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1
2.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1
3.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2
3.1会计信息失真的客观因素…………………………………………………2
3.2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因素…………………………………………………4
4.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5
4.1进一步完善《会计法》……………………………………………………5
4.2强化教育与加大执法力度并举……………………………………………6
4.3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7
4.4加强内外部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9
4.5强化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必要保证
……………………………………………………………………………10
4.6规范社会会计行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是提高企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条件…………………………………………………11
5.参考文献……………………………………………………………………12
内 容 摘 要
会计信息是单位决策者需要掌握的重要信息之一,但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在列举我国会计信息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 现状 成因 对策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成因与对策
1、引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确立,财务会计制度改革正沿着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发展。会计信息作为一种商业语言,是企业各方利益相关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于我国的经济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愈演愈烈,资本市场迭连出现一系列会计造假事件,加之过去披露的美国“安然”公司造假丑闻,人们对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产生了更为深重的疑虑,从而引发了对会计信息的信任危机。虽然近年来我们财会界乃至整个经济界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和解决办法从各个层面作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多种应对措施,但就总体而言,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会计工作的政常秩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彻底解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会计信息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证据,成为人们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分析、评估的主要依据。其披露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真实可靠就显得尤为重要。作为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人们希望自己所获得的会计信息是真实可靠的,也对企业每期披露的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容质疑。遗憾的是,在会计法及相关政策层出不穷的今天,会计信息的披露依然我行我素,企业年报数据在披露后的更正声明屡见不鲜,“疏忽”、“遗漏”、“差错”已经成为一些企业随意更改会计信息的“充分理由”。由于其疏忽、遗漏、差错,给其他企业、个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996年的琼民源虚构利润5.4亿元,之后的亿安科技受深圳宝安宝利来实业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操纵,从有据可查的宝利来1995年到2000年年检报告中竟然发现,这个实力雄厚的宝利来公司,一直到2000年年底,注册资金都是100万元,而且总资产的最高峰值也没有超过700万元,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的宝利来公司,过去年中,仅仅在1998年和1999年实现了盈利,但两年盈利总额加起来也不过是区区的5.4万元。余下亏损的四年,公司亏损总额达到128.2万元。如此业绩的公司,却公然的成为亿安科技的第一大股东,会计信息虚假程度可见一斑。“严管”、“规范”一直成为我们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口头禅。时隔两年,2002年5月14日,人们心目中功绩显著的银广夏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银广夏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构销售收入104962.60万元,少计费用4945.34万元,导致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1999年、2000年、2001年1~6月分别虚增利润17781.86万元、56704.74万元、894万元,当期实际亏损分别为5003.20万元、14940.10万元、2557.10万元。该公司还存在隐瞒下属公司的设立、关停情况、虚假披露配股资金使用情况及对外投资情况等违规事实。
上市公司作为质地优良企业而被推向证券市场,其信息披露尚且如此,其他企业的情况就可想而知了。人们不仅对企业披露的会计信息的可信度提出质疑:会计信息呀,你让我能爱你多久?根据1999年上半年对100名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调查,结果发现33%的被调查者不信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41%的被调查者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持“有忧虑但不确定”的态度。可见,会计信息的失真已经到了愈演愈烈不可不治的地步,其危害性是相当严重的。从微观角度看,虚假会计信息使投资者无法根据发行公司股票的真实价格做出投资决定,从而蒙受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加重投资者的不安全心理,使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失去对证券市场的信任感;还会造成强化投资者过度投机、纵容不正当竞争以及不利于证券市场监管的后果。若投入的是国家资产,则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于企业的股东和债权人来说,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本息。若国家银行是其债权人,则造成呆账或坏账,形成了金融风险;若公众是其债权人,则形成债权纠纷。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来说,有可能进入瞎指挥、盲目管理的状况,并使企业的商誉水平大幅度降低。从宏观角度来看,假如企业的会计信息是虚假的,那么国家对企业征收的税收收入则可能会被大量的偷漏和逃避,国家财政收入就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国家机器就不能正常的运转。国家应征收的税收大量散失在社会上,会引发机新的社会问题,激化社会在分配上的矛盾。国家有关部门得不到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就会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监督等方面产生不可弥补的失误,给国家宏观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失和危害,误导市场经济中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
3、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工作和会计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大家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市场经济越发展,越需要真实的会计信息,越是搞市经济,越需要加强市场监督”。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相当严重,人们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影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会计的国际化进程。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问题的探讨已成为人们关心的热点。
