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内 容 摘 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会计信息质量在经济生活中显得尤其重要,会计信息已成为市场运行的重要经济资源,它在微观管理、宏观调控及促进现代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是否合理有效,而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一直是会计学界研究的重点课题,也是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包括内在原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会计信息生产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在原因;一定时期的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构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条件。因而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既需要努力消除和改变易于导致其的内部原因和外部环境,也需要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本文试图从会计信息失真的机理出发,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手段。
关键词:会计信息真实性失真原因综合治理
论会计信息真实性——试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治理措施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应用会计理论和方法,通过会计实践获得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会计信息真实与否直接关系到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是否合理有效。高质量的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一个单位一定时期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体现各种利益关系的界限和分配结果,它成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如何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一直是政府部门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已于1999年10月31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并于2000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改围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文档真实、完整”的宗旨,在93年修改的基础上又对《会计法》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和完善,主题内容都是对如何使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进行立法,可见政府对此的重视程度。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国宏观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社会经济监督不力等因素,以及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原因和会计方法本身的缺陷,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失真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危害之大,令人担忧。据财政部2000年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表明,在抽查的1589户企业中利润不实的有157户,虚增利润14.72亿元,虚减利润19.43亿元,利润总额失真度33.4 ,可见我国会计信息失真严重现象。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从而给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给决策者们制定相关的决策带来了不利影响的一种现象。它主要是由会计本身的不确定性、会计系统内在的缺陷或人为捏造会计事实、篡改会计数据,为私利而编造假账、假表、虚亏实赢、虚赢实亏,从而使会计信息丧失真实性。
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会计凭证方面造假
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套取公款等等,必须要从原始凭证(票据)入手,采取报销的方式套取现金。这些票据大量地出现在餐票、购物发票上,有许多是“鸳鸯票 ,既报销票据金额巨大,存根小(用复写纸垫入开出以偷税逃税);另外,将一些不好报销的东西变通地开出,如公款旅游、公款钓鱼、购买纪念品等,统统变通为办公用品、^^文档费、餐费来报销。从票据上看,有经手人、证明人、领导签字,票据也是真实的,会计人员无法验明正身,就是有怀疑,又怕得罪领导,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其泛滥成灾。
(二)、帐外设账
有些单位为了小集体甚至是个人的利益,对会计^^文档故意进行违法处理,从而获取非法收益。如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挪用公款、贪污侵占国家资财等等做“两本账”,在一些单位内部都存在,做两本账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税、逃税,一本账应付上级机关和税务局,另一本账才是单位的经营的真实记录。
(三)、在数字上做假
在一些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少数单位领导喜欢好大喜功,喜欢虚报浮夸,于是指使或暗示财会人员在报表的数字上做文章,将一些不该统计的数字统统计入收类,使之产值增大、收增大;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有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的职能。
(四)、篡改会计数据,假造凭证、帐表
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往往会向会计人员施压,致使会计人员违背现有会计法规,在会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调查显示,当前普遍发生的做假问题,大部分会计人员是没有主观故意的,如果他们没有接到授意、指使、强令,那么自己是不会主动造假的。虽然也有些会计人员因缺乏职业道德而造假,但究其根源还是手握大权的幕后指使人所造成的。如国内闻名的“银广厦”案、“蓝田股份”案等等,都是企业负责人直接指使和策划下造成的。这些曾号称是中国绩优股的企业,竟然统统是“造假大王”。
(五)、违法不究现象严重
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
会计信息失真,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企业改革的深入,严重侵犯了国家利益,损害了集体利益,严重影响了经济预测和决策,造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导致企业出现大量的亏损,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政治和社会方面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给贪污、腐化、行贿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温床。
找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当前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
以往人们谈论会计信息失真,往往只关注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故意性,这样就很容易把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归结为个别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修养或思想品质问题,在此认识基础上所制定的治理方法有如隔 搔痒,难以切中要害,也就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表面看来,多数虚假会计信息都具有主观故意性,但如果不搞清楚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观原因,也就很难正确评价虚假会计信息的性质,无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因此,探讨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手段,就首先从会计信息失真的机理入手。
一般来说,虚假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虚伪会计信息的机理包括内在(主观)原因和外部(客观)环境两个方面。就会计信息失真而言,内在原因是其主观基础,外部环境是其客观条件,只有这两个方面共同发挥作用,才会导致虚假会计信息的。
(一)、经营者的利益驱动
会计信息生产经营者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之一。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企业利益,也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等、会计人员为讨好企业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虽然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下是这些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原因。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因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逐步成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管理者也要求生产真实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设置真假两套帐,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如果不制定有针对必的制约机制,限制和杜绝企业通过会计信息去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曾有报道反映某业居然设置了七套同的账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致。
