试要同时体现操作速度和正确率。参照柜台完成每笔业务的速度标准,设计每题完成时间,以最终完成时间得分加正确率得分,划分高、中、低若干档技能等级。这样一来,行员工资收入就可以划分成三大项:基础工资(体现学历、工龄)、等级工资(体现综合技能)、业务量考核工资(体现劳动强度)。并且选择比较合理的比例(4:3:3或6:2:2)进行分配。这样现行业务量考核中每人每月拿出固定金额(200元)作为考核工资的情况消之于无形,员工心态也会随之平衡,不仅有利于内控制度的执行,而且激励机制更加得到了体现,即拉大了收入分配的档次,业务技能好同时劳动强度高的员工,与业务技能差同时劳动强度低的员工之间收入差距最大,迫使员工不断提高综合业务技能。
五、结论
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增强自身竞争力、实现经营与管理目标十分重要,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是银行组织机构安全良好运行的基础,有助于确保银行实现其长期利润目标和维持可靠的财务及管理报告体系,有助于防范银行柜台操作风险,有助于减少银行声誉受损或发生意外损失的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必须逐渐与业务活动融为一体,形成能够在目标指导下的自我完善、动态循环的有机系统。
参 考 文 献
1、作者汪叶斌,<<关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系统研究>>,摘2004年<<浙江金融>>第4期
2、作者 唐雅洁,〈<金融机构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2004年〈<农村金融改革>〉第1期
3、作者黄正端、黄微平,<< 论计算机的内部控制及其审计>>,摘<<农村金融改革>>第3期
4、作者 许莉 ,<<银行表外业务及相关会计准则控讨>>,摘2004年〈<浙江金融>>第2期
5、作者黄伟东,<<中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问题研究>>,摘2004年<<农村金融改革>>第2期
6、作者董瑞丽,<<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摘自<<浙江金融>>第6期;
7、作者侯静、冯海龙,<<现代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构架的思考>>,摘自<<上海会计>>2004年第11期;
8、作者田玲,<<构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网上摘录,2004年;
9、作者陈皓,<<健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网上摘录,2004年;
10、作者王怡,<<改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措施>>,摘自<<财会通讯>>,2004年第12期;
11、作者田志强,<<竞争焦点:抢占个人金融市场>>,摘自<<浙江金融>>2004第5期;
12、作者赵新建,<<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建设的思考>>,摘自<<金融会计>>2004年第11期;
13、作者方华,<<对商业银行内控建设若干思考>>,摘自《浙江金融》2004第6期;
14、作者朱志琦,<<对员工考核办法的思考>>,摘自<<浙江金融>>2004年第7期;
15、内部^^文档 规章制度宣讲教育活动材料;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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