3.1.会计信息的真的客观因素
(1).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缺乏可靠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一定义没有真实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资产的质量特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二是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是指流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能力,这是资产所具有的最重要的质量特征。当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已经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该资源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也不能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方予以反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所制订财务会计制度,也就没有真正反映资产的质量特征,当企业的某项资产已经发生了损失或者已经发生了减值,比如有些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长期收不回来,或债务单位实质上已经撤销,或者实质上已经无力承担偿还义务,但是按照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仍然确认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使得企业的资产虚增,利润虚增,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靠性。这样的例子,对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也同样存在,这种企业资产不实的情况,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会计核算制度缺乏统一性,信息不可比。过去不同性质的企业执行不同的会计制度,一般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执行现金流量表、债务重组和或有事项三个具体会计准则,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而不同的会计制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也不同,由于造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可比,特别是如果企业集团内部既有国有企业,又有外商投资企业,也有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给企业集团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统一会计政策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又出现了许多新型行业,如网络公司、高科技企业等,这些新型行业都有各自的业务特点,简单套用现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实际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中大部分内容是相同的,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内容的核算无论哪行业的企业都是相同的,行业核算的特点在于不同行业的企业对其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有所不同。因此,分行业\分企业性质而分别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经济对会计信息的要求。
(3).会计核算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分行业会计制度只规定了一般的账务处理原则,减少了对交易或事项的描述以及相应的记录和报告的内容,造成了会计制度不能指导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影响了企业会计核算的正确性。我国从建国以来,一直采取了以会计制度的方式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并形成了我国特有的会计制度体系,几十年来,会计人员将会计制度作为可依靠的“实务工具”,审计人员作为据以审计的依据,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记录和报告的数字是税务部门据以纳税的基础。因此,要求会计制度能够满足有关各方的需要,企业会计人员认为,会计制度制定得越详细越好,使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有规可依,使审计、税务、财政等各方检查时有据要依。
(4).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国家财政部门举办的会计专业职称考试已经持续多年,考试规模逐年扩大,为会计人员队伍质量提供了基本保证。另一方面,往往是一考了之,缺乏会计实务经验的人比比皆是。同时,新的会计准则不断推出广大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了解、掌握、运用水平差异很大。因此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十分普遍。
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未跟上。作为会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环节┈┈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未跟上知识更新要求,更未能得到普及。目前从实施后续教育的情况看,后续教育往往走形式。
会计管理力不从心,鞭长莫及。由国家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管理是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方式,随着大量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出现,这些企业会计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较差,而财政部门未能及时出台会计管理的相应措施。
(5).年度会计报表未全面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目前仅对上市公司及国有企业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众多民营企业还远未实施。对医院、学校、研究所等有经济收入的事业单位实体的会计监督,还停留在内部审计监督阶段和不连续的国家审计阶段。因为缺乏连续的审计监督,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避免。
3.2.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观因素
(1).隐瞒、少报收入,多列、虚列支出,达到偷税的目的。
(2).多列资产,少列负债,不反映或有负债;虚列收入,少计支出,虚增利润,粉饰报表,达到欺骗债权人及广大投资者,取得资金,达到图钱的目的;或从个人名利出发,创造经营业绩(政绩),以达到个人目的。
(3).为个人或小团体的不正当利润巧立名目,编造经济事项,超出开支范围及标准;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达到逃避检查监督的目的。
(4).非法转移企业法人财产及经营业务,让企业空壳化,甚至破产,以达到逃避债务,偷税的目的。
此外,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的情况,如账表不符、账证不符、账实不符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或者根本不按照规定设置账簿,保存账簿,无账可查。这既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又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表现形式。还有,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缺陷大做文章,既“合法”,又能达到目的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
