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
(一)、内部控制的一般概述
(二)、近代内部控制的发展
(三)、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历程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一)出于实现企业化条件的需要
(二)、出于进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三)、出于纠正单位不正当行为的需要
(四)、出于现代审计立法的需要
三、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的现状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二)、忽视企业治理建设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科学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五)、经济活动的不断变化
四、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二)、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三)、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四)、对内部控制实施强制性审计
内 容 摘 要
近几年来,非法挪用资金,设立小金库的案件数量不少。此类案件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内部控制无力。内部控制蓦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屡禁不止,大量失真的会计信息使市场信号失灵,造成政策制定失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失控,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的建立进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抑制,关键在于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内部控制是一个内容特别广泛的范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是企业一种自愿自觉的行为,更是企业的一种责任与义务,是企业对外部利益集团负责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标准是达成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条件。
内部控制制度研究
农杰帮
近几年来,非法挪用资金,设立小金库的案件数量不少。此类案件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内部控制无力。内部控制蓦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屡禁不止,大量失真的会计信息使市场信号失灵,造成政策制定失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失控,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的建立进程。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的抑制,关键在于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的控制。内部控制是一个内容特别广泛的范畴,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
(一)、内部控制的一般概述
控制,乃驾驭、支配之意,即使人类的一切活动处于掌握、支配之中,不超出一定的范围和界限。从当代管理学角度来解释,所谓控制即操作、管理、指挥、调节的意思。任何组织都非常希望在一种有条不紊的高效率的方式下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信息和各项管理信息自身和其他方面使用,它们需要一些控制来尽量减少决策的失误和工作中的缺陷。当这种控制在组织系统内部实施时,通常称其为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组织为了提高经营效率和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达到既定的管理目标,而在内部实施的各种制约和调节的组织、计划、方法和程序。其实质是一种管理控制,是有效执行组织策略的必备工具。
(二)、近代内部控制的发展
一般认为近代内部控制产生于是8世纪产业革命以后,它是企业规模扩大和资本大众化的结果。18世纪末期,美国铁路公司为了对遍及方的客货运输业务进行控制与考核,采用了内部稽核制度,由于效果显著,被各大企业纷纷效仿。到了20世纪初,随着股份公司规模日益扩大,所有者与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为了查错纠弊,在西方一些企业中逐步出现了一些组织、调节、制约和监督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法,从而形成了简单的内部控制制度。
20世纪30年代,世界性的经济大危机迫使许多企业普遍加强了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企业内部控制的前身——内部牵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牵制范围超越了会计及财务范围,深入到企业所有的部门及整个业务活动中。在内部控制的内容更加丰富的同时,人们对内部控制的认识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内部控制是由于组织本身及其管理部门的需要而存在,并不是因为审计师的需要而存在;内部控制不仅是审计工作的基础,而且也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础。内部控制正是这样一种工具,它帮助管理部门尽可能地实现业务活动有条不紊和高效率地进行,保证组织目标得到合理的实现;内部控制对于大小企业都同样需要,并且企业规模越大,工作越复杂,内部控制就越有必要。
(三)、我国内部控制建设的历程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建设起步较晚,而且参差不齐。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推动作用。199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内部控制的行政规定。1999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责成相关部门拟定或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000年发布的第1、3、5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要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做出了说明。2000年7月实施的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规定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为了防治会计信息失真,杜绝资金调拨、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方面的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完整,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我国财政部于2001年颁布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说,这是我国重视并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新的里程碑。