(二)、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失真
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件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名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环境
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决定因素,但有了内部原因,并不意味着一定是会计信息失真,而会计信息的失真还有赖于一定的外部条件。归纳起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和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
(一)、法律环境的缺陷
1、会计法规、准则、制度本身的缺陷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
会计信息的失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会计法规的制定就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尤其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必须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会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比如个别企业利用合法而不合理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提高企业利润。如利用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虚拟资产、利息资本化、交易时间差等多种手段,虚构经济业务、从事不等价交换和进行违规会计处理,造成企业经济交易失真,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后的会计法,为我国21世纪促进经济发展的会计工作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新〈〈会计法〉〉同原〈〈会计法〉〉比较,进一步突出了,〈〈会计法〉〉的可操作性,针对现实生活中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情况,把“保证会计^^文档真实、完整”列为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并制定了相应的条款,以期遏制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局面。由于会计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日益重要,我国出台的新〈〈会计法〉〉是否能切中会计信息失真的要害,并进行切实有效的治理,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
2、法制建设不完善,约束不力,使造假有空可钻
〈〈会计法〉〉已明确规定了有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应负的法律责任,但在实际生活中,“人治大于法治,权大于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因而导致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特别是对会计信息失真行为应承担责任的单位领导,在查处问题的时候,有些地方领导以局部利益进行行政干扰,既使是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经济处罚多、行政惩罚少,对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处罚少,有些问题则因有关部门干预而不了了之,这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使得这些单位领导明目张胆地强迫会计人员做假账。此外,现有的会计法规和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缺陷,上些法规制度没有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自身弹性较大,对会计信息失真的衡量和处罚标准规定的不明确,对法律责任的追究缺乏可操作性。
3、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错位,外部监督缺位
会计人员既要服从单位领导人的领导和指挥,又要对单位领导人实行监督,其本身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经济利益从属于所在单位,直接由单位负责人所掌握和决定,因此财务会计固有的监督职能被严重的削弱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得不到监督,虚假的会计信息也就随之而来;其次,外部监督乏力。目前,我国的外部监督主要是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国家有关部门如审计、财监察、纪检等部门没有有效实施对企业审计的监督;另一方面,审计机构对财税、工商、司法等部门审计时阻力重重,削弱了监督的效力。另外,各监督部门本应共同监督有关财务单位,形成一种监督合力,但事实上他们往往都是各自为政,并没有形成一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制衡机制。
(二)、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
我国当前的法制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温床。比如,我国的个别地区或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有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避免;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会计信息失真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若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说,会计信息的失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根除腐败现象,会计信息失真也就难以彻底治理。
(三)、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差
1、会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差
由于经济发展较快,前几年,会计人员短缺严重,因而很多素质较低的人员进入了会计行列,这部分人由于对会计法规、制度甚至原理都不熟悉,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不可避免地会做出错账,造成会计信息失真。有的会计人员默守陈规,不求上进,缺乏钻研业务、精益求精的精神。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专业技术小平低,无法按照新规定开展工作,对经济业务不能够进行正常的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2、会计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主要来自会计人员的道德感和思想觉悟。有的会计人员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在日常的会计工作中,或是不自觉地违反了国家政策、法规;或是在会计处理的过程中马马虎虎,缺乏应有的责任心;或是唯上司意志是从,丧失原则。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不良风气给会计人员职业道德造成了重要的影响。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已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思想逐步抬头,私欲不断膨胀,部分会计人员不顾会计行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不顾一切地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文档。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完全依赖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作后盾,会计人员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四、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措施
造假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而治假也应当采用多种对策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从虚假会计信息的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生存的内部原因,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的外部环境。
(一)、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
消除会计信息失真的内部原因,就是要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为了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减少和防止虚假会计信息,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将管理工作深入到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有效地监督和指导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例如连云港市采取的建账监管制度和呼和浩特市采取的会计账薄统一管理制度,都是通过行政手段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有益尝试。而会计信息失真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解决,折合会计责任主体错位有很大关系。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我国原《会计法》由于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只负所谓的“领导责任”,在出了问题这后往往无人负责,原因就在于会计责任主体错位,没有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而新《会计法》在这方面则有了很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规定以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只负工作责任。抓住了责任主体的地位,就抓住了当前会计工作矛盾的关键。
