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数:4368
[关键词] 精神损害 侵权 赔偿 体系
论精神损害赔偿
[摘 要] 随着现代人权概念的发展成熟,人们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强化,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通过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得以确立,但是仍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亟需完善。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1、精神损害的概念界定
《牛津法律大辞典》对精神损害析义是“精神损害不仅仅是一种惊吓,而且是一种可辨认的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我认为精神损害是指由于加害人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或致其精神利益的丧失。
2、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与特征
精神损害赔偿(Compensation for spiritual damage)就是民事主体因为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等无形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形式的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民法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保护人身权而设立的一种民事保护制度。