上述规章的颁布表明,对内部控制关注再也不只是企业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专利,内部控制已成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企业经济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在经济日益走向市场化和全球化的环境下,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迫使企业采取有效的管理方法,以保持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一些成功的国际跨国公司将控制比喻为血液对生命那样重要,将强化内部控制作为公司成功的秘诀。而一些企业却由于忽视控制,从而造成巨大损失甚至倒闭。较具代表性的有几年前英国巴林银行及日本大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接连发生问题,分别造成了14亿美元和11亿美元的损失等。
(一)、出于实现企业化条件的需要
要实现企业化经营,必须具备管理知识现代化、管理制度整体化、决策过程理智化、经营目标合理化、行动方案及控制制度有效化等企业化条件。
现代化的管理知识,除了包括会计、统计及电子^^文档处理卡等一般性知识外,还包括行销、生产、财务、组织关系、研究发展五大机能的知识。现代化管理的知识范围,毫无例外,也包括控制方面的知识,不仅包括会计控制、统计控制、电脑控制等信息^^文档控制的知识,还包括行销控制、生产控制、财务控制、组织控制、研究发展控制等机能控制的知识。
整体化的管理制度,一是要求将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等管理机能的作法,予以书面条文化或惯例化,构成管理手册或管理惯例等管理制度。二是指书面化及惯例化的管理过程应该前后贯通,密切配合,为实现共同的管理目标而努力。每一项管理制度,都是一种管理职能的体现。根据这一特征,管理制度可分为计划制度、组织制度、领导(指挥)制度和控制制度四种。由此可见,控制制度是整体化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职能的具体而规范的体现。
理智化的决策过程包括:诊断问题发生的原则;思考解决问题的对策及限制因素;评估各对策的优劣;确定解决问题的真正目的;抉择一一对策;试验此对策的可行性。无论是什么样性质的问题,要么发生在组织机能(生产、行销、财务、人事、研究发展),要么发生在管理过程(计划、组织、领导、控制),但都必须借助控制过程去检测、发现和调节,事实上决策过程是属于控制过程中的纠正偏差的阶段。由此可见,决策离不开控制,它不仅要依赖于控制信息的反馈,而且存在于控制的调节之中,理智化的决策过程取决于优良的控制品质。
从企业化条件与控制的关系分析中,可以看出,任何一项条件都具有控制的含义,要实现它都离不开控制。
(二)、出于进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内部控制是企业单位进行现代化管理的客观要求和可靠保证。现代企业规模日益扩大,各种专门的技术业务需要处理,成千上万的员工需要组织,企业领导人及管理阶层不可能事事施行个人直接监督。为此,要想使企业业务部门有秩序和有效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只能依赖于严密的内控技术协调、组织、控制各部门活动,调整、处理各部门产经营管理人员的关系。
现代化的生产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要达到预定的目标,提高经营效率,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就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控制制度,对企业各职能部门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内部控制是现代化生产发展的产物。同时,科学而严密的控制措施又是企业进行现代化管理的可靠保证。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发展生产力,要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仅仅依靠宏观控制是不够的,应该按照宏观控制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
(三)、出于纠正单位不正当行为的需要
内部控制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背离目标、计划及各种法规等不正当行为有其特殊作用。因此,在我国企业内部实施健全的控制,同样是出于纠正不正当行为的需要。现代企业应拥有崇高的道德操守,企业行为应符合社会的标准,企业的管理应具有较高的透明度,管理层与所有权人之间应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并有明确责任分担。
目前,我国不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风险管理意识不足,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高层管理漠视内控及程序不健全,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帐外设帐、假造信息、胡乱投资、贪污舞弊,凡事只讲人事关系、不讲原则、破坏监控。要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增加效益,支持经济增长,保护投资者利益,改善投资环境,每个企业势必要健全法规、制订管理守则,以确保单位和管理层履行其管理责任,明确单位管理架构,进行权力分配以及相互制衡,最为重要的是要减少少数人独揽大权的机会。
(四)、出于现代审计立法的需要
从内部控制的嬗变进程看,最初定义内部控制并不断丰富其内涵,拓展其外延的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原因是注册会计师在验证会计信息正确性时离不开对内部控制的评价。内部控制概念的发展与审计方法的发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结构的复杂迫使注册会计师寻找既保证审计质量又降低审计成本的办法。在这个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认识到抽样审计可以与内部控制制度结合起来,从而使审计方式逐渐演进成以评审内部控制制度为切入点,审计也从传统的审计阶级进入到现代审计阶段。
新中国自从建立注册会计师制度后,企业的内部控制一直受到注册会计师的关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已成为评估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中研究与评价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保证执业质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7年发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现代审计是建立在依赖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既然是现代审计的基础,研究和评价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然就成为现代审计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如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基础审计便无法开展。
三、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目前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很不理想,由于内部控制的薄弱而导致企业经营善不断恶化,甚至倒闭的事件时有发生,先后发生的“琼能源”、“亚细亚”以及“银广厦”等问题无一不与内部控制失控有关联。具体而言,内部控制的现状表现为: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我国很多企业还未意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还存有许多误解,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远远落后于现实的需要。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就是一堆堆的手册、文件和制度;有的认为内部控制即为内部成本控制,或是对内部资产的安全性进行的控制;有的甚至对企业内部控制根本没有概念。