4、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措施
4.1.进一步完善《会计法》
(1).明确执法部门,专司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部门负责会计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至于财政、审计、税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会计法》没有明确规定。由三个部门共同作为《会计法》的执行部门,意图是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在实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中,都有以检查会计^^文档的合法性、真实性为主要内容,检查会计^^文档就是一种执法情况的检查,同时,三个部门同时作为执法部门,有利于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会计法》关于执法部门的设计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效果。其原因在于,多个部门共同作为《会计法》的执行部门,容易造成分工不清、互相推委或重复检查,从实际情况看也是如此。审计部门的监测目标主要是国有单位的财务收入和国有资产、国有现金的使用情况,税务部门的监督目标是纳税人的税款解缴情况。尽管审计、税务部门实施监督都要借助于会计^^文档的检查,但检查会计^^文档仅是执行公务的辅助手段,并不是对会计^^文档的合法性、真实性的监督,也不单纯对会计^^文档是否合法、真实作出检查结论,也就是说,审计、税务部门实际上并不能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执法监督检查的职能。因此,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将《会计法》的执法部门明确为财政机关。执法部门的统一,有利于职责明确,有利于统一管理。财政部门行使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权,并使其职权切实到位,是《会计法》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也是实现我国会计秩序根本好转的关键。建议在《会计法》中建立会计刑事安件移送司法机关的制度,以使《会计法》关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落在实处。
(2). 关于法律责任。由于法律责任的规定缺乏针对性和过于原则,使《会计法》的其他规定的实施失去了有效保证。第一,关于“行政处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由于《会计法》试用于全社会各单位,对各单位的违法行为人都用“行政处分”予以约束,显然没有约束力,试想一个私营企业,其单位负责人或会计人员违反《会计法》,如何对其单位负责人或会计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第二,行政处分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在我国,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分权一般是与人事任免权在一起的,即谁任命的工作人员,由谁对其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从《会计法》规定看,财政、审计、税务机关都没有对基层单位的人事任免权,进而就没有行政处分权,那么,《会计法》规定的行政处分的执行主体是谁?只能是违法行为人的所在单位,如果这样,其行行政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可想而知。第三,追究刑事责缺乏对应的法律依据。《会计法》仅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对照刑法,对会计犯罪行为规定很少,或行为不对应,或主体不对应,使会计工作中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法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制裁。法律责任应当是体现《会计法》权威性和威慑力的关键因素之一,联系到会计工作实际,之所以假账等屡禁不止,重要原因之一是对违法行为没有给予应有的制裁,尤其是刑事制裁。因此,完善《会计法》关于法律责任的规定非常重要。
4.2.强化教育与加大执法力度并举
应该认识到,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固然与企业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分不开,但是,领导者的“逼迫”、中介机关的职业水平低和职业道德败坏、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等也是形成会计信息的重要原因,因此,若彻底改变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必须强化素质教育与加大执法力度并举。
(1).强化教育。针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中介机关执业人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的现象,必须强化教育,从主观上扭转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对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首先,要对他们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法》、《税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法》等法规的宣传和普及,使他们牢固竖立起对单位会计责任负责的风险意识,建立依法理财的思想观念,同时,对他们进行强制性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对于中介机关,针对其普遍存在着责任心不强、风险意识淡薄、执业工作粗糙等问题,不断地进行法律知识、道德规范和专业知识的后续教育,后续教育应改变只收费不关注效果的现象,使得中介机构能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执业水平。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业务能力差是造成执法力度不够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2). 加大执法力度。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国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并发布了数十项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如《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股分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披露细则》等,这些法规制度尽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是只要认真执行,基本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更不会出现蓄意造假的现象。
然而,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现有的法规和制度在某些方面不完善,而是贯彻执行的情况很差,很多单位是知法犯法、阳奉阴违。因此,加大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是我们首要需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法规和制度再完善也是枉然。另外,目前我们对蓄意造假者的惩罚力度太弱,只伤其皮毛,不动其筋骨,致使某些单位和个人仍然敢于铤而走险。因此,对于藐视法律、恶意造假并产生严重后果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警示后来者不敢重蹈覆撤。
第一,针对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补充和完善法制措施,加大对违法乱纪者的惩处力度,如对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单位的管理当局的惩处、对鼓励和默认企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政府负责人的惩处、对出具虚假报告的中介机构建立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对证券公司建立跟踪检查制度和完善惩处措施等。
第二,改进信息披露的内容并引入民事赔偿制度,对发布虚假会计信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上市公司予以经济赔偿。
