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2
一、会计诚信的含义3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4
(一)危害社会经济秩序4
(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减弱了投资者的信任度4
(三)危害会计人员本身4
三、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5
(一)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5
(二)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5
(四)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6
四、重塑会计诚信的对策7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7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8
(四)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8
(五)强化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8
(六)强化会计师审计的监督作用9
五、会计诚信的预期和展望10
内 容 摘 要
会计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观念,而且也是一条法律规则。目前在会计领域中造假现象愈演愈烈,已经撼动了会计诚信基石。如何重塑会计的诚信,成为时下会计界所有人士亟需解决的问题。作者认为,遏制会计造假,不仅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和规则建设,而且必须“法治”和“德治”双管齐下,积极倡导诚信精神,建立会计诚信体系,才能提高会计诚信度。
关键字:会计诚信,诚信体系,会计诚信度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安龙、世界通讯公司等一系列会计及公司管制丑闻的接连爆发;国内一批诸如银广厦、郑百文、大庆联谊、黎明股份、活力28、麦科特等“优质”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纷纷曝光,如一枚枚重磅炸弹,破灭了一个又一个市场神话,致使会计行业的公信力和独立性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质疑,使会计信息这一“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的信誉受到了严重损害。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如何走出诚信危机,重塑会计的诚信,成为会计界所有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
诚信的回归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进程,诚信这一永恒的话题开始受到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受重视。会计诚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视目前存在的会计诚信缺失现象,思考和制订应对它的方法和手段,是会计行业及相关部门和人士亟待解决的一个课题。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诚实守信是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必须建立的社会规则。会计诚信是会计行业最基本的行为规则之一。它对保障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规范商业行为的合法操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反之,会计诚信的缺失,必然会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探询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认识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研究应对会计诚信缺失的对策,是一个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的课题。
“诚信”二字,最早在我国古代汉语中是分开使用的。诚的原意是客观真实,无妄无欺。信的原意是人言谓定,诚实无欺。由于“诚信”二字在原意上相通,可以互用。在古人看来,诚信是为人处事、社会交往、治国理财之根本要求。
朱镕基总理在第十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开幕式上指出:“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会计执业机构和会计人员安身立命之本。”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安龙、世界通讯公司等一系列会计及公司管制丑闻的接连爆发;国内一批诸如银广厦、郑百文、大庆联谊、黎明股份、活力28、麦科特等“优质”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件的纷纷曝光,如一枚枚重磅炸弹,破灭了一个又一个市场神话,致使会计行业的公信力和独立性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质疑,使会计信息这一“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的信誉受到了严重损害。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如何走出诚信危机,重塑会计的诚信,成为会计界所有人士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文就会计诚信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会计诚信的含义
“诚信”二字,最早在我国古代汉语中是分开使用的。诚的原意是客观真实,无妄无欺。信的原意是人言谓定,诚实无欺。由于“诚信”二字在原意上相通,可以互用。在古人看来,诚信是为人处事、社会交往、治国理财之根本要求。
会计诚信,是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传统“诚信”理念的发展与延伸,它要求会计人员立足会计实践,力行诚实守信。它包括四层含义:会计人员要以诚待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会计工作要是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数据要真实,计算要正确;严密保守因工作关系获取的机密。
二、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
(一)危害社会经济秩序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维系。江泽民同志曾提出“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诚信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只有会计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才能保证决策、执行、统计和决算等部门的正常运转。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导致国有资产和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各项经济指标失真,而且扰乱了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国家的方针政策制定,助长了贪污腐化之风,使社会风气日益恶化。
(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减弱了投资者的信任度
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投资的主要依据是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而会计报表的失真将直接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郑百文”公司的一个购买了该公司股票的老职工在深度套牢痛心疾首之余,就对公司的会计报表产生了这样的疑虑:倒底是股市疯了,我疯了,还是“郑百文”的会计报表疯了?同样,安然公司破产案也让公司员工和股票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为其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也付出了几十亿美元的代价。由此可见虚假会计报告的毒害是如此之大,一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分析报告》也显示:近年来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只有8.45%的个人投资者认为可信,绝大多数的机构投资者都认为是不可信或者不完全可信的。
(三)危害会计人员本身