从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造假账等违法行为有许多正是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指使下进行的,只有让单位负责人负首要的责任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违法行为。现在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民营企业也好,国有企业也好,重大问题都是由“老总”说了算,会计人员根本不可能和老总唱对台戏,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会计人员因坚持原则受到打击报复。从大量观察现象来看,会计人员除了有贪污、挪用公款等个人行为外,很少有作假的利益动机。作假账、报假数,对会计人员无直接好处,问题出了之后他们却要承担直接的责任,而企业经营业绩的好坏则是同单位负责人的升迁荣辱休戚相关的。会计人员不主动作假,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甚至强令会计人员造假,这是实际情况。《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规定,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二)、抓原始凭证管理从源头上防止造假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在经济活动中,非法取得或填制、伪造或变造原始凭证以骗取收入,会计人员依据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进行核算,结果导致一系列的会计信息失真。因此,治理造假,应从原始凭证这一源头抓起。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填制原始凭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其中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入账;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的、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三、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基础上,采取的一系列具有控制功能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并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而形成的一整套严密的控制体系。它的主要内容有:1、组织机构控制;2、职务分离控制;3、授权批准控制;4、人员素质控制;5、信息质量控制;6、财产安全控制;7、业务程序控制;8、目标控制;9、执行控制;10、凭证控制;11、纪律控制;12、内部审计控制。它的功能有:1、及时发现、纠正可能出现的偏差,防范财务造假,避免把潜在的危机转变为现实的损失;2、能使凭证有效、记录完整、正确,稽核有力;能有效地堵塞漏洞、防止或减少损失,防止和查处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
内部控制系统是遏止造假的重要工具,是实施自动防错、查错和纠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重要手段。
(四、健全和完善会计管理制度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指各单位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要求,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活动的制度、措施和办法。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即明确单位领导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明确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的分工与关系;确定单位内部的会计核算组织形式。
2、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即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各个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和工和标准;各会计工作岗位的人员具体分工;对会计工作岗位的考核办法等。
3、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流程和基本方法的规定。
4、内部牵制制度
即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职务分离、钱账分离、物账分离等;对出纳等岗位的职责和限制性规定;有关部门或领导对限制性岗位的定期检查办法。
5、稽核制度
即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审校、复查的一种制度。
6、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即对原始凭证的开具、接收、传递、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7、定额管理制度
指确定定额制订依据、制订程序、考核方法、奖惩措施等。
8、财产清查制度
指定期对财产物资进行清点、盘查,以保证账实相符。
9、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指确认财务收支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及其责任的制度。
10、成本核算制度
制定企业单位的成本计算、归集、分配的规则。
11、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指定期检查财务会计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进领导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制度。
加强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是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它能够有效地维护会计管理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确保会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是改善单位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策略。
改变有助虚假会计信息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以法治假,规范性防范
以法治假,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新《会计法》为防假、治假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1)、加强监督工作的落实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内容:记账人员与业务、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单位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内部审计的方法和程序。
(2)、追究造假单位负责人责任
新《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的第一责任人,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感。所以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感主体,也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只有单位负责人认识到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会计^^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自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单位负责人重视会计工作,加强会计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会计^^文档真实、完整,不再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做假账。
(3)、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新〈〈会计法〉〉明确规定了具体处罚标准。不仅要求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领导人和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承担刑事责任,增加了经济处罚的内容,而且相应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有利于根据违法情节予以量刑,使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2、加强法制建设