第三,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与惩处,应尽快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对执法不力者进行监督举报,对在执法中腐化堕落、避重就轻、素质低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只有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单位、中介机构和执法者齐抓共管,才能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也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杜绝该现象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4.3.改革会计管理体制,实行会计委派制
如何解决会计信息失真是当前理论界关注的话题。“会计委派制”随着会计信息失真的愈演愈烈应运而生。会计委派制是指国家机关(政府部门、产权单位)以所有者身份凭借管理职能向其所属部门委派会计人员以代表政府和产权管理部门监督国有或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并对派出单位负责的一种会计监督制度。根据财政监察部财会[2000]12号《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工作的意见》精神,截止2000年底,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5个计划单位列市均组织了会计委派制度试点,试点范围包括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或间接委派会计人员近11万人。全国接受会计委派的行政事业单位约4000个、企业79000个。
会计委派制是会计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使会计人员摆脱了经营者的管理而真正独立地工作。这就要求设立专门的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这种会计管理机构,应当由财政部门来直接领导,负责会计人员的接收、录用、委派、考核、奖惩、调转和解聘等工作,并定期听取会计人员汇报,对会计人员实行再监督,避免“一派了之”、“派而不管”的现象。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剂良方,主要表现在:
(1)为会计人员独立履行职能创造条件。现有企业中的会计人员不是不想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而是客观条件不允许其独立履行职能,因为会计人员隶属于企业,听命于企业经营者,不能独立地行使会计监督的职能。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以后,会计人员脱离了企业的行政领导,使其人事聘用、经济利益、有关的福利待遇等均与服务的企业没有关系。人事和经济上的独立为人计人员的独立行使会计职责创造了条件。
(2)可以大大地减少违法性失真现象。会计委派制是解决会计信息的有效方法,这也是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初衷,正是由于会计委派制加强了对内部人员的有效监控,会计人员成为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形成“第三中眼”,大大地降低了单位负责人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的机会,使违法性会计信息失真减少到最少的可能,并且由开新《会计法》中加重了对单位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更进一步约束了经营者违法乱纪的情况。另外,应从立法方面确定会计委派制,建立健全相应的专门法规及一套较为合理、完善的委派制度措施,就可以弥补其化法律、规范中的不合理,从而规范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委派制不能停留在一般的号召和要求上,必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使委派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有利于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目前的会计管理体制下,会计人员的任务是企业经营者决定的,除了业务素质,只要会计人员能按照经营者的意图办事,就能有个较稳定的工作,这样就不利于会计人员进行公平竞争,而且有的会计人员在限长的时间内服务于一个企业,接触的只是一个企业的业务内容,对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的调动、任免都由会计管理机构决定,单位领导不能随意更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资格确认,引入了竞争机制,不合格者被淘汰,为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会计人员只有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此外,会计人员在一个企业中最多只能工作三年,三年后,他将面临新的单位,新的环境,新的业务,为适应工作的需要,会计人员只能不断的拓宽知识而提高素质,为适应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因此,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素质提高,并有效地防止了技术性失真。
(4)有利于内外部审计的有机结合。现行的对财务会计的外间审计检查工作一般由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部门进行,会计师事务所CPA的审计一般每年一次,对企业的各项长期投资,应收账款、库存及各项业务活动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了解的非常透彻。而被委派的会计人员长期工作在企业,了解企业的全部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可以对企业的经营逐项进行监督调控,对企业设立小金库,弄虚作假等行为可以随时纠正。
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委派制从外部加强了会计监督职能,势必给CPA审计造成了压力和竞争力,促使审计与会计配合的同时,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质量,使我国独立审计发展日臻完善起来。由此便轻而易举地避免了审计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5)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由于财务人员有效地实行监督职能,才能使会计的监督权与厂长、经理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实现分离和相互制衡,遏制了铺张浪费和贪污腐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推行会计委派制是从机制上、体制上、源头上根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总之,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解决许多目前存在的严重问题,而这些问题都是与会计信息的失真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因此,会计委派制对于会计信息的失真不失为一剂良方。
4.4.加强内外部监督力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1). 健全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
目前,我国会计基础工作和内容约束机制十分薄弱,一些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财务收支失控,屡屡出现侵吞公款、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现象;有些单位欺上瞒下,以至巨款流失相当长的时间才被发现,这都是由于管理失控所致。在这样的条件下,根本就不可能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企业必须健全内部的约束机制,管理层应负相应的责任。入世后,国外大财团,跨国公司,各种企业都会纷纷进驻中国市场,如果我国企业的会计工作不规范,内部约束机制不严密,势必难寻求合作伙伴而失掉商机,也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所以,企业的管理层即单位的领导人必须对该企业的会计信息负责。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第一章第四条就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单位负责人为履行职责,首先应学法,知法。自觉守法,对自己主管或经办的经济业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输会计手续,不得利用职权干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其次,单位负责人员必须重视并加强本单位内部会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配备适当,合格的会计人员,并督促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以确保会计^^文档的真实和完整。第三,单位负责人应提高自己的责任意识,在签发向社会公开披露会计^^文档前,应责成单位内部监督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然后才决定是否签发,以保证签发的会计的会计^^文档真实、完整。
