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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及治理对策研究
[摘 要] 国有企业办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同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有很大关系。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社会资源分配向重工业倾斜,忽视第三产业的发展,国有企业发展和职工生活所需的社会化配套服务体系很不发达,这就逼迫国有企业采取“大而全、小而全”的做法,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设拖,甚至不计成本和代价,尽量建立完整的封闭式社会性服务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品和第三产业有了迅速的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越来越完善,而且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来自私营、乡镇、集体和 “三资”企的竞争日益激烈,如果国有企不能有效解决社会办社会负担,就难以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本文分三部分论述:一、国有企业办社会问题的形成原因;二、国有企业办社会弊端;三、治理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办 社会负担 治理对策
当前,我国企业改革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的问题。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形成了独特的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观念,企业不仅从事经营性生产,而且还为全体职工提供全方位的福利待遇和社会性服务,由此形成的沉重负担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削弱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妨碍了国有企业转换机制和摆脱经营困难。
近年来,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长,致使社会失业保险基金难堪重负。失业保险解决短期的摩擦性失业比较有效,但难以应付宏观周期性和结构性长期失业。1986-90年期间,我国享受失业救济的职工共计20万人,每年的平均人数为五万人,1994年领取失业救济金人数增加至143万人,1996年进一步猛增至300万人。96年正式登记的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为891万人,倘若这些职工全部推向社会由失业保险负担,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救济金,那么历年积累的40多亿元失业救济金,仅够维持这些职工的3个月的基本生活补助。我国的失业保险救济金的标准定得较低,很难维持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用,更谈不上抚养家庭子女和医疗教育。据河南总工会对6508名失业职工的调查,有34%的职工靠节衣缩食度日,有20%的职工靠亲友救济,40%的职工依靠借债度日,只有3.3%的职工靠领取失业救济生活。据黑龙江工会1997年的调查,有60.4%的下岗职工,为36岁以上的女职工,在原企业领不到生活费的占67%,40.8%的下岗职工仍在家中待业。众多下岗职工都有失望、忧虑、自卑和困惑的心态。尽管各地政府出台了许多救助下岗职工的政策,但实际上不少企业根本拿不出钱救济职工。这种现状长期持续并且处理不当,很容易诱发下岗职工的义愤情绪,甚至导致利益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http://333moye.blog.sohu.com/67512560.html,《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与办社会问题》,易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