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如现在试行中的会计人员委派制,就是降低这种影响的尝试。在确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时,应将考虑的重点集中在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防止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我国原《会计法》由于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人员,没有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新《会计法》这方面则有了很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3、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订度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台《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目前最大问题是贯彻执行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是知法犯法。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法规和制度再完善也是枉然。其次,目前我们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太弱,只伤其皮毛,不动其筋骨,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因此,对于藐视法律,恶意造假并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警示后来者不敢重蹈覆撤。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地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例如,证监会已依法将在银广夏事件中涉嫌证券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财政部拟吊销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严重失实审计报告的中天勤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资格。
(六)、强化监督机制
会计监督是指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监控和经常性的检查,便于及时发现并纠正会计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偏差和错误。依法查处可能存在的舞弊造假、确保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会计监督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和单位外部监督。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它是对会计核算所反映的单位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第二、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本身进行监督和控制,以保证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企业拥有了更广泛、更全面的自主权。权力没有监督和制约就会腐败,权力越大,就更需要制约,理财权力越大,就更需要会计监督。因此,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首先是强化会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其次是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帮助会计人员更新会计知识,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要求。会计信息来源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会计的基础工作,会计人员只有以真实的经济业务为核算对象,严格遵循统一的村庄原则、会计制度,选择一贯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进行会计核算,并依照规范要求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可信。严格会计核算要求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法制教育,严把会计人员资格关和职业道德关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
1、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而会计作为诚信行业。必需守信。如果失之诚信,弄虚作假,其诈舞弊,会计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就会随之失却。只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和行业自律,才能使广大会计人员崇尚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的职业意识、才能使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诚信为上,才能共同构筑会计诚信“长城”。这是社会的呼唤,行业的要求,时代的需要。会计职业的特性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很高的道德素质。当前,造假等违法行为多是会计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下实施的。当会计人员受到强令、胁迫、指使和授意做假账时,将面临来自法律和单位负责人的双重压力,如不服从,可能遭致报复,如果服从,就是实施违法行为。如果会计人员不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那么就会按单位负责人的意愿去做。另一方面,会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挂钩,会计人员为了追求个人的经济利益,对造假行为,往往不加抵制,甚至还会帮助出谋划策。所以,如果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得不到提高,那么就会上顶不住压力,下挡不住诱惑,从而导致造假的发生。
2、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
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于那些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告等违法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除上述人员外,对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要求之明确,措施之严厉,前所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促使会计人员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完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制度
严格确定具备哪些条件才有资格从事财会工作,具备哪些条件才能担任总会计师。如: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基本条件。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等。
4、健全专业资格确认制度
在坚持目前专业资格“考评”结合制度的基础上,应该相应提高资格考试的入门条件,重视学历因素在“考评”中的作用。
5、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倡会计人员终身教育的观念,切实帮助他们提高素质,积累经验,更新知识。会计人员的素质状况和积极性调动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和会计改革的顺利进行。通过改革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养、评价、选拔会计人才的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抓好在职会计人员培训,贯彻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开展会计专业在职教育的方针,在财政部门统一规划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各部门和多种办学力量参与会计在职教育。同时,研究制定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全面提高人员素质。
会计信息失真,虚假会计信息,其具体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极为复杂,要治理,就不能单纯靠一种措施,而必须注意对多种治理措施的综合运用,标本兼治。为此,应以会计法制建设为核心,辅以深入细致的行政管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经济秩序,结合加强惩治腐败,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好转。总之,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只有这样,它才能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才能为投资者、债权人进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才能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参 考 文 献
(1)、陈汉文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会计研究》。1999年第5期。
(2)、赵英林。《企业会计委派制质疑》。《山东财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3)、葛志兴。〈〈会计信息供求质量特征及其矛盾的协调思路〉〉。〈〈财务与会计〉〉。2000年第4期。
(4)、冯淑萍。〈〈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会计研究〉〉。1999年第11期。
(5)、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系列教材(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讲话〉〉。
(6)、潘清。〈〈诚信与会计人〉〉。〈〈广西会计〉〉。2003年第12期。
(7)、阎达五,李勇。〈〈找准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切入点——兼论“有限理性”理论在企业业绩评价中的运用〉〉。〈〈财务与会计〉〉。2002年第5期。
(8)、吴联生。《会计域秩序与会计信息规则性失真》。《经济研究》。2002年第4期。
(9)、刘泽荣、孙玉甫。《会计信息生产社会化条件下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会月刊》。2005年第1期。
(10)、孙昌言。《论会计造假的技术与ASP平台战略》。《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12期。
(11)、梁洁华。《诚信要从制度与观念上兼治》。《财务与会计》。2003年第12期。
(12)、池兆念。《会计信息质量的制度思考》。《财会月刊》。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