我国一向以讲礼仪,重信义著称,孔子说过:“民无信不立”,把“信”与“仁、义、礼、智”一样作为极力推崇的人生美德,并视“与朋友而无信”为不耻。个人交往中不诚信损害人际关系的和谐,致使人情淡薄,而会计人员不诚信,轻者不得从事会计职业,重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2001年8月初,银广厦通过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和巨额利润,为其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东窗事发,其执业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被吊销,签字的两名注册会计师被严惩就是例子。诚信对会计师来说是生存的基础,失去了诚信,会计师就失去了一切。
三、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会计诚信缺失的前提
所谓“会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相关信息占有方面,经营者相对处于优势地位,所有者相对处于劣势地位的一种现象。尽管中国和美国的市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但两国会计环境中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一般是分离的。所有者是“外部人”,而经营者是“内部人”,所有者对于企业状况的了解程度不可能比得上经营者,从而导致了“会计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就可能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违反诚信原则,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再者,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次品驱逐良品。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乔治·阿克尔洛夫以旧车交易市场为例解释了这一点。他认为,由于卖者比买者对车辆拥有更多的信息,信息的不对称使买车的人难以完全信任卖车人提供的信息,因此买者便试图通过低价来弥补其信息上的损失;因买者出价过低,卖者不愿提供好的产品,从而导致次货的泛滥,最终导致高质量的产品从市场中退出,只留下低质量的产品。当前的会计市场同样证明了这一点:由于相当一部分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喜欢猎取小道消息,只关心股票价格的升降,对会计信息的真假缺乏研究,从而造成市场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大量需求。由于需求的增加,必然导致虚假信息供给的增加,使高质量的财务报告逐渐被挤出市场,形成“虚假会计信息——大量需求——提供更多虚假会计信息”的怪圈。
(二)民事赔偿机制不健全,违规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在当今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欺诈性的信息披露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其中就包括高额的民事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得血本无归。在我国,《证券法》对股票发行人未按有关规定披露有关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规定了行政和刑事责任,但没有提到民事赔偿问题,难以使违规者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其是,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明确规定了“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人员”。此规定为实行民事赔偿制度提供了依据。但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上市公司因违规而进行民事赔偿的先例。司法界在此类案件的受理、判决等方面也缺乏可供借鉴的判例,暴露出我国民事赔偿机制的缺失。正因为违规所获得的收益远远大于违规所付出的成本,这就为不法分子“冒天下之大不韪”添加了动力。
人们把会计师称作“经济警察”,是因为客观上需要他们维持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保护社会公众的经济利益。但是,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一系列审计失败案件却使我们大失所望。不论是安然事件,还是银广厦事件,莫不与独立性问题相关。
审计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被誉为最超脱、独立性最强的审计,因为职业规范要求它在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而在现实工作中要完全做到这一点却很难。最为突出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由管理当局代行了独立审计委托人的职责。在代理条件下独立审计的委托人只能是股东,而国内外的现实情况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由管理当局代行了独立审计委托人的职责。注册会计师对管理当局支配下的公司活动和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由管理当局支付审计费用,其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可想而知。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和会计咨询服务。例如:安然公司是安达信的第二大客户,2000年度,安达信向安然公司收取了高达5200万美元的费用,其中一半以上是咨询服务收入,安达信提供的咨询服务甚至包括代理记账。再如:中天勤在担任银广厦审计业务的同时,也是其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从被审计单位获取丰厚的咨询收入,损害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独立性,从而也使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了必然。就像当初毕马威曾经激烈地抗议施乐公司充满假账的年度报告而后又轻易地屈服一样,会计师事务所也确实难以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之下独善其身。
(四)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我国证券公司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设置及相应关系的界定上有很大随意性。董事长的身份界定模糊,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往往分工不明,有的干脆一肩挑,目前有二成券商的一把手身兼两职。同时,作为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的证券公司,由于国有资产代表缺位等原因,“三会”的设置形同虚设,致使董事会大多流于形式。监事会往往只是形式地设立一个办公室,并没有一个有效的职能部门对财务状况、董事及经营层进行监督,却承担起党务、行政等“份外工作”。在这种权利制衡的真空状态中,券商的实际经营决策大权主要仍由公司高管人员掌握,造成部分公司信息不透明,内部人控制和操作不规范等弊端,公司的经营决策也不能做到科学化和民主化。此外,在股权结构中也形成两个极端:一方面“一股独大”,大股东控制经营管理层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甚至直接委派经管人员,显而易见地构成了对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另一方面,一些券商特意将股权结构设计得过于分散,单个股东拥有的比重都不大,即使最大股东持股也不到10%。因此,反而削弱了股东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约束作用,强化了经营层对公司的控制力度,加大了内部人控制。这种公司制度的缺陷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是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
四、重塑会计诚信的对策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的人们都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形成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社会氛围。会计诚信的关键是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能够控制企业负责人的政府官员,因此他们是诚信教育的重点。
(二)实施诚信工程,建立信用档案