(二)、忽视企业治理建设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1、股东大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股东大会还不足以成为股东行使权力、参与公司治理的场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实践中存在股东大会召集人通过设置各种条件或障碍剥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质询权的现象,特别是在国有股或法人股控股的情况下,国有股东和法人股东“一票制胜”,中小股东的权益更得不到切实保护。
2、关键人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
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公司中的某个关键人物实际拥有极大的控制权。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两种模式,即内部人控制模式和控股股东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实际实施,通常趋向于采取同一种形式,即关键人模式:关键人大权独揽,一人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且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并有较大的任意权力。
3、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
我国的公司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由于我国《公司法》等法规在规范治理结构方面以股东价值为导向,因此重视了董事会的作用,而忽视了监事会的地位,使监事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受到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
4、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等作为债权人而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由于现行法律禁止商业银行向证券业和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的企业界董事会中没有任何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当企业陷于债务困境时,一般并不改变企业的治理机制以更好地代表和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企业不会置于债权人接管的安排之下,也缺乏相应的制度安排来追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有关决策者的责任。
5、公司的市场价值与治理质量缺乏相关性。
由于政企不分,公司经营环境和经营业绩剧烈变动、频繁的资产重组、粉饰财务报表、股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现象的存在,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公司的内在价值、经营业绩、治理质量之间往往并不存在普遍显著的相关性,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受到严重忽视。
(三)、内部控制制度不够科学
有的企业虽然建立了一些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够科学、严谨。主要表现在:有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组织不够健全,把仅仅执行了业务规章制度就当作是加强了会计控制:有的企业未建立自我防范与约束机制,遇到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才采取措施加以补救,偏重于事后控制而忽视事前的预防控制;有的企业重视了货币资金的控制而忽视了对实物资产的控制,或者轻视对人员素质的控制;有的企业会计控制制度职责划分、奖惩标准不够明确,以及稽核范围过于狭窄等,从而影响了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效果。
(四)、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任何健全与科学的制度不付诸于实施,都是无效的。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贯彻与执行已制定的各项制度,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计划、组织与调节经济活动及具体业务,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以促成管理方针与目标的实现。但有的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不够重视,把制定的制度当作应付有关部门检查的“挡箭牌”,使制定的制度图有其名;有的企业将制度搁置一边,遇到具体的问题则随意处理;有的企业甚至明知故犯,为了对付制度的羁绊、故意弄虚作假,肆意挪用或进行错误陈述等,使建立的制度流于形式。
四、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
(一)、提高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内部控制意识
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前提。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的束缚,我国企业缺乏从总体上对内部控制进行研究,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都很欠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外先进管理思想的引入,提高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已蔚然成风。尤其是加入WTO后,我国的企业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管理具有更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已成为我国企业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
1、充分认识实行内部控制是环境变化的客观要求。
企业不可能在一个完全静态的市场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实结果是,企业外部情况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在现代管理系统中,人、财、物等要素的组合关系多种多样。并且,由于时空变化和环境影响很大,内部运行和结构有时变化也很大,加上错综复杂的组织关系以及难以预料的随机因素等,要想实现既定的目标,执行为此而拟定的计划与规划而不进行相应的控制是不可想象的。
2、管理权力的分散需借助内部控制来实施有效控制。
只要企业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主管就不能直接组织指挥全体员工的活动,而需要委托一些助手代理部分管理事务。同样,这些助手也可能相应委托下属人员分担一部分工作。为使代理人有效地完成委托的管理事务,高一级的主管必然要授予他们相应的权限。有鉴于此,企业分权程度越高,控制就越有必要。每一层次的主管都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直接下属的工作,以保证授予他们的权力得到正确的利用。如果没有控制,没有为此而建立的相应控制制度,管理人员就无法据此检查下级的工作情况,从而就难以进行有效的控制。