在单位负责人作为承担会计责任主体的前题下,会计人员就可以大胆地按法律、法规处理账目,实事求是地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不必心存疑虑。其实,每一个企业中设置的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会计、出纳、仓管、审计等岗位,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都必须对其所负责的数据信息负相当的责任,并不能所所有责任都往会计身上推。我们可以通过分层分级的管理,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以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每级或者说每个部门的数据^^文档除了有书面的清晰反映和填报人签字外,还要通过对称无误才能确认。每个企业要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的约束机制,有了这个基础,会计信息才能保证质量,经济业务稳定发展。
(2). 强化企业外部的监督机制
对于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由政府委派会计人员和财务总监,推行会计委派制或者集中报账制,这是会计体制改革的措施,也是由外对内监督的好办法,为会计信息的质量提供了保证。但这仅仅是对一部分单位而言,面对社会上各种形式的企业,政府应如何加强监督力度呢?笔者认为,国家应通过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对企业实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税务监督。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主要应通过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来检查会计^^文档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去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对部分单位采取了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同时,必须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的措施,这样无疑增加了对企业的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偷税行为,保证了税款解缴的落实。财政部门在抓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也要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可采取抽查形式审核企业的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可责成企业予以披露,以引起各行业的重视,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企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只有通过层层把关,才能真正规范会计工作的秩序,防范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人和事的发生,会计信息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
4.5.强化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会计信息的必要保证
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工作的直接操作者不仅掌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会计业务,有合理的知识机构;还要认真学习领悟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以及相关政策。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会计行为,会计工作质量。因此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就要提高会计人员对原始凭证的识别能力,对会计事项的处理能力,对法规,政策的领会能力,对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掌握能力等。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任务。市场经济风云变幻,新生事务不断涌现,股分制,证券,期货、税收等领域的不断推新,新出台的政策、制度、法规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尽快学习和掌握,只有不断学习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因此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仅要提高其现有业务水平、业务能力而且还要不断更新其知识,这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技术保证。另外,会计从业人员作为一种特殊身份,从事一种特殊职业,面对众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应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会计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自觉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企业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也应不懈,才能杜绝腐败,制止违纪,减少损公肥私,降低会计信息错误发生率。因此,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政治思想保证。
4.6.规范社会会计行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条件
建立和完善注册会计师队伍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国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规范,执业质量特别是其客观、公允性确实令人担忧怀疑。执业范围过小、从业质量甚忧,确实需要彻底整顿。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已经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实际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也不令人乐观。
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的良好发展最终需要市场力量和政府力量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一方面,政府应加强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市场风险的约束机制与竞争机制,迫使注册会计师树立审计风险意识,自我约束,改进执业质量;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在市场力量的推动下加强执业自律。尽管直接、明确的审计质量评价标准难以形成,但是可以通过行业自律对职业服务的提供方法、程序等进行约定,当然这种约定既包括纯技术性的,也包括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准则方面的内容。
所以,会计信息失真,并不单是会计本身的问题。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仅要改进会计技术方法,完善会计法规制度,还要在社会大环境中,大力发展经济,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营造良好的道德文化氛围,加强监管力度,使会计信息失真得到有效根治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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