朱鎔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目前我们的信用档案还是空白。因此,我国要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和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诚信意识。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强化股东大会的作用,使股东大会真正成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能够较好地代表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是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经过几年的讨论,目前财政部已经出台了国有股减持方案,“一股独大”地现状有望得到改善。三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可以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保护公司的利益,对管理层有制衡作用;同时,通过参与董事会的运作,可以发现公司经营的危险信号,对公司的违规或不当行为提出警告,这是监管层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但独立董事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从各方面完善其履行职责的外部条件,也需要独立董事自身提高素质,加强自律,勤勉尽责。
(四)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
一是借鉴外国成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尽快建立民事赔偿机制。虽然我国出现了许多会计造假事件,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起针对公司造假真正实施的民事赔偿案例,股民还没得到违规公司的一分钱赔偿。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二是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其造假的预期的成本远远大于其造假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五)强化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
1、从会计的法制建设来看,目前需要解决惩治造假的“精确制导”问题。会计上所谓的“精确制导”是指,明确由什麽人启动对会计欺骗的诉讼程序,改变“民不举,官不究”的局面,使违法企业浮出水面。明确规定会计真实性的具体法律标准,降低名义上的要求,锁定少数违法企业和最恶劣的行为解放大多数企业,明确规定企业负责人是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唯一责任人。加大企业负责人强迫会计人员造假账的处罚力度,使其不敢为之。把会计人员解脱出来集中打击关键目标。明确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分化打击目标。此外,频繁的会计制度改革破坏了会计数据的连续性,每一次改动必然给企业提供一次洗牌的机会和造假的手段。因此,为了改进会计制度建设及会计制度的出台,需要研究司法会计,提高立法和司法的科学性及会计制度的相对稳定性。
2、从会计的政府监督来看,需要解决监管部门不作为的法律责任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就是要解决防止造假,惩处造假,以及严格执法的问题。过去企业都有上级部门,企业出了任何问题上级都会受牵连。上级对企业的监管都是预防性的,逐级监管有完善的控制系统,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很困难。现在,上级没有了,监管的责任转移到综合部门。综合部门只管“灭火”不管“防火”,只有假冒伪劣产品生产出来,已经上市,已经出事了或媒体曝光了,这些部门才开始行动。真正出事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没有规定监管部门监督不力,追究责任的条款。预防性的监管责任没有责任人。在制定处罚条款时应考虑监管部门监督不力的责任,与其切身利益联系起来。
(六)强化会计师审计的监督作用
1、加快审计立法的进程,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统一的法律体系来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为。法律上需要作出规定,明确会计师应对审计过失和审计舞弊应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增强会计师的独立性。首先需要完善审计委托制度。可以探讨审计费用由上市公司事先解缴到当地证券监管部门,然后由监管部门统一向各会计师事务所结算的办法,让会计师独立于公司管理当局,从而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其次会计师在为客户提供审计服务时,不能同时为客户提供内部控制设计、代理记账、代理纳税或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服务。如果管理咨询收入超过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的50%以上,应考虑审计与咨询机构分立。
3、不断提高会计师的执业水平,改进传统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变制度基础审计为风险导向审计,把会计师审计建立在对企业环境和经营活动进行全面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运用审计风险模型和分析性测试程序,将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4、推进事务所体制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推广有限责任合伙事务所,通过强化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来加大会计师的违规成本,促其依法职业,规范操作。
重塑会计诚信,是一项系统的工程,仅仅做好上述工作是不够的,还要在构建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础、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以及建立社会信用等方面予以配合,在这方面,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会计诚信危机将逐步消失,会计诚信将被发扬光大。
五、会计诚信的预期和展望
(一)会计诚信的重建符合公众的良好愿望。笔者曾听说过一个关于诚信的故事。有一位基层连队的司务长,这位账目一分不乱的女兵外出采购时,公家的钱和个人的钱分别放在两个衣袋里。公家的钱不够了,她可以用自家的钱先垫上;而有时个人的钱不够了,她就是渴得嘴唇干裂出血,也不会先用公家的钱买瓶水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太多平凡人内心有着讲诚信的良好愿望,而且正把它付诸行动。这是重建会计诚信的良好社会基础。一旦讲诚信的楷模成为人们的标尺,会计诚信的重建或者说强化是大有希望的。因为,它符合公众的期待和愿望。
(二)重建的会计诚信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诚信。虽然从本质上说,“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这是任何时代都不会改变的。然而,我们毕竟已生活在21世纪,并且正在深度融入国际体系。传统意义上的商业诚信是用一个“义”字做底线的,即凭借人品来保证。显而易见,这已不适应规范化要求下的市场经济。我们要建立的会计诚信,既要有传统道德意义上的信任和承诺,又要有现代法制意义上的保证和履行。在这里,会计诚信的底线是守法,道德毕竟是软规则,而法律是不允许触动的。我认为,这种新的会计诚信体系虽然在短期内还不一定为大家所认识,但它的建立和完善是势在必行的。
(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会计诚信的重建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近年来,从国家决策者到普通老百姓,都在为建设理想中的和谐社会而努力着。和谐社会的构成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等,这其中,会计诚信的重建是不可或缺的。现实生活中,我们走在高低不平,修个不停的马路上,就会想到工程预算与实际费用相符吗?连“社保基金”这种老百姓的养老钱都敢被大幅度的挪用,人们会想,这种账目是怎么做出来的?这些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会计诚信的重建将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进程。反过来,建设和谐社会,将最大限度地要求和确保会计诚信的重建,二者相互促进,不可分割。
参 考 文 献
1、文硕,《审计发展史》,企业管理出版社,1996年
2、"国有股减持"课题组,《国有股减持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
3、陈武朝 郑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需求的特点及其影响的探讨》,《审计研究》200年第1期
4、李利明,《当银行成为企业》,《经济观察报》2002年2月25日
5、同2
6、黄玲仁,《浅谈证券市场投资主体的发展趋势》,《商业研究》2001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