3、工作能力的差异使内部控制显得尤为必要。
完善的计划与规划要求每个部门的工作严格按照计划与规则的要求协调地进行。然而,由于组织成员是在不同的时空中开展工作,他们的认识能力不同,对计划与规则要求的理想可能发生差异。即使每个员工都能完全正确地理解计划与规划的要求,但由于工作能力的差异,他们的实际工作结果也可能在质和量上与计划或规则的要求不符。某个环节可能产生的这种偏离计划与规则的现象,会对整个企业活动的进行造成冲击。因此,加强对这些员工工作的控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加强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首先应注意控制环境的建设。针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发展带有明显的滞后性的状况,我们要做发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发挥董事会的内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我国企业的董事会在内部控制体系中严重缺位,或者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班子,但在实际工作中,董事会在表现上还存在很大误区,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董事会的监控作用严重弱化,“董事”不“懂事”,经常只有一个“虚职”,没有起到一个独立机构的应有作用。要改善此种状况,要做到如下几点:
(1)、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突出董事会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关键问题是要保证董事会的独立性,保持董事会在决策、监管过程中的独立地位。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核心,它负责为公司经理制定博弈的规则。对内部控制而言,一个积极、主动参与的董事会是相当重要的。董事会只有当拥有技术、才能和智慧,并以相对独立的身份进行适当的管理时,才能适当履行其监控、引导和监督的责任。
(2)、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通过对董事会这一内部机构的适当外部化,引入外部的独立董事,以期对内部人形成一定的监督制约力,最大限度的维护所有股东的权益。根据世界经合组织(OECD)1999年的调查显示,独立董事会的比例,美国为62%,英国为34%,法国为29%。而《财富》公布的美国公司100强中,董事会的平均规模为11人,外部董事就达到9人,内部董事只有2人。只有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转,才能发挥董事会内部的制衡和制约作用,保证董事会的独立公正。
(3)、设立董事会决策与监管的支持结构。实践证明,董事会承担的巨大的责任是为数不多的若干名董事会成员所无法完成的。有的企业的董事会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和方案基本上属于走过场,无法摆脱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原因就在于董事会下没有相应的支持机构,使董事会不具备决策和监管所需要的精力和能力。例如,目前有些上市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价格委员会、报酬委员会等,就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的有益尝试。
(4)、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主要体现在董事长和总经理为一人,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人员重叠。在上市公司中,这一问题明显有了较大的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的总体上看,仍普遍存在。这种交叉任职的后果是董事会与总经理班子之间权责不清,制衡力度锐减。关键人大权独揽,一个具有几乎无所不管的控制权,常常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并有较大的任意性。交叉任职违背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假设,必然带来权责含糊,易于造成办事程序由一个人操纵。事实上,资金调拨、资产处置、对外投资等方面出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交叉任职,董事长缺乏独立性。
2、重视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团队精神。只有当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观念趋同,内部控制才更有效。更何况,在新经济下,伦理道德具有极高的价值。企业内部控制的逻辑起点应当是“修已安人”,“修已”就是自我管理,而自我管理是未来企业内部控制的总纲。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长期经营实践中所凝结起来的一种文化氛围、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可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3、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促进经理人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企业内部控制要强调以人为本的思想,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消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这才更有利于企业形成强有力的群体,调动每一个人和积极性。而且,从西方经济的发展历程来看,离不开一个完善成熟的经理人市场。经理层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者与执行情况的反馈者,他们对内部控制制度作用的发挥是不言而喻的。同时,还应注意协调激励与监督机制,保持经理层的稳定性与公司政策的稳定性,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实施。
4、利用我部中介组织,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作用。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中一般要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在必要的情况下,还要对管理当局提出管理建议书。企业可以充分利用会计事务所的工作成果,了解自身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借此获得改进内部控制的机会。
5、重视“人为为人”的集体主义精神建设,实现内控最高境界。
“人为”是指每个人要注意自身的行为修养,提升自己的人格境界,然后从“为人”的角度出发,控制好自己的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人际关系,大家互相支持,互相激励,充分发挥好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形成了“人为为人”的良好互动机制,企业内部控制才能在新的环境下实现质的飞跃。企业内部控制的最高境界(目标)产实现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在良好的内控环境下,一个企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自发、自觉的按照规范和目标行事,发挥自己的潜力,维护企业的利益,努力实现企业目标。在奋斗过程中注意各种关系的协调,力争做到整体和谐、动态优化,达到内部控制“无为而治”的最高境界。
