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二)增值税的特点
(三)增值税的类型
二、增值税现状
(一)增值税筹划管理
(二)增值税任务治税
三、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负担问题
(二)发票管理方面的问题
(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问题
四、逐步加强征收税范围及管理
(一)整理增值税减免
(二)完善管理制度、调整好专用发票与网络发票的使用方法
(三)完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内 容 摘 要
增值税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是流转税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征收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国家利益和企业、公司的利益。在我国的增值税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从税制本身进行完善,简化征管环节,提高征管效率,达到了堵塞税收漏洞的目的。本文通过增值税原理、增值税存在问题及增值税管理对策方面来对增值税有关问题作一探析。
关键词:增值税;法律规范;问题;改革
增值税有关问题浅析
增值税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增值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由于我国特殊国情,旧增值税税制在征收实践中带来了很多问题,由于纳税人税收违章、违法行为频繁发生。于是中央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从税制本身进行了完善,简化征管环节,提高征管效率,达到了堵塞税收漏洞的目的。但尽管国家税务总局下达了大量文件,采取了诸多措施,力图加强征管、 堵塞漏洞,但都因为没有对税制本身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导致征管过程越来越复杂,征收成本越来越高, 而征管质量并没有明显改观。我就现在增值税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立足于现行税制,侧重于征收管理,结合实际,提出完善现行增值税制的一些粗浅想法。对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现行增值税税制,改进税收管理的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浅析。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营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看来,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上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在计税时,作为计税依据的销售额中不包含增值税税额,这样有利于形成均衡的生产价格,并有利于税负转嫁的实现。这是增值税税额与传统的以全部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一个重要区别。
(三)增值税的类型
在实践中,各国实行的增值税都是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法定增值额和理论增值额往往不相一致,其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所以根据对购入固定资产已纳税款处理的不同,可以将增值税分为不同类型。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三种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税基中包含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对这部分价值存在着重复征税问题,所以,生产型增值税属于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但客观上它可以抑制企
业的固定资产投资。
2、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质^^文档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虽然固定资产在原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商品于出售时都已征税,但当购置者作为固定资产购进使用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已经全部扣除。因此,就整个社会而言,这部分商品实际上是没有征税的,所以这类型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不包括生产^^文档部分,仅限当期生产销售的所有消费品,所以称之为消费型增值税。
3、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除允许扣除外购物质^^文档的价值以外,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即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这个法定增值额,就整个社会来说,相当于国民收入,所以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现状
由于我国还处于经济相对不够发达的阶段,税制的完善与发展也相对落后,尤其是引进增值税制后,由于时间仓促,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以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都处于不太成熟,不太完善的境地,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增值税现行状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分析。
(一)增值税筹划管理
增值税筹划是我国企业经营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税收筹划作为国家制定的合法政策措施。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我国的增值税税收筹划一直被广大企业所重视。利用税收筹划经济杠杆,在现实企业中可以避免偷税,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税收的合法性,对于企业的筹划问题的处理也不受到影响,企业还可以利用税收筹划来减少投资风险,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促进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作用。
(二)增值税任务治税
任务治税是指过分强调税收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甚至仅以收入任务的完成与否评价税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行为。目前,有些地方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受任务治税思想影响,过度追求税收收入的超常规增长,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平衡、税收管理造成隐患。任务治税的形成和蔓延,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深层动因。那是为什么呢?因为国情就是这样,现实就是如此,当前经济转型过渡时期的条件就是这样。1、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一些欠发达的地区政府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时,形成了“税收为本级政府服务,税收任务以政府口径为主”的潜规则。2、税收征管目标存误区。在征管目标中,一些税务部门为了求得社会满意,尤其是政府满意,把政府口径任务当成指令性计划,淡化执法规范的征管目标,致使税收畸形增长,背离经济税收发展规律。3、政绩考核机制欠科学。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政绩目标责任制中,GDP和财政收入的总量、增幅一直是重要的考核指标。4、纳税人守法和维权意识淡薄。一方面,一些欠发达地区为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区外资投资者实行财政超收奖励政策,纳税人在利益驱动下,违规做大税收基数,扰乱经济税收秩序;另一方面,当政府和税务部门为完成收入任务而要求预收税款或应抵不抵、应退不退的。看来,实现税制改革,需要过程,更需治理的决心和对策。
三、增值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负担问题