(三)、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
建立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的内控运行机制是实现内控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职责。为此,应加大整章建制力度,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内控制度,并制度内控制度实施细则,使内控制度形成体系。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紧迫性:
1、顺应国际惯例的需要。
内部控制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为企业内部事务,属企业管理部门责任范围。纵观AICPA历年来对内部控制定义的解释、修改、再修改的过程不难发现,AICPA过去一直认为内部控制目标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检查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提高经营效率、推动企业执行既定的管理方针等。不管对这些目标如何进行排列与组合,为企业内部的管理与经营服务是其共同特征。
2、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条件。
现代企业的典型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由于股权较为分散,企业所有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般只能通过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文档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所有者、政府部门、材料供应商等作为外部人与作为内部人的经营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外部人关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是否遵循公认会计准则,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可靠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权益人的财产是否有保障,是否受到侵占和损失;企业是否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等等。内部控制的目标概括而言可归结为两具方面:一是合规性目标。即保证企业依法组织经营活动,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确保财产安全。二是效益性目标。即保证企业管理方针、政策及指令的贯彻实施和效益目标的实现。从这两个目标可以看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不仅仅是企业一种自愿自觉的行为,更是企业的一种责任与义务,是企业对外部利益集团负责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建立一套完备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作为企业管理行为的规范标准是达成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条件。
3、有得于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
目前,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界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认识比较滞后,也很不一致。而且,企业界、司法界及会计界等不同行业与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理解又存在较大的差异,彼此就此进行沟通时缺乏共同“语言”。即使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界,对内部控制的理解也多局限于其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因此,建立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不仅可以为有关方面的沟通与理解提供统一的基础,还可以为企业评估和改进其内部控制提供标准与方法。
有鉴于此,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研究。我国的立法机关应该联合我国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包括理论界、实务界、各种职业团体、协会及中介机构等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建立一套内涵与外廷统一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同时,发布相应的准则或提出指南,使企业管理部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四)、对内部控制实施强制性审计
内部控制标准体系建立之后,企业能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切实予以实施,需要外部力量予以保证。为此,美国审计鉴证准则(SSAE)第六号与台湾《公开发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要点》等要求企业对外界公众出具内部控制报告,并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其一般做法是:企业首先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我评估,出具对外报告,包括无重大问题报告及有重大问题报告;然后,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发表审计意见。虽然不同国家对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与做法不一,对于内部控制是否不再只是企业内部事务的观点也存在争议。但不管如何,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带来的效果是明显的。因为通过企业对外出具内部控制报告以及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内部控制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等行为,加重了企业管理部门及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企业管理部门出于减轻自身责任及企业长期利益的考虑不得不在注册会计师的协助下真正关注内部控制的缺陷与缺失,实实在在地建立与完善企业界的内部控制制度。注册会计师也会为降低自身的风险而督促企业改进内部控制。这样就带来了另一方面的效用,即降低企业营运的风险,提高企业营运的效率和效果,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高企业对外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披露信息的可靠性,增加证券市场及其他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因此,对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是一个一举多得的控制措施。
参 考 文 献:
1、李凤鸣,《内部控制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熊筱燕,罗建玉,王殿龙,《会计控制论》,新华出版社,2002年1月
3、杨有红,《企业内部控制框架—构建与运行》,浙江出版社2001年11月第一版
4、胡继荣,杜境来,“优化企业内部环境对策“,财务与会计2002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