由于新增值税在核算、征收及管理上比较复杂,加上目前各种制度并非十分完善,税收、财务人员的水平和素质还未达到要求,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往往由于各自理解不同,会发生偏差,出现人为的错误及操作上的困难,税收成本提高。以往计缴产品税或营业税时只需将当期应税收入总额乘以相应水利即可计算出当期应缴税额,简单明确。而新增值税则需要将每项进销业务逐笔计算进项抵扣税或销项税,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为了能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各企业还必须填报大量的连税务人员也无法看完的进销业务明细表,每一个企业为此至少要增加一个以上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人员的数量相当于全国60多万税务人员的几倍甚至十几倍。由此可见目前实行的新增值税的征税及纳税成本过高。因此在企业增值税筹划当中税收负担问题是一个首要存在问题。针对纳税人税务负担而言,履行税务义务、承担财政负担应该按照合理来进行。从某些角度来看,税收负担可分为微观的负担和宏观的负担等。微观负担是用来衡量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反应在一定时间内的税收变化。而宏观负担是以满足社会和公共物品的需求,保障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发票管理方面的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管理上有着较严格的要求,虽然税务机关也制定了不少这方面的政策及规定,但在实践中,却有许多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在我国还没有完善发票管理之前,开具的发票都是以手工来操作,这样一来就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或取得发票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造成一些伪造、作废或其它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按财务制度规定:如果是现金,除核定的小量现金外,超出部分必须当天送往银行保存,因特殊情况无法送存银行的,必须派人员加强值班。而现在出现着一种像现金管理一样严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它又不像现金可以清点缴存,必须长期存放企业经常使用,因此管理上就有着容易出现的问题。对于那些小规模的企业来说无论是人力还是财力来说都是无法应付的,就只能放在保险柜,铁皮柜锁一锁的了。在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里,购货方所购进材料的进项税不能用作抵扣,故往往购货方最多只能用作支付材料价款,而拒绝支付税款,致使销货方蒙受损失。因此问题出现时,也难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这些问题的存在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去管理,要从本质上去解决问题的存在。
(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问题
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对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计算方法就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但这是增值税的管理核心,结合起来就是对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管理,采用这种方法是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的需要。但在我国的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就像它不利于税务机关的管理,进项税管理中,税务机关主要侧重于进项凭证抵扣审核管理,没有进一步的去调查,只是叫企业申报和填写核查表。这些都存在着计税问题,税务机关在平时又没有过多精力去对每个企业都查,对此重视的程度就少,这一来纳税人就会偷懒和不配合,就会造成虚增、虚抵扣的情况。主要有:在购进扣税法下,企业可以通过进项税款的调节,人为地左右应纳税款的体现,销项与进项配比,月份间缴纳的税款严重不均衡,企业可以通过将应纳税款占用在流动资产上的手法,将平时的应纳税款降到最低限度,而当企业终止或其它原因税款大量体现时,才进行税款的缴纳,给出主管税务机关平时抓收入任务和编制收入计划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还有一点就在进项税款管理当中,作为税务机关目前主要侧重于进项凭证抵扣的审核管理,虽要求到零负申报企业实地核查,并填报核查表,但每月有那么多的零负申报企业,要求税务部门逐一核查是不现实的,只能由企业财务代劳,相应的缺乏对企业存货的管理,没办法研究企业存货增减变化的实质,使低税负、负税负企业有了合法的理由。实质上,在企业的存货中,帐实不符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一般情况下往往帐多实少。为什么会帐实不符?原因有很多,但很多问题涉及到应作销项税款计算而未作计算,虚抵进项税金、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未作转出等等,这些都与增值税的计算直接相关。而税务部门在平时管理时。客观上没有那么多精力,主观上没有足够重视,一旦有问题,纳税人不配合!查证程度相当大。对于一些企业不管是帐外销售还是帐内隐匿销售、提供虚假申报,这些企业的共同点都是进项税额已申报抵扣。因此,在购进扣税法情形下,绝大部分企业偷税部分销售的税负,等于其适用税率,形成了纳税人偷税绝对额较大,如税务稽查不力,税款流失数额也是非常可观的。我国目前抵扣时限规定、 票货款一致规定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地制止企业虚增存货、虚抵进项税款。目前抵扣时限规定、票货款一致规定,制止企业虚增存货、虚抵进项税款,这在理论上行的通,但在实践中,企业经营业务多样化,执行的是不同的税率,税务部门不可能对每笔业务进行核实,并且在操作中存在难以确定的问题,如现金结算下如何票货款一致性等,由于没有较强的操作性,客观上不可能很好地去执行,造成的结果给企业虚增存货、虚抵进项税款提供可能。
四、逐步加强征收税范围及管理
(一)整理增值税减免
增值税减免的前提需要照顾而又符合的经营项目纳税人。可以减征、免征。但增值税减免的数量控制范围过于广泛,有些企业可以在财政上给与解决,避免增值税减免带来过多的影响。不定期对申请减免税的纳税人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核查纳税户的实际生产经营地点、生产经营范围、人员比例等情况是否符合减免税的政策规定,对已不符合或不再经营项目的纳税人,取消其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资格。要定期更新减免税台账,完善减免税档案和流程,确保纳税人涉税^^文档真实、无误。
(二)完善管理制度、调整好专用发票与网络发票的使用方法
我国税收管理一直都在宣传,对新办户和问题户进行跟踪管理,日常检查和后续管理相结合,开展对重点行业、专业市场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防范发票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把好发票发销、领用、审核,发票限量控制,严格执行发票验旧、作废审核制度。严禁发票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伪造、出售。2010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国务院总局对发票管理方式进行了清理和简化,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向社会提供网站验证手段,为网络发票的大规模应用打下基础。取消了发票领购环节的资格审核程序,规定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即可办理手续。5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发票领购本。从目前来看都基本实现了发票开具、保存、报送电子化,降低了纳税人成本和时间,规范了税收征管,但信息共享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今网络发票系统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发票管理真伪难辨的问题,遏制了虚假发票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高了税源监管水平,实现了征管服务的双减负、双提升,促进了税收增长。因此办理发票业务方便了很多。以前手工发票验旧时,手续很麻烦,而今在网上开票后,系统都是马上生成清单,很省事。
(三)完善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应纳税额,应该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比如说: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该企业外购货物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9万,并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90万。已知销售的货物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该企业9月增值税应纳税额。在确定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额就不难。所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采取税款抵扣的方法,间接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参 考 文 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增值税》2011年4月
2、《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2009年
3、曾长根《中国税务》《任务治税的社会基础及治理》.2011年11期
4、张磊《中国税务》《发票犯罪新特点及治理路径》.2011年3期
5、陶昭华.杨燕英.叶春飞《中国税务》《网络发票的完善之路》.2011年7期
6、《中国税务》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有关问题.2011年2期
7、席浪涛.张晓霞《中国税务》《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